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1 / 1)
还真是拿他当算命先生了。林炎城黑了脸,含糊不清地道,“你先调查过后,再确定吧。”
这一世,他提前把于家给灭了,所以他也无法判断武思兰的死究竟是不是受了贺云逸连累。
武思兰从小出身优渥,长得漂亮,性格也好。她的优秀,她的长相都有可能会成为别人攻击她的理由。
可惜的是,林炎城进不了部队,要不然他可以好好查一遍。
林建国听到这话,仔细思量一翻,点了点头,“好,我一定会好好查查的。”
林炎城想到他似乎不怎么擅长查案,建议他,“你雷叔特别擅长查案,不如这几天,你好好跟他学一学。”
虽然林建国是个士兵,洞察力足够,但是他未必能把一个个证据串联起来。
雷局长就不一样了,他经验丰富,轻意不会给人定罪。由他来教导,林炎城也能放心。
想到书里的武思兰死于高官之手,林炎城有点担心林建国的安全,叮嘱他,“如果真有坏人。你一定要小心。能轻易给你制造那么多难题的人,肯定也是有身份的人。”
林建国面色沉了下来。
林建华身子直发抖,“二哥,这么危险,还查什么啊,你不要命了?”
为了给武思兰身上安个克夫的名声,对方这是把所有接近武思兰的人都当成了靶子。这也太可怕了吧?
林建军也有些发怵,紧张地直咽唾沫,“二哥,小六说得对。咱就好好当兵。”
林建党也跟着劝。他从小就想当兵,但是他没想到,部队里居然还会有这么危险的事情。
林建国笑笑,“没事儿。这只是猜想。未必是真的。如果思兰真的克夫,我肯定不会跟她在一起的。”
说是这么说,可在座的人都知道林建国的胆子是最大的。就算武思兰真的克夫,他也未必会打退堂鼓。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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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今天是周末, 万里晴空, 天边飘着几朵淡淡的白云,风柔柔地吹在人的脸上像母亲的手掌。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还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五星大队, 林家热闹非常。
屋前屋后都贴着红纸喜字,布置得相当喜庆。
林家从上至下都穿着崭新的新衣, 站在院子院外迎接上门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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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 我回来了。”林芳夏和林芳秋手挽着手,一起进了门。
林炎城看着两个闺女和两个女婿,笑眯眯地道,“昨晚过得好吧?”
昨天,林芳夏和贺云逸就回来了,家里地方不够住, 两人去雷家借住一晚的。
林芳夏笑眯眯地道,“好着呢。”
贺云逸和雷永树走过来跟林炎城打招呼。
林芳夏四下望了望, “爹, 小六呢?去接新娘了吗?”
“接了。新娘家有点远, 你六弟一大早就去接人了。”林炎城笑着道。
林芳夏点点头,接着林芳秋一起进了堂屋。
林芳秋也想看六弟的聘礼,当他看到居然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时,啧啧称赞, “我以前听小五抱怨,咱爹最疼小六,我还不信。你瞧瞧, 居然给小六买辆自行车。不像咱俩,只陪了粮食。”
林芳夏拍了她一下,“你知足吧。前几年,粮食比自行车值钱多了。”
林芳秋也就是随口一说,她摸着这辆大金鹿稀罕得不行。
“你俩在这儿呢?我正找你们呢。”林建国大踏步走进来。
两人回头,林芳夏看着面前这个器宇轩昂的二哥,心里涌起一种自豪之情,她弯起嘴角,笑眯眯地叫人,“二哥,你可回来了。”
林建国哈哈大笑,拉着林芳秋道,“小妹,我要学查案,你能不能帮我跟雷叔说说,让他教教我。”
林芳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要转业?”好端端的当着兵,为什么要转业啊?
见她误会了,林建国忙摇头,“不是。我有用。”
林芳秋怀疑地看着他,“你有什么用?”
