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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快穿]男神他又出家了!
作者:水明瑕
文案:
总有这么一个天之骄子,他高冷孤傲,能力卓绝,每每能够一鸣惊人,最后搅弄风云,成为一个……道士。
众人对他或敬或畏或迷恋或憎恶,然而当事人只一边谋划布局,一边思考大道——
我还有多久能出家?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爽文
主角: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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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钟鸣鼎食之家
盛京城外不远处,有一座竹山。竹山山如其名,漫山都是苍劲挺拔的翠竹,即使在现在这个一年到头最热的时候,也是阴凉凉一片。
王家筹备的诗会,地点就在这竹山上的一处别院。
竹枝掩映的小道上,一架牛车远远行来,停在别院门口
牛车帘子被掀开,探出一只玉色的手,修长白皙,在竹林中影绰摇曳的日光下,给人以几近透明的错觉。
青年从车上探身而下,白袍玉簪,眉清目朗,唇角含着温润笑意,行止从容优雅,让人不自觉便想起那句赞人的古诗: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景行,好久不见!”爽朗男声响起,一边的蓝袍青年朗声笑着招呼,“你素来不热衷诗会的,今日竟改了性子?”谢景行本就不喜欢这种几个文人雅士凑在一起挑个话题辩来辩去不停的诗会,自从前些日子谢景行他爹堕马而亡,谢景行接任谢家家主以后,更是从此在这些场合绝迹。
见得来人,白袍青年面上笑意真了几分:“百川。”打个招呼,他收敛笑容,显出几分肃穆来,“七叔父离家已久,前些日子接了你们家帖子,我为他老人家引路。”
王百川“啊”了一声,这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近日来盛京城内外传得沸沸扬扬的事,可不就是谢家上一代的七郎,据说一心隐居去了的谢清,从外回来了?
离京多年,乍然回来,是该参加些清谈诗会什么的以便重新融入世家圈子:“谢家叔父也来了。”王百川见得谢景行神色严肃,心下也对谢清性格有了三分猜测,只怕是个严谨性子,他不能失了礼,“我去同他问安。”说着前走几步至车前,殷勤而不显阿谀地揭开牛车帘子。
“谢世……”叔。
王百川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人,声音戛然而止。
男子素服黑冠,神色疏冷,面容深邃凛冽,肤色极白,却又不似谢景行、王百川般如和田玉色,少两分温润和雅,多三分冰冷质感,威势几成实质,身上耀耀光华将周遭一切尽衬成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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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下最受推崇的君子形容相去甚远,却让人惊艳得不自觉屏息。这并非是长久熏陶培养下形成的对“美”的认知,而是生物对“美”的欣赏本能——更是潜意识对强者的敬重惧畏。
听得王百川一声唤,男子微侧首看来,眸底墨色沉沉,眼尾冷色疏淡,让王百川恍惚间有种溺水的窒息感。
待得王百川回神,男子已神色冷淡地越过他,进了院子。
王百川看着男子挺拔背影,心脏被刚才那一眼吓得仍是生理性跳个不停。
他压低了声音,跟身旁的谢景行咋舌:“景行,你家何时出了个这样精彩的人物!”就是被盛赞“玉郎”的谢景行,站在他身边也是黯然失色。想到自己方才还对着人家叫了叔父,王百川这会脸上便有些臊得慌。
谢景行看他一眼,神色颇为复杂:“百川。”这位盛京城有名的温润郎君,君子教科书,语气难得的有些古怪,“这便是……我七叔父。”
王百川:“……”
“你叔父?!”他猛地咳嗽两声,脸涨得通红,“莫要哄我!”你叔父能这么年轻?看着和你兄弟似的?醒醒啊你叔父和我爹我娘是一个时代的人物,还是我娘以及一大票她同年龄段的老姊妹心中多年不忘的白月光朱砂痣,怎么算这也该三十好几了!
