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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百里宜不解,“二爷要用猪胰子来洗?”

沈歌早已用胰子洗过,不过此时他多了些别的思路。

前世他在上高中时,高一并未分文理。他记得很清楚,其中有一节生物课讲过唾液淀粉酶。那节课乃是公开课,老师特地买了材料带他们去实验室做实验。因过程好玩,沈歌一直记至现今。

他还记得,前世的洗衣粉有些就是加了酶。他虽不是相关专业的学生,不清楚究竟加过什么酶,不过来来去去容易弄到也就是那些,大致集中在动物的消化器官里。

沈歌好不容易想出点法子,忙让人多收集猪胰,猪胃与猪小肠亦可收集一些,磨烂浸出溶液尝试清洗鸭绒。

结果很令沈歌惊喜,最终弄出的一小份鸭绒经过多次清洗与烘烤,最终用沸水高温消毒后,果然不再有什么异味。

成品出来后,韶信几人都过来围观。

这张被子虽然轻薄,但十分暖和,托在手里仿佛拖着轻柔的云彩一般。

沈歌抱着被子笑,展示给百里宜等人看,“如何?百里大哥,若售于你,你愿出价几何?”

“一千两白银。”

第88章 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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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打算将第一张羽绒被留给他与荀飞光两人盖, 故用色十分浅淡, 整体为月白色, 锁了边,上头用白色丝线绣着一支白梅, 以区分正反面。

荀飞光身旁无平庸之人,哪怕只是跟随至南关的普通绣娘, 精心呈现出的手艺仍令人赞叹不已。

这样一张美丽又暖和的新型被子,沈歌早便猜测它价格会很高, 却没想到能高到这地步。

一户三代同堂的普通人家一年花用的银钱也就那么十来两, 一千两足够这样一户人家花上九十年,这一千两却被百里宜轻易地抛出来买张被子。

而被子的主要材料不过是鸭毛, 几个铜板能买上一大堆。

百里宜见沈歌发怔, 以为他嫌价格低,解释道:“我乃商人, 商人习性便是低买高卖, 你问我,我愿出的便是一千两。不过这个假略低了些, 若我贩到京都卖出去, 相信开价五千两亦有人买下。运作得当,万两应当也不成问题。”

权贵之间最喜炫耀,这么一张精美轻薄又保暖的被子,售到京都去,抢的人恐怕要打破头。

沈歌见他误会,摇摇头, 道:“我并不是觉得价格低,而是觉得这价格实在高。”沈歌呼出一口气,“这张被子里头,最贵的便是被芯与被面用的那两张绸布,绣娘的手艺也贵,剩下的都不值什么钱。”

“这种鸭绒被做衣衫有些难做,按寻常做成窄袖模样的衣衫不大好看,做成广袖衣衫则不大保暖,还得想新样子才行。我为方便,先做了一张被褥出来,真要售卖,做成被褥远不如做成衣裳与披风划算。若真经营,恐怕这么一张小小的被子便能卖出天价来。”

沈歌这几年没少看账本,又在经营银楼,眼界等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对顾客的心思也有一定的把握。

像被子等物,柔软轻薄归柔软轻薄,但到底是收在房里给自个看的,纵使再贵重,无外人欣赏艳羡,这种被子也难值钱。

若能做成衣衫,一城的人都没有,唯独某个顾客买到并穿在身上,让世人瞧见,无疑是件极长面子的事。

羽绒这样值钱,完全可做成衣裳或披风放到外头售卖。

且售卖的地点不能放到普通成衣铺,而是要放至银楼等一望就知晓价格昂贵的地方。

除此之外,还得打出名气来,鸭绒并不难得,将鸭绒做成被褥也不难,难的乃是去掉那股浓重的异味。

在卖鸭绒衣裳之前,须准备好后手,市面上一旦出现仿品,他们这头便可放出消息,暗示那些乃是带着鸭子味的次等品,最好请文人作诗写文,将影响扩大。

这鸭绒该怎么卖,做成什么卖才最挣钱,几乎一瞬间,沈歌便想得一清二楚,还想到了后头七七八八的步骤。

他虽是正经的进士出身,却并不轻视那股铜臭。

养兵要银钱,打仗要银钱,建学院亦要银钱,银钱再多都不会咬手,对于这些东西,沈歌向来持多多益善的观点。

沈歌沉吟,“百里大哥,你说我将下批鸭绒做成鸭绒衣裳,放在各大银楼中售卖如何?”

百里宜脑子也转得极快,几乎一瞬间,他便将沈歌想法猜得清清楚楚。他面容严肃地问:“二爷此法大善,不知二爷想在哪些府城售卖?”

