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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她和艾琳是同类,这位老人家,也是爹地的同类。

……

霍华德·弗洛里先生今年已经57岁了。

活了这么多年,他不是头一次见到用鸟儿送信的事情。

但白头鹰这种猛兽还真是头一遭。

记得他第一次见到的,似乎是一只猫头鹰?

那时他还小呢,大概七岁,还是八岁?

在暑假的某个早上飞来了一只猫头鹰,脚上还系着一封信。

当时他正在邻居家和那个哥哥玩呢,结果猫头鹰就从窗户里飞进来了,扔下了一封信,还特别自在的叼走了一块刚出炉的小面包。那个时候,他们抱着玩笑的心情拆了那封信,看着那封署名什么什么学校的信,两人还以为是什么恶作剧呢……

是什么学校来着?

霍什么……

不过,从那天后,他就很少看到那个邻居哥哥了。

听说是去了很远的地方读寄宿学校。

时隔几十年再次见到这样被鸟儿送来的信,还是送给自己的。

弗洛里先生的心情有点儿微妙。

不会是让自己去读什么寄宿学校的吧……

这也来得太迟了!

是不是方向感不好迷路了?

被质疑“方向感不好迷路了几十年的”邦德先生抖了抖系着信封的右腿——快接信啊老人家!总抬着腿很累哒!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估计又是加班的一天!所以先偷摸更新了~

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握拳][握拳][握拳]

第21章 弗洛里男爵

弗洛里男爵取下信。

一封与普通信件完全不同的信。

古老的羊皮纸卷没有腥膻味,反而带着一股清淡的香气,略显暗沉的纸面与常用的纸张截然不同,就像昭示着两个不同的世界,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邀请函。

弗洛里先生走到书桌后坐下,打开羊皮卷。

上面是小女儿罗拉的字迹。

他认真读完了长达五英寸的信,从一堆凌乱的试管、文件中找出自己的钢笔,随手取了一张纸,写起了回信。

灯光有点暗,弗洛里先生写写停停,书房外不时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但他们都有志一同地没有来打扰他——弗洛里家的人都知道,男爵在书房里关上门时就意味着他在工作,不可以被打扰。

直到楼下传来一声巨响,伴随着男孩子怒吼的声音和隐约的女子劝慰之声传来,弗洛里男爵才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纸堆里抬起头。

他看了看窗外,天色已经黑了。

想必是其他人知道小罗拉的“离家出走”了吧。

小姑娘的计划一点都不缜密,看来是事出突然,不过她好歹还记得带走了她的存钱罐和钱包……

弗洛里男爵真是哭笑不得。

他知道,妻子有心结不喜欢女儿,儿子的感情也很复杂,他有心让小女儿过得快乐开心一点,却总是力不从心,罗拉在这个家里不快活,他又不忍心对妻子儿子做什么,只能尽量隔离开他们,而且他在实验室待的时间比在家里多多了,如此这般,他只有在金钱上补足她。

原来小女儿不属于他们这个世界啊……

弗洛里男爵有那么一秒的惆怅。

曾几何时,他也很想去邻居哥哥无意间说漏嘴的那个奇妙世界看一看。

可惜,他不是被上帝选中的人。

不过也没关系了。

他的女儿具有这样的天赋,也算是弥补了他的一个小遗憾吧。

弗洛里男爵整理了一下他的回信,对着窗台上踱来踱去状似消食的白头鹰招了招手。

邦德先生歪了歪脑袋,又扬起了右脚。

弗洛里男爵这才发现它的脚上又多了一封信。

弗洛里男爵,“……”它是什么时候飞回去又飞回来的?

摸了摸看起来不是很高兴的白头鹰的脑袋,男爵先生取下了那封新的信息。

依然是小女儿,很简短的,希望能引荐他与普林斯先生见面。

那个世界的人啊……

而且还有什么……魔药学?

不知道和现代医药学有没有什么关联?

弗洛里男爵想了下,打开抽屉,抽出了一张熨金的请帖,端端正正地写好——他发誓他的学术论文都没有这么一笔一划过!——然后将请帖和信纸,以及最后想起来的支票一起,塞进一个大信封里,仔仔细细地绑在了邦德先生的腿上。

“飞那么远,辛苦了……谢谢。”

邦德先生黑眼珠盯着他,轻轻啾了一声,似乎在说让他放心。

弗洛里男爵打开窗户,“从这里出去吧,天窗总是有点窄的。”

邦德先生又啾了一声,震了震宽阔的翅膀,正要飞走,就听见书房大门被大力撞开了。

“dad!罗拉她——wtf!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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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先生身子一抖,呼啦一声就从窗口飞了出去。

弗洛里男爵眯眼望着邦德先生飞远,直到身影消失在天边,才转身看向满脸惊惧的大儿子。

“格林,”他沉声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罗拉是我送走的。”

格林的思绪从刚刚飞走的白头鹰身上挪回来,愤怒、惊讶、怀疑、心酸等等情绪占满了他的心,“为什么?”他咬着牙,不可置信,“为什么要送她走?!”

