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其中的两个男人出去两边打听了一下后,抓着余扬威恶狠狠的道:“你敢骗我们公子,带走。”
余扬威吓的不行:“不要啊,我真的没骗他,对了,我妹妹长的和晓莲有点像,要不让你们公子看看,是不是我妹妹冒犯了刘公子……”
金秀娟在家里听到有护卫来说儿子出事的消息,刚好和女儿在外面买东西,母女俩赶紧赶过去,见到了在一间客房里来回转圈圈的儿子,一愣:“阿威,不是说你受伤了吗?”
“娘,妹妹,”余扬威见自己的妹妹比晓莲美貌多了,心里松了口气,赶紧把事情说了一遍。
等听完儿子的话,脸色一白,一巴掌打过去,怒骂:“混账,你妹妹都要嫁给杰哥儿了,你被迷了心窍,竟然敢……”
余扬威捂着被打疼的脸,哭丧着脸道:“娘,我就是看家里拮据,想弄点赏钱,给妹妹添妆,没想到晓莲跑了。”
又看着余娇仙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哀求:“好妹妹,你就救救哥哥吧,再说要是刘公子真的喜欢上你,你以后可就是贵人了,他爹可是宣武将军啊,他也在他爹的手下挂了闲职……”
余娇仙先前一直很满意自己和表哥的亲事,可是她又是个好胜的,知道刘公子是看上了晓莲,觉得他真没眼光,听到哥哥拼命吹嘘刘公子的富贵,很矜持的道:“我去替晓莲给刘公子赔罪。”
刘子敬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出门不利,可是等见到那肌肤白皙,杏眼妩媚,眼若秋水的余娇仙,也是眼前一亮。
倒不是他没有看见过绝色,实在是岳父是巡抚,媳妇算是低嫁,她又看的太严,而且他偏好这看着小巧玲珑又带着点小家碧玉的姑娘。
毕竟他自己长的瘦弱,太高挑的女人他也抱不动,让他觉的自己没用。
余娇仙见他坐在椅子上,身子看着虽然瘦弱,可是眉眼倒也精致,要是涂脂抹粉,活脱脱就是个美人。
而且他的头上是雕竹的青玉束发,身上是宝蓝色绣福纹的湖绸,里面是绣银纹的白袍,云纹墨靴,真是处处精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玉,这么精致的衣料,还有这么好闻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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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她真的心动了,却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喜欢他的身份还有钱财。
表哥家充其量就是有点钱财,可是姑父和姑母对自己并不大方。
她眉眼低垂的屈膝,好听的声音婉转的如同百灵鸟:“刘公子,我哥哥只是好心办了坏事,还请您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杏眼带着不安,显得楚楚可怜:“至于我的堂妹晓莲,他们不孝顺已经被我祖父分家出去,这冤有头,债有主,您不要怪罪在我们身上好不好?”
“那要看你会不会好好的服侍我,”他起身来到她的身边,见她惊慌的后退,更觉得有意思,这两天受伤后就没有动静的小兄弟也给了点自己反应。
“乖乖的,我会对你好的。”他欣喜若狂的抓住她,毕竟先前没动静,自己还担心没用了,那自己媳妇肚子里的还不知道是男还是女呢,要是媳妇生了女儿,那自己断子绝孙怎么办?
“不要,你松手啊,”余娇仙红着眼睛,惊慌失措又难掩楚楚可怜的挣扎:“我有未婚夫的,你不能这样对我。”
刘子敬紧紧的抱着她的细腰不放,戏谑道:“小心肝,我就是你的未婚夫啊。”
他还防着她对自己动脚,要是她像她堂妹那样对自己再来一次,自己可真受不了,可是怀里的小美人只是挣扎,挣扎的自己全身是火,他急的搂着她拖到里间,不顾她的低泣,也不顾现在还是大白天,就把她给收拾了。
事后,看着她哭的可怜兮兮的,倒是心里一软,对她极尽安慰,许诺了她很多……见她多了几分女人的柔媚,还有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又让他忍不住就又把她压在身下……
余娇仙现在谋求的只是姨娘,(他让自己做外室),还有金银,可是她不知道她的运气好,没过一个月就传来他媳妇难产一尸两命的消息。
幸运的是刘子敬因为事情多,还没把她的事和家里人说,这边就他爹知道,警告了他几句。
不用自家爹警告,他也不敢纳妾,怕被媳妇打死,让余娇仙做他的外室。
听到自己媳妇和未出世的女儿没了,他虽说面上是一脸悲痛,心里却不觉得有多难过,反而悄悄的松了口气:这下母老虎不在了,自己可以好好怜惜自己喜欢的美人了。
这北周王朝,规定妾不能做妻,外室的子女不能继承家产。
可是现在余娇仙是外室没人知道,她的野心就冒出来了,趁着刘子敬回去奔丧的时候,哄着他送自己回家住几天。
现在的余家自然不是住在余俏红家,在余娇仙留在他身边的第二天,刘子敬就给余家送去了一处两进院子的地契,还有二千两银票。
就冲着刘子敬这么大方,余娇仙在他让自己做外室的时候没有翻脸,他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够自己家得到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家财。
金秀娟看着自己的女儿挽起的发上戴着水头极好的玉簪,身着流光溢彩的绫罗,一伸手,手腕上露出一对水头极好的玉镯,下意识的瞪大了眼睛:“乖乖,这女婿对你可真好,你看着都换了个人。”
“什么女婿,”余娇仙很是不满的冷哼:“哪怕家里头的母老虎没了,连带我回去都不敢,深怕撞上岳家的人不好交代。”
金秀娟接过丫鬟手里的茶,亲自递给女儿,眼里带着算计:“仙仙啊,现在就是你得要孩子,他还没有孩子,你争气点生个儿子,不说做少夫人,做个姨娘也是好的啊。”
金娇仙摸了摸自己平平的肚子,有点担忧的道:“我也想要个孩子,他这一会去,家里还有通房,也不知道还会不会记得我。”
金氏赶紧劝慰:“我女儿这么好看,他怎么舍得忘了你!”
