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但那是尚书府主母的孩子才有的小玩意儿。
他当年可羡慕了,但也只能眼巴巴地瞧着。
其实,他和爹爹的镜子旁边也雕刻有花草,只是用了很久,每每照人模糊了,爹爹还得自己打磨。
完全不像小镜子这般明亮,照人清晰。
随后黎锦吃了点东西垫肚子,就出去给菜地浇水。
以往他不在杏林堂坐诊地时候,可以回到家后歇息一阵子再去浇水。
如今在杏林堂坐诊一个时辰,回来后就没时间歇息了,得赶紧浇水,要不然一会儿天黑,就会有狼跑下来,就没这么安全了。
少年拿着镜子爱不释手,正巧这会儿小安跑过来,他打算给秦慕文说用藤条编的扇子只是扇骨,要糊了油纸才算真正的扇子。
小安想,他献宝一样的把扇骨送给夫君,没想到直接把夫君逗乐了。
所以他才专程给阿文也说一下,以免犯了同样的错误。
毕竟上次阿文虽然教他编扇骨了,但看样子阿文也不知道最后要糊一层油纸。
小安过来的时候,直接看到秦慕文手上的镜子。
他瞪大了眼睛:“这、这镜子好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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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慕文笑出两个小酒窝,点头:“嗯。”
小安揶揄道:“你夫君送给你的?他对你可真好!”
这话虽然夹杂着羡慕,但朋友间逗趣的成分更高,小安觉得自己可以看到阿文害羞的样子。
毕竟阿文性格软,一定会经常害羞。
但小安很快就发现自己想错了。
因为秦慕文听到他的话,反而郑重地、坚定地点点头:“对!”
作者有话要说: 【小安:???为什么要喂我吃狗粮】
第37章
小安走后,都回到家了,才自言自语道:“我总感觉自己忘了点什么。”
他家在村子里也算大户,房子多、院子大,比黎锦家里不知道要阔气多少倍。
直到小安看到窗台上还在晾晒的扇子,这才想起来,他去找阿文原本是为了告诉他扇子的事情。
没想到被阿文手上的镜子给带偏了话题。
然后,就再也没回归过正轨。
晚上,小安的丈夫照旧留宿在他这儿,温存后,大手覆盖在他肚子上。
“你跟黎锦家夫郎关系那么好,怎么就没跟他学学?”
小安迷糊着,不明所以:“学什么?我刚学了做扇子。”
“学着生个孩子啊。”
小安想,他也想啊,但努力了这么久还没有,真的很伤心。
这么一闹腾,小安倒是不那么困了,他对自己男人说:“你见过那种很好看的,照人很亮很清楚,旁边雕刻着花纹的铜镜吗?”
“镇子上有,怎么,你想要?大概一两百文,我去做几天工,给你买一个回来。”
小安惊呆了。
一个镜子就这么多钱!他做半个月的针线才能买一个镜子!
而且阿文的那个镜子,更漂亮,更精致。
小安想了想,又说:“那种雕刻的花纹是仙鹤,还染了颜色的,得多少钱?”
他家男人说:“四五百文,我见人买过,但不是仙鹤图案。”
小安表示自己知道了,内心感慨,黎锦真的好疼阿文啊。
四五百文,得他做针线一个半月了。
阿文总算苦尽甘来了。
小安说:“我不要这么贵的东西,家里的镜子就很好,够我用了。”
顿了顿,小安又说,“咱们攒点钱,万一大郎想读书,咱们也送他去镇上读书。”
大郎是小安家男人正妻的儿子,今年七岁了。
小安这人心眼儿实在,一家人都挺喜欢他。
他家男人说:“读书作用不大,要是咱家孩子多,倒可以让其中一个读书。
咱们庄稼汉,可千万不能眼高手低,不种地一家人都没饭吃。
黎锦那样读书好的,不也得天天挑水种菜?”
