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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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淑芬!”赵志军刚从外面回来,就听见魏淑芬在那儿挑刺。因为她怀孕,家里人什么好吃的都可着她先来,真是惯出毛病了。

魏淑芬撇了撇嘴,扶着腰晃回了屋。

“妈,志华,对不起啊,你们别跟淑芬一般见识,回头我说说她。”

“行了,志军,妈都知道,快去歇着吧,一会儿饭就好。”徐兰不以为意,所谓多子多孙多福气,村子里的人知道魏淑芬又有了身孕,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她。

“大哥,别跟嫂子吵架,家和万事兴。”赵志华虽然不喜欢自己这个嫂子,但是还是很敬重他大哥的。

赵志军应着,心里却觉着亏欠。

晚饭的时候,张桂兰有些反常,特别殷勤地帮徐兰收拾碗筷,放桌子摆凳子,还给每个人盛了饭,包括程晓艾。

程晓艾跟沈潇分开以后,回到赵保国家,就看到张桂兰在厨房帮徐兰忙活,自己要去都被张桂兰撵了出来,如今又给她盛了饭,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程晓艾不禁回去想,是不是张桂兰做了什么对不起大家的事儿?其实不仅程晓艾一个人这么想,老赵家的人都以为张桂兰是魔怔了。

转眼进了七月底,天气越来越热,还连着下了六七日的雨,天空阴阴沉沉的,没有一丝缝隙,就是好不容易得来的风,都带着闷热的气息。

赵志华七月中旬参加了毕业典礼,如今整日待在家里,日日去上工,无论大队上什么活都干。对他来说,这么多年,徐兰和赵保国供他读书不容易,如今自己毕业了,又不能参加高考,理当多赚些工分,尽量让他们歇歇。

七月中旬,赵家村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杨老二做主,给秦超和黄花定了结婚的日子,就定在了七月三十号。

这连绵的阴雨,倒是让不少人议论,看来秦超和杨黄花结婚那天,天也不能好。谁知道,七月二十九号天还阴着,到三十号竟然放晴了。

黄花乐得合不拢嘴,这不正说明她和秦超合适吗?

因为秦超不够二十岁,所有他并没有和黄花在村子上登记结婚,而是办了婚宴,就是请全村子的人到杨老二家吃席。

杨老二家算村子里顶富裕的人家了,特意准备了一大桶油,做了不少油炸果子,萝卜丸子,还特意杀了两只鸡,剁成小块儿,炖了老大一锅粉条子,炒了花生米,还去县里割了猪肉,炖的白菜……

杨老二家一大早就忙起来了,贴了红喜字,黄花穿了全新的红格衬衫,头上戴了红绸子,看上去特别喜庆。

因为秦超腿还没好利索,不能用力,也不能长时间站立,接亲的时候,杨老二特意问大队借了唯一的马车,也是村子里唯一一匹枣红色大马,就是为了图个吉利。

秦超接了黄花,围着赵家村转了一大圈,快回到杨老二家的时候,车把式挥舞着手中的长鞭,只听啪啪两声巨响,杨老二家便涌出来不少人。

有人上前接过车把式的长鞭,有人牵着枣红马,马车进了杨老二家院子,不少人喊,“新郎把新娘子接回来啦。”

整个院子闹哄哄的,热闹非凡。

而程晓艾和沈潇却没有参加秦超和黄花的婚礼,一大早,天还没亮,俩人趁着今天不下雨,又跑去捞鱼。

一边捞鱼,沈潇还一边跟程晓艾说,“今儿再卖今年最后一次,如果之后不下雨还好,若是下雨恐怕就不妙了。”

不怪沈潇说,这段时间雨水太多,河道变宽,其实这个时候捞鱼还是挺危险的。

俩人背了鱼进县城以后直接去找韩大哥,在后门卖了鱼,转到国营饭店前面一人要了一碗面,程晓艾刚吃了两口,就听到身后有人喊她,“程晓艾?”

程晓艾一转头,只见饭店门口站着一个姑娘,编着两个大辫子,搭在肩头,身穿小花裙,露着脚踝,脚上踩着一双黑色圆头皮鞋。

程晓艾咬咬筷子,这个人好熟悉啊……

第二十一章

门口的姑娘看见程晓艾愣愣的模样,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来,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嗒嗒作响。

“怎么还是这么愣,才离开北京几天哪,连我都不认识了?”女子轻笑,弯着腰朝着程晓艾眨巴眨巴眼睛。

程晓艾脑中忽然闪现一个名字,喊了一声,“冯文琪?”

