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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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樱是被他连剑带鞘捅死的。

少年注视着手中长剑的目光一变再变,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次恐怕是捡到宝了。

没错,尽情崇拜我吧。

展现了一把神兵英姿的洛宓得意洋洋的想到,果然英雄救美的戏码到了何时都不会落伍。

当了一把“美人”的李歧当然不知道洛老魔脑子里的弯弯绕,他重新把长剑佩到腰间,草草搜索了一下红樱的尸身,脱掉了沾血的外袍。

这么一通收拾下来,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拿着破烂长剑的瘦弱少年刚经历了两场你死我活的厮杀,毕竟他看上去风一吹就会倒下。

维持着这副欺骗性极强的外表,李歧慢悠悠的逛回到了秘境的入口,此时已有不少人聚集在这里等待,也包括死里逃生的苦瓜脸和公鸭嗓,不过二人的境况着实称不上好。

公鸭嗓的整个左臂不翼而飞,血流如注的伤口只是用了布条草草包扎,好在练气期的修士算不上入门可也比凡人强上不少,伤势虽然凄惨倒也没有性命之忧,只是日后修炼必然会多吃不少苦。

相比之下,苦瓜脸道士身体上没有伤口,可眉宇间的忧郁更深了一层,若说之前他像是少吃了三顿饭,此时的他就是被欠了五百贯,真是白白浪费了面相上的好福气。

李歧的目光打一开始就粘在了苦瓜脸的身上,只是他掩饰的好,加上周围同样关注这二人的也不在少数,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洛宓兴致勃勃的透过少年衣衫间的缝隙向外张望,对于她而言,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透出一股子新鲜气儿,与她在仙界、魔界见到的都不一样,就好像……来到了凡间一样。

实际上,她现在有八成把握自己真的来到了凡间,而四周这群怪里怪气的小崽子就是传说中的修士。

洛宓不讨厌修士,考虑到魔尊以前也是修士中的一员,她对他们相当好奇,遗憾的是修士成仙似乎非常困难,过了这么多年她也没能见到第二个羽渊仙君。

把在场的那个人都瞧了又瞧,自觉已经看够本的魔宫大总管的注意力又被出口处的庙宇吸引了,她听说有名的仙人会被凡人供奉,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实物。

只见那间略显简陋的木屋挂有一方牌匾,上书“天后娘娘庙”五个大字,庙宇门户大开,露出了里面被鲜花和锦帛簇拥的神像。

凡人的天后,指的自然就是仙界的仙后。

“唔……刻的一点都不像。”

洛宓对着泥胚神像挑三拣四,塑像之人技艺粗陋,生生把一个英姿飒爽的美人搞成了怪模怪样的胖大婶,好在眉宇间到底有几分相似,这才让它受到天道承认,帮那个女人享用香火……且慢!

第76章

在庞逢迎混进队伍的第五天, 洛宓产生了生吃了他的心。

不是因为他凭借着重伤员的身份霸占了唯一的坐骑,也不是因为他利用驭兽的小手段顺利谋夺了阿花的芳心,让这头贪吃的毛驴彻底叛变,更不是因为他一路上都拉着李羽渊的袖子唧唧歪歪的拍马屁,完全把她视若无物……好吧, 就是因为这个。

杨林看着把一口银牙咬的吱呀作响的姑娘, 默默的向后退了几步,以便在某人后院起火时可以逃出生天。

其实他们不是没有想过把这厮扔到东魏军里一了百了, 然而这个提议遭到了庞逢迎本人的激烈反对。

“在下躲在西魏军营一事本该是秘密, 如今风声走露,定是军中出了细作,”他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如今大事,在下定要亲自禀告公子才行!”

洛宓对比表示理解, 然后更用力的拽着他的我胳膊, “你——先从——阿花——身上——下来!”

“不!!”庞逢迎扒着驴背抵死不从,“休想把我和阿花分开!”