小安想,也是这个道理,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的话,读书种地得兼顾,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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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回家的时候,镜子被少年规规矩矩的摆在储物柜上。
黎锦问他为什么不放在窗台上,这个大小摆在窗台上正好合适。
少年一本正经:“窗台上容易被撞到,储物柜大,摆上去正好。”
黎锦失笑,很想说铜镜摔不破的。
但看到少年如此郑重的对待一个镜子,突然有些心疼。
这孩子以前怕是没得到过多少好东西,所以才会对一个小小的镜子如此珍重。
当然,如果黎锦知道那天他包的那个几乎没有褶子的南瓜包子被少年偷吃掉了后,可能更加心疼。
黎锦做完俯卧撑洗了澡,回屋后,少年给他亮着油灯,等他一起睡觉。
黎锦锁好门,吹了灯,躺在床外侧,说:“怎么不先睡?”
少年声音带着困意,格外的软:“我想跟你说‘好梦’。”
黎锦呆住,身子僵硬在原地,不知作何反应。
良久,久到少年呼吸平稳的传来,黎锦才说:“你也好梦。”
不知道是不是黎锦的错觉,总感觉少年脑袋越来越偏、越来越偏,最后靠在他肩膀上。
但黎锦觉得这感觉好像还挺好,伴着阵阵蝉鸣,果真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大早,黎锦走到先生书房,默写了昨儿需要背诵的经论,放在地上晾干。
等到陈西然背完书,会帮他检查一遍,顺道自己也算温习功课了。
宋先生这人别看十分古板,对他看重的学生,关心成度可不是一星半点。
他好像已经知道昨儿黎锦在杏林堂发生的事情。
专门当着陈西然的面称赞了黎锦:“拿得起,放得下,善!”
黎锦有些汗颜,他觉得宋先生说的是原主此前迷恋头牌,可昨天态度却十分冷淡,看样子宋先生觉得他已经彻底放下了。
黎锦惭愧:“学生知错。”
宋先生道:“食色性也,何来惭愧?但文人风流不在风月场,而在内心,这一点望你牢记。”
黎锦说:“学生记住了。”
这天中午,黎锦去杏林堂吃饭,看着餐桌边多出来的一个不速之客,内心一点波动都没有。
他真的发现了一个规律,杏林堂小学徒周贵做的饭可能很香,昨天宋掌柜来了,今儿来了个飘香苑的打手。
说是打手,其实只是黎锦不知道这人该如何称呼。
吴大夫最开始有点懵之外,后来已经淡定了。
他说:“来者是客,那就一起吃顿饭吧。”
反正这人已经坐下了,他也不好开口赶人。
吃完后,打手拿出五两银子,给吴大夫和黎锦各推了二两,又给小学徒周贵推了一两。
他说:“这是三位的封口费,多谢两位大夫昨日没把事情闹大。”
黎锦瞬间明白了,看来飘香苑已经知道头牌怀孕了的事情。
那就自然也知道头牌昨日来过杏林堂,而黎锦分明诊断出喜脉,却什么都没说,顾全了头牌的名誉。
那打手最后走的时候,还给黎锦到了个歉:“以前揍过黎大夫,是我的错,还请黎大夫大人不记小人过。”
黎锦:“……都过去了。”
原主以前为了头牌,还挨过揍啊,真可怜。
“黎大夫高义,在下还想问一句,昨儿大夫说花柳病可治,是真是假?”
黎锦说:“这个需要看情况,如果初被传染,坚持用药一段时间,可以根治。
但若是感染两年左右,在下也无能为力。”
那人又道了谢,说:“以后说不定还要麻烦黎大夫,还请大夫不要介怀。”
黎锦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新一天的诊治。
今儿倒是没出什么幺蛾子,就是镇子小,消息流通快。
这才黎锦第二天坐诊,在正街摆摊卖木柴的李柱子就知道了消息。
他卖完后,让旁边的伙计旁忙看着牛车,自己溜达到杏林堂,果然看到黎锦在问诊。
李柱子不禁想到之前在河道边,自己脚崴了,黎锦也是直接一掰一推,当下就治好了。
这人那会儿还谦虚说自己只会些皮毛。
没看到如今杏林堂的吴大夫都在旁边问他要放的问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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