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记得那时候她不习惯柳明修的亲近,险些一脚把他踹到床底下去。
幸好柳明修脸皮子够厚,不管她怎么踢怎么踹,他就跟一座大佛似的,赖在她床上死也不走。
四肢牢牢缠着她,把她嵌进怀抱里。
后来渐渐的,谢蔷不再那么排斥,开始习惯每晚让他抱着睡觉。
在洛杉矶那两年,每一个彻夜难眠的夜里,谢蔷不是没有想念过柳明修的怀抱。
她想,如果那两年他在身边,她一定会好过许多。
是这个信念支撑她回来。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还有另一个愿意疼爱她的男人。
可她没想过回来以后是这样的。
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谢蔷还沉浸在往事的漩涡里,眼前光线突然一暗,男生独有的气息扑面而来。柳明修身躯覆上来,不偏不倚地找准她的唇,低头吻上。
他叼着她的唇,又含又吮,低低地喊:“老婆……”
谢蔷差点被吻得喘不过气,想抬腿踹他,却被他压住。她才记起今时不同往日,这王八羔子在她离开那两年,身高径直从一米七三窜到了一米八七,体重也相对见长,不再是以前那个清清瘦瘦的小少年了。
他今年十八岁了,骨骼已有成年男子的成熟,宽阔的肩,修长的腿,精实的腰,男性在力量上与生俱来的优势,还真不是她一个女孩子练过几年柔道就能抗衡的。
谢蔷挣扎了几下,没挣开,气愤地推了掌他的肩,“柳明修,你从我身上滚下去!”
柳明修闭着眼,吻得很忘情,仿佛根本没醒,只是遵循梦中本能的行为。
——一看就是做了什么猥琐的梦。
谢蔷紧紧抿住唇,坚守住最后一线阵地,在心里咬牙切齿地想。
柳明修的吻逐渐下移,从她的嘴唇,下颌,再到她的颈脖,“老婆,你好香……”
领口扣子被松开的时候,谢蔷脑袋一炸,一巴掌挥在他脸上:“柳明修,你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是么?你对你每个前女友都这样么?好马不吃回头草听说过没?你这种人下辈子投胎是要去做乌龟王八蛋的!”
“……”
柳明修脸上挨了一巴掌,这才真正醒了。
视野缓缓从模糊中聚焦,清醒,直到最后一丝朦胧褪去,谢蔷带着嘲讽的面容出现在眼前。
半张脸火辣辣地疼。
柳明修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
梦里的谢蔷格外主动,温柔地抱着他,对他撒娇,跟他说要老公亲亲。
柳明修那叫一个心花怒放,赶忙就把自己往上送。
常言道,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柳明修真是飘了,连这种梦也敢做。
你看看你看看,这是什么母夜叉,抬手就是一巴掌,当初他就该拦着她不让她去学柔道,这大大增加了日后家暴的可能性。
柳明修脸上疼着,没了刚才亲热的劲儿,掀开被子,翻身下床,毫无诚意地说:“不好意思,刚才做梦。梦错了人,搞错了对象。”
谢蔷气结,连呼吸都喘不匀了,“你恶不恶心,把我当成别人?”
柳明修在镜前脱掉上衣,露出整片男生紧实的脊背和精瘦腰身。
他回头朝她笑:“女朋友太多了,这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谢蔷一个枕头摔过去。
这人真是太他妈不要脸了。
她当初怎么就瞎了狗眼喜欢上他?
谢蔷巴不得当即穿越回去,狠狠给十六岁的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谢蔷在浴室里擦身换衣服,后悔之心与日俱增。
如果早知道柳明修是这副德行,她不如不要回来,就让她待在洛杉矶那个鸟不拉屎的别墅庄园里每天放放羊,数数牛,日落西山的时候吹着蒲公英荡秋千,等待第二天太阳继续升起,一日复一日,到老,到死。
总比现在这样好,每天受着内心的谴责,还要受柳明修这个王八犊子的气。
谢蔷脱掉上衣,站在镜前打量自己。
身段纤瘦得过分,甚至有些嶙峋了。一米七三的身高,体重还不到一百。
而这已经是两年以来,她最好的状态。
两年前沈文清刚接手成为她主治医生的时候,她整个人简直可以用骨瘦嶙峋来形容。
脱了衣服身上就只剩下一把骨头,还得了厌食症,每天吃什么吐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来一阵大风就能把她吹起来当风筝放。
后来在沈文清的帮助下,抗抑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她逐渐恢复了食欲。但那段时间身体损伤太大,各方面机能不是一下就能调节好的。
谢蔷抬手把长发挽起,透过镜面,看见自己腕上深浅交错的伤口。
吃完早饭,谢蔷不顾医生劝说,执意要出院。
护士拿来的药物和针水无一不被她拒绝。在洛杉矶那两年她几乎天天把药当饭吃,导致她现在看见药丸就觉得反胃。
早上柳明修得回趟学校,谢蔷赶在他回来之前办好离院手续,联系了自家司机,打算走个悄无声息。
刚到医院门口,她正埋头给司机发定位,眼前停下一辆黑色保时捷。
看车牌号,是平时接送柳明修放学的那辆。
后座车窗降下,柳明修一身校服,挑眉看她:“想跑哪儿去?”