摊上了这么一块甩也甩不脱的狗皮膏药,三人只好带着他一同向金鳞城进发, 好在姓庞的也算一条东魏地头蛇,有了他带路,一行人不仅混进了东魏的地界, 还少走了不少弯路。

“三间上房。”

杨林把庞逢迎的钱袋扔到了客栈掌柜的面前, 碎银隔着布袋在木桌上敲出了闷响, 原本低头算账的男人抬起头, 在颠了颠钱袋后一扫之前的无精打采,立马变得热情起来,“好嘞!上房三间,小二,带客官里面请!”

对于这间被兵荒马乱搞得生意萧条的客栈而言,一下子送货上门的四人一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的大户,喜出望外的店小二领着四人去了厢房,还不忘殷勤的送去热水和吃食。

“客官们出了城再向北走半日就是金鳞城,”面对财神爷的提问,店小二基本上是有问必答,“这金鳞城可是咱的陪都,被圣上赐给了胞兄,这位王爷据说打小就在紫金观出了家,随着高人修习长生仙法,故而没有具封号,旁人都喊他一声金鳞城主。”

这说的就是李羽渊的大师兄了。

“不过金鳞城这些日子可不太太平,”在杨林的追问下,店小二打开了话匣子,“据说城中不少人家家里都丢了人,以妙龄女子居多,闹的那叫一个人心惶惶,风言风语都传到咱们这边了。”

说完他还意有所指的瞟了眼正埋头吃饭的洛宓。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驴背上颠久了的缘故,庞逢迎抓筷子的手也总是抖来抖去,这不,听完店小二说的话,他就把一片牛肉“啪”的一声抖落在了桌面上。

“这……“没去管那片被糟蹋的肉,他欲言又止,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情,可惜唯三的听众一个嘴巴不停,一个致力于把前者的盘子堆出小山,最后一个则是忙于虎口抢食,没有任何人表现出想倾听他烦恼的意思。

于是庞逢迎只能委委屈屈的用过晚饭,再忧忧愁愁的被送回房间,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杨林干脆的转身离去,一口老血憋在心头,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甩脱了这个大麻烦的杨林则是哼着小曲儿拐进了自己的房间,而他的左边就住着李羽渊和洛宓。

对于一把身姿苗条的剑来讲,洛宓的睡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就算是老老实实的让剑柄冲着床头、剑尖冲着床尾,睡到一半也会滚的四仰八叉,不横过来绝不罢休。

这或许就是羽渊当年坚决不肯与她同床的真相,毕竟谁也不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几个口子。

可惜未来的魔尊如今才是一名穷修士,搞不出一间专门的寝室供她折腾,只能拿枕头和被褥在床上堆砌出一道“墙”,试图通过“外力”约束自家佩剑的睡姿。

洛宓很配合,她规规矩矩的躺在床铺的最内侧,眼神死死的盯着正准备脱衣上床的李羽渊,内心澎湃。

她不是没跟羽渊同床共枕过,可惜之前的单薄少年没什么看头,瘦弱的像风一吹就倒,可现在就不一样了啊!

于是李道长刚把外罩的道袍脱了一半,就感觉到后背传来一阵燃烧般火辣触感,他回头,却发现洛宓安静的躺在床上,剑身纹丝不动,看上去异常正经。

不太对劲。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李羽渊对于洛宓的那点德性再了解不过,直觉不好,然后佯装不知的转回了头,继续脱着外袍。

果不其然,等他转过身,刺人的视线再度出现,李羽渊叹了口气,决定和衣将就一晚。

就算是以清心寡欲为目标的道士,顶着一名妙龄姑娘的目光脱衣服也太过艰难了,更别说还要与对方同床共枕了。

相比之下,洛宓就全然没有害羞的意思,只是在青年把自己盖严实时翻了个身,把失望的剑背留给了对方。

好在李羽渊最大的特长就是沾枕即睡,只要他一跟床铺粘在一起,那天皇老子来了也别想轻易把他拖下去。

因此,当庞逢迎的尖叫在午夜时分响起时,睡的迷迷糊糊的洛宓被人一把掷出,睡眼惺忪的穿过了两面墙壁,擦着猛坐起来的杨林头顶,一下子就扎到了庞逢迎的床上,然后扑了个空。

