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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二章
在短暂的温情之后,文教授终于显示出他‘心狠手辣’的本色,把主动请缨的小秋后悔的只想撞墙。
每每被关在大体教室中,仿佛自己也成为福尔马林中的一具,她就想:亏的是她这种重生回来的大妈芯子,早已经练就了铜魂铁胆,要真是个小姑娘被一个人关在这里边,大概一天都坚持不下来,就吓的退学了?或者吓疯了?
一边感叹着,一边不耽误她继续拿着手术刀和缝合针联系手法。却根本没注意到,她自己忽略了一个相互性,若是没有她的顽强,文教授大概也不会‘变本加厉’,越来越‘狠辣’,越来越‘没人性’吧!
一转眼到了周五,小秋又被文教授关在大体教室里练习(虐)了一个下午,离开的时候,想着文教授安排的周日任务,她就头大。
好歹周六有一天时间给她喘口气,她就直接把隔离衣口罩帽子等带回了家,洗一洗,准备下一周继续用。
这天下午做实验做的比较顺,离开实验室的时间,比平常早了大半个小时,看着明晃晃的天空,小秋默默地出了一霎神,然后想起,秦戎说忙一周,周五差不多就能结束工作的话,四五天没见了,一想起了,竟然有些小思念了。
小秋破天荒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回宿舍,匆忙冲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没有味道)的衣服,然后下楼,骑了自行车往秦戎的学校里走去。
一边走,一边还在想,秦戎只要没工作,就会每天过来接送她上学放学,可她似乎只在秦戎上学报道的时候过去一次,之后,貌似去过一次?两次?
这么想起来,她心里竟难得的生出一些小愧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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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戎的工作周二半天就完成了,接下来的几天,没有强制性任务了,他就给自己找了许多工作,把时间安排的满满的,就怕自己一闲下来,忍不住要去医学院。
这一天周五了,是自己告诉小秋的最后一个加班日,明天……不,今晚,他就可以出现在她面前了。
想起他月光精灵一般的姑娘,他的心情不受控制地激动起来,带着强烈地欢欣鼓舞,恨不能插了翅膀飞到她的身边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越来越按不住心中雀跃的情绪,不自禁地抬手看表,甚至屡屡走神,连小伙伴们都看出了他的异样。
就有同学忍不住开玩笑打趣:“秦戎这心早就飞走了吧!”
又有人趁机起哄:“我说哥们儿,你的女朋友长得漂不漂亮啊,也带来让哥们儿认识认识呀!”
“指定漂亮啊,要不然都不敢让你们见着啊?你们一个个,都跟狼一样的,看见了跟他抢咋办?”
“嘁,这话你说的太假了哈,就我们,咋跟秦老大抢啊?”
“哎喂,你这话说的,哥们儿一样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哪里比秦老大差了?”
“同样是眼睛鼻子,你那小眯缝眼儿能跟人家秦老大龙睛凤目比吗?还有鼻子,你那鼻梁就像是塔里木盆地,人家呢,珠穆朗玛峰……”
“滚一边去!胡说啥呢!”秦戎忍不住了,笑骂起来。
还珠穆朗玛峰,鼻子真长成珠峰,还有法看嘛!
眼看工作到了尾声,众人也比较放松了,七嘴八舌嘻嘻哈哈哈地开着秦戎的玩笑。说着说着就自己歪了楼。
正哈拉着,突然有人推开门喊:“秦老大,有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姑娘找你!……在楼下!”
推门的是秦戎隔壁宿舍的,小秋也是到了秦戎学校,才想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秦戎,最后只好去了宿舍,想着,他们一个宿舍的人应该知道秦戎的去向。结果,秦戎宿舍的人都不在,却意外地遇到了隔壁宿舍的人,将她带到了秦戎所在的行政楼办公室。
这位一句话还没喊完,就看屋里七八个人呼啦啦一下子冲到窗户前,你推我挤地扒着窗户往下看。
秦戎则愣了一下,然后,才放下手中的笔,起身,跨步冲出去,从那位同学身边冲过去,又回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了一声谢。
声音未落,人已经冲下楼梯,看不见影子了。
“呃,这还是秦老大嘛……”邻宿舍的哥们儿都傻了,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出现了幻觉。
秦戎一阵风冲下三楼,还没出楼门,就看见站在楼前桃花树下的小秋。
正值花季,满树的桃花开的正盛,如粉色的云霞,绚烂秾丽,香气盈鼻,引来无数蜜蜂飞舞采蜜。
这盛景下,少女纤细的身形,穿着一条奶油色的高龄毛衣,搭配一条长及脚踝的墨绿色百褶长裙,头发因为洗了没有扎起,垂顺地披在身后,如墨色的瀑布垂到腰际……看不到脸,就这个背影,已经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吸引了无数来往的楼上的男生,为之瞩目了。
“小秋!”秦戎的心却在看到这个背影后,一下子安定下来。他在楼门口停住脚步,做了几个深呼吸,略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和呼吸,这才开口呼唤。
“……戎子!”小秋闻声回头,看到秦戎的同时,笑意直达眼底,微微眯了眼睛,翘了唇角。
这一转身的刹那芳华,身后的满树桃花失了颜色,退成了背景,秦戎眼中,所有人眼中的风景,只剩下了她。
秦戎大步走过去,伸手,将小秋揽在臂弯里,然后,抬头,朝着楼上的一群狼瞪眼示威。却不出意料地,惹来更响亮地一阵口哨和嚎叫。
“喂,秦老大,活儿还没干完呢,你不能走啊!”
