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1)
主持人对季由君说:“接下来,我们请第一位神秘嘉宾发言……你待会在屏幕上选择出吐槽你的嘉宾是谁,如果你猜对了,这位嘉宾将会被送出来,接受你的回击,你觉得第一位会是谁呢?”
第103章 娱乐圈花瓶和精分前夫12
季由君当然知道今天的嘉宾里有虞柔, 他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在经纪人的劝说下,他最后还是同意了。
他也知道第一位吐槽的不是虞柔,节目组早已安排了虞柔最后出场, 其余嘉宾出场的顺序他也知道, 就连那些人会怎么吐槽他也基本上清楚。
虞柔和其他嘉宾分别在不同的房间,面前都有一个超大的曲面电视机, 可以看到现场的直播。
第一位吐槽的人不是她, 所以她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十分惬意。
在休息室吐槽的嘉宾的声音会经过变声处理,完全和本来的声音不同的。
第一微吐槽的嘉宾是一位歌手,和季由君的关系很好,两人在微博上也时常有互动, 粉丝们都知道。
“知道要来吐槽季由君, 我准备了三天,压力太大了,毕竟大家都知道的他的粉丝太厉害了, 但是我为什么还是来了呢,因为他身上的槽点太多了,实在不吐不快啊……”
他的声音被处理成了萝莉音, 听起来有些滑稽。
“第一点就是这个人笑点太高了, 还是个话题终结者, 和他一起工作, 所有人都有一个不开玩笑的默契,要不然就会出现那种,其他人笑成一团,只有他身上散发冷空气的场面,超级尴尬。”
等他吐槽完,主持人让季由君在屏幕上选出这位嘉宾对应的头像,结果季由君选错了,于是就继续第二位嘉宾的吐槽。
连续吐槽了三个嘉宾,季由君都没“猜”出来,原本按照之前说好的,他起码要猜对一个才行的,中场休息的时候,导演去找季由君谈了几句,好声好气地让他接下来配合一点。
虞柔在休息室里待了挺久了,准备去一趟洗手间,不过她刚走出去就看到对面休息室的门也开了,在她对面的是刘馨语,是一个歌手,之前和季由君也传过绯闻,但是在粉丝的舆论下很快就不了了之了,后来就辟谣说两人只是好朋友。
虞柔跟刘馨语不熟,不过刘馨语却像是个自来熟,见到她就很热情地问:“你也觉得房里太闷吗?”
“嗯,有点。”虞柔点头,“我去一下洗手间。”
“那一起去吧,我也去洗个手。”刘馨语关上门,走到虞柔身边。
虞柔被她拉着往洗手间走,没走几步,就和季由君还有他的助理撞个正着。
季由君的视线落在她身上时,他的表情僵了几分,眼神冷漠。
虞柔也不动声色地看着他,这样近距离地看,季由君确实是个相当俊秀的男人。
兴许是季由君平时也是这种冷淡的表情,所以刘馨语没发现他的异样,反而拉着虞柔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由君,刚才说话的人里面你真没听出来哪个是我?”
季由君冷淡地摇头,“没有。”
刘馨语似乎习惯了他疏冷,知道他是个这样的性子,说:“待会儿你总不会一个都猜不出来吧?”
季由君没说话,刘馨语扭头问虞柔,“刚才说了的那几个人里没有你吧?”
虞柔说:“嗯,我还没说。”
“听说你跟由君是一个大学的,这是真的吗?”刘馨语忽然问。
虞柔看着季由君,眸光冷淡,嘴角带着一抹淡笑,“好像是吧。”
“那你们之前没见过吗?”刘馨语若有深意地说。
虞柔:“见是见过,但是不熟。”
季由君也没什么反应,“我还有事,先过去了。”
刘馨语原本还想再试探几句,但看他们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样子,也就歇了心思,挽着虞柔去了洗手间。
十分钟后,节目继续进行。
接下来的流程季由君倒是配合了许多,只是脸色却没有之前那么温和,看着像是情绪不好。
最后轮到虞柔吐槽,她随机出来的是一个正太音,幼嫩可爱。
虞柔的稿子是经过她经纪人改过的,有些无趣,但好歹挑不出问题来,毕竟她和季由君的粉丝很敏感,她要是吐槽过头了,微博肯定马上沦陷。
她干巴巴地吐槽了几句季由君面瘫,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就连季由君的粉丝自己也会说他唱歌没表情,只有看他早期的视频里他唱那几首最出名的歌时流露出了让人心疼的情感,粉丝们都猜测那些歌是季由君写给某个人的,其中肯定有一段故事。
说完面瘫的事情,虞柔又说:“前段时间季由君的表情包突然流行,又得还被p进了熊猫头里,我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被朋友告知这是季由君,害我吓了一跳,从那以后我都无法直视他的脸,一看到就想到熊猫头的表情包,特别是那两张鼻孔朝天和否认三连的表情包,大家应该都知道吧,都能在我脑子里斗图了。”
台下的观众很给面子地笑着,台上的大屏幕上也把表情包的动态图放了出来。
虞柔觉得自己说得不错,满意地按下停止键。
节目组没有安排季由君把她猜出来,所以虞柔说完就往后一仰,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等着节目进行到下一轮。
主持人说:“最后一秒嘉宾已经吐槽完了,现在请你来猜猜这一位神秘嘉宾是谁。”
季由君低头看着手上的选择器,他犹豫了几秒,按了下去。
只听见砰的一声,主持人愣了一下,然后反应很快地喊道:“呀,又猜对了一个,让我们有请这位嘉宾出来和主咖。”
虞柔也很惊讶,安排的流程里没有让她出去啊。
季由君这是在乱来吧。
虞柔完全没准备,但还是得走出去。
她一边往外走,一边保持微笑,因为她知道现在镜头一定是对着她的,她做出紧张忐忑的模样,小声地跟旁边的助理说:“我都没准备呀,怎么突然猜中我了,好紧张,不知道待会儿要说什么,希望季大神口下留情才好。”
正在看直播的观众看到她这个样子,忍不住都为她担心。
就连季由君的粉丝们也觉得待会虞柔可能会被季由君说得下不了台。
主咖嘉宾猜对之后,就会进入互相揭短的模式,两人面对面吐槽,见招拆招,也是这个节目的一大亮点,很多观众都很喜欢这个环节,看两个明星争执到脸红气短,好像特别真实,有种迷之爽感。
虞柔走出来的时候,现场的观众都很激动。
主持人问虞柔:“早就听说虞柔和季神是一个大学毕业的,两人年纪相仿,应该是认识的吧?”
