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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感受到她情绪低落,大金毛舔着她的手心,将脑袋放在她的膝盖上蹭。

当天晚上,念稚想了一宿,还是决定不要去打扰他。

当初是她先提的分手,也是她亲手结束这段感情。

而且她们家早已经破产了,她也不再是以前随性所欲,胆大妄为的念稚了。

他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

**

罗素开车回去时,已经是夜里。

会所的顶层是他们老板平时休息的地方。

整个平层占据六百多平米,由一个游泳池,起居室,会客厅,还有书房组成,视野开阔,地方宽敞。

高处不胜寒,站在这里,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的人气。而他老板,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

罗素乘着入户电梯上来。

此时外面已经漆黑一片,而这里却被灯光照得亮如白昼,分不清黑夜白天。

罗素轻乘着步伐走到泳池边,看着泳池里激荡起的层层涟漪,静默地站在一旁。

跟以往不同,这次没游太久,泳池里的人便上岸了。

上岸后,步调不快,从一旁的服务生手中拿起毛巾。水滴从宽阔的脊背,结实的胸前,平坦的腹肌往下落,顺着紧窄的腰身,汇聚于腿腹之下,慢慢滴落。

最后,这幅光景都被随意地拦腰围住。

罗素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偌大的起居室,黑色金属质感的落地灯下,费宸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就在罗素以为他不会开口问的时候。

耳边却传来男人清冷的声音:“她回去了?”

虽然费宸没说到底是哪个她/他,但直觉告诉罗素,绝对不会是老板那个二世祖弟弟。

罗素:“是,她将费趔送回家后,先是一个人开车来城南,将车停在了附近,过了会儿转一圈后,就离开了。”

费宸似乎并不意外念稚会又回来,并且开车在会所附近绕一圈这件事。

“还有别的吗?”

罗素低头,先是讲费趔在车上骂他的事情,之后说到念稚特地停下车将费趔骂了一顿。

最后,罗素说:“临走时,她还把费趔给打了一顿。”

罗素讲的很慢,费宸也听得仔细,最后听到念稚将喝醉了的费趔,摁在地上踹了一脚后。

忍不住笑了一声。

罗素凝神屏息,想将这笑声稍微放大一些。

不过费宸只是很短暂地笑了一下,罗素站在他旁边:“还有……念稚小姐应该知道今天包间里的人是您了。”

费宸并不惊讶,毕竟都碰面了。

而且念稚对他十分熟悉,想瞒也瞒不住,只不过今天事发突然,他没想好怎么见。

罗素走后,夜渐渐深了,费宸坐在外面的观景露台上。

他有点睡不着,有种莫名的兴奋,这种高兴对他来说很难得,起码这两年都没有过。

心里默念着那两句话——

“你没有经历过别人经历的一切,那些痛苦你没有感同身受,那些绝望也不是将你逼入绝境,那些看不见天亮的黑夜里,你也没有为别人点亮过任何一盏灯。”

“你有什么资格去评判别人。”

轻声念着这两句话,嘴角擒了个淡淡的笑意,“真敢说。”

那些评价费宸的人里,确实没几个敢当面说他坏话的。

可这些年真正为他说过话的,却比当面骂他的人要更少。

从头至尾,从始至终就念稚这么一个。

彻头彻尾地相信他是个好人。

作者有话说:费宸:我不是好人。

念稚:你是。

(按头要他承认)

第3章

昨晚因为遇见费宸,念稚一晚上没睡好。心情已经比昨天平静了不少,看着镜子里略有些红肿的眼睛,强扯出一个过眼云烟的笑容出来。

成年人的世界总是这样,可以在黑灯的屋子里难过,缅怀,但当天一亮,那些过去的事情,必定要让它过去。

无论是过去青春也好,还是喜欢过的人,忘记是理所应当的。

上午是个简单的离婚案子,双方调解不成后,法官走了程序后便结束了一审。

庭审结束后,念稚告诉当事人六个月后还要再次起诉.

女孩子显然已经崩溃了,她抓着念稚一个劲儿地问,“为什么法官不让离婚,如果他又靠近,又打我,怎么办呢?”

念稚怔了一秒:“可以报警。”

女孩崩溃摇头:“没用的,我报过了,警察说我们是夫妻,拘留他以后会对小孩有影响。”

念稚于心不忍:“如果他再来骚扰你,打电话给我。”

女孩并没有很高兴,反而担心地看着念稚:“可是……你也是女孩子呀。”

莫名地被女孩话里的担心打动,念稚安抚她:“放心,我有办法。”

女孩眼神里渐渐重新燃起希望,一个劲儿地谢谢她。念稚并没有意识到,她的一句话,将这个女孩从绝望的边缘拉回。

每次开完离婚案,念稚都不太高兴。所以中午约了大学室友,在附近国企做法务的陈芸一起吃饭。

陈芸的性子要风风火火些,念稚刚挂完电话,还没找到餐厅,陈芸就已经请好假赶来了。

两人约在一家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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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在n市,但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陈芸一进来,屁股还没粘上凳子,便神神秘秘地伸头,凑在念稚的跟前。

“我有个大八卦要跟你说。”

念稚给她倒了杯水:“什么八卦?”

本就隔音很好的包间里,陈芸还非要压着声音说:“我上次见到费宸了!”

念稚一惊,抬起眼:“什么时候?”

陈芸:“上周五晚上,陪单位领导去见个大客户,在城南的九尊会所见到他的。”

又是这个会所,念稚好奇地问:“他在那里做什么?”

陈芸没直接回答她,兜着弯子说:“念念,我觉得吧……职业不分高低贵贱,而且人家会所工作都是按小时算工资,跟你们律师咨询费一样……”

念稚打断她:“别跟我贫嘴。”

陈芸看她脸色:“我说出来,你别激动呀。”

念稚:“快说。”

陈芸:“他好像在那里工作。”

念稚心里虽然早已有猜测,但听陈芸这么说出来,还是慌得不得了。

她没想到费宸居然真的在那里工作。

心中乱成一团,垂着眼神,不让陈芸看出什么。

陈芸一边感叹:“想当初,费宸那么高冷的人,也被你给拿下了。可才三年没见,你说他怎么堕落成这样了?”

“难道因为跟你分手的缘故?”

念稚抬起头,在她警告的的眼神里,陈芸闭上嘴。

虽然没说话,其实念稚也能理解一点。

费宸家境一般,记得大二时,她送了一件erdos的羊绒衫给费宸,他从大二穿到大四。

刚谈恋爱时,费宸还用着一款折叠老年机。心疼的念稚第二天就送了当季最新款的智能手机给他。

一想到这些,念稚把费宸在会所工作总结成四个字。

生活所迫!

听起来励志又心酸。

中午跟陈芸吃完饭,念稚准备开车回所里。

在车上时,她又忍不住查了查银行卡余额,查完有点难过。

要是她像以前那样有钱多好呀,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一掷千金地去找他。

可望着余额,念稚暂时放弃去找费宸的想法。

**

会所顶层,湛蓝色的泳池旁边,透明玻璃隔开的阳光房里。

费宸难得出来晒一次太阳,依旧是一件白色衬衫,袖子松散地卷着,黑色的西装裤包裹的双腿随意交叠。

他常年不见光,太阳底下,皮肤被照得白得发亮,身上也被镀上一层淡淡的光。

整个人看着有人气色许多。

一大早,罗素就被派出去了,一直到中午才回来。中午太阳最盛的时候,他站在阳光房里跟老板汇报工作。

“念稚小姐住在北边,独居。现在在一家律所上班,上午一早就出去开庭了,中午跟朋友吃了个饭,下午又回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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