谢蔷不乐意见他,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她把手机扔包里,没好气地应:“回家。”
柳明修说:“你昨天才动完手术,医生让你留院观察三天,没听见?”
第21章
谢蔷眼瞳不由自主地闪了两闪,心里真是哔了个拉布拉多比熊哈士奇萨摩耶杜宾柯基边境牧羊狗了。
按岁数,她比柳明修要大上一岁,在一起那年她读高一,十六岁,柳明修读初三,十五岁。
谢蔷刚上高中那年身高就突破一米七了,这边不比北方,一米七以上的女生少有,即使是搁在男生堆里,一米七几的女生也属于格外显眼的那一拨。
而男孩子的发育时间总比女孩子更晚些。
初三那年柳明修和谢蔷同等身高,但碍于他比她小一岁,初中部和高中部中间间隔的那条马路,就成了两人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谢蔷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从了柳明修。
其实她的性格和柳明修很像,从小家境优越,天赋出众,听着长辈和旁人的赞美声长大,生来刻在骨子里的骄傲,导致性格多少有些傲慢和目中无人。
谢蔷脾气不好,她自己是知道的。
柳明修脾气不好,这点是全世界都知道的。
一个有公主病,一个有少爷病,一个不喜欢年纪比自己小的,一个不喜欢年纪比自己大的,两人因为双方长辈安排而被强行牵扯在一起,效果丝毫不弱于火星撞地球。
小的时候碰见不是吵架就是打架。
为了能把柳明修弄死,谢蔷特地去学了个柔道。
为了能把她弄死,柳明修特地去学了个空手道。
两人没有相爱只有相杀的塑料青梅竹马情在谢蔷刚上高中那年戛然而止。
那年谢蔷十六岁,和隔壁班班草早恋,手挽着手从柳明修面前经过,柳明修上一秒还在美滋滋地吃着自己手里的草莓甜心巧克力冰淇淋,下一秒脸色就跟吃了屎一样的臭。
当晚放学,柳明修把她堵在巷角,谢蔷已经摆出全面备战姿态,在脑海里规划好背摔腕挫十字固三角绞等一系列进攻战略,并且盘算着如果柳明修还没有丧失战斗能力,她就再来一记背负空投,非摔断丫的胸骨不可。
但谢蔷完美无缺的作战计划并没有实现。
她闻到了柳明修身上很浓的酒味。
下一秒,柳明修二话不说,就把她摁在了墙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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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蔷当时心里就敲里ii了,还以为是什么新型作战策略,于是和他吻得格外激情,唇舌交战,你进我退,你攻我守。
就这样一直吻了三百来个回合,直到她把柳明修的舌头都咬破了,满嘴的血腥,这小兔崽子还是没肯松开她,谢蔷开始察觉不对劲了。
之后每天放学回家路上,柳明修都逮着她一顿亲。
谢蔷那时候是真没想过要和柳明修在一起。
第一,他年纪比她小。
第二,他长得还没她高。
何况她从小就喜欢那种温润如玉,能够包容理解她一切小脾气,像大哥哥一样存在的男生。
柳明修的个性脾气,完完全全长在了她理想型的对立面上。
要不是后来柳明修真收敛了少爷脾气,每天风雨无阻地来高中部接她放学,亲手给她做饭,洗饭盒,回家还帮她洗内衣裤,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学狗叫逗她开心,她才不会从了他呢。
那时候谢蔷想,算了算了,反正以后都是要结婚的,虽然这小兔崽子长得比她矮,但模样还行,也愿意为她洗手做羹汤,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得了。
大不了,以后给他买双增高鞋垫。
老公长得太高太帅了不好,容易没有安全感,她瞧着自己那个一米七刚出头的矮个子男朋友也挺好的。
可谁他妈能想到,她只不过在国外待了两年,柳明修这兔崽子就跟磕了ad钙似的,身高径直从一米七窜到了一米八七。
从前和她平视的,现在得低头俯视她。
眼中还隐隐透出了一点儿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优越感。
这下谢蔷心里不平衡了。
两年前柳明修一米七三的时候她一米七三,现在柳明修一米八七,她还是一米七三。
谢蔷面无表情地盯着面前的人,微微地,不可察觉地,尽力维持着自己最后一丝尊严地,抻了抻因为长时间仰头而僵掉的脖子。
柳明修忽然一声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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