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额娘,我去阿哥所瞧瞧九弟。”实在坐不住,胤祺宁可去看倒霉弟弟,也不想在翊坤宫听这婆媳俩聊天儿,总有一种女婿来看丈母娘的感觉。
“去,去。”宜妃摆摆手,一点儿都不在意,她对两个儿子向来都是放养,胤祺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抱到太后的慈宁宫,基本上就不归她管了,想插手也没有插手的余地,胤祺九岁的时候都不会说汉话,她也没管过,皇子阿哥能够平平安安的长大,就是莫大的福气了,至于那个位置,争不争的又有什么用。
只可惜老九想不开,非要搅和到那些事里去,而且不是替自己争,不是替太子争,也不是替亲哥争,而是替老八争,虽说皇家是最不讲出身的地方,但老八出身实在是低了点,皇上心里头也不是没有疙瘩,不然老八的生母又怎么会一直都是个贵人,皇上儿子那么多,又个数个的能干,老八继的可能实在不大。
想起小儿子了,豁达如宜妃也有些犯愁,但又着实拿胤禟没有办法。
不过这些话就没必要跟老五媳妇说了,要说的是别的。
“福娃都快三个月了,你也该想着减减身上的肉了,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本宫特意让身边的刘嬷嬷跟太医商量着定了这个膳食谱,你回去照着这个吃,没事儿就踢踢毽子、骑骑马,实在不行让老五教你蹴鞠也行,反正府上那么大的蹴鞠场,老五一个人才能用多长时间,什么时候瘦到60斤(换算成现代的斤数,也就是96斤),什么时候这个食谱就可以停了。”宜妃有些苦口婆心的道,她对老五都没这么上心。
毓秀确实有减肥的想法了,毕竟原主之前只是微胖,还是个清秀的小美人,但是自从她怀了福娃,体重就一路往上飙,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胖子,除了皮肤嫩嫩的掐出水之外,其他就没有能看的地方了,她就是不在意胤祺,也得在意自己,必须得减肥,只是没有额娘那么宏伟的目标,瘦到100斤太难了,她给自己定的目标是110斤。
除了目标不一样之外,要减肥的想法,毓秀跟婆婆不谋而合,一口就应下来了,还美滋滋的冲婆婆撒娇,“额娘你待我真好。”
“你不嫌婆娘烦就行。”宜妃也是纳闷儿了,毓秀都这么胖了,她居然还瞧着挺顺眼,就是怕儿子看着不顺眼,好不容易这两年小两口关系好起来了,可千万别恢复成之前那样,不过,毓秀刚嫁过来那会儿,性子确实有些一言难尽,整日闷不出声就不说了,脸也总是耷拉着,不像现在这样讨喜。
毓秀知道宜妃是对她好,而且她现在也拿宜妃当成自己的……亲姐姐,怎么会嫌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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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哥所。
胤禟现在是在上书房读书的阿哥里最年长的一位,而且他的功课确实不错,跟亲哥不一样,胤禟虽然人嫌狗憎了些,但读起书来却是游刃有余,稳压下面的弟弟们,当然多多少少也是占了年长的便宜,跟上面的兄长比,别说太子、三贝勒、四贝勒、八贝勒这样的学霸了,连七贝勒都未必比得了,也就是比直郡王和亲哥五贝勒强点。
今天并非是休沐日,胤禟也是刚刚从上书房回来,顺带着还有十阿哥,这两个人可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论起感情来,老八还在这二人之外。
“五哥,你怎么来了?”
