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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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警官啦,不过现在她调到新岳社区那边去了,现在春桥的社区民警是个刚转业来的,似乎是叫黄什么,我还没有见过呢。”她答。

许嘉言略皱了皱眉,“那个陈警官是不是在带徒弟——”

“是,”许嘉容手上的刀顿了顿,“说起这个,姐,陈警官带的徒弟叫小赵,那天许嘉行到我单位那里,看着不大对劲啊,他是认识小赵吗?”

对上许嘉容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眸,许嘉言漫不经心地回答,“嗯,小时候认识,现在已经闹翻了,你别管。”

“噢。”许嘉容没多想,继续低头开始切菜。

心想,我哪管得了许嘉行的事。

还没开口,原本想要劝许嘉容的事已经解决,许嘉言轻松不少。其实她还是第一次来许嘉容的家,许嘉容搬过来之后,也就外婆来得多,其他家人几乎都没有来过。

她四处看了看,拿起了摆在客厅置物架上的相框。

这里摆了七八张照片,她拿起的这一个,拍的是十六岁的许嘉容和十八岁的许嘉言。

“这照片你还留着啊。”许嘉言笑了起来。

许嘉容伸头看了看,不好意思地说,“嗯。”

这是她和许嘉言唯一的一张单独合影,她一直珍藏到今天。

十六岁的年初,许嘉容有很多回忆。

那年她刚高一,既内向又娇怯,在学校里,这样的性格总是容易被欺负的,尤其她还长得漂亮,简直是校园暴力中最典型的那种了,既好看到遭女同学的嫉妒排挤,又柔弱到令青春期的男孩儿喜欢捉弄。

更麻烦的是,高一的她,每天都会收到很多情书,一沓沓的,她害怕又害羞,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结果转头就被告诉了老师。

嗯,那个年代,老师不喜欢早恋,明明她收到情书不是她的错,临近放学的时候,却被老师叫到教室外面去教育。

仿佛她收到情书就是她的错,是她不该招蜂引蝶。

至今为止,那仍是许嘉容的噩梦。

班上同学幸灾乐祸的眼神,老师严厉轻视的面容,从教室门口经过的众人好奇八卦的模样。

她羞窘自卑地低着头,耳边嗡嗡作响,几乎听不清老师在说什么。

“嘉容?”就是那时,许嘉言慢慢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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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中有事,她提早和老师说了,来找许嘉容许嘉行一起回家。

那入职不久的老师皱起了眉,作为高一的班主任,她确实没有多少资历可言。高中到了高二是要分文理科的,只有高二高三的老师,才是这所高中真正最优秀的那一批教师。她这种只能带高一的,基本都是入职不超过五年的新人。

已经高三的许嘉言已经生得很高了,至少比那踩着高跟鞋还只有一米六出头的老师要高多了。她粗暴地从那姓田的老师手中抽出那一沓情书的时候,田老师满脸恼羞成怒,“你是哪个班的学生!”

这态度,可是丝毫没有给她这个老师面子。

“我说老师你怎么会这么严厉批评我们家嘉容,原来袁世辉也给嘉容写了情书啊。”她随手翻过这一叠情书,清冷的声音响起,“田老师你挺着急啊,这才来学校多久,就急着抱大腿了?”

袁世辉是他们学校副校长家的儿子,这学校很多人都知道。

田老师脸色微变,提高了声音,“你是哪个班的,”她着急之下就要去扯许嘉言的手臂,“跟我去教导处走一趟,真是无法无天——” 许嘉言冷笑一声,将那些情书狠狠砸到了田老师的身上,她狼狈地拿手挡了一下,那些情书仍然砸得她生疼,然后稀里哗啦掉了满地。

她可不怕田老师,有本事去找教务处啊,或者找到校长那里也没用。她许嘉言可不仅仅是个尖子生,还是出去比赛演讲代表学校脸面的第一人,她给学校带回来的奖杯可以摆满校长室的一个柜子。不出意外,她的高考成绩会极其优异,给学校带来更大的荣光,这一年,她已经高三了。

即便是没有家世,许嘉言凭借自己,也已经不是寻常人可以针对的存在了。

“嘉容,我们走。”

那时候,姐姐拉住她的手那样有力又温暖,许嘉容看着夕阳余晖中走在她前面的许嘉言时,觉得许嘉言的那种强大潇洒,是她羡慕却永远学不会的东西。

如果不是许嘉言,或许她仍然会被欺负,成为校园暴力的牺牲品。然而,既然她的姐姐发现了,出了手,她那些段位低级到和许嘉言差了十个许嘉行的同学,被教训得噤若寒蝉。再加上和她同年级的许嘉行迅速成了学校中霸王级别的存在,从此一直到高三,许嘉言都过得很安逸。

尽管没交到什么朋友,却也没什么人敢再招惹她了。

所以,许嘉容一直很喜欢这个姐姐,她的姐姐这样强大,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依赖信任的亲人。

想到过去,她嘴角带着笑,已经将食材整整齐齐都准备好了放在盘子里,“姐姐,帮我拆一罐话梅来。”

“话梅?”许嘉言惊讶,“用这个做什么。”

许嘉容笑起来,“糖醋排骨放话梅能增加酸度,很好吃哦。”

许嘉言对妹妹的厨艺还是很有信心的,她开了话梅递给她,倚靠在厨房的门口问,“你和那位男朋友一直住对门啊,倒是挺方便。”

“对啊。”

“认识多久了?”