虞柔笑了笑,“季神在学校就很出名啊,当然认识。”
主持人:“要和季神pk吐槽,你有什么感想?”
虞柔:“很紧张,待会儿说错话,季神别计较,不过上次季神对我的点评,使我受益匪浅,这次也希望能从季神的吐槽中学习到一些。”
虞柔刚说完,台上台下都静了几秒。
虞柔竟然这么客气,态度还很谦和,这可真是稀奇。
还好机器人的提示音响起,接过了话茬,才不至于让场面冷场。
“互怼吐槽马上开始,由嘉宾先发动吐槽技能,限时两分钟,互相可以打断。”
季由君冷冷地看着虞柔,气氛变得微妙。
几秒之后虞柔终于开口,“面对面和巨星站在一起,还是很有压力的,要吐槽的刚才我都说得差不多了,既然又要互怼,那我就小小地补充一点。”
“既然季神觉得我演戏不行,那什么时候能跟我合作一下,我也看看季神的演技如何?大家都知道季神是歌神,却不知道季神在演戏方面也颇有见地,上次采访里季神说的不太清楚,要不我们在这再探讨一下?”
虞柔是对于上次季由君在采访中说她演技差进行反击,讽刺的意味很明显,但她却一直温和地笑着,这样的反差莫名有种戏剧感。
虞柔只说了两句,两分钟时间还剩一大半,她就把话筒递给了季由君。
季由君看了她很久才慢慢地开口,“你是说,我说错了?你有演技?”
虞柔笑了,“当然。”
季由君的声音和原主记忆中不一样,他不是那个暖心的邻家哥哥了,他冷漠,严肃,甚至看她的眼神还带着隐隐的恨。
虞柔看向台下,“要不然,季神跟我来一段情景表演?季神之前不也拍过mv,就当是我们在拍mv?怎么样?”
虞柔的提议引得台下一片欢呼,导演原本心急如焚,以为这一期的直播会成为笑话,但是他耳机里传来助理的声音,“导演,收视率超过前几期最高了,还在不停地涨。”
导演眼前一亮,立刻调到主持人的音频,对着话筒告诉主持人,“配合虞柔,让他们即兴表演。”
“还有,三组那边,选几首季由君的成名歌曲,想几个情境出来,立刻马上!”
“镜头主要放在他们两人身上,特别是季由君的表情。”
主持人听到导演发话,马上接腔道:“观众们这么热情,看来大家都很想看看你们俩pk演技,既然这样,要不就来一段?”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虞柔摊开手,笑着说:“我没意见,能和季神同台表演,是难得的机会。”
虞柔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季由君再不点头,那场面可就尴尬了。
季由君的经纪人也在对他使眼色,这种时候,如果他拒绝,那他之前公开说虞柔的演技差,就足以让人诟病了。
季由君并没有迟疑多久,便轻轻启唇,“好。”
见他答应,虞柔也笑了。
就知道他会答应。
主持人:“那就从季神的几首歌里随机挑选出一首,你们根据歌词大意进行临场发挥。”
经过两人同意之后,大屏幕上开始随机跳动季由君原创的经典曲目。
最后屏幕静止的时候,留在屏幕上的是一首《沉星》。
这首歌是季由君所有歌曲里公认的最伤感的一首,许多人都说听了会落泪,特别是分手之后,绝对不能听这首歌。
“没想到会是这一首,感觉很有难度的样子啊,我们给点掌声,给他们俩一点时间准备一下。”主持人也非常期待虞柔和季由君的合作,而且可以预想得到今晚他们节目的收视绝对会爆。
《沉星》的前奏很低,前奏部分加了几个大提琴独奏的曲调,采用舒缓的节奏配合忧伤的旋律。
当季由君唱出第一声的时候,全场都屏住了呼吸。那个柔软似泡沫般的声音美得让人心动,又让人不自觉就愣愣地留下泪来。
季由君早期的歌就是有种魔力,很多他的死忠粉都说他现在的歌完全比不得一开始出道的时候创作的歌曲了,虽然现在的也很好听,但总没有那么深刻的感情,就像是失去了会痛的感觉。
听到第一句歌词后,虞柔已经进入了她给自己设想的角色当中。
第104章 娱乐圈花瓶和精分前夫13
虞柔早在脑子里构设出一出狗血剧情, 她给自己设想的角色是不得已离开男主角,有苦难言, 却又深爱着男主角的女主角。
她抬头看着季由君却不说话, 她的眼睛里藏着复杂的情绪,季由君对上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被她的眼睛吸住。
季由君当初学过一点演戏,当初拍mv的时候,出来的效果也很受好评, 只是他一直没有往影视那边发展,而是专心搞音乐创作,就算会演, 也不专业,哪里能跟虞柔比。
虞柔的眼神悲恸,简单几句话,台词功底展露无遗, 季由君就显得很生疏了。
但是他俩站在一起,尽管演技不对等,也让人赏心悦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