熊孩子老九一开口就惹人生气,还不如老十了呢。
“五哥,小侄子快百天了?洗三礼和满月酒都没有办大办,这百天可得给小侄子好好过,办的热热闹闹的,到时候我提前去看小侄子。”老十是真心稀罕五哥家的小阿哥,这么多侄子,就数这个最壮实,洗三礼上的哭声那叫一个嘹亮,跟小牛犊、虎崽子似的。
“行,随时欢迎。”跟老十交往相当没有压力,老十被赐婚要娶蒙古福晋,和他一样,属于绝对与大位无缘的那一类人,而且老十虽然和老九一样跟在老八屁1股后面转,但人家比老九有心眼,不会为了老八去算计别人。
哥仨凑在一块儿真没什么好说的,胤祺也就能跟老十聊几句自家的小阿哥,跟老九,那可真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了,要么沉默,要么没说几句就吵起来。
“行了,五哥,你就管好你自己,别管我成不成,小舅跟八哥接触又怎么样,他们俩人都乐意,你凭什么不乐意。”胤禟差点儿没说出口的话就是,你凭什么看不起八哥。
说老实话,除了出身以外,胤禟觉得自个儿亲哥哪哪都比不上八哥,再说出身,大家都是皇阿玛的儿子,都是龙子凤孙,出身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胤祺心里头这个气啊,他不知道老八最后能不能成事,但老九自己给老八摇旗呐喊也就算了,干嘛要拉着郭络罗氏一族,自古以来夺嫡的风险有多大,史书上都写的明明白白,额娘要给一个儿子操心还不够,还要为整个母族操心吗。
“行行行,你厉害。”胤祺气极反笑,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去管胤禟的事情,以后别说胤禟给老八摇旗呐喊了,就是给老八当马前卒,他都不带管的。
“五哥,九哥他不是这个意思,你消消气。”老十赶紧劝道,九哥也真是的,说话这么伤人,也难怪五哥这么好的脾气都给惹毛了。
“老十,你不用替他说话,我今天就不该来。”他应该去慈宁宫看皇玛嬷,跑到这里来受什么气。
胤祺气极了,身上的力气大得很,硬是挣脱开老十的手,气冲冲的走了。
“九哥你也是,把话说那么难听干嘛,五哥他都是为了你好。”老十自觉是向着九哥的,但是连他都有些看不过眼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亲兄弟都这样,十四弟对四哥就不怎么恭敬,九哥对五哥也是如此,不过,九哥能跟十四弟玩的这么好,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最起码对亲哥、对八哥的态度都是一样的。
老九自觉失言,刚刚也是话赶话说到那儿了,但是面上还是梗着脖子,“爷用得着他为我好吗。”五哥自己不争,凭什么不让别人争。
这还怎么劝,老十就纳闷了,五哥性子那么温和的一个人,对九哥也是相当好,为什么九哥每次见着五哥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第25章
胤祺还没进正殿呢,就听见里面传过来的交叠的笑声,有额娘的,有福晋的,还有福娃的,心里头的郁气瞬间就消了大半,何苦跟倒霉弟弟生那个闲气呢,老八若真成了事,他不上赶着去巴结,若老八惹了事,额娘这边儿还得他来护着,左右额娘有他这个儿子保底,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宜妃和毓秀正在逗福娃,快要满三个月的孩子手已经可以握东西了,拿着一串沉香佛珠直往嘴巴里塞,旁边这两个人,一个是孩子的妈麽,一个是孩子的额娘,全都看着不管,任由孩子把手串往嘴里塞。
胤祺赶紧快步向前,以近乎于小跑的速度冲到三个人跟前,把儿子手中的沉香佛珠拿下来,这玩意儿可不能吃,不知道多少人拿过呢,脏不脏。
手里没了东西,福娃瞬间就不乐意了,扯着嗓子就开始哭,眼泪没见着几滴,但是声音可真是有够大的,简直要把翊坤宫的屋顶都给掀上去。
“这串佛珠是新做的,而且每一颗珠子本宫都命人擦洗过。”宜妃解释道,这可是她嫡亲的孙子,可能入嘴的东西,她能不小心吗。