“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冯文琪围着桌子走了一圈,裙子轻轻飞扬,转了个身坐在程晓艾身边,胳膊肘搭在桌子上,左手拄着下巴,凑到程晓艾跟前,“你们不是在赵家村么?怎么跑县城来了?”

程晓艾放下筷子,盯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姑娘,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真的想说,我跟你真的不熟,可是,“哦,有点事儿要到县里办,起早就来了。你不是在北京吗?怎么跑这里来了?”

冯文琪放下手,低头抚平裙子上的褶皱,“我跟我爸爸一起过来的,他去县政府了,我就出来转转。哎,这位是谁啊,秦超怎么没跟你在一起?”

程晓艾恍然,好像她刚刚来那天,秦超提过冯文琪,不过她当时太懵了,都没记住,“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沈潇,和我么一起下乡到赵家村的,我的好朋友。”

冯文琪听完大大方方地站起身伸出右手,“你好,沈潇,我是程晓艾的同学加好朋友,我叫冯文琪。”

沈潇同样站起身,与冯文琪握手,“你好。”

程晓艾瞄了瞄那握在一起的手,他们不是刚认识吗?为什么见面就摸别人的手?这样真的好吗?

正在程晓艾想的出神,冯文琪脑袋重新凑过来,“哎?好朋友吗?我怎么看着不像普通朋友,快,从实招来!”

程晓艾脸有些发热,没等说她说什么冯文琪的声音再次传来,“不过也不对,如果不是普通朋友的话,秦超怎么可能放心你跟别的男生出来。看来我想多了。”

“冯文琪,我跟秦超没有关系的。”程晓艾不想有人再误会她和秦超,那一天秦超决绝的话语,那一天她狠厉的一巴掌,他们永远没有可能了。

冯文琪瞪大了眼睛“怎么会?秦超可是日日围着你转,难道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还是你……”冯文琪说着瞄了两眼沈潇。

“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再瞎猜我可生气了。你吃没吃饭,他们做的面不错,我请你。”程晓艾绕开话题,这个冯文琪好像特别关心秦超呢!

“我吃过了,你就跟我说说呗,你们俩怎么可能没关系?”冯文琪拉着程晓艾的胳膊不放,看那架势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冯文琪同志,抱歉,我和晓艾该回去了,村子里的人约好一起回赵家村,不方便让人家多等。”沈潇突然站起来,声音温润,十分有礼貌地对冯文琪表示歉意。

冯文琪撇撇嘴,不情愿地松开手,“那行吧,晓艾,也不知道你们还有没有回城的机会,下次见面你一定给我好好讲讲你们下乡的故事。那你们回去注意安全。”

“好,下次好好聊。”是聊秦超的故事吧,程晓艾腹诽。

程晓艾瞄了两眼没吃完的面条,觉着分外可惜,可是这个冯文琪缠着她不放,她又不知道秦超跟家里人说没说娶了黄花的事儿,这么冒失告诉冯文琪,实在不好。她本就不是多嘴的人。

冯文琪看着程晓艾和沈潇离开的背影,跑回了招待所……

沈潇带着程晓艾穿过巷子,走的根本不是之前出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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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潇,你带我去哪儿啊,我们不是要回赵家村吗?”程晓艾有些疑惑。

“虽然好日子不能一天过完,但是今天赚钱了,咱们可以犒劳犒劳自己。我带你去买好吃的。”沈潇笑着说。

沈潇一直带着程晓艾跑到了集市上,买了一把粉条,割了一斤猪肉。程晓艾盯着那猪肉双眼放光,她好久都没吃过猪肉了,“沈潇,这些猪肉,就我们两个人吃?”如果是在柳林县,她根本不用考虑这些,她和爹爹过的日子虽然不是多富裕,但是隔三差五吃些肉还是很正常的。

如今来了赵家村,她连个猪肉沫都没看见过。

“今天我给你做饭,包管好吃。再说,他们都去杨老二家吃席了,今天就咱俩,猪肉炖粉条。”沈潇提着猪肉在程晓艾眼前晃了晃。

俩人拎着东西,心满意足的往回走。

回到赵家村的时候,杨老二家正热闹,自然没人关注程晓艾和沈潇去做什么。

连一向各种挑事儿的张桂兰,也被杨老二家的吃食勾出了馋虫,吃的不亦乐乎。张桂兰看着成盆上的鸡肉粉条还有猪肉白菜,羡慕地看了秦超一眼,继续埋头大吃

“沈潇,你会做饭啊?我以为你只会烤东西吃。”程晓艾抱了柴火升了火,就看到沈潇不知道从哪块儿地薅了一把小葱儿,熟练地将猪肉皮扥掉,切上几刀,扔进了锅里。

程晓艾本想给沈潇炖菜吃的,没想到沈潇动作比她还利落。

“我会的东西多着呢,慢慢你就知道了。”

锅中冒着热气,程晓艾能在这白雾中看到沈潇的侧脸,胸口突然扑通扑通跳了几下。

沈潇将锅盖盖好,搬了个小板凳,挨着程晓艾坐下,从怀里拿出那天守夜时候的书,“你那天不是问我这上面写的什么吗?现在还想不想知道?”

