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节(1 / 1)
而那马面却突然撤掉了之前笼罩着我的炁场,笑道:“小家伙不简单呐,这路碟居然还是泰王殿颁发的,怎么?你认识泰山王吗?”
泰山王?
十殿阎王之一的“泰山王”?我王林一介凡人,又怎可能认识他呢?
呃,这什么情况啊。我并不知道我有接触过什么通关路碟啊?这……该不会是马面弄错了吧?
可是不管怎样,这弄错了,倒也是好事儿一件,至少是替我化解了眼前的危机,于是尴尬的笑了笑,却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马面的说法。
泰山王,我要是能认识泰山王那就好了,还至于被一个黑无常欺负成那样么?
“既有通关路碟,那就跟我来吧,此地的通道节点距离丰都鬼城较近,你便从鬼城的通道返回阳世去吧!”
说吧。马面便在不停留,径直便向着前方走去。
丰都鬼城?那敢情好,那我岂不是顺道还能回家一趟?
心中涌现出了一抹狂喜,我这便赶紧跟了上去,途中却不由小心翼翼的向他提起了我的同伴。我倒是要离开此地了,可凌宇墨可还在这里面呢,我若这么一走了之,那他可就玩玩儿了。一旦在这儿耽搁的太久,那他岂不是同样也得和李破晓等人一样,永远无法生活在阳光下面了吗?
“这样啊?”
一听我还有同伴滞留在里面,马面顿时便微微皱起了眉头,似乎有些不太耐烦。于是说道:“这样吧,离此不远的地方有一处鬼市,那地方的阴煞之力较弱,你可以在哪儿逗留几日,等你的同伴!等你什么时候想离开了,再来找我!”
说罢,马面身影一闪,竟是眨眼间便消失在了我的面前。
“啊?”
眼睁睁的看着马面消失于无形之中,我顿时便傻了眼,急忙喊道:“可你还没告诉我,到时候又该如何找你呢?”
然而,马面早已走远。根本不曾听到我的喊话,也有可能是听到了,但却根本不想理我。
这是嫌我太麻烦了吗?
“唉”
心中暗自苦笑了一声,此时的我当真是苦笑不得,多好一个可以离开这儿的机会啊,都tm白瞎了!
凌宇墨啊凌宇墨。你到底死哪儿去了?这下你可害苦我了……
摇头叹了口气,既然马面不再管我,那我也只能无可奈何,这便赶紧向着它刚刚所说的鬼市赶去。
当务之急,显然是得赶紧找到凌宇墨才行,只有等找到他以后。才慢慢的想办法离开此地了。
尽管马面最后并没有带我离开此地,但他的出现好歹是给了我希望,证明了李破晓的话,是对的,这地方果然还有其他离开的通道。既然如此,即便是没有马面的帮忙,到时候也应该可以找到离开此地的办法。
重新振作起精神,大约是往前走了大约五里地左右,我终于遥遥的看见了一个集市,想来,这应该就是马面口中的鬼市了吧?
这才是真正的鬼市啊,里面进行交易的几乎通通都是鬼。可不是外面的那些进行黑色交易的“鬼市”。
望山跑死马,尽管是看见了鬼市,但我却足足又走了近半个小时,这才终于抵达了鬼市的门口。
然而,刚刚抵达那鬼市的门口,我却发现那门口站着好几名身作黑色铠甲的守卫。我才刚一出现,他们便立即围了上来。
我的心中陡然一惊,却并非是因为被几名士兵围困,而是因为他们身上的铠甲!
奇了怪了,他们身上的铠甲,居然是与之前我在那安顺场地底溶洞所遇见的铁甲厉鬼一模一样?这又是什么情况?
那格萨尔族当真如此神通广大。其所制作的阴兵铠甲居然都卖到幽冥地府来了?
惊疑不定间,那几名士兵已是径直围了上来,空洞的眼神中却是突然散发出了一道道幽蓝色的目光,对着我便仔细的扫射起来。
足足将我浑身上下扫了个遍,几名士兵这才同时点了点头,这便退到了边上。就只生硬的挤出了两个字:“欢迎!”
除此之外,却没有任何的只言片语。
“搞什么?”
