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你俩咋认识的啊?”
高爱国说不出来,倒是麻花辫姑娘很大气,笑着说:“在工人文化宫认识的,高大哥打球可厉害了,我就是因为这个才认识了他。”
“这样啊,我还不知道他会打球呢,啥球?”
“篮球,乒乓球,都厉害!”
“行啊,看不出来啊!”
两人交谈甚欢,把高爱国撇在了一边儿。
程冬至仔细观察着大姐的表情,越看越替高爱国担心。高爱国趁那俩人不注意对程冬至投来求助的目光,用眼神询问:这是咋回事?这俩人咋还聊起来了呢?
程冬至摇摇头,算了算了,看来是真凉了。
大姐她一点儿吃醋的表现都没有,一副毫无芥蒂的样子,这还不凉她不知道啥叫凉。
看来以后只能想办法从别的地方好好弥补高大哥了,比如等高大哥以后结婚的时候,偷偷儿地送一份大礼,厚厚几匝子钞票那种……
整顿饭高爱国都魂不守舍的,程冬至也尽想咋弥补高爱国去了,俩人都没吃好。王春枝和来的麻花辫姑娘倒是相谈甚欢,不但很有胃口吃了许多饭菜,还叫了四玻璃瓶汽水,咕噜咕噜地灌了个痛快。
吃饱喝足后,王春枝看看时间,带着歉意地说:“不早了,我得先去商店街那边一趟,你们慢聊啊,我去把账结了!”
“怎么能要你破费啊,说好的高大哥请客……”
“没事没事,本来就说好是我请的,我该他这顿饭。你俩坐,坐!”
王春枝抢着买了单,又和麻花辫姑娘笑着聊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带着程冬至走了。
姐妹俩的身影消失后,麻花辫姑娘对高爱国伸出手:“三哥,说好的辛苦费呢?”
高爱国哭丧着脸,从夹子里掏出一张十块钱的钞票递给了她:“我心里都这么难受了,你还来火上浇油。”
麻花辫姑娘笑嘻嘻地说:“你也不拿镜子把自己照照!就你这样憨憨儿的,人家那么漂亮机灵,咋就看得上你这块木头疙瘩哩!晚上来我家吃饭不?我妈知道你带我出去玩儿,咋说也非要请你这一顿。”
“你和大伯娘说一下,就说我晚上有事儿不去了,等哪天有空了我带酒去找大伯喝几盅,再麻烦她做几道下酒菜,上次那兰花豆可好吃了。”
“行,那我先走了啊。三哥,你想开点,这是很正常的事——你哪点配得上人家呢!”
高爱国差点吐血,这丫头,有这么安慰自己堂哥的吗?!
就在高爱国借汽水消愁的时候,王春枝正带着程冬至在商店里兴致勃勃地挑绒线。再过段时间就要入冬了,她咋说也要给妹儿打出一件新的绒线衫子来,老穿那件旧的有啥意思呢。
程冬至问大姐:“姐,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找个啥样儿的人啊?”
“对我好的,对你好的,就行了!”
那高大哥挺合适的呀……
这个问题程冬至憋在心里没问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意思,这种事勉强不来,还是随缘。
晚间,程冬至用煤炉子熬俩人吃的汤饭。这个做法还是她们最近摸索出来的,既方便又好吃。在食堂打一大份五分钱的菜汤以及一份苞谷饭,放一小块猪油进去,再丢些剩菜粉条啥的一起煮,最后起锅前加点盐(偶尔会额外加放一些面条或者白米饭),看着乱七八糟的,一揭开锅却香喷喷的又热乎,在这种天儿吃最舒坦不过了。
王春枝捋好了线,正飞快地而熟练地织着绒线衫,忽然唉哟了一声。
“咋了姐?”
“没啥,看岔了,把手指头给戳了。”王春枝把手指含在嘴里吮吸着。
“要紧不?破皮了没?”
