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1 / 1)
然而,她嫁的男人心里只有妹妹,她为他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也比不上他妹妹一半的分量。
在六个孩子里,大儿子和二儿子两家因为误会和她离心,大女儿不到三十岁就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小女儿更苦,受人陷害之后疯疯癫癫的,之后又被祸害,带着生下来的死胎跳了河。
二女儿不是自己生的,从来就没有一条心过,至于她偏爱的小儿子,他娶的女人就是罪魁祸首。
因为小媳妇,她的大小女儿都死的凄惨,她成了毒妇,成了卖孙女的奶奶,让媳妇小产的婆婆,偷媳妇钱的家贼,举报自己儿子的阿娘,真是什么恶事都做遍了。
到她老去的时候,成了全村寨里最恶毒的女人,走到哪里都有人都看不起她,当她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村寨里还流传她的传说,虽然不能是遗臭万年,成为百年谈资总是有的。
然而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都不是她做的。她确实不是什么品德优秀的人,偏心、爱占便宜、嘴碎,但绝没有恶毒。
导致她背负了这么多骂名的原因,只是她做过的、自认为没错的一件事情而已,她只是想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个公道而已。
陆金莲委屈、怨恨、疑惑了半辈子,在死后的十二年后才知道了原因。
在陆金莲死后,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变成了一个灵魂,但她既没有上天堂,也没有下地狱,而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然后她以为,人死后确实会去另外一个地方,但根本没有什么天堂地狱,而是来到这样一个世界里,像活着的时候一样活着,能找到先自己而去的两个女儿,再当一家人。
可是她错了,她还是这样飘荡在另外的世界。不怕阳光,不惧水火,哪里都能去,却接触不了人间的所有事物,在别人眼里,她是不存在的,等同于空气。
她知道了,无论去哪里,她只是一个孤魂野鬼。
顾不上纠结自己未解开的怨恨和疑惑,刚来到异世界的时候,她害怕、迷茫,后来就是好奇、欣喜,这是一个与以前完全不懂的世界,更美好,更发达。
她一辈子都在那个小村寨里,几十年都没有走出去过,这样的机会,很难得。虽然孤独了点,可她活着的时候也是孤独的,没什么区别,她爱上了这种生活。
随着风,她飘过了大江南北,见过了孤鸿万里的广大沙漠,见了奔腾不息的江河湖海,也见了繁华城市的不夜天。
看过了万事万物,眼界开阔,心胸自然也宽广。渐渐地,她不再纠结于自己生前的事情了,她觉得那一切都是天命,都是因为因果轮回。
她爱上了学习新知识,享受新事物。这是她难得的机会,所以她倍感珍惜,孤独、寂寞填满她的同时,里面也有更多的满足。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呆在这人间,继续看着万事万物变得日新月异,继续接触自己好奇的一切东西,继续做着这时间最自由的人。
可是有一天,她见到了十二年来自己唯一能接触到的东西,她虽然自由,在这人间却与不存在没有区别,连风都看不见她。
那是一本书,一个小阿妹把厚厚的书买了回来,她不知不觉地跟了上去,到小阿妹的家里,拿起了那一本书,在痛苦中把这本书看完了。
现在的她早已经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书中内容再次引起她经历了多年,却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不甘和怨恨。
和村里所有的房子一样,这是木、竹盖成的二层小楼,他们家人多,盖得宽些,除了厦栏还有晒台、厢房、阁楼。
楼下圈养家禽置放杂物,人的活动都是在楼上。堂上正中央是供奉各代祖宗的神龛,两边都是睡房,左边是灶台和火塘,每个家庭的生活中心就是这个火塘,无论春夏秋冬,这都是人们的餐桌。
右边摆着纺织工具,陆金莲的阿爹是木匠,那是她的嫁妆。
“珠珠,珠珠,你在家吗?”