胤祺干笑了两声,“是我刚刚太着急了。”说着,就要把佛珠手串塞到福娃手里,耳朵都被这小子的哭声震得难受。
“不用不用,这一串儿你先收起来,芸姑你再拿一串新的过来。”宜妃吩咐道,老五从外头回来都没洗手,拿过的珠子怎么能让福娃再拿。
毓秀差点忍不住笑出声,额娘实在太耿直了,嫌弃儿子都嫌弃的这么……明显,跪求胤祺现在的心理阴影面积。
刚刚跟倒霉弟弟吵了一架,如今又被额娘嫌弃,胤祺真的是心塞的很,忍不住有些委屈,“儿子的手也不脏啊。”
宜妃乐不可支,用没有带护甲的手指点了点胤祺的额头,“都多大的人了,还跟额娘撒娇。”小的时候都没跟她撒过娇,如今娶了福晋、有了儿子,反倒跟她撒起娇来了,大概是受毓秀的影响,这孩子惯是个会撒娇的,声音跟裹了蜜糖一样,听在耳朵里都觉得甜。
胤祺反应过来,自个儿也有些羞恼,福晋可还在这看着呢,眼神不自觉的往福晋那边看。
毓秀心里头讶然,但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好像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福娃身上,根本就没注意到跟额娘撒娇的胤祺。
小儿女的眉眼官司,哪怕分出一半的心思来关注着福娃呢,宜妃仍旧看得明明白白,越发觉得自己让毓秀减肥是个正确的决定,夫妻之间若是能一直这样和乐,于家绝对是一件幸事,更何况老五府里的刘佳氏本就不是个安分的,但偏偏生了老五的长子,若是不压制些,指不定要出什么乱子呢,以侧压正,可是乱家之源。
福娃得了新的手串,立马就止住了哭声,仔细瞧着,脸上根本就没有几滴泪,刚刚哭的那么大声,几乎全是干嚎,也不知道是随了谁,这还不到三个月大呢,就鬼精鬼精的,日后还指不定怎么淘气呢。
做阿玛的,下定决心要严加管教,谁都希望自个儿子出彩,他九岁才学汉话,在上书房读书的时候,功课一直都垫底,但是儿子就不能这样了,等到福娃长大,大清就应该已经改朝换代了,到时候像他这样完全不参与夺嫡的皇子阿哥,虽然不一定受到看重,但一定不会被打压,他的儿子自然也是如此,不需要平庸懦弱,越有才能越好。
做额娘的,喜不自胜,虽然出生在帝王家,福娃这一生都安枕无忧,但做额娘的,总归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聪明伶俐,不需要有多大出息,只要不被人算计了去,不被人踩着上位就行。
像九爷那样,看起来威风八面,实则被不少人暗地里说傻,毕竟一个妃子生的阿哥,整日跟随着一个贵人生的阿哥,这算怎么回事儿,就算不是被八爷算计了去,但被八爷踩着上位是真的。
所以她的福娃日后可千万不要像他九叔那么傻,不然的话,她这个当额娘的少不得要家法伺候。
宜妃这个做妈麽的,就没那么多想法了,教育福娃,那是胤祺和毓秀的事情,她只要宠着、护着就行了,自幼从她膝下长大的就胤禟一个孩子,她都没有教好,哪里还敢再教孙子。
一家三口从翊坤宫出来,照例是毓秀抱着儿子,毕竟孩子阿玛在外面还是很注重形象的,满人讲究‘抱孙不抱子’,胤祺可以在家里破例,但是在外面就不行了。
至于后边儿跟着的下人,毓秀倒不是不放心,只不过她这个一向好吃懒做的人,对自己的儿子却是恨不得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当然喂奶这事儿除外,乳母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身上的乳1汁绝对有营养,至于她,既馋嘴又要减肥,没办法整天鲫鱼、猪蹄的吃。
“福娃的百日还有十几天就到了,府里的下人刚换了不久,百日宴要趁早准备起来,洗三和满月都没大办,这回百日可不能像之前一样了。”洗三和满月都赶在了敏妃的百日孝期里,宴会的规模实在是委屈了他儿子,百日宴必须要大办。
“已经在准备了,爷只要不嫌破费就好。”走的是公中的银子,花的自然也就是胤祺的钱。
胤祺看向自家福晋,“爷有那么穷吗?”不是前段时间刚给了八万两银票。
