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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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听到黎锦说自己要去割草,秦慕文比看到黎锦洗衣服还要慌张。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黎锦想,这少年是真的年纪小,把内心的想法都写在脸上。

黎锦问道:“你又要说,自己去割草?这种活儿不用我做?”

——他家的夫郎,简直把他自己当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哄。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毕竟田地多、家里人口多,每年要交的税也多。

农活没人干的话,这地就荒废下来。

原主黎锦对村长收回他家的地很不满意,但现在的黎锦就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家里现在总共就三口人,两亩地足够了。

纵然黎锦有着前世做农活的基础,但跟经常做这些的庄家汉还是有区别的。

不过好在他家里地少,割了两个时辰的草,好得被他把二亩地割平了四分之一。

村里的庄家汉原本看到黎锦拿着镰刀来,都打算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教怎么割草。

毕竟下棋时,黎锦那捏着棋子的手,骨节修长,皮肤宛若白玉,真比那小娘子的手还要好看。

但这确确实实是男人的手。

他们都没想到,黎锦的那双手,拿起镰刀来,割草也是这么的干净利索。

虽然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做了一下午,周围地理的人都眼睁睁看着黎锦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割草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天擦黑的时候,黎锦跟着村里人一起往回走。

以往有些排挤他的人,这会儿都不再对他冷着脸,甚至还有长辈夸赞到:“黎锦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第15章

既然黎锦已经下定决心融入这个社会,自然会跟周围人搭话交流。

他身上好像带着一种特殊的魔力,那就是只要一主动交谈,很快就能融入一个大集体。

当然,实际上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在内。

单单就是情商的问题。

黎锦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一点昏黄的油灯在窗户边静静的燃烧。

这会儿,黎锦才彻底的意识到,这是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网络、更没有电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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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下土屋、油灯、油纸糊的窗户,还有一个等待自己回家的夫郎。

本该是全然陌生的人,却在短短一两天的相处中,给黎锦以心灵上的慰藉。

一个在现代向来孤零零的医生,在古代骤然有了一个家。

黎锦用水冲洗了镰刀,挂在厨房的墙上等待晾干。

他挽起袖子,又把手洗干净,这才进屋。

秦慕文其实很担心黎锦,毕竟割草可得用上镰刀啊。

黎锦以前都没碰过这些东西,他恐怕连怎么握镰刀都不清楚。

——万一,他把自己哪儿划伤了呢?

要不是身体实在不方便,秦慕文真的想去把黎锦换回来。

他、他只要知道黎锦心疼他,有割草这份心就足够了。所有的苦活累活,他都可以做。

黎锦进入院子后,秦慕文就焦急的等他进屋。

但那脚步声渐进卧室后,又拐到了厨房,紧接着水声响起,秦慕文虽然着急,但也没有出声。

等到黎锦进屋,秦慕文几乎迫不及待地握住他的手。

在昏黄的油灯下,仔细的看着。

昨儿端鸡蛋羹被烫出的水泡还在,今儿又增添了不少新伤。

这些伤口秦慕文也曾有过,两年前,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

嫁给黎锦后,他被要求学着割麦子。

那是他第一次割麦子,他的手上也伤痕累累,不只是被尖尖的麦芒划破的伤口,还有握着镰刀拼命使劲儿而磨出来的水泡。

如今,秦慕文用自己带着薄茧的手,轻轻抚摸过黎锦手上的水泡和就算被冷水冲洗了还能看到红血丝的伤口。

现在,黎锦的伤口跟当年秦慕文的伤口何其相像,但当年没人心疼秦慕文。

只会要求他继续、快点、努力的干活。

在一次次的划伤、流血、疼痛之后,现在秦慕文割麦子,手已经不会被麦芒划破了,曾经的伤口都慢慢凝成了茧子,保护着他自己。

也无声的诉说着,这两年来他所经历的种种。

但秦慕文对此毫无怨言,他已经习惯了。

黎锦看着少年脸上的心疼,安慰道:“都是小伤口,一觉睡起来就好了。”

他当年做医生,刚进医院实习那会儿手也偶尔会被锋利的手术刀划破。后来练得多了,才熟能生巧。

做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难处,黎锦又没有公主病,这些小伤他真的不放在眼里。

秦慕文这两天话都很少,因为黎锦以前看不起他哥儿的身份。

讨厌他。

甚至不让他跟自己说话,仿佛跟哥儿说话会降低自己的格调一样。

之前黎锦跟少年说话,他基本上都是用点头或者摇头来回答。

只有这个动作回答不了的,少年才会张开嘴轻声细语的说出来。

这会儿,少年忘记了之前黎锦给自己订下的规矩,说:“小伤口也不能这么随意,更不能见水!”

少年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明儿这些伤口肯定好不了,你先把地里的活儿放一放好不好,等我能下床,我们一起做。”

黎锦抽回手,顺道刮了刮少年的鼻子,笑道:“我没这么娇贵,都是庄家汉的孩子,以前没做是我的不是,如今这些活儿我得学着做了。”

少年只觉得鼻尖和黎锦接触后,酥酥麻麻,不知道这是坐月子期间的正常反应,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兴许是黎锦态度温和,俊朗的眉目间再无之前的暴戾,只剩下文人那股清贵。

少年很快就把心里的话说出来:“阿锦,娘临走前说,让你守孝二十七个月后,参加科举……

现在两年已过,如今正是六月,等到今年九月,守孝期就算结束。明年二月开春,正是童生试的时间。”

少年习过字,读过书,家里曾经也有哥哥参加过科举。

所以他对科举的流程还算熟悉,说起来也井井有条。

黎锦:“…………?”

这难道不是一个田间生活、赚钱养家的故事吗?还要加上科举副本??

看着黎锦略带疑惑的神色,少年小声的问:“阿锦,难道你忘了?”

黎锦没说话,他不习惯撒谎。

他是真的还不知道有这么一码事。

如今被少年一提醒,黎锦也想到自己跟村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称赞起自己来都是‘真不愧是读书人’‘读过圣贤书的人就是不一样’……

黎锦之前根本没当回事,毕竟这都是别人客套的话,他以前夸别人家孩子也会夸聪明伶俐学习好啊。

黎锦面无表情的想,古代的民风已经淳朴到夸人都不往大了夸,特别实事求是的夸。

村民们说他是读书人,所以他就该意识到自己去考科举……

黎锦揉揉少年的脑袋:“前几天喝酒喝断片了,脑子混混沌沌的。”

少年不疑有他,主动说:“阿锦是读书人,这些日子不若去温习功课,等我几天能下床了,我去割草。”

……原来绕这么一大圈,就是为了说割草的事情。

少年怕黎锦不答应,把自己的手伸出来,那双明显比黎锦小了一圈的手,手心和指腹都是软软的茧子。

“我的手不怕麦芒,割不破的。”

黎锦把他的手塞回被窝:“手太小,镰刀你都握不全,建议驳回。”

这下轮到少年愣住。

他、他是握不全那在手柄处绑了一圈麻绳的镰刀,但他会割麦子割草啊!

秦慕文性格到底生来就乖巧,虽然还想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但黎锦都拒绝他了,这会儿也乖乖的听话,把手缩在被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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