郁闷的看了他们一眼,我见他们并不阻拦,这才径直走进了鬼市。你还别说,这鬼市竟是相当的繁荣,里面门庭若市。往来的游客也是多的出奇。
不过,这些个游客绝大部分都不是人类,浑身都缭绕着阴气,一看就是恶鬼或者精怪之类。倘若是换了普通人来此,只怕当场就能吓尿了,那在外界极少遇见的妖怪。在这儿却是随处可见。
当然,也并非完全没有人类的踪迹,只是所有人都已面具掩面,同时以秘法收敛了气息,根本看不清他们的本来面目。
入乡随俗,我也赶紧从乾坤袋中找了一个面具,直接套在了头上。
话说,这面具还是上次去黔阳“鬼市”时准备的,当时没用上,就一直丢弃在了乾坤袋里。没曾想,这会儿倒是派上了用场。
不过,让我略微有些无语的却是。这尼玛居然是个灰太狼的面具。我这一戴上,几乎瞬间就成了鬼市中的焦点,无数的人一下子便将目光扫向了我,倒叫我好不尴尬。
顶着众人异样的目光,我这才在鬼市中晃荡了起来,你还别说,这里的好东西当真是不少啊!可比黔阳夏无仁建立的那鬼市强太多了!最关键的是,这里几乎完全没有假货,那一件件摆在地摊儿上的,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天材地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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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曜石、定风珠、千年灵芝……
这一件件的天材地宝,看的只叫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真是个好地方啊,真想把这些全都席卷一空……
当然,这也就是在心里想想罢了,真要是这么干,恐怕当场就会被人按在这里,乱刀砍死。
能够自由出入这儿的,无论是人类,亦或是妖族厉鬼,哪一个又是寻常角色?敢打他们的主意,当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而既然不能抢,那就只能是靠买,或者是以物换物了。
我通过在一旁看别人的交易,这才发现,这地方使用的竟是一种刻有特殊符文的贝壳作为货币。又分金、银、黑三种,最值钱的当然是刻有金色符文的,一枚金贝可以换十银贝,最次的则是黑贝,十枚黑贝才能换一枚银贝。
搞得似乎还挺科学的,居然是在幽冥地府中搭建起了一套经济体系?当初发明这个的人,倒也称得上是一人才了……
我正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拿点儿东西出来变卖,好换取我所需要的东西,突然间,离此不远的一处阁楼上,却不由突然传出了一道异常嘹亮的声音:“好消息,本店新到一块‘地生胎’矿石,里面疑似有一枚麒麟胎!感兴趣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
【412】赚钱风波
“麒麟胎?”
一石激起千层浪,那商家此言一出,顿时便在这鬼市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而我心中则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几乎下意识便将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的阁楼!
居然是麒麟胎?
夏小怡曾经说过,如果能找到麒麟胎,夏无仁就不需要再对我进行夺舍,而只需以麒麟胎重新塑造一具肉身即可。当初在相宝山时,我们与那麒麟胎失之交臂,却不想,我竟会在这鬼市再度遇见这麒麟胎!
难道,这便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如果这是真的。那岂不是说,夏无仁当真就复活有望了?
不行!一定得想办法弄到这枚麒麟胎!
尽管夏无仁当初欲置我于死地,但那毕竟都是老黄历了,自从他的魂魄困锁在我体内以来。我俩真可谓是相濡与沫,不知一起渡过了多少难关,而且他也曾数次救过我的性命!
即便撇开了这些不提,光是冲着他是夏小怡爷爷的这重身份。我也绝不会坐视不理!
想到这里,我顿时再不迟疑,这便跟着那拥堵的人群,径直向着那阁楼赶去。
“麒麟胎”的价值不可谓不惊人。而对其感兴趣的显然也并不只是我,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那阁楼的下面几乎一下子便聚集了足足上百人。
而奇怪的却是,聚集了这么多人,居然没一个人进入阁楼。而是全都滞留在了阁楼的大门口,对着那阁楼的大门指指点点。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一片喧嚣,所有讨论的话题几乎全都是与这麒麟胎有关。
而从旁人的议论当中,我这才得知,这处阁楼乃是整个鬼市唯一的一处拍卖场,几乎每隔一个月都会有一次盛大的拍卖会,里面所有出售的东西通通都会经过拍卖,价高者得。
看样子,这麒麟胎八成儿也是要被拿来拍卖了!而大家伙儿之所以没有进去,却是因为进入这阁楼居然还需要门票?而且这门票一点儿也不便宜,足足要一个银贝。
可别小看这一个银贝,通过刚才在鬼市中的询价,我大致估算了一下,在这鬼市当中,一个银贝的购买力几乎是与外界一万人民币的购买力相等!
