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她用最快的速度反应过来:“好喝啊,当然好喝!这样的琼瑶佳酿, 你在哪里买的,我也要去买!”
“你喜欢喝就行, 这是辩论队的朱老师给你的。”
院方的朱老师连连打了两个喷嚏:“……烧烤吃多, 上火感冒了吗?”
然而这样的说辞并不能浇灭高月心中的熊熊火焰, 挂了电话就满寝室找那两瓶米汁, 顾想想问她:“你找什么?”
“昨晚我带回来的玻璃瓶你看见了吗?大概这么高……”她比划着,“里面是白白的……”
“啊,那个,被胡悦拿去泡面膜敷脸了。舒眉闻了一下,跟她说是我们发酵实验课用的大米汁,可以当精华用。”
“……”
“那实际是什么,很重要的吗?”
就是大米汁……可那是象征着她爱情的大米汁啊,她还一口都没尝到就被她们拿去敷脸了!
好歹也给她留一张面膜敷一下啊_(:3」∠)_
…
合同翻译全部交稿那一天,唐劲风把自己的法理学笔记交给高月:“不是要笔记吗?明天抄完还给我。”
“啊,明天就抄完?”高月翻了翻那本写满他字迹的法理学,“我复印一下行不行啊?”
“不行,只能手抄。”
好吧,她是理解抄一遍肯定就记得更牢固这个道理啦,但那她今晚又得熬夜了,还以为终于完成了合同翻译可以放松一下,好好睡一觉呢。
最近双专先考期末,她终于体会到戴鹰形容法学院的孩子们考试前站在走廊看书的艰辛了。
现代都市版凿壁借光啊!
不过仔细一想还是挺高兴的:“你之前不是都不肯借我这本葵花宝典吗?现在怎么突然愿意破例了?”
“因为实在不想再看到那么离谱的试卷答案了。”
“哈?”
“昨天我被学院老师叫去办公室,帮忙批改你们法学双专刚考完的中国法制史期末试卷。”他停了一下,然后问她,“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七出三不去’那个题,问‘三不去’是哪三不去,你填的什么?”
高月属于考完试就犹如有一块橡皮擦将脑海中的知识点全抹去那种人……你现在问她考完了的内容,尤其还是这种死记硬背的内容,她思绪简直一片空白。
她使劲儿想了想:“我……不太记得了,你看见我填了什么吗?”
“嗯,你不想知道你们其他人填了些什么吗?”
想啊想啊,肯定有人比她离谱吧?
“有人填,赌场不去,青楼不去,衙门不去。”
“……”这位兄弟,你是立志做个好人吧?
“还有人填,打不去,骂不去,杀不去。”
这……大概是个妻管严?
“最后,就是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高月脑海中有闪电划过,她终于想起她的答案是什么了——这就是她的答案!
“那……正确答案应该是啥?”高月硬着头皮问。
“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这是古代男性不得休妻的情形,是古代婚姻制度最重要的标准之一。”他蹙眉,“你连这都不知道,法制史课到底听了些什么?”
真的是没听进去什么。学历史,哪怕是法制史,总要有点阅读量才能支撑起知识体系的,人家老师倒是推荐了不少书目,然而她实在没时间借来好好看,老师上课讲的那些自然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我写的好歹也还是跟婚姻家庭有点关系嘛,不算太离谱。谁让古时候的男人那么过分呢?哦,冠冕堂皇的休妻理由就可以有七个,叫七出,连妻子生病,多嘴,没生儿子都可以赶出去;不得休妻的情形就只有三个了,多不公平啊!我是同情古代的女性,根本就想不通这样的制度是谁制定出来的,潜意识里就抗拒,一抗拒就不理解,不理解当然背不出来了。”
啊,这一激动,她居然还把“七出”里的几条给说出来了,果然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唐劲风站她对面,都像人肉电池一样能隔空给她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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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你挺适合做律师的。”他睨着她,“这诡辩的功夫,一般人都不是你对手。”
“过奖了,嘿嘿。”高月谄媚地笑了笑,“那我法制史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都木已成舟了,还问了干什么?不如想想怎么复习法理学。”唐劲风才不告诉她呢,还面无表情地伸手去抽她手里那本法理学,“根据法律的滞后性来看,我这笔记里的一些案例想必也有不合时宜让你觉得排斥的地方,你还是别抄了。”
“不不不,那不一样!”高月连忙像小狗护食一样把书紧紧抱在怀里,“法制史之所以考的不理想,就是因为没有打通任督二脉,法理学有了你这本葵花宝典就不一样了,我保证,绝对不会闹法制史那样的笑话了!”