毓秀顺毛摸,“不穷不穷,爷非但不穷,还大方的很,我还想求爷件事儿呢。”
“说。”
“我出月子这么久了,也该减减肥了,爷能不能找个师傅教我蹴鞠。”会蹴鞠的人,她倒是也能找,只不过这事儿还是得在胤祺这里过了明路才行,这年头‘夫权’可不是说说而已,而且她孩子的阿玛还是位爷。
谢天谢地,福晋终于知道自己该减肥了,本来嘛,女子都喜欢自己身材苗条,他在紫禁城中,皇玛嬷和自家福晋之外,就没见过哪个女人胖,更何况有了福娃之后,福晋的身体真跟吹起来的一样。
但是劝福晋减肥的话,他又不好说,不然就福晋这个小心眼儿的,肯定以为他是在嘲讽,好在福晋终于意识到要减肥了。
“不用别人,爷亲自教你,还想学什么?骑马?打拳?射箭?”胤祺对这事儿真不是一般的热情,他也是个要面子的人,福晋的身材总这样,他面上也不好看。
毓秀对骑马和射箭都没兴趣,这两者既受苦又受累,还受罪,身上免不了要擦伤、磨伤,打拳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二。
“打拳之前需不需要练习基本功?像是扎马步之类的。”这些她可来不了,她宁可每顿饭都只吃蔬菜,也不想去受那个累。
不需要福晋细说,胤祺就知道她在怕什么,不过女人嘛,又不需要出去建功立业,不能吃苦,拈轻怕重,这些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毛病。
“那你还是学蹴鞠,爷教你,不过得等到福娃的百日宴之后。”除了走路之外,他就没见过福晋有其他的运动,到时候学蹴鞠,肯定会腰酸背疼,按照福晋的性子,在床上躺一天也是有可能的,可不能误了福娃的百日宴。
毓秀没意见,反正就是十几天的时间,她一点都不着急,额娘给的食谱也等福娃百日宴之后再用上,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些天先享受了再说。
胤祺可不知道自家福晋这么没志气,还盘算着该怎么教呢,减肥瘦身运动为主,动作标准不标准,有没有效果,这些就不重要了,反正又不需要福晋上场踢蹴鞠。
只能说两个都没有志气的人凑在一块成了夫妻,反倒是和谐的很。
毓秀刚回到自己院里坐下,就有人禀报,马佳氏早上来过一趟,回去的路上又跟侧福晋在后花园掐了一架,怎么掐的架,哪个人都说了什么,全部都复述了一遍。
啧啧啧,女人呐,果然是生命不息,斗争不止,也不知道马佳氏向她投诚图的是什么,想找个靠山,还是想借着她扒上胤祺,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要别是什么下毒、栽赃、陷害这一类的下三滥手段就成,否则的话,她绝对不会手软,不光是禁足,月例也扣,甭想再吃好的、喝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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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清朝一斤相当于596.82克,跟现代一斤差不了太多,只不过之前是16进制,现在是十进制,之前的算法是我搞错了,已经全部改过来了,抱歉。
第26章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享受最后的轻松时光,虽然下定决心要减肥,但是这不还有十几日吗,因为知道这样懒懒散散、不需要忌口的日子不长,所以才会觉得弥足珍贵,连食物都比往日更香甜。
啊呸,这纯粹是毓秀的自我安慰,作为一个不求上进的吃货,她虽然抱着能享受一日就享受一日的想法,但是想想十几天之后,既得忌口又得运动的生活,唉,实在愁人的很。
大概她这辈子的追求也就这些了,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总结起来就是‘安逸’二字。
不过,作为一个得过且过的人,毓秀现在的生活跟以往也没什么区别,照样是一日三餐换着花样吃。