程晓艾一低头,心里头美滋滋的,“想啊,你还记得呢。”

沈潇抬起手刮了程晓艾的鼻子,“你说的话我什么时候不记得。”

程晓艾缩了缩脖子,心头异样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似乎不能控制一般。

“我跟你讲,这个是英语,就是除了咱们国家以外,好多国家日常沟通的语言,他们说这些话,就像我们每天说话一样。”

程晓艾觉着好奇,“他们说的跟我们都不一样,互相之间竟然能听懂,好奇怪。”

“如果把你从小放在那样的环境,你也能听懂。”沈潇轻声细语地解释,“而且,英语是以后高考需要考试的一门学科,晓艾如果想有一天参加高考,英语可不能落下。”

程晓艾恍然,高考还要考英语?好神奇!不对啊,脑袋里的记忆好像还有一门数学,都是乱七八糟的数字和符号,好难啊!

可是,如果不学会这些东西,高考就考不上了,那怎么上大学?程晓艾开始发愁。

“你别看这些字母你现在都不认识,我慢慢教你,等你入门了,学什么都简单。”沈潇看到程晓艾愁眉苦脸,笑着安慰。

程晓艾转过头,看着沈潇眼中的笑意,“沈潇,如果哪一天恢复高考了,你也会参加吗?”

沈潇点点头,“当然了,我也想体验一下大学生活。你想啊,可以学自己喜欢的技能知识,充实自己。”沈潇没说的是,如果程晓艾能跟他考一所大学,他可以牵着她的手,在校园里漫步,在草地上依偎……那样的时光不知道有多美好。

程晓艾对大学也是极度向往,再加上沈潇眼中的希冀是那么明显,更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她爹爹曾经讲过自己十年寒窗苦读才换来了金榜题名。

别人可以,她也可以的。

“沈潇,如果哪天高考恢复了,我们一起考大学好不好?”

“好。”沈潇郑重其事的点头。

沈潇拿着英语课本,先给程晓艾讲了七个字母和发音。

程晓艾刚开始读的时候还觉着别扭,慢慢记下来以后,“沈潇,外国人都这么说话吗?好有意思。”

沈潇看着程晓艾那灵动的大眼睛,“好啦,今天咱们就学这么多,现在,我们先吃饭!”

沈潇盛菜的时候,把大部分猪肉都放在了程晓艾的碗里,自己碗里最多的是粉条。

程晓艾接过碗,那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好香啊,沈潇。没想到你炖出来的肉和你烤的不相上下。你上辈子是宫廷里的御厨吧!”

沈潇秃噜一口粉条子,听到程晓艾的话,赶忙咽下去,“晓艾,以后不要再提封建社会,我们现在是新时代了。”

程晓艾懵懵懂懂地点点头,看来,她来自柳林县的事儿,跟谁都不能提,说不定他们会把她当成怪物烧死了。

沈潇秃噜了大半碗粉条子,程晓艾夹了两筷子肉放进沈潇碗里,啥都没说快速地低下头吃着碗里的菜。

沈潇将肉原封不动地夹回去,“你多吃点儿,看你瘦的,下乡以后都没吃好,我看了都心疼。”

程晓艾盯着那两块肉发呆,沈潇心疼她?有点儿高兴。

程晓艾自己都没察觉到,嘴角不自觉的上扬,脑袋里似乎什么都没想,夹起最大的那块肉递到沈潇嘴边,“你吃。”

沈潇一怔,盯着程晓艾用过的筷子,耳垂有些发红,鬼使神差地张开嘴吞下那块肉,不自觉地嚼了两口,香气充满口腔。

肉虽然好吃,但是这块肉突然就变了味道,充斥在嘴里,喉咙里,久久不曾散去。

程晓艾看着空空如也的筷子,这才惊觉,她竟然用自己用过的筷子喂了对面男人一块肉!苍天啊,我最近是不是越来越离谱了?

程晓艾懊恼地捶了捶脑袋,沈潇坐在对面无声地笑笑……

第二十二章

下午,张桂兰从杨老二家吃了席,打着饱嗝在程晓艾跟前晃,“你不去真是太亏了,你不知道今天有多热闹,你别看黄花平日里一个乡村土妞的模样,今天一打扮,还挺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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