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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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你想什么呢!”江谣给他脑袋上敲了一下:“我们怎么可能不要你?”

江谚把脸埋在江谣怀里,不肯抬头。

江谣微微一愣,便察觉到自己胸前的衣服被一股热流打湿。

他在哭。

陆雪时抬头看了眼江谣,指了指房间,然后先一步回卧室。

江谚还埋在他怀里哭,江谣轻声细语地哄了一句:“对不起,哥哥不好……”

江谚摇头,吸了吸鼻子,露出一双哭的通红的眼睛:“我没有说你不好,只是你一直都更喜欢二哥一点,从小我就知道,我以前不懂事的时候也想过,明明我才是你亲弟弟,但你为什么总偏爱二哥多一点。”

江谣疑惑道:“哪有?”

他万万没想到江谚这小子还偷偷的想过这些破事。

江谚擦干净眼泪:“你本来就喜欢二哥多些,他现在又和你在一起,我怕你更不喜欢我。”

江谣:“你就瞎想,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

江谚:“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你就一直在国外,我们聚少离多,二哥被陆家接走,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少。”

江谣苦笑:“那时候吃饭都成问题了,我没考虑过你的感受,对不起。”

江谚:“我不怪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他忽然松了口气,“今天说出来了,我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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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谣怀里一空。

江谚用胳膊狂擦脸,压低声音偷偷跟江谣说:“你别告诉二哥我小时候吃他醋,不然以后你揍我,他要是不帮我了怎么办?”

江谣哭笑不得。

江谚:“现在我好受多了,原来我还是你唯一的弟弟,二哥现在混成你老婆了,我们地位不一样了。”

江谣:“你皮痒了是吧,还是觉得我现在不会揍你?”

江谚猛地抱了一下江谣:“不管你做什么选择,跟二哥说的一样,你们永远是我的哥哥。”

然后不好意思的狂奔回房间,“咔哒”一下把门锁上。

江谣在客厅愣了会儿,笑着回房间。

陆雪时背对着他,江谣戳了下他的背:“偷听没?”

陆雪时转过身:“小谚怎么说的?”

“小孩子一个,哭一场明天就好了。”江谣踮起脚吻了他一下:“你怕我跟你分手?”

陆雪时这才露出了一点儿慌张的神色:“怕。”

和当年一样,冰冷的雪,空旷的夜,残破的建筑。

怕江谣做出的选择,依旧是“江谚”。

江谣抱着他:“不会的。”

陆雪时心有余悸地坐下,江谣顺势骑在他身上,捧着他的脸吻了下去。

——这一次,说什么也不会选择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我太难了……先看这一篇吧!

以及快结局了,养肥党们可以看起来了!

第71章 叫一声老公

过年前, 江谣把公司的事务都暂停, 专心致志的准备起求婚的事情。

老胡不乐意给他出主意,江谣只能自己瞎忙活,又是订玫瑰又是找酒店, 等忙完才发现, 好长一段时间没见到陆雪时。

临到年关,陆雪时的工作前所未有的繁忙,在家里开了几次国际视频会议, 江谣晚上还给他做了夜宵。

后来,干脆连家都不回,直接睡在公司里。

“江谣!你去哪儿了, 我打你电话你都不接。”

戚禾急匆匆拦住他。

江谣脚步一顿, 手上的玫瑰花微微下沉。

戚禾:“你给谁订的玫瑰啊?”

江谣:“你找我什么事?”

戚禾见他不回答,也没追问。

他挠了下脑袋,递给江谣一张邀请函:“我朋友办了个酒会,你来参加吗?”

江谣:“酒会?”

戚禾:“对,也算不上酒会,我朋友打算在酒会上弄个小拍卖会,很多收藏家都会来。”

江谣心念一动, 他的求婚烛光晚餐上, 还差一瓶红酒。

遂应允。

戚禾高兴的走路打飘, 回家把衣柜翻得鸡飞狗跳,终于找到了从意大利手工定制的西装。

穿上它,又在镜子前美了半天, 才开着suv去赴约。

江谣只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西装,领带是陆雪时送的一条,为了表示自己换过衣服,他还在西装上别了一个胸针。

也是陆雪时送的。

他最近发现陆雪时很喜欢给他买衣服,跟小姑娘打扮芭比娃娃一样,一天一套的换。

除了热衷买衣服,还热衷给他买房,就跟过家家差不多。

江谣身上戴的戒指、项链,都是陆雪时在世界各地花天文数字买的。

原本以为那个翡翠已经是陆雪时这个恋爱脑能花的最多钱了,结果江谣还是小看了他。

到了会场,江谣摸了一下镯子。

穿西装带镯子十分奇怪,但镯子戴上去之后取不下来,江谣试了很多办法无果之后,干脆就这么不伦不类的带着。

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

“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

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

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

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

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

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

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

戚禾脸爆红。

他连忙甩头。

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走路很稳,每一步都踏在实地,脸上带着职业假笑,站的笔挺,除了腰细腿长,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直男。

——还是一个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

酒会人头济济,江谣钻进去,就像一尾入海的鱼。

戚禾追了几步,就不见人影。

江谣直接来到酒柜前,看中了一瓶1990年份罗曼尼康帝酒庄的红葡萄酒。

起拍价格是五十万,让他小小的咋舌一番。

求婚的事情,一生只有一次,而且还是跟陆雪时求婚,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豪门小姐”,看来也算他下嫁给自己,难道连一瓶五十万的酒都不给他买吗?

罗曼尼康帝最后以壹佰伍拾万元落在江谣手中。

戚禾也因此找到江谣,见他眼睛不眨的拍下酒,不由疑惑:他不是个普通的珠宝商吗,怎么舍得买这么贵的酒?

一百多万,对戚禾来说不算什么,他带块表都不止这个价。

江谣吩咐侍应生把红酒装箱,并填了一家酒店的地址,将它暂且存放在此处。

戚禾转头:“其实你要这个,我也可以给你买。”

江谣:“我自己有钱,为什么要你买?”

戚禾:“毕竟是我请你到这儿来的。”

江谣:“谢谢,那你全都给我买下来吧。”

戚禾哽住。

江谣欺负完小孩儿,就找了个地方坐下。

戚禾扭扭捏捏地站在他身边,然后没好气道:“喂,你今天买玫瑰,是给你的女朋友的吗?”

江谣:“嗯。求婚用的。”

说到这里,他兴致比较高昂,也忍不住多说几句。

“我准备了很久,他应该会喜欢。”

戚禾酸不拉几:“你女朋友长什么样啊?”

江谣:“你知道这个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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