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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小秋也不再遮掩,很快拿出一小把面条、一碗大米、一碗白面、并一瓶油来,一一摆在面前的空地上。

摆好这些东西,小秋从麻袋里扒拉出一团干草踩了两脚,利落地坐下,然后,手伸进书包里摸出一个手电筒来,开始做生意。

每每有人走到她的摊位前,她就用手电筒晃一下,让对方看清自己的东西。

上好的面条、透亮饱满的粳米、特精面粉都是好东西,更遑论还有食用油……这会儿每人每个月供应的食用油不过二两!够干啥的?别说炸丸子炸肉了,就是油炸馒头干,也绝对是奢侈品,一般人根本吃不起。

所以,小秋这摊儿不大,生意却很不错。

又因为今天有小舅舅跟在身边了,小秋胆子大了不少,陆陆续续拿出来上百斤大米白面面条,花生油、豆油也各拿出来二三十斤。

眼看着又卖掉一斤油,小秋正想再灌一瓶拿出来,却被宋秀程按住手。

小秋心里一突,缓缓地转回头看过去,微微放亮的晨光里,小舅舅的五官基本都能看个轮廓,表情却仍旧看不太清。即便如此,她还是看到了小舅舅皱起的眉,感受到了对方握着她胳膊的手下柔和的力道。

“行了,咱们该回去了!”宋秀程开口,果然声音平和淡定,没有半点儿紧张刻意。

第三百二十八章

小秋也一下子明白了小舅舅阻止自己的原因。是了,她拖着个大麻袋做遮掩,可也不能无限制地往外拿东西……被小舅舅发现了她的异常就算了,若是被旁人注意到……好吧,她大概只能自己洗剥干净,准备被禁锢,或者准备上解剖台了!

“嗯!”小秋的心放松下来,轻声答应着。

然后,不用她动手,宋秀程就弯腰收拾起麻袋,连带来的干草也重新塞回麻袋中,拉着小秋,大步离开了天光渐亮的胡同。

这一次,小秋在胡同口交了三块钱!

交完钱,走出来一段距离,小秋才轻轻地吁出一口气来。幸好,有小舅舅提醒她,若不然,她真的可能暴露了。照胡同口收费的数额看,胡同里也一定有他们的人盯着,要不然,他们怎么知道今天她的生意比前一次强出许多,而增长了‘维护费’的数额?!

走过一条胡同,眼瞅着身边的人少起来,宋秀程将手中的麻袋递给小秋:“收起来吧,咱们也别回去做饭了,干脆吃过早点再回去吧。”

小秋愕然着,抬头打量一眼小舅舅的表情,没看出什么来之后,默默地接过麻袋,扫了一眼周围,转手收了起来。

“嗯,不错!”宋秀程淡定地开口,听声音仿佛说今天天气不错一般平常自然。

小秋又是尴尬,又是纠结,小舅舅果非常人也!

然后,非常人的宋秀程同志又道:“我知道一家白魁老号的羊肉面好吃,走,我带你去尝尝!”

说着话,宋秀程迈开大长腿就走,没走两步,却被小秋拉住:“小舅,你走错方向了。你,往回走了!”

后来,宋秀程和小秋甥舅俩还是去白魁老号吃了羊肉面。

毕竟是百面传承的老店,盛名之下无虚士,白魁老号的羊肉面,面条筋道,汤浓鲜香,每碗面条上码着三四大块羊肉,看样子得有小二两肉,肉质酥烂浓香,吃着过瘾解馋!

白魁也是高价饭店,一碗面五块钱,却仍旧顾客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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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拿到面,自然地挑了一半到小舅碗里,然后才添加一勺老醋,加一勺花生碎,挑一挑拌匀了,开吃!

宋秀程也习惯了与小秋分享食物,毫不在意地将小秋挑过来的面条送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吃得香甜。

自始至终,宋秀程都没问一句关于小秋‘异于常人’的事。仿佛,他早就知道小秋拥有这个能力,仿佛,凭空变出物件儿和把物件儿变没有,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最初看见小舅舅时的惊慌、恐惧没了,小秋心里竟隐隐有些难以言明的……失落?纠结?

算了,小舅舅不问就不问,她纠结个毛线啊。吃面,吃面!

甥舅俩吃完面,外边的天光也大亮起来,初秋早晨的清寒渐渐退去,小秋吃得有些撑,脑子似乎也困顿起来,只慢吞吞走着,眯着眼睛回味着羊肉面的美味:“果然是百年老字号,名不虚传!”

宋秀程轻轻地嗤笑一声,转眼看见小秋懒洋洋迷糊糊的模样,忍不住摇摇头,伸手过去牵住了小秋的手。

小秋索性任由小舅舅牵了往回走,却听宋秀程道:“待我打听打听,买两斤羊肉回来,给你解馋!”

羊肉,她有啊?

手随心动,小秋就从‘书包’里摸出一个纸包来,递给宋秀程:“小舅舅,我这里有!”

即便自觉能够淡定对待的宋秀程,看着举在自己眼前的一大块羊肉,还是脚步顿了一下,然后才晃过神来,重新平整情绪,接了包裹羊肉的纸包托在手里,另一只手还拖着小秋,一步步往家里走去。

在他没有看到的身侧,看起来迷迷糊糊,睡意浓浓的小秋,眼睛仍旧眯着,嘴角却调皮又得意地翘了翘。

好吧,她就是看小舅舅的淡定脸不舒服,凭啥把她吓得要死,吓人的罪魁祸首还一派云淡风轻?嘿嘿,果然,一切淡定、从容,都是浮云啊!

因着是周末,第二天小秋又要去医院开始实习生活,宋秀程就准备休息一天,不打算出门了。

‘羊肉’的小插曲之后,宋秀程平静了情绪之后,开口道:“回去你补一小觉,起来我带你再去趟百货大楼。”

小秋睁眼开,疑惑道:“我昨天刚去了一趟……”该买的都买了。

她买了自行车,给小冬的童车也买了,还给爹娘弟妹姥姥姥爷,乃至成贵和成江成河等人都买了东西,并且已经寄回去了。

宋秀程斜睨她一眼,淡淡道:“你明天要去医院实习,不久也要开学了,也该买几件衣裳……”

小秋开口插话:“开学后好像要穿校服。”

宋秀程气息一滞,随即再说话就带了一点恶狠狠的味道:“有校服也不能天天穿,总得买几件新衣服。”

又瞟一眼小秋脚上的黑色袢带布鞋,宋秀程又道:“再买双鞋!……你又不差钱,也该置办几身衣裳。人说‘只敬罗衫不敬人’,不是白说的。能用好一点儿的衣裳挡住某些人浅薄的目光,岂不便宜?!”

听宋秀程这一番话,小秋突然有一种顿悟之感。

她之前一直觉得自己可以不必在意世人的眼光,她穿衣只求干净整洁舒适,至于款式,在她看来不过都是该扫进历史角落的,又有什么关系。

可她忽略了,人毕竟是社会性群居动物,不可能跳出世俗社会,独自生活到真空里去。既然生活在社会中,既然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各色人等,她就做不到完全不理会他人的眼光、评价,乃至印象、看法,那么,与其拼命抗争,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和清高,又何如妥协,顺应社会,至少让自己的外表贴近大众审美去,从而融入社会,减少乃至消弭自己之前刻意制造出来的格格不入呢?

是了,不管什么年代,不管哪个国家,人想要活得舒服,首先要学会顺应社会,融入大众,只有你真正成为这人海里的一滴水之后,你才能活得更加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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