本该躺在那里的男人消失无踪,仿佛刚刚响起的尖叫是睡梦中的错觉,哦不,也不是凭空消失,仅仅是因为立于床头的那道黑色人影太过突兀,以至于洛宓没能立即就辨认出他手上拎的正是陷入昏迷的庞客卿。

不过认出了也没差,她正嵌在床板上,而且她的主人也丝毫没有亲自上阵好把她□□的意思。

然而差点被一剑削掉头颅的黑影显然并不知晓李羽渊是个懒鬼,他因这出乎意料的一击而汗毛倒竖,从那激烈的心跳和粗重的粗忽声中就可见一斑。

洛宓不想动,她刚从睡梦中惊醒,正攒了一肚子火气,而比火气更强烈的是阵阵袭来的睡意,她一半的意识迷迷糊糊,另一半则在厉声发出警告,两股意识在脑海里不停打架,东风想压倒西风,而西风也不甘示弱,拼了命要为自己争得一个名分。

挣扎的结果就是等到杨林挣扎着从隔壁跑过来救驾,奈何黑衣人已经带着昏迷的庞逢迎逃之夭夭,徒留一地狼藉,就像他那颗日落西沉的心。

一颗心狠狠坠下去的杨林用力的甩上门,重新钻回了自己的被窝,徒留洛宓与周公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抵挡不住诱惑,一头扎进了黑甜乡之中。

于是等第二天清晨杨林醒来,记起昨晚发生了什么,就衣衫不整的来到事发现场,此时的屋内一片狼籍,被撕开的纱帐和地上残留的血迹都是庞逢迎曾奋力挣扎过的痕迹,而一把黑色长剑正插在床板的正中央,从墙壁上被刺透的小洞来看,昨晚有人从隔壁的隔壁一剑掷出,试图取不速之客项上人头。

不过他的努力也仅仅到此为止,考虑到长剑还牢牢的待在原地,剑主人恐怕连尽人事的意思都没有。

他的判断很对,姗姗来迟的李羽渊顺手就拔出了洛宓,然后一人一剑就奔向了一楼的正堂,在掌柜和店小二战战兢兢的目光里,就着稀饭往嘴里塞包子。

洛宓的最后一丝睡意止于温热的汤粥入口的那一刻,食物的美妙香气和软烂的触感赶跑了纠缠不休的周公,就像是重获新生般,她困顿中走出来,感受到了新一日的温存。

这很奇怪,毕竟剑是不会疲惫的。

觉得蹊跷的不止她一个,在厢房耽搁了许久的杨林气哼哼的在桌子的另一端入座,抓起桌上的汤碗就往嘴里灌了,在几声咕嘟之后大大咧咧的用脏的看不出原本料子的衣袖抹了一下嘴巴,一张口便是一连串的抱怨:“我简直不敢相信,昨日我竟然就这么回去睡觉了?!我是中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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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有什么发现?”压根连床都没离开的李羽渊老神在在的问。

“如果老庞曾拼死挣扎也算的话,那真是再有用不过了。”杨林颓废的回答。

两腮鼓鼓囊囊的洛宓决定安静如鸡,毕竟昨晚最接近来人的便是她。

“是吗?”李羽渊放下了筷子,“我倒是一个想法。”

其余二人纷纷表示洗耳恭听。

“在窗边的血迹里,我发现了闪光的鳞粉,像是从蝴蝶翅膀上抖落的,”他慢条斯理的说道,“据我所知,安魂蝶的鳞粉一向助眠效果显著,因而修士们常常将它封入折扇之中,随着展开扇页翩翩起舞,也算是消遣,可惜安魂蝶数量太过稀少,制作出的魔扇也是价值连城,很少会有人单纯将它作为法器来用。”