靠!居然还有他们这么做生意的?不买东西。哪怕是进去看看也需要给钱?
不多时,刚刚喊话的那位老者也不由走出了阁楼,先是对着大伙儿拱了拱手,这才微微笑道:“各位,洪某方才所言句句属实,和往常一样,此次的‘地生胎’会在明天进行拍卖,届时还望大家多多捧场!”
说罢,这才让人将此次拍卖会的一些宣传资料分发了下来。我赶紧挤了上去,还不容易抢到了一张,接过一看,那上面却只印了一个磨盘大小的石头。怎么看都觉得这只是一块很普通的顽石,单从外表来看,实在很难看出端倪。
可即便如此,我却依然是想进去看看,好不容易才有了“麒麟胎”的消息,且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必须试试。
只是这入场的门票未免也太贵了吧?莫说是一银贝,哪怕是一黑贝。我也照样拿不出来……
怎么办呢?
没办法,看来,我得赶紧想办法去弄点儿“钱”再说,否则。我连那阁楼都不能去,就更别说参加什么拍卖会了!
而我初来乍到,这人生地不熟的,要想弄“钱”,估计也就只能拿点儿东西出来变卖了!
我的乾坤袋里好东西不少,无论是“红玉地心乳”,亦或是那支长白山“参王”,其实都可以称得上是价值连城。哪怕是以物换物,估计也够了……
可问题是,我这孤身一身,若是贸然拿出这么好的东西出来变卖,那必然是会引起某些有心人的注意,一旦被他们盯上,其后果当真不堪设想。
最后考虑了半天,我却突然想起了之前灵峰与我第一次见面时,给我的那一袋子山魈精魄。之前我用来修炼“阴阳眼”的金色眼球便是从这里面找到的。想来那里面应该还有其它的好东西,这些东西,原是灵峰送给“小萝卜头”的口粮,如今为了弄“钱”进入拍卖会,那也只能先变卖一些了。
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我这才在乾坤袋中翻找了起来,你别说,倒还真让我发现了不少的好东西。其中光是妖兽的内丹就有好几颗。应该是能值不少的钱吧?
想到这里,我顿时便心中一喜,这便从中选出了两颗品相不错的,学着刚才的那些商贩,这便大声吆喝了起来:“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千年妖兽内丹,便宜卖啦!仅售一金贝……”
果然。我这边才刚刚吆喝上,旁边立即便有人围了上来。
然而,让我脸色剧变的却是,这围上来的却并不是顾客,而是之前曾在鬼市门口拦住我的几名守卫。这些人二话不说,一上来便对我直接摊开了右手!
呃……这又是为何?莫非是看上了我手上的两颗内丹?
我正惊疑不定,不知该如何是好,旁边却有人突然拽了拽我的衣袖,说道:“喂!小子,他们管你要钱呢!凡是在这儿摆摊儿的,全部都得缴纳一银贝的摊位费!”
我靠!又tm要收钱?
可我这儿都还没开张呢,我又哪儿来的钱给他们?
“嗯?”
见我愣了半天,傻傻的站在原地,却不给钱,几名面无表情的守卫顿时便紧蹙起了眉头,倒是旁边的那名商贩笑道:“小子,你新来的吧?两手空空,就敢在这儿摆摊儿?”
“我……”
尴尬的点了点头,我正不知该如何是好,那商贩却从兜里直接掏出了一银贝,直接递给了其中一名守卫。
那守卫接过银贝,也不说话,这便带人离开了这里。
“多谢!”
感激的看了那商贩一眼,我正感动的不知该说些什么,不料那商贩却径直摆了摆手:“别谢我!一会儿你得还我两个银贝!”
纳尼?
合着这家伙居然是放高利贷的??我tm就借了一个银贝,一会儿居然需要还两个银贝?
这尼玛,你比高利贷还黑呢,人高利贷也才不过“九出十三归”(借一万,给你九千,还钱的时候则需要还一万三。)你可倒好,直接就翻倍了?
“嘿……”
那商贩见我傻眼,却不由奸诈一笑,直接露出了两颗亮闪闪的大金牙!
靠,怎么奸商都tm喜欢镶大金牙呀?
尽管心中充满了愤懑,但我却根本无可奈何,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两银贝就两银贝吧,至少先解决了眼前的燃眉之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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