“闹笑话也不要紧。你不要告诉别人借了我的笔记复习就行,不然可能会让别人对我的学业水平产生怀疑。”
高月想起小时候看西游记,孙悟空出师时菩提祖师说,将来你闯出什么祸端来的时候,不要把为师的名号说出来……大概就是差不多的感觉了。
不说借,说是买的也行。
鉴于上回他们俩之间的对话,达成了他这份笔记无价的共识,高月决定换个方式,不再□□裸地给他钱,而是委婉一点,给他添置点别的什么需要的东西。
比如冬天穿的衣服。其实唐劲风衣品很好的,颜色款式搭配都很舒服,眼光绝对超越一般直男无数倍。而且他本身身材就好,简直就是个行走的衣服架子,高月甚至觉得他这么有杀伤力的颜值和身段不去做个模特实在可惜了。
但再怎么会穿,衣服也要折旧的,尤其是这冬天的衣服,洗多了就不暖和了,她看他下雪时都只穿那件洗得发白的大衣,里面的羽绒服也没有一点厚度,真怕他感冒。
寝室里的几个人都在商量考完最后一门试要去哪里逛,她想了想:“不如去逛街买衣服?”
“好啊好啊!”胡悦第一个表示赞同,“我还要买口红,你们帮我参谋参谋。”
林舒眉道:“你都有那么多口红了,还买?”
人家外语系其他人书架上一排莎士比亚,她一大排ysl。
“过年要走亲戚,说不定还要相亲,买点新的色号尝试一下嘛!”
话音刚落,高月和林舒眉的目光刷的一下全聚焦到她身上。
她感到莫名,还愣了愣,看到旁边的顾想想才反应过来,尴尬地笑道:“啊,对不起,你看我这嘴……想想,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的,你们去吧,不用管我了。”
顾想想一向都是温顺可爱的元气少女,很少这么无精打采,这回是失恋了,本来说好圣诞带来给寝室姐妹“见家长”的男朋友,在期末阶段劈腿其他女生,俩人分手了。
期末分手的打击是巨大的,顾想想躲在寝室悄悄哭了一场之后,意志就有点消沉,无心复习。她本来成绩就不太好,这回怕是要挂科了。
高月拉她起来:“难得考完试轻松一下,你怎么能不去?不就失恋嘛,恋爱的酸臭味是因为两情相悦产生的发酵反应,现在都不爱了,你就把他当成一块用过了的培养基,剁碎了扔垃圾桶,有什么好惦记的!走了,先去血拼,然后吃饭唱k,我请客!”
于是三个人一起拉着顾想想雄赳赳气昂昂上了高月的车,没想到刚开到学校门口就遇到戴鹰。他凑上来,胳膊往驾驶座窗户上一搭:“哟,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逛街,怎么,你要一起吗?”
“好啊,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儿了,去买双新球鞋,寒假训练的时候穿。”
胡悦从后排探头过来:“队长,你们过年还要训练?”
“有什么办法?总共就一两个月时间,开学就得打正式比赛了,这是我最后一回带校队参赛,争取大四之前把这会长的位置让出去,怎么也得打进决赛吧?不然退休也没面子。过年那几天会休息的,而且用不着你们啦啦队,放心吧!”
胡悦撇撇嘴,她倒还希望能陪他们一块儿训练呢!
戴鹰看车上还有位子,也没再多说就拉开车门坐了上来。他人高马大,腿又长,一人就占了一大块空间,把娇小的顾想想挤得跟胡悦紧贴到一起,然后拍拍高月的椅背:“开车吧,我跟你们一起去逛逛,顺便给你们拎包。”
不得不说,他也实在很了解高月。她不讨厌逛街,但讨厌逛到最后两手挂满大包小包,像要下社区送温暖似的,一不小心还能拎掉一个,等回到家累得晕头转向,都不记得自己到底买了啥,又掉了啥。
何况她们今天有四个女生,买起来估计还挺壮观的,她们又都没有男朋友,有这么个壮劳力跟着也不错,而且她说好了要撮合胡悦跟他的,这也是个不错的机会。
当然,她还有另外一层私心,就是他跟唐劲风身量差不多,等会儿买衣服的时候可以请他帮忙试一试。
高月把车开到了城中最有名的服装批发市场,这里什么服装都有,品类齐全,价格又友好,不仅云集了全国各地赶来进货的时装零售商,也是本地人很喜欢的血拼圣地。
戴鹰看到大门入口处赶集一样的人潮,忍不住咋舌道:“我说高小月,你怎么把车开这儿来了?你们是打算合伙开淘宝店?”
