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1)
李四妮更得意了,“这算啥,我们厂子有好几辆跑货的卡车,小妮儿名下好几套房子,还有一辆比我这俩还贵的车,我看你们这次回来了,就别回去了……”
赵卫红打断她,一脸震惊,“乖乖,这得多少钱呐?”
镇里最有钱的一家人,要属豆腐张家,有些人家连自行车都买不起的时候,这两口子就一人一辆摩托车了,一辆红的,一辆黑的,整日擦拭得锃光瓦亮,放在家门口,来来往往的客人,谁不多看两眼。
这又是车又是房的,这得多少钱呐!
“不贵,这车也就七八万!”
“……”
等到了地方的时候,赵卫红他们还没从七八万的余韵里出来。
等看到了四合院的大门,赵卫红更是腿软脚软了,李婆子活的年岁长,也是目瞪口呆,“这比地主家的门还威风哩!”
李老头打过仗,见识更多,表现得比她们淡然,率先走了进去。
这是几进的宅子,占地很大,雕梁画栋,美不胜收,李四妮兴奋的打头,一边走还一边介绍这宅子的来历,她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赵卫红也听不懂,就听懂了一样,这里以前是王爷住的地方。
“……”
这地方是很大,但是因为人少,多余的房间都被封着,只把主院拾掇出来住人,眼下虽是十二月,已入初冬,内室烧着地龙,温暖如春。
沈立轩开着车,先去了菜场,七零八落的买了一大堆菜,四妮一拨人到了半个小时之后,他们才回了主院。
李梅梅原本也请了个保姆在家里,叫王嫂,但是这几日王嫂小孙子满月,她告假回家去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完饭,已经是下午了,李婆子和李老头精神疲乏,早早回屋休息去了,赵卫红两口子倒是兴致盎然,拉着四妮逛园子去了,顺手把李家栋也拉去了。
屋里头,一时间只剩下李梅梅和沈立轩两个人。
莫说冬日里这园子没有什么看头,嶙峋的怪石,各色花儿,因着花匠的奇巧心思,倒更添了几分活趣儿。
沈立轩比几月前更瘦了些,他身子骨不好,这些年虽然靠着汤药调养了过来,仍然不比常人。
岳父岳母刻意制造的机会,不好好抓紧,那就白费了他们的苦心了。
室内一片火热,两个人儿依偎在一起。
沈立轩轻轻地贴到李梅梅的耳边,“梅梅,我好想你。”
李梅梅还来不及动容,紧贴臀部上方坚硬的异样就让她的脸色黑了下来。
偏偏沈立轩丝毫不以为意,贴的更紧了,想想半个月后,她就是自己的人了,心里火热一片,身体自然而然的就表现出来了。
“快松手,一会被人看到了怎么办?”
“怎么会?”忍不住探头给了林小乖一个深吻。一吻下去便一发不可收拾,李梅梅开始还有所抗拒,后来也沉浸在这唇舌的律动中不可自拔,与他一起沉沦在湿润的深海里。
婚期安排在十五天后,沈立轩工作很忙,两家人一起在首都饭店吃了顿饭后,他又匆匆回了大江县。
到了结婚前两天,他才风尘仆仆的赶回来。
沈家身居高位,虽然沈兴良夫妻说着一切从简,但是这婚礼也简单不到哪儿去,就连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老人家也派秘书送了礼物。
席间除了李家来的这些人,还有李梅梅的大学室友,阎杜衡和倪明兰,剩下的都是沈家的客人,因着李佐国的职位不低,虽然有些人拎不清的人不忿沈家娶了个乡下媳妇,但却丝毫不敢在面上表露出来。
沈家的蒸蒸日上,有心人自然看在眼里,对于这唯一一个还未结婚的香饽饽,实在是炙手可热,沈立轩刚毕业时,就有沈国忠的老战友带着孙女上门,旁敲侧击的想让两个孩子相处相处。
沈国忠不懂婉拒,自然是直说孙子有了女朋友,闹的那个老战友连带他的孙女脸上都很无光,今儿这样的场合,那老战友也带着孙女来了,坐在角落的位置上,表情郁郁。
说是老战友,其实也就是这么个叫法,沈国忠戎马几十年,战友多的数不清,亲近的却没有几个,不然沈家不至于给人安排在那么个座位上。
这边新人热热闹闹的敬茶,沈国忠穿着大红唐装,看着新鲜出炉的孙媳妇给他敬茶,胡子一翘一翘的,显得有些滑稽。
“臭小子,丫头,以后好好过日子!”
