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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bobo头历经思想挣扎,嘴里艰难蹦出个对不起。而后便情绪崩溃似的,不停地掉眼泪,然而并没有多少人理会,遑论前去安慰。

事情看似圆满解决,选手们散开。

不过该来的还是回来,沈先生好整以暇收回手,说了声:“跟我出来。”

特别像家长怼完外人,准备打自家小孩了。

林朝雾憋得要死,眼疾手快拉住沈音之问:“沈琛是你的谁?你表哥?堂哥?你叔你伯?应该不至于……是你爸吧?现在有钱男人这么会保养的吗?他多少岁来着?”

她掐着手指认真算。

“都不是啦。”

沈音之说:“就是那个老打电话,分手的那个。”

“你网恋对象??”

鬼知道网恋什么意思,反正傻子不知道,稀里糊涂就点头。

“……绝了,有生之年我能搞到这么高质量的网恋吗?·

林朝雾感叹着世界这么大真是神奇,不忘提醒,“小心他是gay搞骗婚,不要掉以轻心!别跟他走,今晚我得给你好好科普gay的骚操作免得你失足!”

沈音之点头,再往前走。

经过永远面无表情的周笙,再经过苏井里,他好心给出两个字:“保重。”

万万没想到这两个字凸显他的存在感,前头沈琛回头扫了一眼,骤然道:“苏经纪人,麻烦你也过来一趟。”

“……”

你当狗么,喊来就来?

苏二狗子龇牙咧嘴地抬脚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中二的发言,来自《教父》,我终于用上了!

这该死的羞耻感!!

原话是:

“我必须让麦克安全地回来,洗脱种种无中生有的罪名。而我是个迷信的人,若是他不幸发生意外,或被警察开枪打死,或在牢里上吊,或是被闪电击中,那我会怪罪于房间内的诸位,到那时候我就不会客气了”。

第36章 低头

宿舍楼外阳光普照,某两人小学生受训式排排站。

暗中窥探前方灭霸沈的脸色,再瞥瞥身边傻子沈的心不在焉。说不清顾虑哪方更多,苏井里开门见山打上一张坦白牌:“不用问了,傻逼那个词,我教的。”

沈琛眼尾悠悠扫过他,他舔了舔后槽牙,继续不要命地包揽责任:“白莲花戏精,一巴掌呼死十个,踩着傻逼头出道也都是我教的。要是你有意见,觉得她不应该说这种话,大不了让老板扣我两个月工资好了。”

“两个月?”沈琛挑眉,尾音提起。

“…那三个月。”

对方轻轻扯开唇角。

“四个月??”

对方仍然不语。

对方不屑地移开目光。

不就说个脏话么!

你个死洁癖事真多,活该被当成gay!

苏井里咬咬牙:“六个月行了吧?!”

沈琛一个优雅的点头,对应而来的画面是,n双限量球鞋、n款游戏插上翅膀离他远去。

好绝望,这该死的贫穷。

万分绝望之中大佬还发话:“你可以走了。”

招之即来呼之则去?

可恶的有钱人。

苏井里刚迈出一步,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说:“该担的我担了,该扣的也已经扣了。应该没必要再训她吧?大家都是成年人,说句脏话可不会死。”

这个她是谁,不言而喻。

他的语气有着六分试探,两分旁敲侧击的提醒,剩下两分伺机而动。好似他说要训,他便要揭竿而起。

所谓经纪人,上回碰面没那么大气焰来着。

沈琛不着痕迹地打量苏井里,不经意捕捉到一圈浓浓的黑眼圈。

非常像噩梦缠身连日失眠所导致的,他算是常年体验着,近两年、这段时间才缓解许多。

不免联想到某些情况。

不过转念一想,编词作曲的人讲究灵感,通宵工作似乎属于行业常态。沈琛收回视线,淡漠道:“我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应该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

潜台词还是那句话:别多管闲事,你可以走了。

苏井里也觉着他应该走,麻溜儿拍拍屁股溜走,鬼要掺和你们的修罗场。

可是——

双脚扎根似的一动不动,体内情绪迅速堆积,他难以自控地冷哼一声。

“说到底你又不是监护人,就算是监护人,十八岁成年人有自由。她爱说什么说什么,没必要按照你喜欢的来。要是非喜欢玩什么养成play,我劝你养条狗更实在,不然花钱弄个定制仿真机器人什么的。”

“反正你有的是钱。”

挑衅。

字里行间处处挑衅,苏井里上前一步挡在沈音之面前,无论口头身体都是无比挑衅的样式。

沈琛垂眼,意味不明地笑了声。

——如果把沈先生分开看作两个。一个披着温柔壳子好说话的沈先生,一个冰冷诡谲、什么弄得坏的沈先生。他们之间的交集点应该离不开笑。

只不过前者云淡风轻尚有温度,后者犹如破开封印的凶兽,特点是眼神沉郁,笑容下栖息着肃杀之意。

沈音之常常能想起他指尖滴血的样子,谈笑间生杀予夺的派头。

况且她不明白,二狗子护短归护短,但又穷又怂。

前几次口口声声的灭霸、大佬,每逢碰面巴不得离沈琛十万八千里远,避免交集避免不小心毒舌开罪。为什么这次一反常态地为她出头?

简直像……

1938的大年夜她没睡好,第二天偷偷说:“二狗子,他好像不要我了。”

他们之间向来不提名字,是个默契。

他诧异抬头,她径自盘起手,严肃在在地嘀咕:“昨天晚上看烟花的时候还好好的呢。他一直盯着我看,我问他为什么盯着我看,他说因为我好看呀。学我说话,学我说呀。但是为什么晚上偷偷起来掐我脖子?”

“好像到时候了,我得走了。”

“二狗子你想不想跟我走?”

二狗子没支声,像哑巴一样反复擦她的小皮鞋,擦得黑漆漆亮闪闪。

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偷偷摸摸进沈先生的卧室,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她们今天说他是日本人的奸细,明天变成清帮的奸细,妄想杀害沈先生反被逮住,折磨得不成人样才死;

后天呢,又有新的说法。

说他不甘心只在沈公馆做下人,成天陪着不成气候的小姐玩闹。所以求沈先生重用他去,或是还清恩情自请离去了。

大后天则是:结巴瞧上主子的傻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扔进池塘喂鱼。

那之后沈音之问过很多次:“二狗子去哪里了?”

沈先生总是说:“去他该去的地方。”

于是直到死前她都没再见过他,只收到一张时髦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小姐,我会救你出去。

究竟是什么时候写的呢。

究竟以什么心情身份写的呢。

她通通不知道。

只知道他并不喜欢她,纯粹是个死心眼。

一个比她还傻的傻瓜,理该活不长命的。

……

不过短命一次就够了。

一个人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倒霉两次呢?

来世做牛做马可不是这么算的。

眼瞧着两个大家伙水火不容地对立着,沈音之打破沉默,说:“你走。”

“听到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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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想夸傻子好歹有骨气,苏井里猝不及防被推,转过身来,不可思议地用手指着自己,“你让我走?”

她点头。

“有没有搞错,明明我——”

哪有时间解释,再解释才是十个你都没了。

沈音之再伸手推他:“哎呀你走,不要你救,走开。”

“……妈的。”

俩绝配,都喜欢把人当成狗使唤是不?

“走就走!谁爱管你们的闲事,下次求我我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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