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真的?”毓秀眼睛都亮了,“那还带不带弘晶和弘晊。”好不容易能逛逛江南,她自然也想带着两个孩子,就是怕路上人太多,照顾不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万一被拐子拐去了怎么办。
“带着,多带两个侍卫在后边抱着他们俩。”胤祺虽然打算换常服去逛街,但是跟普通百姓还是不一样的,不能一个人都不带,买了东西谁拎着,遇上麻烦谁挡着,这些都是事儿,当然孩子也得是由侍卫抱着,他和福晋要逛街,哪能顾得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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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按照毓秀对自己两个儿子的了解,到时候这俩人肯定不会这么听话,说让侍卫抱着就让侍卫抱着,这么听话的那是别人家孩子。
第91章
曹府果然是没让毓秀失望,面积够大,够精致,院子里处处可见江南的雅致,但同时又不失贵气,单论造价来说的话,曹府的造价怕是要比五贝勒府昂贵上不少,也难怪能够接待圣驾。
太子爷和十三爷此次南巡带的都是妾室,所以住进曹家的女眷里,品阶和地位最高的就是宜妃娘娘和毓秀了,所以这一时半会还真不能出去,曹府的老太太孙氏带着儿媳、孙媳前来拜访,毓秀哪怕是皇子福晋,也不能不给这个面子。
曹府不过是外务府的包衣,从根子上讲的就是皇家的奴才,没多少地位,能有如今的显赫,还源于孙老太太,这位曾经做过康熙的乳母,此前下江南的时候,还曾指着孙老太太说,这是我家老人。
皇上都这么说了,不管是宜妃,还是毓秀都只能给这个面子,不过也仅此而已了,她们俩向来活得随性自在,没那么多索求,自然也不需要过多的和曹家人打好关系,哪怕曹寅管着江南的钱袋子,也跟她们没多少关系。
孙老太太已经是满头的银发,说一句老态龙钟一点都不为过,连走路都需要人搀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年迈,在宜妃娘娘说免礼的时候,这位还真的把礼给免了。
好在后边那些儿媳、孙媳们没这么大的架子,老老实实把礼行全了。
宜妃面上不动声色,左右是皇上宠出来的奴才,又是一老态龙钟的老太太,哪怕不知礼数也没什么,一朝天子一朝臣,曹家的富贵也就是这一代的事儿,不管是哪个皇子阿哥上位,应该都不会再让曹家把控江南的财政,没了权和钱,曹家也就什么都没了。
宜妃娘娘看得明白,换句话来说,皇上对曹家也不过如此,只给了眼前的荣华富贵,却未想过子孙后世,但毓秀就不行了,脑子里的东西太少,经历的事情又少,很难想明白这些弯弯绕,只不过到底也知道曹家只是一时的富贵,到了曹雪芹大大那里,家业就已经败落了。
不过那会儿,孙老太太这个人应该就已经不在了。
孙氏离开京城已久,又已经是这把年纪,哪怕是附和着宜妃娘娘说话,两个人也很难说到一句,没多久的功夫,宜妃便以身体疲倦为理由,把人都打发出去了。
“额娘,这几日我跟爷打算带两个孩子出去转转,额娘有什么想吃的或者想玩的东西,我们给您捎回来。”虽说奴才们也能出去买,不过这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宜妃也不是头一次下江南了,还真没什么想要的东西,“你们出去好好玩,不用给我捎带什么东西,不过记得要多带些侍卫,把两个孩子看紧了,另外,若是喜欢美食的话,不必在外头寻,曹府里可是有不少的美食,做法新奇又讲究,有一部分还真不比御膳的差,既然来了,那就得好好尝尝。”
能被宜妃娘娘都如此称赞的美食,想来必然是有其独特之处的,毓秀被勾出了馋虫,“今日天色已晚,还是不出去了,让爷跟两个孩子过来,咱们一起用膳,额娘觉得如何?”
