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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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一开始赵爱华没有注意到巧儿的小心思,等他姆妈的话一出口,他再把视线专注到巧儿身上,她那来不及掩饰的面部表情,他还能反应不过来吗?

堂屋里的四个人,目测唯有赵国生还在认真的研究皮鞋。

赵国生:“……”

谁说他不明白的?他不想掺和罢了。

“啊,不用给我买金镯子。”也不知道巧儿死否察觉到她的心思被人识破了,是尴尬的慌张,还是原本的紧张。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和你爸要出去干农活了,你们去村里转转吧。”望了眼外面高高升起的太阳,刘兰秀默默的拿起了一顶斗笠戴在头上,她可记得某些人嫌弃她的神色。

完全没有明白刘兰秀这一举动的深厚含义,赵国生还很勇士的蹙着眉头吐槽到:“这天气多适合晒太阳啊,你戴什么斗笠啊?”

有病吧?大夏天那么热,该戴斗笠的时候不戴,这个季节适合晒太阳了,她又反常的戴上斗笠?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赵国生觉得他恐怕两辈子都弄不懂了。

“我怕冷,我戴斗笠挡风,不行吗?”真是气死了,刘兰秀感觉自己要爆炸了,她这么做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真希望赵国生晒成黑炭,最好又黑又老,笑起来一脸褶子,跟她一起出去,别人误以为是父女关系才好。

不要得罪一个女人,她会小肚鸡肠的记恨很久的。

“你是不是感冒了?要不去秋医生哪里看看?”赵国生看她一副气炸了愤怒模样,再看看赵爱华挑眉使眼色,隐隐约约,他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真是好笑,不就是说她黑吗?他就是要装作不知情,故意调侃她。

刘兰秀:“……”

戴好斗笠气呼呼的快步到杂屋里扛起锄头就走了。

“呵呵”

赵国生轻笑两声,摇头紧追了上去。

“爱华,爸妈他们?”他们怎么了?不是听她爸说,她公公脾气很好吗?她公婆感情也很好吗?

“没事,爸在逗姆妈玩呢。”赵爱华早就从大嘴巴爱强哪里听说了那天县城的事。

接着他笑着把他爸妈事情的原委通通和巧儿说了一遍,随带的把金镯子的事也稍稍不太明显的提了一嘴。

那种提醒,既不让巧儿感到尴尬,又不会使人觉得刻意。

谁说老实人就不会说话技巧了?不会哄人开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刚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说的是一个男的背着他女朋友(还是老婆)藏私房钱,那个厉害呀,拖地拖把杆,桌上摆放的糖果,还有香蕉,还有头发里,反正无所不用,感觉应该是个搞笑视频。

是个搞笑视频也蛮牛啊,想了好多种藏私房钱的办法,换成渣作者,估计自己都不记得藏的地方了。

第193章

阳光明媚, 春意盎然,绿茵遍野, 一遍繁景的欣欣向荣。

很快,新媳妇进门三天的新鲜适应期很快就过去了。

归宁日。

清晨,一声鸡鸣冲出破晓, 在破晓黎明之中,赵家村的万物在陆陆续续中苏醒过来。

“国生, 起来了,今天爱华要陪巧儿回娘家。”刘兰秀推了推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赵国生。

要是平时, 她不会在意他是否早起, 是否懒床,反正他很有分寸,再懒惰也不会耽误正事, 所以就任由着他赵国生继续睡。

今天不一样, 归宁日。

归宁日, 又称回娘家, 儿子要陪儿媳妇回娘家。

婆家重视儿媳妇,自然会事先准备好了重礼, 且早早在家准备好早饭, 让他们早去晚回。

这个晚回,必须最好是当天返回婆家。

“嗯,起来了。”有过嫁女儿经验的赵国生自然明白归宁日了,翻了个身,磨蹭了几分钟才依依不舍的起床。

赵国生顶着个鸡窝头, 毫无形象的从里屋走出来,看到赵爱华和巧儿穿着崭新的衣服坐在堂屋门口吹风。

看得出巧儿今天格外的兴奋和激动,脸上的笑容也比往常看起来更加舒心和真实,不是紧绷着神经的那种笑脸。

在儿媳妇把视线转过来的那一瞬间,赵国生尴尬的撇过头往后院走,他先去洗漱吧。

真烦躁,头发长得太快了,想要保持平头,估计得月月去剃头。

饭桌上。

“巧儿,你家还有特别的长辈的吗?”比如爷爷奶奶同辈级的亲密亲戚,据刘兰秀现有的信息来了解,王大哥家没有特别的需要注意的长辈,以防万一,她还是想多问一句,别漏了谁,输了礼节。

“没有”巧儿低头嚼了口饭,又仔细想了想,真没有。

要是有那样的亲戚,她姆妈应该会提前提醒她。

“没有,那姆妈就没准备那么多东西了。”刘兰秀猜想应该也是没有,然后放下吃了一半的碗筷,拿着梯子爬上阁楼,从阁楼上的密封大缸里抱了一大堆东西下来。

“这些桂圆,白砂糖和冰糖,香软糖有三份,你爸妈一份,还有你两个哥哥各家一份。”按规矩,其实只需要准备亲家父母那一份就够了,之所以另外再多准备两份,目的是帮赵爱华交好巧儿娘家的兄弟。