李梅梅大大方方叫了声爷爷,沈国忠更乐呵了,“去,让客人们都见见,我沈家的孙媳妇,他们可不能不认识。”
瞧瞧这话说的,沈国忠那个不甚亲近的老战友气了个仰倒,就不知道乡下来的孙媳妇有什么好骄傲的,难不成他钱国光的亲孙女还比不上一个乡下女人。
等着看,他非把这口恶气出了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了,难受。
昨天没更,对不起大家了,老样子,还是后天更。
天凉了,注意保暖鸭。
第124章 家
婚礼结束后,赵卫红和李保国只在首都呆了三四天, 就买了回乡的火车票, 家具厂才刚刚步入正轨, 他们放心不下, 李家栋自然也跟着回去了,他还没放寒假哩。
倒是李婆子喜欢上了这大宅子,愿意留下来多住些日子,李老头没办法, 再加上李梅梅和李四妮相劝,也陪着老伴儿留在首都了。
这年代可还不兴什么蜜月期,几乎是婚宴一结束,大江那边就打电话来催着沈立轩回去工作了。
好容易拉到了一批赞助,给县里修路, 人家那边的代表指名要见沈副县长哩。
两口子连洞房花烛夜都没有, 就苦哈哈的分开了。
李梅梅作为新媳妇, 陪着沈国忠还有姨婆在老宅住着,白天就出去厂子里上班,晚上就回来给家里人做做饭,不紧不慢的过了半个月,家里人也开始催促她去往大江县去。
吴桂英就道,“两口子是得住在一起, 距离远了容易产生问题,你和立轩都是好孩子,妈相信你们能把日子过好, 过年的时候,你们再回来,争取在过年前就传来喜讯。”
李梅梅脸不红气不喘的应了,行,她和沈立轩这夫妻可还有名无实哩,生孩子啥的,还早着哩。
就这样,她把从家里带来的腊肉香鸡,还有各色山货塞满了后车厢,自个儿开着车去了大江县。
一路有系统的导航,倒也没走什么岔路。
走之前,她又给系统冲了能量,这下子起码十几年不用操心。
到了地方,她熟练的把汽车停在沈立轩房门口,距离上次来这里,已经大半年光景,这里也变了大样。
以前的平房是没有院墙的,现在有了,一堵堵墙把院子隔开,显的更有家的气息了,院子里头还打上了井,她用沈立轩给的钥匙开了门,把后备箱的东西一件一件搬到屋里,又把车子锁住。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个家!
李梅梅这样想着,洁白的脸上不由得挂上了笑,连收拾东西的动作都比平时轻快。
等到沈立轩下午骑着自行车回家,她已经料理好了四菜一汤,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圆桌上。
屋子里燃着炉子,熏的热烘烘的,香喷喷的饭菜在桌上冒着白白的热气,碗,筷子,都是两人份的,在单位沉稳的不得了的沈大县长,脸上的笑连藏都藏不住,荡漾的很。
李梅梅笑着抱了抱自个儿新鲜出炉的丈夫,在他脸颊落下一吻,“想我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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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轩眼含笑意,狠狠亲了她一口,“想的很!”
