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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婧笑着点点头。

吴越就喜欢她这副不多话听话的样子,跟个小白兔似的,好拿捏,便也满意地笑笑,转身拿化妆品。

潘婧脸型好,是个标标准准的鹅蛋脸,骨肉均匀,光影打下之时便是她美貌的巅峰。虽然素颜的时候不大抓人眼,全是吃了皮肤的亏。但一旦上妆,只消一层薄薄的粉底液,便能让她立马跟其他人拉开差距来。

说真的,吴越还挺喜欢她脸上那几点雀斑。

对她存了几分心思,再给她打扮也更上心。化完妆,吴越还给她做了个发型,自然的卷,显得慵懒又知性。再配上大红唇,他就看了一眼,就觉得欲望大涨。

年轻气盛的,总有些按耐不住。

走到走廊里,还是昨天那批人。一群人分配了任务,一起挽着上楼下楼。

许多人昨天已熟识了,就潘婧一个人落了单。大家都看得出她土气,即使打扮的人模人样,但看她走路缩脖子缩脚的就知道没啥前途。

潘婧一个人去了八楼。

中途去卫生间的时候,碰上个女人。

潘婧正在洗手,抬眼看到她。女人很高,再加上还穿着高跟鞋,几乎高了潘婧大半个脑袋。

女人先认出来她,笑出来。只不过这笑,并没什么好意在里面。

她一笑,潘婧就认出来了。

就是昨天陪在陆新身边的那个arita。她今天换了打扮,没再別那个银色的发夹,头发直直垂下,唇色潋滟,泛着粼粼波光。

“潘婧。”arita定定开口。

潘婧应了一声。

“喏,这个。”arita拉开包包拉链,不费力地从里面拿出一个东西,“新哥儿叫我给你的,护手霜。”

一边说,她一边歪头看了一眼潘婧的手。粗糙,除了形状稍微好看一点,跟她做过精致保养还做了昂贵美甲的手完全不可比。

乡下来的土鸡。

潘婧接过那支护手霜。

很难得,从学生时代就没什么异性缘的她竟然在今天一天里收到了两个男人的礼物。

“对新哥儿感兴趣是吧?”arita俯下身,笑看着她。

潘婧抿了抿唇,不做声。

“别以为他给你买了支护手霜就觉得自己了不起,”arita笑出来,“送礼送支护手霜,还真不知道新哥儿怎么想的,但你看看,我这个包,巴黎限定款,五万四,也是新哥儿送的。”

说完,不再看潘婧的神情,踩着细高跟出去。

潘婧转身面对着镜子,也笑出来。

她现在的心境,与之前刚来时,已经是完完全全变了。没钱寸步难行,她从每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上都可以得到对这句话的印证。

她想要钱,疯狂地想要。

arita是,这里的所有人都是。所以她并不觉得难堪,也不觉得有什么可隐瞒的。

而手上这支护手霜。她看一眼,将盖子旋开,将里面的东西抹在手背上。

证明了她还是有几分吸引力的。

一个星期后,潘婧领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资。九百块,一个上午加一个下午挣来的,给的人都是几位油腻大叔,把她的油揩光之后乐呵呵地塞了几张钱在她的衣领里。

首先是要买个手机。潘婧如今没有手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不便。会所里有客人要她微信,她愣了一会儿,说自己没有手机。

一群人都笑开,以为她装矜持。放眼看看如今这个社会,没有手机的人,跟凤毛麟角一样罕见。就连公交上卖菜的老大爷老婆婆,一来电话音乐声就炸耳。

下班之后,潘婧换了方向,往更繁华的地界儿去。

那片有密密麻麻的手机店,各种品牌看的潘婧眼花缭乱。但她身上钱不多,柜姐说了半天她才嗫嗫嚅嚅开口:“有没有四五百的手机。”

柜姐愣住,看了一眼她身上的衣服,布料粗糙,甚至还比不上她穿的,瞬间白眼差点没忍住翻了出来。但还是牵着笑容,说:“有的,在这边。”

最后,潘婧花了466,买了个智能手机。加上办卡买流量套餐,一下子就去了将近六百。

太恐怖了,她一边感叹一边往回走。路过立交桥时,一下子思绪恍然。

那个小乞丐……

最近一个星期她只想着如何养活自己,早已把他抛到了后脑勺。如今回想起来,也不知道他这几天有没有讨到饭吃,或者说已经在夜晚的冷风中冻死,没了踪迹。

不过也只是惦念了几秒,她就没再接着往下想。

再走几步,是一座架在马路上的天桥。她提着塑料袋,享受难得的安然。

尽管天气依然热,甚至走几步路就一身的汗,但如今能吃上饭,甚至买了手机,她已经觉得日子有了盼头。直到看到不远处的景象。

多日不见的小乞丐,仍旧是多日之前的装束。那件t恤原本是白色的,如今已经脏成了灰色,头发打了结,一捋一捋垂下来,遮住左眼。

他手里死命护着一只包子,包子已经脏了。旁边站着四个男人,正对他拳打脚踢。

“叫你偷东西,叫你偷东西!”有人狠狠咒骂着,“天杀的叫花子,害人精!”