在大清,严格说来只有一日两餐,早餐和晚餐属于正餐,至于午餐,就像是喝下午茶一样,基本上吃些点心、喝杯茶就算过去了。
但是在毓秀这儿,特别是出宫开府之后,每天基本上就是一日三餐了,午餐也成了正餐,有菜有饭有粥,哪样都不能少。
除了把一日两餐变为一日三餐之外,搬出宫来之后,膳食上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改变就是:能吃到的东西多了,换句话来说,也就是食材变得更丰富了。
宫里少有吃猪肉的,更别提猪脑、猪大肠、猪心、猪肝、猪肚、猪蹄这些东西了,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但是在吃货大国,猪可以说是被做出了花样,甚至还有全猪宴,猪血、猪粉肠、猪肠、大肠、猪肝、猪肚、猪心及猪腰、猪舌、猪耳朵、猪头肉、梅肉、猪尾巴配猪鼻、排骨、猪腿、猪手、五花肉、前蒸肉、后蒸肉、红烧五花肉,其中的大部分又分出好多种做法。
总之,美食是少不了猪的,这就好像做饭不能没有盐一样。
出了宫以后,在膳食上基本就没有了管制,想吃什么,就可以让人去采买,让厨师去做,毓秀之所以胖了这么多,也不完全是怀孕生子的原因,跟没了管制不无关系。
胤祺觉得自家福晋会吃,完全是因为吃的花样太多了,一副猪大肠,就有生灼、白灼、红烧、熬汤、卤、炒六种做法,搭配上不同的菜,就能做出三四十种花样来,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了,娘娘给的食谱上,除了青菜和胡萝卜之外,能吃的肉就只有鱼、虾、兔肉、牛蹄筋。
不过禁食的东西可不少,大冬天的不让吃羊肉,也不让吃地瓜,生活的乐趣都失去了一半。
为了享受最后一回,福娃的百日宴直接上锅子,如今这个季节虽然蔬菜少了点儿,但是能吃的肉类不少,只要能打到,就能吃,没有保护动物的说法。
羊肉肯定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牛肉、鹿肉、兔肉、驴肉、獐子肉、鲍鱼、石斑鱼、蟹、虾……
反正能吃的东西多着呢,一人一个小锅子,吃什么自己去拿,弄成自助餐的样式,既方便,又避免了浪费,最主要的是比较新颖。
福娃百日宴的头一天,康熙终于下旨五贝勒府的二阿哥赐名为弘晶,也就是现在,皇孙少,康熙还能一个个的赐名,等到日后,皇孙多了,连赐名这种事情都能攒到一块,一张圣旨给七八个皇孙赐名,也是常有的事儿,谁让康熙他老人家儿子多呢。
百日宴既然要大办,请的客人自然多,除了皇家和近亲之外,正黄旗的族人,还有工部的一些官员都请过来了,后院扎了个大戏台子,前院则是两支蹴鞠队在比赛,当然蹴鞠队的成员都是五贝勒府的侍卫。
先不说自助餐这种新奇的吃法,单是在府里头看蹴鞠队比赛,就是京城的独一份儿了,毕竟也没见着哪家把演武场改成蹴鞠场。
热闹是真热闹,主人家绝对是用了心的,只不过人多了,事儿就多。
胤祺是打定主意不搭理倒霉弟弟,他可不去操那份闲心了,不过福娃,应该说是弘晶,今日可是出足了风头,不是被这个伯伯抱,就是被那个叔叔抱,自家阿玛在外人面前向来注重形象,反倒是今日唯一一个没有抱他的。
作为皇室现在最健壮的皇孙,阿玛又是远离夺嫡中心的皇阿哥,叔叔伯伯们不可避免的对小家伙喜欢的很,尤其是直郡王和老十,他们俩素来尚武,就更喜欢身体健壮的小孩子了。
跟前院不一样,宾客人数更多的后院要嘈杂的多,戏台子上虽然唱着戏,但都是不知道听了多少遍的东西了,没什么新意,底下人真听戏的没几个,基本上都在三三两两的聊天。
毓秀作为主人家,不可避免的被讨论,毕竟除了上了年纪的人以外,在场的人里,就算不是美人,体重也绝对没有超过110斤的,不像毓秀,绝对超标了,别说她今日是作为主人家,就算不是,在人群里也显眼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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