“没破皮,木头针又不是铁针有啥怕的!你熬你的。”
程冬至回过头继续照料煤炉子上的小贴皮锅,王春枝则怔怔地看着自己拿出来的手指。
是没破皮,然而戳得也有些疼,毕竟十指连心。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咋了,今天白天知道高二傻谈了对象后,心里总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得劲。
大概是继承了刘金玲的个性,王春枝骨子里有一种场面劲儿和要强,说啥也不肯把心里那点不得劲在对方面前表露出来,总觉着一露出来以后都抬不起头了。
那姑娘长得不错,身上干干净净的,手也不糙,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从小没吃过啥苦的,和高二傻家里条件应该差不多。
她虽说有个名头上的副厂长爸爸,可实际上就是个乡下出身的泥腿子,啥文化见识也没有,连啥叫“梆梆球”都不知道……
这一夜,王春枝和高爱国都失眠了。
王春枝竭力说服自己,说啥都晚了,要怪就怪她少根筋,反应慢,没早点察觉自己对高二傻居然还有这么点心思在。
说起来也要怪俩人太熟了,熟到不好下手。俩人认识了差不多快十年了,刚认识的时候对方都是小屁孩,知道个啥呀?后来就是老熟人,老乡,咋地也不能往那方面想啊。
话又说回来了,以前她是真真正正觉得对方是个二傻子,没把他当个男人看。可能是前几天那事儿的缘故,她才意识到当初那个傻笑的男孩儿长出了怎样结实的筋肉,怎样宽大的肩背,并且会那样决然地保护她,比她所见过的任何男人都爷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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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爱国心灰意冷,再加上自己堂妹说的那些话,让他完全没脸再去找王春枝。
是啊,他就是那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春枝儿都没把他当那啥看,他还天天缠着她,要是耽误了她找对象咋办?
高爱国一避着王春枝,王春枝这边就很快察觉出来了。
以前习惯了他时不时傻笑着过来找自己,忽然这样一空落出来,王春枝才觉得额外不舒坦,仿佛失去了一个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几天没睡好后,王春枝决定给自己一个交代,彻底死个心也比这样不上不下的强。
她直接闯到了高爱国的宿舍,高爱国没想到她会来,还带着这么不善的表情,顿时吓得不轻:“这,这是咋了?”
“没啥,我就问你一件事儿。”
“啥事?”
“你和那天那个麻花辫,处对象了吗?”
王春枝是这么想的,高爱国这个人傻得很,就算那女的和他有点啥意思,说不定这两天就看清他傻不要他了,那她还有点儿希望。
“啊?”高爱国想起她是指自己的堂妹,涨红了脸摇头:“没,就是普通朋友……”
可不能给堂妹造成啥不好影响,咋说也是个大姑娘了,传出去妨碍她谈对象咋办。本来高爱国很想坦诚那是自己堂妹的,可是这个时候说不出口。
王春枝的眉头舒展了开来:“那你现在谈对象了吗?”
“没……”高爱国低着头,像犯错的小孩子。
王春枝噗嗤一声笑了:“那你要不要和我谈对象啊?”
“和谁?”高爱国抬起头,一脸茫然,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我!”王春枝拿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大声道。
高爱国的脸就像冰川遇到了烈焰般的太阳,然后加速了那融化的镜头速度。
他的嘴慢慢张大,眼睛也慢慢睁大了,像是听见了什么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
心跳从来没有这样激烈过,高爱国头一次觉得自己可能离当场去世就差那么一点点了,胸腔都快要炸裂了。
王春枝皱皱眉:“不要算了。”
她刚想走,高爱国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大声道:“要!要!!我要!!!”
第114章
程冬至得知消息的时候, 震惊程度并不亚于高爱国听到王春枝那个问题时。
她半天才好不容易合上嘴,心里既高兴又有点失落:“恭喜你啊, 大姐!”
“有啥好恭喜的,我就是猪油蒙了心, 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王春枝笑着说:“早知道该泼自己一盆冷水清醒清醒,咋地也不能随随便便挑这么个憨人!”
程冬至哼了一声, 这话言不由衷的!
高爱国把未来小姨子视作大恩人, 时不时去学校送好吃的甚至直接塞零用钱,程冬至不要他还难过,搞了好几次后, 程冬至终于受不了,想了个绝妙的理由把他给拦住了:“姐夫,咱们已经差不多算是一家人了,你这样太见外了啊!”