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宜妃很是促狭的道,“既然天色已晚,那便留下来一起用膳。”皇上今日肯定会急着跟曹寅联络感情,人家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皇上这会儿确实是跟曹寅在一块谈诗论道,政务在折子上都已经说明白了,曹寅作为皇上的心腹,他上呈的奏折是完全保密的,不需要通过内阁和通政司,而是直接上呈给皇上,所以事无大小,只要曹寅想要告知皇上,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在折子上说的。
所以哪怕皇上到了江南,于政务上也并不需要过多的商讨,而曹寅此人,精通诗词、戏曲和书法,某种程度上也替皇上笼络了江南的士子。
所以对于诗词和书法,两个人还是很能够聊到一起去的,太子爷和十三爷对此也颇有造诣,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的是胤祺,虽然同样都是在上书房受教育出来了,但是九岁都没有读过汉文的胤祺,很难要求他在诗词、戏曲和书法这些方面有所造诣。
所以哪怕只是在一旁听着,有一些地方也是听不懂的,更别提有共鸣了。
再听下去,胤祺觉得自己都快睡着了,只能先告退,“皇阿玛,儿臣担心弘晶和弘晊头一次出门会不适应,想要去陪陪他们,还望皇阿玛恩准。”
带孩子出来的除了胤祺之外,还有太子爷,不过太子爷的弘皙今年已经十岁了,比弘晶整整大了五岁,自然也就不需要被额外照顾。
康熙向来重视儿子们的教育,对胤祺的文化程度可以说是相当清楚,不过这也不能怪胤祺和上书房的师傅,本来就是被他刻意养废的孩子,能是如今这个程度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不过弘晶那孩子,聪明伶俐,而且懂事孝顺,好好培养的话,日后也必然是朝廷的得用人才。
“你回去陪弘晊,把弘皙和弘晶两个孩子叫过来,都年岁不小了,也过来听听。”
弘皙是太子的长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日后也是有可能坐上那个位置的,多听多看对弘皙来说不是坏事,至于弘晶,这孩子跟老五不一样,比老五要强。
且不说太子和胤祺这两个做阿玛的是怎么想的,十三爷和一旁的曹寅皆是一惊,弘皙阿哥确实是年岁不小了,但弘晶不过是才五岁的小娃娃,去上书房读书都没多久,便是过来听就能听懂多少。
关键弘皙是太子爷的儿子,皇上对太子向来优待,如今优待太子的儿子,在众人看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弘晶是五贝勒的儿子,皇上待五贝勒平平,就没必要优待五贝勒的儿子了。
以往皇上南巡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小皇孙过来,但是让皇孙过来听他们讲话这还是头一次。
胤祺是个心大的,完全没在意这对儿子来说是个殊荣,自己能回去了就行,他早就答应要带着福晋一起出去玩儿了,没了弘晶,只带着弘晊一个人,只会更轻松。
至于太子爷,面色仍旧如常,若是直郡王和老八的儿子,或者是老三、老四、老九、老十的儿子,他或许还会担心,但唯独不会担心老五跟老七,前者被太后抚养过,资质也不出众,后者是天生有足疾,这两个人注定与大位无缘,儿子再怎么出色也没用。
没多久的功夫,弘皙和弘晶就一前一后的到了,大的那个稳重,又生得一副好相貌,小的那个样貌也不错,而且看上去就壮实,眉眼之间都透着机灵,就是太黑了,不太像是皇家养出来的孩子。
康熙待这两个孙子都亲近的很,一个被他时常提问功课,一个经常陪他用膳,而且又是可以放心宠着的孩子,所以也不管这两个孩子能不能听得懂,就直接把人给拉来了。
胤祺带着弘晊到额娘这里来找福晋的时候,婆媳俩已经在点菜了,不得不说曹府的菜单可真是有够厚的,整整一沓,不过这也就更让毓秀这个大吃货兴奋了,在江南这段时间,可真的是有的吃了,要是停留的时间短的话,说不定天天都不带重样的。
因是家宴,五个人一起吃,所以这菜品自然不能少了,宜妃点了酒酿清蒸鸭子、胭脂鹅脯、奶油松瓤卷酥、牛乳蒸羊羔、风腌果子狸,毓秀则点了糟鹅掌、油盐炒枸杞芽、火腿炖肘子、炸鸡骨、牛舌、豆腐皮包子。
还差一道汤羹,婆媳俩还没想好点什么呢。
这有什么好纠结的,胤祺凑过去,头挨着福晋的头,身子挨着福晋的身子,一只手还揽着福晋的肩膀,看着菜单,“就这个,荷叶莲蓬羹,清清口。”
要么说是一家人呢,额娘和福晋点的菜基本上全都是肉,也就一道油盐炒枸杞芽是素的,不过这刚好合了他和弘晊的口味,一家人没有不爱吃肉的,额娘早些年为了保持身材,吃素比较多,不过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就不在乎这些了,更何况他是一点都没看出来额娘哪里胖,要减肥那也应该是德妃娘娘去减肥,人家那才是真发福呢。
“弘晶呢?”毓秀不太自在的挣脱开胤祺的手,额娘还看着呢,这又不是在卧房里,更何况她自认还没跟胤祺亲近到这个份儿上,大庭广众之下就可以动手动脚。