“就是,就是,带你女朋友上来呗,也让我们大伙儿认识认识啊……”
更有甚者,直接开口和小秋套起了近乎:“我说秦家嫂子,你是哪个学校的?你家里还有没有妹妹啊?”
这句话,成功让小秋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第九百八十三章
听到那人叫嫂子,秦戎还心中一紧,连忙看向身边的小秋,就怕她恼了。却不想,她竟然笑了,美人如画。
“走吧!”小秋主动伸手,秦戎愣了一下,连忙将她的小手握住。
两人相视一笑,离开行政楼前,小秋才道:“我的车子在那边。”
今日,小秋能到学校来找他,以及一个个小亲昵的动作,真是让秦戎欢喜地无以复加,整个人都像飘在云端,又像酒至半酣微醺的,暖洋洋的、晕陶陶的,浑身每一个细胞,甚至头发稍儿都满溢着欢喜。
这种感觉太美好,让他心甘情愿沉溺其中,把前几天的纠结统统丢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太喜欢这种感觉,秦戎不愿意离开学校,更不愿意回家……因为,有了其他人,就会破坏这份美好。
听小秋说有自行车,秦戎立刻就笑了,带着点儿憨气,道:“我带着你。”
骑车子速度慢啊,两个人还能相依相偎坐在一起……多好!
秦戎跨坐到自行车上,一条腿支着地面,稳定着车子,让小秋上车,一只手还转回来相扶。
经过一小段距离之后,他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手触及到小秋的长发,感觉到了些许湿气,于是微微皱了眉头:“头发没干怎么就出来了?”
小秋在车后座上坐稳,抓了秦戎的衣角,轻笑道:“没事儿,头皮我都吹干了,下边头发太长,不容易干,也没关系了。”
“唔。”秦戎闷声应着,却反手,将自己身上的薄夹克脱了下来,反手递给小秋:“遮一下。”
“不用……好吧!”看着秦戎身上仅剩的一件衬衣,小秋本想拒绝,却换来秦戎回头投过来的一抹目光,好严肃!算了,她还是别坚持了。
适当地妥协,才是生存之道。
小秋接过夹克遮在头顶,秦戎又问了一句,确定小秋坐好了,他才蹬起自行车,出发。
这一系列的动作,让跟在后边的一群狼哀嚎连连。
“秦老大也太不够意思了,女朋友漂亮也不至于那么小气呀,看两眼怎么了,又少不了什么,还给遮起来……”
“秦老大也是够了,这得多稀罕啊,一丝风都不让吹着呀!”
“…………”
秦戎和小秋对这些自然听不到,即便听过到也不会在意。
他今天骑自行车骑得一点儿不快,慢悠悠地出了校门,突然心中灵光一闪:“你和家里说了嘛?鹏鹏有人接了?”
“嗯,已经打过电话了,二哥去接。”小秋回答完,才问,“你有事吗?”
“咱们在外边吃饭吧?”秦戎说出自己的邀请,然后,又画蛇添足地强调了一句,“就我们两个人。”
小秋有一点点意外,怔了一下,随即就释然了。
也是,他们两个说是谈对象,之前也天天见面,天天一起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但真正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却非常少。她总是放学就回家,接送鹏鹏,陪大嫂吃饭。要不就是她有事情,要不就是秦戎有事情,这难得两个人在一起,她也和家里打过招呼了……在一起吃个饭,共处一下也是应该的呢!
也没等多长时间,心思一转,小秋就痛快地答应下来:“好。”
在小秋看不见的地方,秦戎听到这个回答,立刻咧着嘴,笑了。
想明白了,小秋也很配合,主动道:“吃完饭,你陪我去逛街?”