农秀珠很少上山下地干活,一般是在家里做家务活带侄子。陆金莲叫了好几声还没回应,不知道她带着孩子去哪里了。
灶台上放了一个小铝盆,里面是满满的一盆南瓜块,她又满心复杂地揭开了还在灶台上的甑子,里面是小半桶苞谷杂大米的饭,饭还是温的,太阳上去没多少,看来家里人出门还不久。
陆金莲也不想什么,拿起土黄色的陶碗把饭盛起来就开吃了,她现在饿得厉害,感觉胃都要抽抽了。
她昨天头疼,喝小米粥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感想,隔了十二年没吃饭,这突然吃饭的感觉还是挺别扭的,尤其是这久违的苞谷饭,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却是她吃了几十年的东西。
做无拘无束的灵魂虽然好玩,但是和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无缘,其实还是做人好点吧!
摸摸自己终于有饱腹感的肚子,陆金莲感叹,还是做人好!然而下一刻收拾碗筷,看到光了的甑子和铝盆的时候,她震惊了。
这三四个人的口粮,真的是她一个人吃完的?
让她想想,她到底盛了几碗饭来着,好像是四大碗,陆金莲看着光秃秃的甑子,还有自己刚刚饱的肚子,这真是奇了怪了,她两辈子都没这么能吃过。
如果是因为她刚回来,或者是一天没吃饭才这么能吃,那还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平时吃一大碗苞谷饭已经很奢侈了,要是她以后的每一顿都要吃这么多才能饱,那估计她就要出名了,这个家会活生生地被她吃垮掉。
这画面,想想就很可怕,最好不要是这样的,不然她重生一趟,目标就要改为“该怎么填饱我的胃?”,而不是“恶毒反派怎么逆袭人生?”
疑惑又无奈地清洗好了东西,陆金莲就沿着房子前面的木楼梯下楼去,她回来两天了,现在精神变好了,应该到外面去转转。
不得不承认,在看到外面的风景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有眷恋和怀念,还有无限的感慨。
从她六十三岁的时候瘫了半边身子,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个村寨。她从十八岁嫁到这里来,这里就是她的家,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却落得那样一个下场,也是可悲,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吃亏。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他们这里的房子最是喜欢建在山脚下,他们家也不例外,房子的背后是一座石山,山脚下就是他们家的自留地,地里种着很多东西。
山间全是峭壁,只有最上面长着稀疏却高大的树木,现在是秋天,有些树叶已经泛黄,有些则是四季常青,这边的冬天,有霜无雪,风景不会太过萧瑟。
农家的房子地势高,以后吃亏,现在却是绝佳的好地盘。站在家门口就能俯瞰整个村子,村子人多地也广,左右两边都是水库,中间一条河流蜿蜒而过。
河的两边全是水田,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房屋就坐落在各个合适的地方,远处有很多大山丘陵,只要有土且不是森林的地方都种上了合适的东西。
村子确实穷,但是比起别的地方还算是好的,陆金莲见过更多的地方,有些更偏远的山区连水都喝不上。
他们这里地处边疆,西南部山高地远,虽然村子离着县城有五十里的路,但这已经不算很远了,他们走山路小路,五六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
这个村子叫做原溪村,这里就是一个生产大队,村子很大,差不多有两百户人家,以横贯东西的一条河分成了两个生产队,下面还辖着八个寨子,就是八个生产队。
这个村里有只有两个大姓,一是陆,二是农,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这两个姓的人,其他的杂姓加起来也没有十个。不说是现在,就是几十年后也很讲究宗族规矩,这是他们族人的根,只要是同一个家族的,无论平时闹成什么样,在重大事情的时候都要团结起来。
自从十几年前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开始,这里就不能称为村寨了,只能称为生产队,但是在他们自己人眼里口里,还是这样称呼,这边山高路远,地处偏僻,因此很多政策其实不能正常实行,只能因地制宜。
然而这个制度,也要在十年后被废除。
十年,对于陆金莲来说很短,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家乡。可是对于百般嫌弃这个偏远山区,想走出去的陈美玉来说,十年很长,长到让她无法忍耐却无可奈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