可能是饿得狠了,两个人竟然一点没剩,所有的菜都吃完了,沈立轩主动去洗碗,李梅梅就着灯光,把他被树枝勾掉的纽扣补上。
因着经常下乡的缘故,他的衬衫没几件完好的。
俗话说得好,饱暖思那个啥。
两口子碗也洗完了,纽扣也补上了。除了那啥也没啥娱乐活动了嘛!
门窗紧闭,窗帘也被拉上。屋里的灯光不是很明亮,甚至有些昏黄,但就是在这样昏黄的灯光下,气氛更显暧昧。
李梅梅梳洗出来,穿着大红色的真丝睡衣,衬的皮肤更加雪白,如同暗夜里妖冶的精灵,沈立轩目光灼灼,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脸上微不可见的红了下,胸口好了有一支羽毛在轻轻地抓挠,痒的令人难受。
女色惑人,男色又何尝不是,沈立轩天生一张俊脸,剑眉星目,此时盯着她老的样子,好像眼里盛着星星,藏着大海,稍不注意,便要被他拉扯进去,再无葬身之地。
李梅梅红了脸。
实践证明,看猪跑和吃猪肉是不一样的。
等到被沈立轩压入身底的那一刹那,她突然开始紧张,身子微微颤抖起来。
他温声道:“你别怕。”
屋里的灯并没有拉,因为这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新婚夜,他想好好看看她。
温度一寸寸升高,衣衫一件件剥下,他们很快便赤诚相对了。
沈立轩是个生瓜蛋子,第一次横冲直撞,很快便泄了,不过他很快便卷土重来,屋里的嘤咛声一声接着一声。
待到第二日天明,李梅梅睁开眼睛,沈立轩已经不在身旁了。
她揉了揉发酸的腰,羞耻处还隐隐作痛,只好问系统买了管药,正欲用手指沾了药往私密处摸去,门却吱呀一声开了。
沈立轩端着托盘进来,上头放着一碗白粥,一个剥了皮的白煮蛋。
看到那鸡蛋,她眼神不自在的飘了飘,又想起昨夜,她赤条条时,他附在耳边,形容她像个剥了皮的鸡蛋。
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李梅梅的脸偷偷红了。
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过夫妻生活,有些羞涩正是正常的。
沈立轩小心翼翼的把托盘放到床头柜上,笑眯眯的问道:“饿了没,我煮了早饭,你吃一点?”
昨儿才开了荤,这人的厚脸皮今儿就显现出来了,她穿衣服他也不知避一避,李梅梅白了他一眼,慢慢悠悠的套上件衬衫。
沈立轩脸不红心不跳,“那儿……还疼不疼?”
他昨晚有些孟浪了,用的劲儿好像有些大。
李梅梅瞅瞅他,他就明白了,把手放到嘴边清咳两声,问道:“我去找药给你抹?”
她刚买的药膏就放在枕头边,沈立轩一瞥看见了,拿起来瞧了瞧,目光绵密幽深,“我帮你。”
这怎么能让他帮!
“谁要你帮,你先出去,我自己来!”
沈立轩被赶出了卧室,站在门口摇头,怎么就不让他上药呢!
两口子用了简单的早餐,李梅梅目送沈立轩骑着车子消失在视线之中,嘴角弧度越来越大,遍体舒畅。
冬天里想要吃上青菜并不容易,蔬菜大鹏还没有推广,从南方拉来的青菜不仅不新鲜,价格竟然比肉还要贵上许多,
李梅梅锁了门,去菜场转了一圈,毫无所获。
她空间里种植着不少的蔬菜水果,随便拿出来些便够两人一整个冬天的份量了,但是无中生有这种事情,太过于骇人。
她小心翼翼的保守着秘密,没有让任何人发现,不可能在这些事情上露出马脚,最多是把菜场买的东西置换成空间里的东西。
菜场不大,约莫百来个摊位,卖的最多的,除了鸡鸭鱼肉,就是豆腐豆芽,土豆白菜粉条。
她只好问一个老农买了包菜种子,预备着回去打个架子,放上几个花盆,种点香菜韭菜之类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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