谢景行很明白王百川的想法,他当然不会告诉王百川,见到叔父第一面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信报中提到的叔父的儿子:“大惊小怪什么,叔父他老人家保养有方而已。”
见过谢清那般容色,再听谢景行一口一个“他老人家”,王百川不禁一阵牙酸:“你可悠着点儿吧。”叫这般的美人“老人家”,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王百川想想这些天自家一向暴脾气的阿娘是怎么拉着自个儿手一句三叹七抹泪的回忆当年“谢郎”是多么“皎若云间月”、“璨如日耀华”……再想想自家老爹那时候是怎么黑脸的,都不用动脑就能知道自家老爹是为什么突然要办诗会,还对这次诗会万分上心了:他那是想把人家谢七叔父压下去给他娘看啊!
回忆一下自家父亲那张脸,虽然仍能毫不亏心地赞上一句“美”,甚至岁月的侵蚀只让他如被费心打磨良久的美玉,外面裹上厚厚一层包浆,有一种更胜年轻人的厚重威仪——但,和人家谢七郎比,那就是完完全全的两辈人啊!
啧,扎心了诶老爹。
王百川一面跟谢景行一起走进别院,一面毫无诚意在心底给自家父亲点了根蜡。老爹呀,这回的主意你算是打错了,等会儿被打脸的时候千万记得保持风度,不要恼羞成怒啊。
谢清跪坐在席位上,冷淡垂眸看着手中端起的酒樽。
今天是他穿越到这个身体的第十三天。
是的,现在谢清壳子里的,并不是谢清本人。不过鉴于他现在在谢清壳子里,就还是叫他谢清好了。
原主其实已经死过一回。
原主的那一世,世家地位超然,皇室看世家不顺眼已许久,在某年开始削弱世家,并且靠着多年的准备迅速抢占上风。谢景行他爹的死,就是皇家那边在准备时期的一次暗算。
原主才华虽盛,却不擅处理家族事务,政治嗅觉也差到了一个境界,他在外面隐居多年,直到谢家一朝树倒,猢狲皆散,族中老少或被流放或被充作奴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欲救亲友而无门,原主自己虽未受牵连,却亦是郁郁而终。
而谢清,来到一切还未发生时的原主的壳子里,是为了完成原主的愿望:守护谢家,改朝换代。
——没错,作为一个世家子,原主口气就是那么大。
在外已久不知道仇人具体是谁?没关系,直接要求改朝换代。
谢清正思索此次诗会所要达成的目的,面前冷不丁罩上一层阴影,男子醇厚文雅的声音随之响起:“是谢家贤侄罢。”
谢清将酒樽轻轻叩回案几,抬眼看去。
来人是位儒雅沉稳的中年男子,朗阔豁达,与先时的王百川颇有相似之处。
谢清凝他一眼,在脑海中翻找片刻,在排除年龄差异之后,终于将他与原主记忆中那个十多年前、少年老成的王家三郎对上号。
他开口,神色疏淡,声如霜染寒洲,雪落冰川:“二郎君说笑。”——王三郎与原主是平辈,“贤侄”这一称呼又是从何而来?
王三郎的脸色,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唰”的黑了个彻底。
刚和谢景行一起从门外进来的王百川正见到这一幕,上前客客气气同谢清行个礼,转头对自家老爹笑得万分懂事贴心:“父亲,这位正是景行的七叔父。”
王三郎:“……”
啥啥啥?这不是谢家小辈,而是谢清本人?!
开玩笑?!说好的在外面风吹日晒许多年肯定苍老不堪容色全无呢?!这小子都不带老一老的?!