弗洛里男爵看着几乎快要和他一样高的男孩,语气不变,“不送走,难道看着她死在这个家里吗?”

“怎,怎么会死呢……”格林心虚地说,躲开视线不敢和父亲对视。

“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弗洛里男爵拿出他对待科学的果敢态度,“罗拉不会再回来了,你可以放心了——下去吃饭吧。”

说完,弗洛里男爵率先走了出去,留下一脸失魂落魄神思不定的格林。

……

弗洛里男爵的回信不仅有给罗拉的,还有给普林斯家的。

当然,给普林斯家的大部分是客套词,大意就是拜托普林斯家在罗拉成年前照顾她,他会按时寄送生活费来,希望能给个地址或者银行账户什么的,总不好一直麻烦鸟先生——最重要的是,弗洛里家可没有养这种会送信的鸟——艾琳的意思是不如直接让罗拉开个账户,到时候男爵先生直接给他女儿生活费就好了,这样的话既不会暴露庄园的位置,也不用让罗拉再和那些她不喜欢的人见面。

要伊恩来说,普林斯家也不会缺一个小孩子的吃穿用度,何况还是一个可怜的小巫师,虽然她是麻种……但爱护幼崽是巫师们的基本守则,虐待幼崽是违法法律的!

不过罗拉在收到存单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艾琳的那条裙子买了下来,倒是让祖孙俩了解了她的性格。

哪怕罗拉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她的骄傲也不比那些大人们差到哪里去。

最让艾琳和伊恩没想到的是,艾琳曾经提出来的某个想法,竟然会通过罗拉实现。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早晨,罗拉现在没有再去学校上学,整天泡在普林斯家的书房里,时间很空闲,在早餐时也会和伊恩一样,看一下今天的《预言家日报》。

好巧不巧,那天的新闻头条就是一个惨死的小巫师。

小巫师是个混血,妈妈是巫师,爸爸是普通人,在五岁的时候,小巫师魔力暴动了,吓坏了爸爸,那个男人不肯接受妻子和儿子都是巫师的事实,认为他们都是异类、是怪物,于是在夜里的时候给妻子儿子下了安眠药,然后一把火将妻子儿子都给烧死了!

1945年的《预言家日报》还没有受到黑暗力量侵袭,尽管很多时候难免过度鼓吹魔法界的繁荣昌盛并且顺便贬低一下“愚蠢的麻瓜”,但对于这种虐童事件,报纸评论还算中肯,虽然最后依然落脚点是“麻瓜们不仅胆小而且残忍,连妻子和儿子都能不眨眼的杀死,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之类的话,不过通篇声扬保护小巫师的意味还是很浓的。

不管什么时候,幼崽都是一个族群的希望。

罗拉的目光在这句话上停留了很久,而后问正拼命吃早餐赶着去上课的艾琳,“你知道孤儿院吗?”

“知道啊,”艾琳给自己塞了一口面包又灌下一口牛奶,“怎么了?”

孤儿院,她当然知道,她还知道黑魔王汤姆·里德尔就是孤儿院长大的呢。

可惜长成了一个变态。

也是够呵呵的。

“我以后长大了,办个孤儿院好不好?”

艾琳差点一口牛奶喷出来。

“怎么了?”罗拉紧张得双手都快打结了,“不好吗?”

艾琳捻起餐巾擦了擦嘴,“不不不,这个想法太好了。”

冲着罗拉眨了眨眼,艾琳坦诚说道,“事实上,我一直想办个孤儿院,但你也知道,祖父不乐意我在那个世界多掺和,尤其是和那些没有魔力的普通人,所以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一个孤儿——不过我知道,有很多和你一样的小巫师,或者是和报纸上那样处境的小巫师,他们在原生家庭里过得并不好。”

“是的,是的,”罗拉的声音低下来,“……他们会死的。”

“现在你有这个想法,我当然支持你,亲爱的朋友,”艾琳笑着说,“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来找我。我可以和你一起办这个!”

罗拉高兴起来,“那我回去之后再想想,看看到底怎么做!”

“可以写个计划书,”艾琳又拿起刀叉,“不过这件事得等你毕业了吧?”

“是啊,”罗拉的小圆脸又沮丧起来,“好想快点毕业……”

“还没去上学呢。就想着毕业了!”艾琳失笑,又问,“周六的舞会你去吗?”

罗拉顿了一下,明显有些迟疑,“……我家的舞会吗?”

“邦德先生那天不是带回了你家的请帖吗?”她家老祖父都高兴坏了,据米洛说,祖父这几天晚上都激动得睡不着觉!

“啊,这样啊……”罗拉有些犹豫。

“不想去就不用去了,”艾琳最后擦了下嘴站起来,“反正弗洛里男爵不也说了,以后你不想回去就可以不用回去了吗?”

罗拉的表情轻松了些,不过很快又有点遗憾,“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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