“京都必然要售,淮扬府最为富裕,也有多供应一些。此外,道宁府,乾东府、南关府等都可售一些,与北蛮交界的那几个府暂时莫售。”

鸭绒不易得,北蛮纵使知晓里头装的是鸭绒,也没法弄到那么多来做衣衫,传到那地方,也不会对双方局势造成多大影响。

沈歌不欲将鸭绒衣裳卖至那头,只不过因着荀飞光在那地方浴血奋战多年,沈歌一点都不想见着北蛮王庭中有蛮人贵族穿着他们制出来的鸭绒衣裳,想一想心里头都膈应得慌。

百里宜颔首,“二爷你放心,只要能做成,我保证这鸭绒衣裳卖至最有权势的人手上。”

沈歌道:“眼下马上要进入新春,我令人收鸭绒赶制一批衣裳,看能不能赶上新年。若赶不上过年,赶元宵也成。我等会画个衣裳模样,你找技艺高超的绣娘过来,看能不能做成我画的式样。”

沈歌打算将这批羽绒做成禾喜服样式,不一定要弄成正红那么艳,不过要收腰。

鸭绒衣裳最大的好处便是轻薄,若能让女娘们告别臃肿,在严寒下也能露出婀娜身段,窈窈窕窕地过年,定会非常受欢迎。

男式衣裳倒不必弄那么多花样,只要做得贵气一些,尽量将人的精气神表现出来便成。

沈歌绘画技艺不错,他走写实风,画出来的画十分好懂。百里宜找的行家过来一瞧,立即表示这衣裳能做。

鸭绒衣裳要赶趟,时间极紧,沈歌当即将其他事情推了推,除每日还会去县衙转一圈,处理些杂事之外,就一门心思地着人收鸭毛漂洗。

长州县与飞羽县的百姓这么多年还是第一遭听闻有人要收鸭毛,一时间纷纷宰鸭。

沈歌让人收挑好的鸭毛。

普通鸭毛一斤五个铜板,已去掉翅膀处的长硬鸭毛再拿来卖,一斤可卖十个铜板,去集上能买一斤多肉。连弯弯的软羽也去掉,剩下都是柔软的短绒再拿来卖,一斤可卖两百十个铜板。

只有短绒的鸭毛价格昂贵得多,也划算得多。

有走家窜巷的货郎专门赚差价,他们直接收鸭毛,而后拿给人挑选,将挑选好的鸭绒售给清凌卫,拿到银钱后,将其中的一半付给挑鸭毛的人。

这门生意还算好赚,短短几日内,就有货郎赚了好几两银子。

在银钱的引动下,越来越多人会顺手分拣鸭毛,积攒到一定数量后,找到沈歌派去集上收鸭毛的兵丁,将鸭毛卖掉换几斤肉吃。

沈歌特地派毫不容情的严谨兵丁去收,收上来的鸭毛半分不差,稍微加工一下便能用。

营中先前养的那三百只鸭子在此劫中尽数变成光身,所有鸭绒被分拣出来,送去下一个加工点加工。

沈歌有前世记忆,早已习惯分工制,一件鸭绒衣裳会拆成七八步,收鸭绒,选鸭绒,加工鸭绒,缝制夹了鸭绒的布料,绣被套等,每一步都有专人在干。

最近清凌卫营中买入不少猪,几乎天天都会杀猪,有时一杀就杀好几头。

这段日子,营中众将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哪怕活计重些,每日仍十分顺心。

去鸭绒的异味乃是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沈歌特地派心腹去做这一步,整个营地中,知晓用猪胰、猪胃等捣碎洗出溶液去鸭毛异味的人不满十人,消息无论如何都不会泄露出去。

沈歌这头风风火火地忙鸭绒衣裳之事,很快就临近过年。

这一日,有封紧急公务送至荀飞光案头。

这些日子,有关物资的公文都由沈歌在处理,他瞧了眼信件封面的标记,拆开一瞧,发现是洋夷那座岛上的事。

沈歌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早把那伙洋夷忘得精光,接到信方想起洋夷占下的那座岛上还有人在挖矿。

清凌卫中有许多事要做,哪怕有三千多人在,沈歌使唤起来还是觉得有些缺人。

海岛上的矿这头没多少出产,沈歌便没派清凌卫的兵丁过来挖矿,而是从长州及飞羽两县中雇了一批人过来,加上原本被洋夷掳来而现今自愿留下老矿工,岛上一齐有五百多人在挖矿。