王百川不看都知道自家老爹表情有多难看,对谢清恭敬道:“谢家叔父,家父行三。”万分委婉地告诉他:刚才您叫我老爹叫错啦,该叫三郎君,不是二郎君~
王三郎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黑,谢请微颔首,不置可否。
二郎君这个称呼吧,其实是有来历的。
王三郎与原主是同一时代的人,皆是万里挑一的俊才,少年时代自然有所往来。本来就算成不了好友,也不至于结仇,但是呢……只要有原主参与的事儿,王三郎便再怎么努力拼命也只能拿第二。
少年人,意气重,时间长了,难免看谢原主不顺眼,某次清谈就刺了原主一句。原主是个放旷不羁的性子,当即扬眉朗笑一句“二郎君”如何如何,“二”便是讽刺他回回第二了。
于是,在这个世家子们的别称大都是如“玉郎”、“宝树”、“芝兰”这般有着高雅寓意的时代,王三郎“二郎君”这个通俗易懂又接地气的别称,以一种一往无前有去无回的姿态,横扫盛京。
这么些年过去,随着谢清出京、王三郎掌权,这个称呼已渐无人提,作为小辈儿的王百川自然对此一无所知。此时他这般认真地解释,倒是让周围有听见对话也知道谢清意思,但之前一直在忍笑装没听见的长一辈们,没绷住咳笑出声。
意思意思心疼王三郎一秒。
十多年过去,王三郎涵养比当年好了不少——至少没有一言不合就拔剑怒喝“来决斗”。他隐蔽瞪王百川一眼,王百川万分淡定:瞪他做什么?他说的哪里不对吗?果然是看人家谢叔父比他年轻,这心里不痛快,开始迁怒了吧。
王三郎呵呵,抛过去一个“等回家再收拾你这小崽子”的眼神,转回头对谢清微笑:“多年不见,谢兄风采依旧。勉竟错认,还请谢兄宽宥。”王三郎名王勉,此时自称为“勉”,也算谦称了。
谢清见了王三郎脸上那笑,就知他心有算计,因而只淡淡看他,待他下文。
果然。
“自从谢兄离京,盛京诗会都失色五分。今日谢兄回来,定要作诗几首,让我等重赏谢兄大作,也让家里这些小孩子长长见识。”言辞恳切,笑容真挚,话里话外将谢清捧得极高,不知道的恐怕还要以为这是谢清铁杆迷弟。
然而事实上……
在外十几年,你知道盛京近来的文辞风向吗?离了谢家,你看得到最新的诗集策论吗?日日劳碌奔波,你还有功夫温故知新吗?
容色愈盛又怎样?不过区区外物,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王三郎扬眉吐气笑:受这么多年气,我终于也能压过你一回了!
谢清将目光从王三郎面上移开,拂了拂衣袖。
第2章 钟鸣鼎食之家
王三郎的确打得一手好算盘。若是换了原主在此,说不得便要被他算计成功——别的不说,不知盛京近年风向一条,是没跑儿了。但很不巧的是,在他面前的,是个披着谢清壳子的,天知道什么来路的怪物。更不巧的是,现在这位“谢清”,他某一世寄居身体的主人,愿望是:名留青史,一代大儒。那个心愿,嗯谢清完成的相当漂亮。
谢清看一眼桌上酒樽中清透的液体,浓墨睫毛在眼底投下一片暗色:“某曾闻,二郎君藏有《南华真经》一套。”话到此处,止住。
王三郎瞬间领会到他话中未尽之意:书给我,我作诗。
老狐狸!让你作个诗你还不忘趁机敲我一笔!
给不给?
王三郎当然不想给!可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呢。况且这位祖宗,不给了他能肯作诗?当年参加诗会,他一个不高兴甩脸走人的时候还少了?
王三郎心头滴血,艰难微笑:“我明日便着人送去贵府。”那是当今世上仅剩一套的全本啊!
谢清见王三郎神色,淡声拒绝:“某岂能夺君所爱。”
王三郎牙疼。送你你还不满意,非得我求着你收下是吧?!
……行,先让你得意片刻。
“我家中并无人好此书,谢兄对它有兴趣,是此书之幸。”王三郎艰难保持风度,“还望谢兄收下,也不致使明珠蒙尘。”
如此,谢清方语调平淡道:“二郎君言重。”万般委婉含蓄矜持地应了,神情一如来时冰冷。
王三郎看着对面依然一副高岭之花不染俗尘模样的人,好悬忍住了没把自己手里的酒樽砸到他那张曾被赞为“盛京第一景”的脸上。
怎么能有人就这么不要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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