这话一出,秦戎脸上的笑就有些收不住了,简直笑成了傻子。
这算两个人确定关系后第一次约会,自然找了个环境好的餐厅。但是,小秋又不想去西餐厅让自己的嘴巴和胃受罪,于是寻了一家老字号的淮扬菜餐厅,要了个小包间,点心菜品要了几样,然后慢慢地吃饭,有一搭无一搭地说说话,环境静谧,饭菜清雅美味,两个人都很满意很愉快。
吃过饭出来,小秋做主,让秦戎带着她去了新开的大型商场,进门,就直奔二楼男装区。
这会儿,国内的市场上,国外大品牌几乎没有,商场里售卖的基本都是国产的服装品牌。这些产品虽然款式上没办法与国外相比,但品质上却有许多做得很不错。
小秋走过去,直接买了两件衬衣给秦戎,挑裤子的时候,却有些为难。要不是版型不好,要不就是号码不对,连着挑了几个,都没有秦戎合穿的。
小性子上来,小秋干脆不挑成品裤了,带着秦戎去了布匹柜台,挑了一款浅灰色混纺面料和一款米色的水洗棉布料。
羊毛混纺的面料做成西装裤,而水洗棉布料则做成休闲款。至于裁剪,就交给卷棚胡同附近的那位老裁缝……接触的多了才知道,那位貌不惊人的老裁缝,当年居然是前门一带有名的裁缝,据说,还给某些领导人做过衣服呢。但凡说出来的衣服款式,没有他做不出来的。
小秋给他买了衬衫裤子,秦戎本就欢喜的心,更像是泡到了蜜水里,从里到外都甜滋滋的。
可眼见着小秋逛完男装和布料之后就要离开,秦戎连忙抓住她的手,拉着她往女装那边走。
小秋愣了一下,随即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并不缺衣服,却还是顺着秦戎的意思,跟着他去了女装区。
过了清明,已是盛春,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起来。
女装区里的衣服更新却远不如后世,这会儿根本没有夏装的影子,大部分柜台里摆的还是春装,甚至,还有几组柜台里摆的还是过了季的冬装,因为价格上有优惠,所以也有不少人在买。
小秋身上穿的衣服,一部分是港岛g省带过来的,一部分是自家公司生产的,质量不用说,款式绝对是走在最流行最前沿的。
对于商场里摆放的这些衣服,小秋本来是没什么兴趣的。
不过,鉴于秦戎一片心意,她很配合地挑了一件淡咖色的基础款风衣。这款衣服款式丝毫不出彩,但好处是,它也没有错处,真正的白搭款。
小秋拿了合适的码子,直接穿在身上,笑眯眯地给秦戎看:“早晚正好穿。”
第九百八十四章
有的人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人要靠服装打扮的衬托才能看;而有的人,则可以将很普通的一件衣服穿出国际大牌的感觉,小秋无疑是后者,就像李芳云说的,披块麻袋片儿,估计都会被人说是最新款。
原本最简单的基础款风衣,比较正统拘谨的款式,穿在小秋身上,却恰到好处迎合了她一身浓重的书卷气,显得端庄大方。而她苗条身段的灵动,容貌的灵秀,就给这衣服镀上了一层轻盈灵动活力满满的光,不用多说,只看周围很快被吸引过来的无数目光,还有几个女顾客直接被吸引过来,就足以证明李芳云那句话了。
小秋虽然不在乎被人瞩目,但也不想被围观。于是,示意秦戎买下,两个人赶紧离开了那个柜台。
他们不知道,原本鲜少有人问津的风衣,被小秋这一穿,当天就卖了十几件。等小秋穿着去上学、出入、行走之后,不到三天,商场里那一款风衣就卖光了。之后,款式相仿的其他风衣也被人挑选购买,眼看着春天都要过去了,这一款风衣竟然又成了一个小热款,很是流行了一把。
这些对小秋没什么关系,她也没理会,让她比较愉快的是,经过两个人的这次约会,她和秦戎之间的别扭消减了许多,相处起来,更加舒服自在。这让她认识到,不能觉得两个人有十几年的感情基础,就不在乎感情的经营和维护。也让她明白了一件事,谈对象和普通朋友不同,她想要和秦戎相处下去,就得好好想一想,该如何处理好了。
第二天,秦戎就恢复了接送小秋的作息模式。
到了学校,小秋的生活没什么影响,秦戎却被一干同学抓住好一番威胁拷打,逼他交待恋爱经历,却被秦戎巧妙地化解了,却又故意放水,告诉那群狼,他与小秋是从小结实的,十多年的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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