先前就有老矿工报,这里的金矿早已挖完,铁矿也顶多只能再挖几个月,已无甚价值。

海岛就那么大,再怎么挖也挖不到多少东西,沈歌便没把这个矿放在心上,听闻矿已挖完,他便派人结清新老矿工们的工钱,用船将他们拉回来。

这几个月中其实并未挖出多少铁矿,加上洋夷库存的,这些铁矿一起冶炼出来,连给清凌卫将士每人配把刀的铁都不够。

沈歌不愿扎人眼,便令人将这些铁矿冶炼出来,全做成了犁耙锄头之类的农具,若以后要用,这些铁还能再融来用。

沈歌批注完这则信件,又给荀飞光看完之后,便放到一边。

用晚饭时,难得和他们一起用饭的胡奈青委婉提醒沈歌可去海岛中看看。

“看何物?”沈歌追问,“胡大哥,你的意思是岛上还有我们并未发现的其他东西?”

“这我倒不知晓,不过我先前心有所感,顺手给你卜了一卦,卦象显示你与那海岛缘分未尽。”

胡奈青慵懒地往椅子靠背上一靠,“卦象显示是好事。不过自从我识得你以来,我给你卜的卦象就没卜出坏事过。有何事你尽管放心去便是,结局总不会差。”

“话是这般说,不过这座小岛上有何好事?难不成是洋夷还有宝库在那,我们没发现?”说完沈歌自个都否定这个说法,他喃喃道:“应当不是,俘虏的洋夷没几个硬骨头,该交代的他们都已交代,若真有什么宝库在,他们绝对会说出来换取自由的机会。”

荀飞光在一旁不在意,“无论有何事,去了便知。你这段时日都在忙,我们正好出海轻松一番。”

“出海垂钓?”

沈歌先前与荀飞光出过一次海,他们两个在一艘船上,韶信带领兵丁远远跟着。

荀飞光说是要带沈歌出来钓鱼,最终被翻来覆去吃了好几遍的却是沈歌这条可怜的小鱼,以至于沈歌现今听到这事都条件反射地开始警惕。

第89章 金精

沈歌亲自去海岛前派清凌卫的将士带着有经验的矿工先过去探查情况, 不过他隐隐猜到, 恐怕要他亲自去, 才能找到那点玄机。

岛上的总负责人乃是百夫长范垂大,他今年刚过二十五, 沉稳精干,大胆细心, 武艺也颇为高强。

沈歌将他与另外十九人列入考察人选,打算将他们这批年轻的将领培养出来, 为日后清凌卫扩大规模做准备。

范垂大得知沈歌与荀飞光要过来的消息, 一大早便吩咐瞭望哨见着人早些通知,他虽不是第一次见沈歌与荀飞光, 但仍有些紧张。

沈歌与荀飞光刚下船, 范垂大已迎上来,他衣服绷紧, 高大健壮的身材完全显露出来, 看起来十分可靠,“老爷, 二爷。”

“情况如何?”沈歌问, “这里铁矿果真已枯竭?”

“回二爷,最近六日,属下带人在岛上找过好几遍,未挖出任何东西。属下亦找有经验的老矿工瞧过,老矿工说此处的铁矿已挖尽。金矿在属下接手前便已告罄。属下曾去看过,那里头矿脉都已被挖绝。”

沈歌相信范垂大的能力, 他说找过没找到新的铁矿与金矿,那么这里还有铁矿与金矿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这样听来,这座海岛上的矿脉已无任何价值。

不过胡奈青有言在先,他建议沈歌过来找,说此处与沈歌缘分未尽,大有这里仍有个惊喜在等他的感觉。

沈歌信任范垂大,更信任胡奈青。

在他看来,范垂大纵使再沉稳可靠,也就是人才范畴内的沉稳可靠。胡奈青则不然,他的本事能通鬼神,沈歌对他总有种微妙的敬畏感。这种敬畏感不会令沈歌觉得他不好亲近,却让沈歌对他异常信服。

沈歌听完范垂大的话后,沉吟一番,与荀飞光并肩抬脚往矿区走,“我与国公去瞧瞧,你带路。”

这个时代的矿非常简陋,不过是个坑洞,上面支撑洞顶的柱子还是沈歌怕挖出来的山洞会塌,特地令人加上。

说是山洞,主要还是泥洞,里头不怎么通风,空气混浊,地下水积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坑,有些小虫子在水坑上飞来飞去。

荀飞光瞧沈歌一眼,抬眼望向沈歌背后的董小伍,“药膏在何处?”

“回老爷,在这。”董小伍忙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

荀飞光打开闻了一下,制止沈歌的动作,“别动,涂好药膏再说。”

荀飞光极少顾忌他人的目光,沈歌渐渐习惯他的行事风格,作风亦粗犷不少。荀飞光说要帮他抹药膏,他想也不想地直接将脸凑上去。

“防蚊驱虫的香囊带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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