潘婧心里说着不能管不能管,但不知怎地,还是开了口——

“别打!”

说完她就后悔了。

哪有她该多管的闲事呢。

第七章

一群人都看过来。

潘婧注意到,四个男人脸上,凶神恶煞的表情还没褪去。小乞丐也看过来,只是他头低着,头发也挡着,她看不到他的神情。

“你谁呀?”有人开口问,语气凶巴巴的。

“别打了,”潘婧尽量让自己有气势一点,至少看起来不抖,““小心闹出人命。””

这时候,在路边看了许久热闹的人才陆陆续续开口:“不就偷了你一个包子嘛,这小乞丐还是个孩子……”

“就是就是,心肠也太毒了。”

唾沫淹得死人,这四个男人眼看着形势变了,也不好再追着一个小孩子打,只往他身上踢了一脚,骂骂咧咧离去。

潘婧呼了一口气,朝小乞丐的方向走过去。

小乞丐被打的爬都爬不起来,但他还是咬着牙,将那个脏包子捏在手里,费力地爬起来。起来之后,他也不看潘婧,直接就走。

潘婧追上去。

“你不认得我了?”潘婧比他高不少,几步就追上了,她扯住他的袖子,低头问。

小乞丐不说话。

潘婧等他开口。

果然,十几秒后,小乞丐转转脑袋,盯着地面:“认得。”

“那你为什么转身就走?”潘婧又问他。

小乞丐安静了一会儿,声音闷闷地:“你都没回来找我……”

那天明明说的好好的,她说出去找工作,晚些就回来,可一去就没了音讯。这几天,他都很少出去要饭,天天等在桥洞下面,怕她回来找他却看不见他。

没想到,她却是早早就把他给忘了。

潘婧有些说不出话来。

她确实没回来找过他,也几乎没生出过要找他的念头。她像急需摆脱什么似的,想和之前那段经历从此一刀两断。可每当看到小乞丐的时候,她总不可避免地想起那几天过的最落魄的日子。

小乞丐说完就看着她,他太矮了,发育不良。看上去就跟小豆芽似的弱不禁风。潘婧想起那几天,他讨回来一个肉包子,三分之二给了她,里面零星的肉馅儿也都给了她。睡觉时,他帮她挡风,去药店找医生,虽然最终被轰了出来。但他确确实实是个心善的孩子。

如果没有他,或许她早死了也说不定。

潘婧看着他终于低下了头,脚在地上磨了两下,鞋底是破的,露出黑乎乎的脚趾。“那我走了。”他说。

快走到梯子那儿的时候,潘婧叫住他。

她内心平静,已没了挣扎:“过来,我养你。”

她故意没去想后果。

她买了两份饭打包带出来,两人坐在马路边的铁柱子上往嘴里扒饭。太阳对着人的脑门儿照,过往的行人都是一副快要被热死的模样。

他们两个却吃的还挺开心。

顶着日头,潘婧带着他逛遍了大街小巷的小型服装店。最后,以89元买下了一件蓝色t恤,一条卡其色裤衩,还有一条印着超人图案的内裤。

回去之后,潘婧先接了盆水来。

洗完脸之后的小乞丐,除了干净些,也不比之前好看多少。因为瘦的脱相颧骨突了出来,一张脸面黄肌瘦一看就营养不良。尤其是那双眼睛,因为脸小,就越发显得大的出奇。倒是双眼皮褶双的还算好看,潘婧看了他半天,总算是找到一个可以称赞的地方。

“对了,”潘婧后知后觉记起来,一直以来小乞丐小乞丐地叫他,其实到现在她都不知道他叫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头垂着,一个大脑袋安在瘦弱的小身板儿上,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潘婧说,“难道你没名字?”

小乞丐这才开口:“我叫顾周。”

潘婧嘴里念了几遍“顾周”,笑:“也不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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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周嘴角抿着,似乎笑了起来。还是小孩子特有的天真烂漫。

看着他笑,不知道为什么,潘婧也觉得心情跟着好了不少。或许是一个人孤单了太久,能被人陪伴,本就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你多少岁了?”她又问。

“十二。”顾周这次回答的快了些。

果然是个小毛孩子。

潘婧十九,他十二,相差了整整七岁。在潘婧看来,他可不是个毛都没长齐的毛孩子嘛。

“你叫什么?”顾周突然头一抬,大声问了一句。

潘婧大大方方回答:“潘婧,十九岁。”

有些嘚瑟地继续开口:“我比你大,所以从今往后,你得叫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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