“对了,表哥他们有没有说什么?”
一听这,金氏就觉得自己扬眉吐气了:“他们敢说什么,你现在攀上的可是将军的公子,你姑母巴结我们还来不及……”
余娇仙想到自己在床第间求着他把自己的家人安排到衙门,赶紧问:“那爹和哥哥们在衙门还好吗?”
“好的,你可真是跟对了男人,你爹现在是府衙里的知事,你大哥是司狱长,你二哥身子不好,也没合适的职位……”
☆、157 人祸
刘子敬的老家是在离无双城五天多路程的瑶光镇,这里地势好,位置好,没有被洪水波及。
刘子敬回来的时候,刚好岳母和大舅哥他们都来了,他也不敢作妖,很是老实的守灵,一脸的悲伤。
晚上的时候,看到两年没碰过的通房小意的给自己铺床叠被,灯光下她们的身段婀娜,眉眼如花妖娆,眼神勾人,顾盼之间都是风情万种。
他伸手就抱住了玲珑的腰滚在床上,脸上带着坏笑:“晚上你留下守夜。”
“公子都冷落我两年了,现在才记起我啊,”玲珑很是哀怨的撒娇,双手却搂住他不放,娇滴滴的道:“以后我都给公子守夜好吗?”
边上的灵灵也在后面抱着刘子敬的腰撒娇:“公子成亲后就没理我们,好狠的心啊……”
为了表示自己不狠心的刘子敬干脆用半个时辰好好安慰了两个通房,说真的,这两个通房是自家娘给的,容貌绝对比余娇仙美艳,又是两年不见,自然是千方百计的取悦他。
连续几天晚上都很劳累,白天又要准备守灵,还有墓地什么的,灵灵她们也觉得公子一天不如一天,赶紧和夫人说了声公子身子虚,各种补品就炖上了。
等人下葬了,也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日夜辛苦的刘子敬也病倒了,他娘庄婉清对他的岳家说是儿子想念没了的媳妇,这才一时受不住,倒是落了个好名声。
庄氏虽然年近四十,可是依旧貌美,看着就是三十来岁的妇人,她私下请了好几个大夫,看过的都说刘子敬先前受过伤,没有好好调养就放纵女色,现在伤及根本,不能有孕,要好好养两年,这才有十分之一的可能调养过来。
庄氏知道大夫肯定往好的说,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红着眼睛骂:“你这混账东西,你是没见过女人吗,竟然敢在这时候碰她们,我打死她们这两个狐媚子。”
“不要啊,娘您手下留情,不是她们缠着我,是我……”刘子敬对陪了自己四年的两个女人还是有点感情的,先前娶了媳妇,哪怕她再折腾,自己都舍不得让她们离开;就算不去找她们,也是为了她们的小命着想。
庄氏被他气得要死:“你知不知道,要是你真的治不好,那以后就没有子嗣了。”
想了想,又冷静下来:“那两个没有避孕,一个月后看看她们能不能有身子。”
“娘说的是。”刘子敬也不想自己断子绝孙,心里恨恨的骂了对自己动脚的晓莲一顿,想到了余娇仙,期期艾艾的道:“我先前在无双城也收了个通房,性子乖巧,留在我身边也有半个来月,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身孕。”
庄氏头疼的瞪了他一眼,自己吩咐心腹婆子去无双城把人接来。
而去的婆子知道余娇仙有了身孕,那是真的喜出望外,格外殷勤的把她接回去。
庄氏生了二子二女,可惜大的儿子没留住,现在只有这刘子敬一根命根子,大女儿容貌倾城,是皇上的庄妃,二女儿还小,她准备去京城给二女儿找女婿,现在还要寻摸个合适的小姐,给儿子做媳妇。
她现在就等着自己夫君在这次的事情上能处置得当,到时候就可以进京受赏赐。
现在知道儿子今后可能会没有子嗣,对着余娇仙的身份也就纠结了起来,要是姨娘的话,那拖累自己的孙子身份低,可是娶她又门户低,真是纠结的不行。
后来一想,干脆先让余娇仙住下,等进京请御医看了再说,要是儿子真的不能有子嗣,而余娇仙能生下儿子,那就娶了她。
而被刘子敬怨恨的余成荣一家,也是一路艰辛,没有银子雇车,只能不停的搭一段顺路的骡车和牛车,吃的是杂粮馒头还有野果和野菜,住的是外面的帐篷,好在现在不下雨,五月的天气也热起来。、
走了快一个月,也还没走到半路,他们的银子已经花完,好在余老娘她们有银簪,还有先前红豆他们送给晓耀的银的长命锁,还能支撑一下。
这天下午他们搭着骡车在一处官道边停下歇息,这里临近连绵不断的深山,他们不熟悉路线,又错过了歇息的住宿,四周没有人烟和铺子,好在有三四十个人,也算有个伴。