林建国不想让她担心,含糊地道,“就是想知道。”
林芳秋见问不出来,也不好再问,“行吧,待会儿,你跟我一块儿回去。”
林建国喜不自胜。
三人闲聊了一会儿,外面礼炮响起。
一身新衣的林建军骑着扎了大红花的自行车缓缓前进。
当地有习俗,新娘不能脚沾地,需要新郎把新娘抱进屋。
到了院子里,林建军把自行车扎上,背起了新娘。
林芳秋跟林芳夏咬耳朵,“哎,小六这媳妇长得不错啊。挺好看的。”
“是挺不错的。我听咱爹说这姑娘特别实诚。两人挺配的。”
林芳秋对性子不了解,光看长相,她还挺满意。
张松年充当他们的证婚人。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两人喜结连理。
因为粮食依旧紧张,林家也没有办宴席,证婚人读过结婚誓言后,婚礼正式结束。
客人也都陆陆续续散了。
林建国也跟着林芳秋一起去了镇上。
雷局长听说他要学查案,也没有刨根问底,把自己这些年查的案宗都拿出来给他看。
林建国带着案宗回家,在家里这几天,他整个人都埋在房间里看书。
林炎城趁着这几天有空,开始教小儿子手艺。
芳芳在灶房里做饭。因为是新娘娘,她拿不准做多少饭。正在屋里犹豫,就听屋外有人喊,“书记,刚刚公社下来通知,让我们去开会。你快点的。”
林炎城让小儿子再琢磨琢磨,他回屋换衣服。
芳芳从灶房里走出来,问林建华要做多少饭。
林建华随口道,“咱家四口人,煮白米粥的话,你得抓四五把。”
芳芳惊讶地瞪大眼睛,“四五把?”太多了吧?这粥出来得多厚啊。
“咱爹喜欢喝厚的。还有啊,蒸馒头的玉米粉要磨得细细的。”自从饥荒后,林炎城在吃上面就不亏待自己了。
虽然不能吃白米饭,但是煮粥吃,还是可以的。
但是就是这样的生活,芳芳也很少度过。甚至连过年,他们家都不可能吃细粮。
玉米和面粉蒸的馒头也是细粮啊。更不用说大米了。
林建华见媳妇这么惊讶笑道,“咱爹和二哥在家,他们都有工资,吃点好的,也正常。咱们两人在家,就别吃这么好的。”
林建华不是个奢侈的人。饥荒的时候,他爹为了他能长身体,把细粮都留给他吃。这份爱护,他牢牢记在心里。
现在的他早就过了发育年龄,个子也不可能再长了。只要他爹不在家,他吃的都是粗粮。
芳芳放了心,“好,那我去做饭吧。”
芳芳扭头刚要走,就见公公换好衣服,骑上自行车,往外走了。
芳芳走了两步,突然又折回来,小声道,“咱爹是不是对我不满意啊?”
林建华抬起头,惊讶地道,“没有啊,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他爹对芳芳不要太满意。还说他这个性子就得找个厚道人,要不然肯定会被对方压得死死的。
芳芳凑到林建华身边小声道,“那早上,他怎么叫你洗碗啊?”
林建华噗嗤一声乐了,掐了她一下,“咱们家从来都是平均干家务的。以前一人轮一天做饭。”
芳芳惊讶地瞪大眼睛,“啊?”
当初刘婶到他们家介绍对象的时候,她娘还担心林家孩子都是公公养大的,做家务肯定不擅长。但是没想到,公公这么开明,居然让自己的儿子做家务。
林建华有心想跟自己的媳妇多处处,放下手里的工具,拍拍手,“走吧。我给你烧火。”
芳芳涨红着脸,有点难为情。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眼东屋,“二哥还在家呢,这样不太好吧?”
“你是我媳妇,我给你烧火怎么了?”林建华径直走到灶房。
芳芳淘好米,添完水,林建华已经点好了火。
芳芳没想到嫁人后的感觉这么好。她七岁之后,她娘就把家务活全丢给她了,自己下地挣工分去了。哪怕寒冬腊月,她来例假,都要去河里洗衣服。
不仅是他们家,他们村上的所有人家都是这样的。
她已经习惯了女人做家务的默认习俗。但是她没想到,林建华还能这么体贴。她心里忍不住乐开了花。
林建华见她似乎有点不自在,笑着道,“咱们家都是这样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爹的衣服,他会自己洗,他的房间也会自己打扫。你要是帮他打扫了,东西放乱了,他可能还会跟你急。”
芳芳:“咱爹会把大桥的图纸带回来吗?”所以才不让她打扫。
“不知道呢。反正他每次回来,都会在屋里写写画画。”林建华对建筑没兴趣,他也没有仔细翻过父亲的东西,主要是他爹说他毛手毛脚不让他碰。
芳芳又问起上工的安排,“你开拖拉机,我做什么呀?”
林建华看着她瘦弱的小身板,想到昨晚,她身上比他还瘦,心疼极了,“咱们队现在是按劳分工,你以后挣八个工分就好。别太累了。”
芳芳在娘家的时候,下地挣的也是八个工分,累得头晕眼花的。
见林建华也让她挣八个工分,她也没说什么。
炒菜的时候,林建华见芳芳不舍得放油,自己亲自上手倒了一小碗,把芳芳给心疼得不行。
林建华笑笑,“你别舍不得。咱爹一个月有四两油票呢。还有咱家自留地也种黄豆。绝对够吃的。”
饶是芳芳已经习惯林家的奢侈,当看到炒盘青菜还放这么多油,心里也忍不住犯起了嘀咕,“再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啊。”
林建华挠挠头,小声凑到她耳边道,“咱爹一个月有四十九块八毛钱的工资。咱吃得起。”
芳芳惊讶地张大嘴巴。四十九块八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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