“呃——之前只是纯粹的邻居。”

“那熟悉起来算的话?”许嘉言扔了一颗话梅到嘴里,随口问了一句。

“……三天?”

许嘉言的动作顿住了,“啊?”

许嘉容看都不敢看她,感到自己的声音低下去,整张脸都红起来,“就是……三天。”

许嘉言:“……”

深深吸了口气,许嘉言想起之前这俩秀恩爱的模样,“也就是说,你们才谈恋爱三天?!”

“谈恋爱的话,两天。”许嘉容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出来她自己都难以置信。

这才——两天吗?

可是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已经认识顾宜修很久很久了?

那个不喜欢出门的男人,自从她第一次敦亲睦邻送给他一个小蛋糕之后,偶尔会和她在门口碰见,偶尔在阳台上会有惊鸿一瞥。

他好像没什么朋友,也几乎没有访客,许嘉容好奇地观察过,他总是很稳定在十一点左右睡觉,早上八点起床。

这个邻居很安静,有一次许嘉容看到他站在阳台上,看天空就足足看了十几分钟。

也许他是在发呆,可是,那模样却显得有些孤独。

然而,仅有的几次碰见,他都是会笑的,淡淡的笑,仍然显得清冷,却有些微羞。

“你好。”他会和她打招呼。

那时候,他们只是邻居。

可许嘉容觉得,她是真的,已经认识他很久了。

于是短短两三天的时间,足以让她……

喜欢上一个认识很久的人呢。

带着喜悦与安心,喜欢上了陌生又熟悉的他。

她的邻居先生,顾宜修。

作者有话要说:

许嘉言:和你男朋友认识多久了。

许嘉容:三天。

许嘉言:谈恋爱多久了。

许嘉容:两天。

许嘉言:……

这他妈在逗我?确定不是两三个月是两三天吗?!

第17章

许嘉容不敢说话了,许嘉言十分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妹妹谈个恋爱怎么都感觉这么不靠谱呢?

然后,看着自家妹子这脸颊微红的娇美脸蛋,想起她家邻居那张十足招人的长相,她又觉得能理解了。

一见钟情什么的,本质就是看脸。

这俩不管怎么说,论脸的话,站在一起是很般配的,即便是互相一见钟情也没什么不合理,偏偏又住在对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许嘉言没有像许泽安和沈梅一样去打听顾宜修的工作家世为人性格,在许嘉言的爱情观里,这些都是次要的。

然后她看了一眼许嘉容准备做的菜,“这是做糖醋排骨吗?”

“是呀。”

“这是要做番茄炒蛋吧,放糖的那种?嘉容你什么时候口味偏甜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正在打蛋的许嘉容手上一顿,脸蛋红红的,她忽然想起,她家姐姐,不爱吃甜。

……平白就生出一股愧疚来,心虚地想着她准备的几道菜。

糖醋排骨、鱼香肉丝、番茄炒蛋、蒜蓉娃娃菜,只有菌菇汤大概是正常的没有被做成甜口菜。

四个人吃不了太多,她原本准备就两荤两素一个汤的,被提醒了赶紧良心发现把计划做的鱼香肉丝换成了许嘉言爱吃的芹菜炒肉,幸好家里还有一些之前买的芹菜没有吃。

隔壁的香气飘过来的时候,魏立夏吸吸鼻子,“老大,你这房子隔音不错,但隔味儿太差了吧,这哪儿飘过来的,阳台?”

顾宜修正看着财报,懒得理他。

魏立夏走到阳台上,果然,就是隔壁传来的味道。

刚才还不觉得,这会儿立刻感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毕竟他赶过来,下午陪着顾宜修逛了三四个小时的超市,这体力耗费绝对不小。

“这啥时候吃饭啊……”他抱怨着。

顾宜修头也不抬,扔了一包饼干给他,“饿了就先垫垫吧。”

魏立夏一边打开一边狐疑地说,“这么好心?”

“不然呢?”

闻着香气,魏立夏真觉得好饿,不一会儿一包饼干就吃完了,顾宜修又给了他一包薯片。

开了罐可乐,他没用多久一包薯片也吃得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许嘉容来敲门,“吃饭啦!”

魏立夏摸摸肚子,瞪着顾宜修:“……”

他不傻,这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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