胤祺收回手,福晋脸皮薄,这会儿还是别逗她了,免得把人给逗急眼了,再说额娘还看着呢,虽说是他的亲额娘,但是他跟福晋两个人,额娘还真不一定会向着他。
“在皇阿玛那边呢,咱们先吃咱们的,弘晶应该会留在皇阿玛那边用膳。”那吃的才好呢。
没心没肺,儿子在皇阿玛那边呆着呢,胤祺不在那边陪着,回来干嘛。
毓秀虽然没说出口,但眼神和表情就是这个意思。
宜妃跟儿媳妇的想法一样,“那你回来做什么?我们都不用你照顾,你还是回前边去,弘晶那么小的孩子你也放心。”这个当阿玛的,跟皇上一样,都是狠心的。
“有什么不放心的,皇阿玛会照顾弘晶的,再说还有十三弟在哪呢,男孩子不能那么娇气,早晚是要独当一面的。”
让五岁的孩子独当一面,这话也就胤祺能说出口,气得宜妃和毓秀都不想搭理他了。
第92章
弘晶天生胆子就跟他的力气一样大,一点儿都不拘谨和害怕,悠哉悠哉的坐在一旁,虽然听不懂大人在说什么,不过也还是听得挺认真的,顺便喝喝茶,吃块桌子上的点心。
太子幼时在皇阿玛这里也曾这么放松过,不过自从参政以后,便不曾有了,父子之间的感情是越来越生疏,看着弘晶在这轻松惬意的小模样,还真有些怀念。
康熙何曾又不是呢,除了早年的太子,也就弘晶在他身边胆子这么大,跟老五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像,反倒是像了他和宜妃。
曹寅也有些惊诧于皇上对弘晶的态度以及弘晶在这里的状态,他在京城也不是没有眼线,自然知道宜妃娘娘近日来又得圣宠,皇上是什么性子和审美,他最清楚不过了,原本并没有当回事,不过如今看来,宜妃娘娘的指望还在后头呢,儿子不争气,孙子争气也还是一样的,虽说大位只有一个,但在大清朝,手握权柄的亲王也同样是位高权重。
十三爷就是喜欢这样虎头虎脑又大胆的孩子,他现在膝下还没有孩子,最疼的除了四哥家的弘晖之外,就是五哥家里的弘晶了,前者是爱屋及乌,后者则是真的对了他的脾气。
弘皙跟弘晶坐得很近,两个人只隔了一张小方桌,不过弘皙却是正襟危坐,腰板儿挺得直直的,手放在双膝上,几乎是一动都不动,此乃皇家的礼仪规范,绝不能忘记,尤其是在皇祖父招待大臣的时候。
对于年仅五岁的堂弟,弘皙也不想过多的苛责什么,反正弘晶的阿玛不过是个贝勒,不需要这么严格要求自己,他就不一样了,阿玛是太子,是整个大清未来的主人,他日后要走的就是阿玛走过的路,自然是一丝一毫都不能懈怠。
弘晶大概是在座的人里想得最少的一个了,一来是因为年纪小,没那么多心思,二来也是因为随着他阿玛,心大。
胤祺心大到一点儿都不关心儿子在前面待的怎么样,美滋滋的享受曹府送上来的美食,还不忘跟额娘和福晋介绍。
这不是他第一次下江南了,曹府的膳食也不是头一次吃,知道这些膳食里面有多大的讲究,细致程度还真不比御膳房的差。
“这道荷叶莲蓬羹,据曹府的人说,做法特别讲究,光是荷叶就需要采集新鲜幼嫩的,而且长度都在三寸左右,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要用开水飞过,清水中养后晾干,这才能用,后续的做法那就更复杂了。”
不得不说皇阿玛的奴才跟旁人的奴才还是不一样的,旁人的奴才哪能活得这么精致。
毓秀惊叹于美食,这么复杂的做法,味道上确实是不错,只可惜不能拿出来开酒楼,做法太细致、太复杂,别说是普通人,一般的官宦人家也未必能吃得起。
宜妃不像毓秀这么热衷于美食,曹家奢靡不奢靡也跟她没什么关系,皇上都不在意,她又何必在意,更何况江宁织造原本就是个肥差,如果坐在这个位置上的是别人,恐怕也不会清廉,只不过不会像曹家一样在这个位置上呆那么久罢了。
弘晊不过才三岁,更是不知民间疾苦了,所以四个不关心朝政大事的人坐在一起,可以毫无负担的享受曹家提供的美食,当然了曹家人自己也没觉得有任何问题。
饭吃到一半,康熙便带着弘晶过来了,也不知道皇上最近是吃错了什么药,到宜妃这里不喜欢让人通传,总是悄无声息的进门。
毓秀慌着把弘晊包起来,四个人赶紧行礼。
“免礼,朕就是带着弘晶过来蹭顿饭吃。”本来是想着和曹寅、太子他们一块用膳的,不过到了饭点又觉得没意思,不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曹寅,还是他最疼爱的太子,亦或者是有拼命十三郎之称的老十三,在他面前都放不开,用膳都用不舒服,他还是不折磨这几个人,也不折磨自己了。
没有让一国之君吃残羹剩饭的道理,所以厨房又照着原来的菜单上了一桌,六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
跟康熙同桌用膳,对毓秀来说,还真是头一次,以往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哪怕是在家宴上,也是皇上坐首座,他们一家在下面,距离还远着呢。
所以哪怕已经做了七年的皇子福晋,这一刻毓秀还是免不了有些激动和紧张,紧张到都已经影响到她用膳的速度了。
胤祺也不能说是不紧张,但是他的紧张程度跟毓秀比是完全不一样的,注意到福晋用膳用的不痛快,还特意给福晋夹了两筷子的菜。