高爱国被那一句姐夫叫得几乎要飘起来, 憨憨地摸摸脑袋:“为啥说是见外啊?这不, 春枝儿她忙来的少, 我怕你在学校吃的不好影响成绩。”
“姐夫你看看我这样子,像是没吃好的吗?你别老来, 叫同学们看到了还说我作风不好。你有啥好吃的就放大姐那,我每个星期五都要回去一趟的,大不了那个时候再带过来嘛。”
高爱国想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 小孩子们虽然单纯却也容易嫉妒, 他小时候就是因为荷包里的糖块儿多了点, 就经常被那些条件不太好的同学冷嘲热讽的, 他懂!
“那行,星期五你早点回来,我去弄点鲜鱼来叫你姐给你熬汤喝,我妈说念书的孩子就得多喝鱼汤,聪明!”
程冬至高兴了:“那敢情好!先谢过姐夫啦。”
高爱国走后,程冬至出神地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咋的就忽然想象到了大姐结婚时的情景,鼻子有点酸。
当着大姐的面她不好意思哭,现在周围都没人,她才敢放心地让几粒金豆豆顺着脸流下来,再用力地擦擦眼睛,吸吸鼻子,和没事儿人一样了。
哭完了就好了。这也不是啥难过的事,大姐总要嫁出去的。
对方又是个这么好的人,对大姐好也对她好,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不应该难过呀!
话是这么说,可一想到大姐以后有了更加亲密的对象,程冬至就总觉得自己有点儿凉风嗖嗖的。唉,算了,反正以后她也要结婚的嘛。
为了转移注意力,程冬至把精力和心思全部放在了赚钱和吃喝玩乐上。学习那边不是她不肯用功,是实在没有必要。
薛师娘那边的日用品她还照常在卖,只不过减少了供货的数量,也降低了速度,一两个月去一回的样子,大家也没觉得有啥奇怪,反而还很理解——要是一直源源不断地供货,那才奇怪呢。
也就是说,她现在赚钱的主要渠道便是“倒卖”食材,合作对象也主要是大师傅。
在和大师傅合作的过程中,她还学习到了不少关于倒卖的知识,眼界更广了,胆子和野心也更大了。
原来,黑市里的门道有那么多!
比如,很多黑市其实不只是地下的,还是半公开的那种,许多工厂的采购员或者部门办事员都会来买东西,像这种半公开的黑市安全性就非常高,东西也多,只是大多数属于“安全”物资,太稀罕或者敏感的难找。
而那种完全的地下黑市则属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类型,打游击战,神出鬼没,碰上了是运气,碰不上是命。一旦碰上了,转个手都能有好进账,因为这种流动黑市出售的必然是极其紧缺的物资,只要胆子够大就能吃得肚儿圆。
还有许多打破程冬至固有认知的事情。
比如这个“倒爷”,按理说这种人应该和过街的老鼠一样低调,毕竟咋说都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就像程冬至经常去的那些饭店,总会有些倒爷聚在一块儿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还划拳吵闹,划拳的时候故意露出手臂上闪闪发亮的新手表,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似的。
“他们就不怕这样太高调,被人举报了抓住吗?”程冬至好奇地问大师傅。
“怕啥?每个地儿的规矩不一样,看管的人,有的松有的紧。这些人肯定都是那些松地儿的人呗,就算出了啥毛病也是送回原地解决,能有啥事。胆子大一点,心眼活一点儿,再找熟人提前透个风,基本出不了啥问题。”
程冬至恍然大悟。她也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她所处的年代是一个既落后又鲜嫩的年代,许多东西都是刚刚诞生的,还没有形成一个高效有力的机制与准则,漏洞处处都有,不是每个人都循规蹈矩。诚然这个时候普遍被认为“风气”比后世好,可也要知道,这个年代还是有土匪的存在的!那么,不怕死的人也就比后世更加彪悍一些,带着些古老野蛮的匪气。
“你把钱点点,看看是不是这个数!”大师傅递过一卷子钱,厚厚的。
程冬至笑眯眯地接过钱,看也不看,直接塞到了荷包里:“有啥好点的!大师傅你我还信不过吗?”
大师傅痛快地笑了:“小丫头,可惜你是个女娃!要是是个男娃,再逢着乱时候,你可是个人物哇!小小年纪就这么野!”
程冬至笑笑没说话。女娃娃咋了?要想搞事情,照样能把天给捅个窟窿!
从安林居里出来后,程冬至头一件事就是坐车奔向太平路百货。干啥?给大姐买嫁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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