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其二就是他的时间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全拿来写算经,考乡试可是得博览群书的。
黎锦已经发现,这个朝代的土地格局与他上辈子的明清很像,整个国家分为两京十三省。
乡试为一省一考,除了比较偏远的两个省需要合并考之外,其他地方都在整个省的南部设立贡院。
而乡试的录取也有名额限定,每个省固定录取一百三十五人,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考不中的原因了。
因为每个考生的竞争者不仅是同年中秀才的人,更有前年、甚至更加古早的秀才。
四月的第二个休沐日,吴大夫的儿子吴卫前来拜访,他说:“听家父言,修之与家父甚熟,在下才不请自来,还望修之不要介怀。”
黎锦说:“当然不会,秋平请进。”
吴卫,字秋平,这是吴大夫之前说的,黎锦原本想回来后先给吴卫下拜帖。
但被加冠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善。”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他自己过去。
小包子却看到黎锦也对自己招手,他就拉着阿爹的手,让阿爹也跟自己过去。
万云看着弯腰跟着小包子的力道往前走的秦慕文,眼中流露出赞赏。
他知道黎锦平时有多忙,能把小包子教育的如此乖巧可爱,可全都是那个小少年的功劳。
当小包子走到跟前,万云才发觉小包子今儿变了发型,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只有额前垂了几缕下来,显地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万云想抱起小包子,但他发现小包子虽然嘴上叫的是‘伯伯’,可他的目的人物很明显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黎锦。
万云在尘埃落定前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小包子几日没见他,应该会有些想念。
结果包子直接扑到黎锦腿上,昂着小脑袋:“爹爹,抱!”
面对万云质问的眼神,黎锦很淡定的把小包子抱起来,然后把他托在自己肩膀上。
万云沉默了,总算知道小包子为什么一看到黎锦就这么激动的跑来了。
小孩子都喜欢举高高啊。
不过,黎锦这也太宠他家孩子了,一般为人父母,决计不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肩膀上,那都是爷爷宠孙子才会这么做。
毕竟父亲在孩子面前得有绝对的威严,广为人知的‘隔代亲’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万云就没有心思想这些,因为小包子坐得高,摘了六朵墙上的花花。
分给他阿爹三朵,小包子看着自己的三朵,勉为其难的分给了万云一朵。
“伯伯,花花。”
万云接过花,一脸怜悯的看着黎锦,问小包子:“你爹爹没有花花吗?”
小包几奶声奶气的说:“我和阿爹的花花都是爹爹的。”
万云:“……?”
第110章
日子就这么过了整整一个夏秋冬春,来年小包子生辰的时候,秦慕文所著的《杂记》已经出版了第二次。
第一次正式确定印刷出版是在壬寅年(去年)秋季,自打三月初府城小报上开始‘连载’杂记,距离九月已经有整整半年的时间,基本上也把整本《杂记》刊登了四分之一。
当初秦慕文一册《杂记》写了五万多字,每三百字左右一个小片段,共有一百六十六个小故事。
除了三月初第一次刊登,为了引起大家兴趣,印刷了题记和三则小故事外,此后每次‘连载’都是两个小故事。
半年也就是六个月,大概刊登了四十多个小故事。
起初,喜欢看日常杂记的人还仅仅局限于府城小报的忠实买者。又过了几期,很多人从朋友那儿看到这些简短又让人欣喜的文字。
问了出处后,自己跑去买府城小报。
甚至有人不喜欢看小报,还专程问过掌柜,能不能只买《杂记》片段。
但一页纸怎么卖?这些人思前想后,有的一边犹豫一边回家了,有的索性掏二十文买了这小报回去。
掌柜的在七月看了当季的售卖情况,居然比上个季度增长了三成!
其中很大一部分买主都是《杂记》的忠实读者,转成为了杂记才来买府城小报的。
掌柜的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他当初之所以答应印刷杂记,仅仅只是给黎锦一个面子。
毕竟黎锦也是在知府大人眼前挂的上号的人了。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得赚,那这本书再做出版的话,肯定不是只印刷区区五十本。
而是……千册起印。
按理说,印刷三百册以上,净利润就会比雇人抄书要高。印刷一千册,书肆已经完全可以给黎锦按照分成价格来算了。
掌柜的亲自登门给黎锦说了这件事,黎锦微微挑眉,虽然他已经预测到少年写出的东西会有很多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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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受欢迎的成度,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黎锦当时说:“出版的情况和时机,您看着来就是。”
掌柜的对黎锦的信任表示大为感动,回去就让小二把这本书安排下来。
但毕竟书肆是公家的,里面主要印刷的还是知府指定的各种科普书籍。
所以,《杂记》整一千册印刷好,就到了八月底。
而府城小报自从八月的最后一刊以来,直至整个九月都在宣传《杂记》出书了事情。
起初掌柜的还想着从十月起就不再府城小报上刊登《杂记》,但到了现在,府城小报和《杂记》已经相辅相成,互赢互利。
每期买府城小报的人,也习惯了后面印刷两则小故事。
掌柜的一想,其实在府城小报上继续印刷杂记也没什么,毕竟‘连载’的慢,想要快点看完整本的读者自然会选择买书。
所以,直至如今,府城小报的最后一页还是《杂记》两则。
秦慕文也喜欢每隔七日就能收到府城小报的回馈,每次掌柜的都会派人给整理出好几页的留言信笺,秦慕文看到深有感触的,也会提笔回信。
有一则回馈又很长,占了足足半页纸。
秦慕文看了后打心眼儿里为这个姑娘开心——
“梦寐先生亲启:
这是我的第二封来信,之前先生的回信我收到了,但当时诸事缠身,几次想提笔给先生回信,都不知该写什么。
先生的文字如此淡雅清甜,我却还在黑暗中挣扎,我担心自己的回信会影响到先生的心情,请先生原谅我的无礼。
这封信当然是来报喜的,我净身出户后,距离现在足足一年了。当初阿娘怜惜我,给了我两间布庄,但盈利惨淡。
我会调香,便自作主张把一间铺面改卖香膏,如今已经收获颇丰。本年在府城又开了两家铺面。
下月我想跟着商队,把我调出来的香膏卖到其他府城去。
在此,说件有趣的事,上一任夫君的好友此前瞧不起我,如今做买卖的时候也只能低声下气求助于我。
这一切的转变都感谢先生,是您的文字鼓励了我,让我继续的努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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