晚上的时候竟然遇到狼群的围攻,看着那一群半人来高的野狼用绿油油的眼睛盯着他们,起码有五六十只,露出白森森尖利的獠牙,吓得大家都躲在火堆边不敢动弹。
哪怕是哭泣,也是紧紧的咬着牙,压低声音,深怕激怒了狼群。
余家人的帐篷幸好搭在中间,看着最边上的两个男人身边的火堆小了,就被一群野狼冲上去撕咬,瞬间血肉横飞……
晓莲忍住嘴边的尖叫和喉咙里想吐的感觉,哪怕是浑身发抖,也把弟弟的脑袋压在自己的怀里,看着那边几乎是眨眼之间,地上除了骨头和渗入地里的血迹,什么也没有剩下。
“嗷嗷……”阴森的狼叫声似乎带着胜利的喜悦,又把眼神落在剩下的人群中,似乎打量着从哪儿吃起,这些就是它们的美味的粮食。
狼群在火堆边上转悠了几圈,似乎想围攻,可是剩下的人早就不露痕迹的围成一个圈,在准备好的木材里倒上松油,让火烧的更大一点。
当然,这在五月底的热天,火堆里的人也很热,大家都满头大汗。
可是狼群很有毅力的守在一边,似乎知道他们坚持不了多久……
火堆里的大伙慢慢的变小了,野狼绿油油的眼神却越来越亮了,大家的心里也越来越凉了,不约而同的想:今儿逃不掉了,都要葬身狼腹了。
虽然绝望,男人们还是拿起各种铁棍,菜刀什么的,准备和狼群决一死战,逃出去的想法大家都没有,因为狼群的数量比人都多。
而一个人想要杀死一头成年的狼却很难。
狼群跃跃欲试,开始试探性的攻击,人们的眼神却越来越绝望,却挥霍着手里的武器阻挡狼群。
没一会儿,男人们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大家开始哭泣,也趁着最后的时候和亲人告别。
火光越来越暗淡,狼群开始兴奋的长嚎,开始准备收获美味的食物。
余成刚身后是娘,媳妇,女儿,儿子,他的胳膊上被锋利的狼爪抓伤,还在流血,他只希望狼群吃了他们后能吃饱,别吃自己的儿子和女儿。
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吸引了狼群的注意,而一支支锋利的箭,射进狼的身体里,狼抽搐着倒地挣扎……
狼群瞬间混乱起来,很多狼四散逃窜,一眨眼间,就解除了危机。
要不是留在地上的死狼提醒着大家,大家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大家喜极而泣,有人大哭,有人大笑:“我们没死。”
“多谢将军救命之恩。”
“多谢……”
晓莲见狼群离去,再也忍不住‘哇哇’吐了出来,眼泪也滚滚而落,被一边浑身颤抖的祖母搂在怀里……
楚明睿他们驻地离这有四五里路,是探子发现这边不对,这才回去回话的,楚明睿及时带人过来,这才救了他们。
他看着他们大都受伤了,干脆吩咐手下给他们上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
晓耀是这人群中最小的,先前被姐姐抱着,小嘴又被姐姐捂着,现在才忍不住大哭。
楚明睿听到这稚嫩的哭声,倒是多看了一眼,见余成荣的五官似乎有点面熟(他和余成刚是亲兄弟,长的有五分相像)就走过来好奇的打量他们几眼,问:“你们是哪儿来的,怎么带这么小的孩子上路?”
余成荣不敢多看这俊俏无双的公子,觉得他太好看了,就像是妖精所化来迷惑人心,战战兢兢的回话:“多谢将军救命之恩,我们是无双城那边的,家里遭灾了,准备去京城寻找二哥。”
楚明睿不解:“遭灾的很快就会有安排,你们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呢?”
余成荣赶紧道:“我们余家村边上都是山,前些日子山上的野兽都下来吃人,实在是没办法,这才背井离乡。”
“余家村?”楚明睿没想到这么巧,眉一挑,惊讶的问:“你们认识余清佑他们吗?”
余家人的眼神都热切的看着他:“将军认识我家侄子?我是他三叔,这是他祖母。”
楚明睿态度温和了些:“祖母,三叔,三婶,我是圆圆的未婚夫,既然是一家子,那等明儿我让人护送你们进京,我身上有皇命在身,不能多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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