应该说刘兰秀有一种趋利避害本能,在她看来,巧儿娘家的哥哥很有前途,因此,礼多人不怪啊。

这是小老百姓心态,很正常。

“啊,谢谢姆妈。”巧儿年轻不懂这些琐事习俗,只是笑着道谢。

“谢什么谢?真要谢,你们小两口就快点给姆妈生个孙子出来抱。”没有什么谢礼比这种更珍贵了。

刘兰秀一句催生,惊的他们两个脸皮薄的爆红,低头埋到碗里害羞的扒干饭,菜都没有夹一块。

“咳咳”赵国生轻轻干咳了两声,用声音提醒刘兰秀注意点,玩笑别开太过火。

昨晚才跟她说好绝不催生,默契遵守顺其自然。

怎么睡了一晚,又旧病复发的全然忘记了。

“呵呵,好了,不说这个了。”刘兰秀接收到信号后,立马反应过来,又笑着说:“对了,灶台边的吊竹篮子里有一对猪蹄和四斤肉,记得一起捎上啊。”

归宁日,必不可少的猪肉和糖果,齐全了,礼也就到了。

“啊,姆妈,会不会太多了啊?”巧儿不懂这些礼节,但是她不傻啊。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这明显礼节太重了,多了一对猪蹄。

要说心里不高兴,那都是骗人的,假的。

这会巧儿既喜悦,高兴婆家礼重,是满意她,看中她,可同样的,礼重的话她也很心慌和不知所措的紧张。

“怎么?你们拎不动吗?不是有单车吗?”刘兰秀故意答非所问的装作没听懂。

说多也不算多,这个礼的分量是在王家能接受的范围内。

不显谄媚又表达出重视巧儿的意思。

这是赵国生的意思。

让刘兰秀的意思,再捎上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子给巧儿她娘家的哥哥才好。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以他们在县城住了好几年的人脉,最好能多给赵爱华介绍几单木匠活。

城里人爱讲究,不是有名的木匠老师傅和熟人介绍的木匠师傅,他们不会轻易去请。

本来木匠这一行在这个年代很吃香,不愁没事做,可是赵爱华有师傅啊,即便他已经出事独立了,在某种程度上,他烙上了春根师傅的印记。

师傅,徒弟,傻子都知道师傅比徒弟强啊,他们经常一起去给主家干活,赵爱华的工钱会比他师傅低上许多。

要想完全独立接活,那也是他师傅太忙,吃不下了,才有空挡轮上他去拣点剩下的。

没办法,这年头,师傅和徒弟就是这样的。

更不用说赵爱华是一个刚出师的木匠师傅,不能让人信服。

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起码在赵家村相邻的几个村子里,想请木匠师傅的主家,基本上第一人选就是选择春根师傅,而不是赵爱华。

县城不一样啊,县城是春根师傅鞭长莫及的范围。

于是刘兰秀就想帮着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见得比这么谄媚的刻意去讨好他人的赵国生不赞同,太刻意了,就太跌身价了,他们是亲戚,是兄长和妹夫的关系,不能让人觉得你低人一等。

不能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关系,再好再亲密也会生间隙的,别人会下意识瞧不起你。

或者赵爱华可以直接表达出这种想多找门路找活的事实,而不是拐弯抹角的卖力去讨好,去送‘贿赂’重礼。

亲戚之间的礼节和‘贿赂’讨好的重礼那是两码子事,性质不一样。

前者,收礼者心身舒服,和你家关系也会越来越好,心甘情愿很热情的主动去帮你到处介绍活。

后者,收礼人会认为是理所当然,因为他帮你介绍活干了啊?甚至你那天赚大钱了,人家还嫌弃你小气吧啦的礼送轻了。

听赵国生那么一说,刘兰秀还是不太明白两者有何区别。

在她看来,前者后者都是收礼,帮人介绍活干。

不过,她相信赵国生,相信他不会害自家儿子。

很多时候有事实证明,那些她无法理解的举动和行为,最后往往证实赵国生是对的。

“好了,快吃饭吧,吃了饭,爱华你早点陪巧儿回娘家。”刘兰秀猜测今天王大哥家也起的很早吧?心里着急的暗暗等着巧儿他们回去吧?

“别喝太多酒,你回来还要骑单车载着巧儿呢。”赵国生心道,他皮糙肉厚的倒没关系,别摔倒巧儿喝摔坏单车。

这辆单车,偶尔也是赵国生的座驾,他当然关心啊。

“噢,对了,巧儿他爸上次说那个米酒好喝,正好家里还有一点剩,爱华一起捎上。”忽然说完这句话,赵国生觉得自己的话很搞笑,前后矛盾。

刚说让赵爱华少喝点后,后面又主动让他捎上酒?

这米酒是赵父赵母两老亲手酿制的,说起来,还是沾了大侄子赵爱民的光。

对长子嫡孙的婚事,赵父赵母出钱又出力,为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有一半的酒是赵父赵母酿制的,另一半是从村里其他人家买的。

不是所有人都爱喝有点甜味的米酒的,很多人喜欢喝火酒,或者更烈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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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了光的赵爱华也搭上了这趟便车,也分到了不少米酒。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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