高月朝后视镜白他一眼:“废话少说,下车!”
她要单独跟他去逛,当然可以去恒隆之类最高端的商场,可现在是集体行动,不要考虑她室友的购买力吗?买双jimmy choo够在这儿买一年的鞋了,你是普通人家养出的大学生你怎么选?
而且这好看实用的东西多着呢,他根本不懂得从砂砾中淘金的乐趣。
戴鹰多少也反应过来了,下了车才小声说:“那我的球鞋怎么办啊,你给我单独买?”
“旁边不到一公里就有个奥特莱斯,阿迪耐克工厂店随便挑,先随便穿穿,过年让你姐从美国捎一双好的回来。”
戴鹰生气,小月月太不拿他当回事了!
不过老话说的好,来都来了……他怎么也要给女士面子,尤其在高月面前,绝对不能甩脸子,不能有包袱,她能看出来,就不带他玩儿了。
哎,从小就是这样,谁让他摊上了这样的发小呢!
…
几个人逛了半天,只有顾想想没买什么东西,连高月都挑了一套新的棉睡衣。她们全寝的睡衣都在这儿买的,冬天穿又保暖又舒服。
“有男式的吗?给我也拿一套看看。”
唐劲风在寝室肯定也没有厚衣服穿,给他买一套吧。
戴鹰在旁边说:“你还给我买啊?以前我姐给我买了好多套,全在家堆着呢,我又不穿这玩意儿。”
不过你给我买的,我可以勉为其难穿一下。
高月把店员拿来的男款递给他:“别废话了,帮忙试试看,合不合身。”
戴鹰美滋滋地脱了外面那件冲锋衣,展露出年轻健硕的好身体,抬手套上了那套睡衣,扣子一扣,秒变隔壁胡同的二傻子。
高月哈哈笑:“不行不行,你怎么穿上像头熊似的?”
“能怨我吗?这颜色他妈就是熊的颜色啊,又那么厚。”
“厚才保暖啊,冬天在家在寝室穿穿最舒服了。”高月还是很满意的,对店员说,“麻烦你给我换个颜色吧,深蓝有吗?带星星那种。”
“像你刚才给自己挑的那套有的。”
“那正好啊,麻烦拿来我看看。”暗搓搓跟唐劲风穿情侣款,这样的小心机,其实也可遇不可求。
戴鹰对她的意图完全无知无觉,以为她就是买给他的,都没抢着帮她付钱,就等她结了账后抢过来抱在怀里:“我自己拿!”
胡悦正好也挑了一套,图案是粉色的小熊,跟她自己买的是情侣款,递到他手里:“队长,这套你也拿着,是我送你的!”
戴鹰有点飘飘然了——原来他真的这么受欢迎。
高月让胡悦和林舒眉她们陪顾想想在卖饰品的区域逛一会儿,她最喜欢这些blingbling的小东西,自己又跑去卖男装的楼层,拿下了羽绒服、羊毛衫和围巾。
戴鹰非得跟着她,而且一门心思认定她这些东西都是买给他的。
“其实你不用买这些给我,我又不缺衣服穿,等会儿给我买双球鞋就行了。”
“谁说是买给你的了,我这是买给唐劲风的。”她无情地敲碎他的美梦,“再说大少爷你连阿玛尼的副牌都看不上了,会穿这些杂牌?”
她其实都想好了,大牌她当然不是买不起,但是唐劲风也不是不识货的人,收到那么贵重的礼物无论如何是不会收的,说不定一怒之下捐给山区,为了不在将来某天看到山区哪位大爷裹着她买的阿玛尼……她还是放低水准,就送点实用又看不出牌子的衣服就好了。
笑容凝固。戴鹰的五官都要拧到一块儿去了:“你这是给唐劲风买的?那你还让我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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