“你是说……昨夜有安魂蝶出没,所以我们才那么困?”杨林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

“只是猜测罢了,”李羽渊耸了耸肩,“不过也是巧了,我正好也知道在修真界,谁拥有这样一把扇子。”

第77章

在李羽渊认识的人里, 要论人傻钱多还骚包,那真是舍莫垠水其谁。

这位欢喜道少主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突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不仅衣食住行都要再三考究,还对“独一无二”、“全天下仅有三件……”之类的噱头特别买账,见天变着法捣腾自己的小金库,房间里堆满了华而不实的收藏。

不过再华而不实的东西, 只要找对了用途, 也能发挥出人意料的作用,这条道理在昨夜就得到了最好的应证。

在仙魔会盟时他亲眼看到过莫垠水掏出过一把藏着安魂蝶的扇子, 但仅凭这一点就断定昨夜的神秘人是莫垠水未免有些过于武断,毕竟一件把玩的器物易手起来可是容易得很。

拜十多年的相处所赐, 李羽渊了解莫垠水, 他很清楚莫少主是一条披着纨绔皮的毒蛇,轻易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绑走一个人这种小事,他基本不会亲自出马。

况且,从隔空交手的那一下来看, 对方的应对也完全不是莫垠水该有水平。

欢喜道少主突破金丹的流水席三个月前才摆完,修真界起码一半的人都去凑了这个热闹, 李羽渊虽然没去,但这种能占便宜的好事总有人愿意四处宣扬。

既然能基本能推出来人不是莫垠水, 那么眼下的状况就有了两种境况。

其一是有人从莫垠水手里拿走了扇子, 那么无论他得到扇子是靠买、换、偷、骗还是抢, 继续去追究扇子的来源已毫无意义, 他们又会回到原点。

鉴于第一种境况就是一条死路,那么不如把精力集中到第二种上——那就是持有扇子的黑影是莫垠水派来的。

“这其实也说不通,”杨林拿起筷子敲了敲碗沿,他总是坐不住,仿佛不动一动就无法思考似的,“昨夜那人的修为并不高,与你我相比还要逊上一筹,愿意为欢喜道少主卖命的人不知凡几,何必要派一个会露出马脚的愣头青来?这不是生怕别人看不穿吗?”

“或许他就是想要人看穿呢?”洛宓用手托腮,“想通过这种方式来传递某种消息?比如告诉我们,他在这里之类的?”

“那更奇怪了好吗?”杨林呲牙说道,“为什么他要给魔道叛徒和仙道中人传送消息呀……”

后面的话被他含糊在了喉咙里,他的眼睛缓缓睁大,与同样想到了什么的洛宓对视了一眼,缓缓的扭头看向一旁皱眉思索的青年。

是啊,莫垠水从不理会杨林,更不会去搭理洛宓,在座的人中若说谁能让他大费周章也要提醒,那就只有李羽渊了。

可这也就意味着,他已经“猜出”了李羽渊和李歧的秘密。

这两年多来,紫金观高徒与他再无交集,那么露出马脚的自然也就是李歧那边了。

也是,把一名仙门弟子送到一堆魔道中人,那就跟把一只小肥羊剃完毛送到了饥肠辘辘的狼堆里,没被几口吃掉就算是走运。

不过要真是如此,那李羽渊的处境就相当危险了。

魔道中人行事向来只看远近,不问缘由,莫垠水未必对李羽渊的身世好奇,但他必然会把这件事当作有利可图的把柄一样牢牢握在手心,直到榨出最后一滴利用价值。

反正与自己比起来,所有人都是那个“疏”。

“或许既不是派错了人,也不是传递消息,”李羽渊闭了闭眼睛,“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让一个立场摇摆不定的人坚定的站在你那边?”

杨林不说话了,倒是洛宓舔了一下手指,眯了眯眼睛,“……成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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