天大地大,用膳最大,他这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事情能影响到福晋用膳的速度和心情。
胤祺也不是头一次给她夹菜吃了,毓秀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仍旧处在跟皇帝同桌吃饭的激动和紧张里,很是麻木的把自己面前碟子里的菜吃干净,什么味道都没能品出来。
康熙还真是头一次看见老五这样,也难怪弘晶的性子这么活泛,父母恩爱,孩子在府里头也就受宠,养成活泛的性子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老五,平心而论,老五媳妇容貌算不得出众,家世更不用说了,两方面都照着老七媳妇差远了,不过老五跟老七的态度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以这养出来的孩子也就不一样,弘晶胆子大,性子也活泛,老七府上的弘暻则是一脸的哭包像,胆子小又娇气,动不动就哭。
康熙一边儿在心里头感慨两个儿子的不同,一边儿亲自给宜妃夹菜,用不着羡慕儿媳妇,他就在旁边坐着呢。
皇祖父照顾皇祖母,阿玛照顾额娘,弘晶很是自觉的去照顾弟弟,夹菜、端汤、擦嘴,要多懂事有多懂事,很有做长兄的样子。
“弘晶这孩子确实教育的不错。”康熙难得夸了老五一句,在教育儿子这方面,老五的水平比太子要高。
胤祺整个人都是懵的,老爷子十年八年不夸他一次,好不容易夸奖他一回,还是沾了儿子的光,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其他的兄弟们可没他这么多时间陪儿子练蹴鞠、练打拳,连功课时不时都有检查,也就是去宫里读书之后,这才没多管儿子的功课。
毓秀与有荣焉挺了挺腰杆,真不是她自吹自擂,她这两个儿子确实都聪明过人、乖巧伶俐,同龄人里她还没见过比她儿子更棒的小孩。
庄稼总是觉得别人家的好,孩子总是觉得自己家的好,这道理不管是在普通百姓之家,还是在皇家都行得通,一家人坐在一起夸自家孩子,绝对都是夸到心坎里去了,没有比这更好的话题了。
用完膳之后,弘晶带着弟弟弘晊一起表演了一套拳法,两个人打得有模有样,可能是力气大的原因,还真有几分气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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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带着弘晶走人之后,太子爷顺势邀请曹寅和十三弟一起用膳,前者是皇阿玛的心腹,后者则是他的心腹,比起老四,他更信任的其实还是老十三,毕竟老十三的年纪更小,生母虽然死后被追封为敏妃,但死后追封和活着的时候被册封终究是不一样的,更何况老四还被孝懿仁皇后抚养过,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可能跟老四交心。
曹寅虽然是皇上的心腹,但皇上年岁毕竟不小了,五十二岁,古来帝王能够活到五十二岁的可不多,哪怕现在皇上看上去身体不错,但是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上了五十岁的人随时都有可能……
所以皇上多活几年,那自然是最好的,长命百岁那才好呢,但是曹家也必须要为自己找后路,太子便是曹家的第一条后路,虽然直郡王和八贝勒那边曹家也没得罪,但总归是有个倾向性的,曹家倾向的就是太子。
文武双全的太子,虽说成年忙于政务,但是在诗词上的造诣还真不低,原本皇阿玛就是把他照着全才的方向去培养的,所以跟曹寅很能够聊得来,反倒是十三爷,虽然也有文武双全之称,但若是跟太子比的话,还差着道行呢,人谁也不会效忠于一个不如自己的人。
虽然诗词上的造诣比不得太子和曹大人,但这两个人加起来都不如十三爷能喝,一杯又一杯,十三爷觉得醉了的时候,太子和曹寅已经喝的铭酊大醉,几乎站不起来了。
第二天被皇上宣召过去的时候,身上虽然没有酒气,但精神状态跟昨天相比明显差了不少。
第93章
这里里外外都少不了康熙的眼线,尤其是太子身边,虽然不清楚这三个人昨日到底聊了些什么,但喝了多少酒还是清楚的,到底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他的心腹和他的太子居然也可以成为知己。
没有人可以真正揣测到康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他对太子这个儿子大方的很,有时候心眼还不比那针尖儿大呢,一件错事就可以记一辈子。
当帝王的,尤其是执政后期,大概都有些喜怒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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