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放开……”他不是君子,这点初希早就知道的,可竟没有料到他还是以前的招数,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不放。”于冬荣心情大好,他又何尝不是怀念,脑海里想起那些过往的时候都感觉甜蜜蜜的。
初希的双手撑在于冬荣的胸前,如果不是形势太过严峻,她想说手感不错。
“亲一口就放。”于冬荣把脑袋一偏,把侧脸伸到初希唇边。
“于冬荣,你别这么无赖。”初希的语气,倒是有点祈求的意思。
可这个时候于冬荣才不会心软,说:“就亲一口,亲一口我就放手。”
初希自然是要中招的,好像一切都在于冬荣的计算之中。她犹豫了一会儿,正准备的亲他脸颊的时候,于冬荣快速转过脑袋在初希的唇上啄了一口。
初希连忙捂住嘴。
于冬荣也知道该适可而止。
一把推开于冬荣,初希灰溜溜地就跑走了,留下一脸笑意且久久回味的于冬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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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滋味真美妙,即便是时隔多年,但仍然像是初恋一般令人心跳加速。
初希想起自己喜欢上于冬荣的那天,那天阳光很明媚,但于冬荣好像比阳光还要耀眼。
可明明,上个学期她还嚷嚷着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家伙就是于冬荣。那是于冬荣主动告白后的第二个学期,初希还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那时的初希十五岁。
十五岁的初希一只耳朵上有六个耳洞,这是某个下午逃课时的杰作。那天翻墙出院时初希远远地看到了操场上的于冬荣,彼端的于冬荣正在投篮,一群的人围观。初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就一眼看到了他,就看他完美地从对方手上抢了球,接着来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篮球进框。然后初希一跃,就翻出了学校。
这天下午初希的耳朵上就多了六个亮晶晶的东西,可穿透软骨的三个耳洞从头至尾没有让她舒服过,于是渐渐地,六个耳洞变成了三个耳洞。等三个耳洞变成一个耳洞的时候,初希和于冬荣第一次接吻了。
那天放学初希像是下定某个决心一般跑到了于冬荣的前面,霸气地说:“喂,我决定当你的女朋友了,有没有感觉到很荣幸?”
于冬荣当时就笑了,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意走到初希面前靠近了一点她,说:“我的荣幸。”
然后又靠近了一点,手一伸按住初希在她唇上啄了一口。
众目睽睽之下,初希二话没说反手就是一个巴掌。
于冬荣倒是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初希羞得拔腿就跑。
第二天一早于冬荣就来到初希家门口等她一起去上学,他说:“我的女朋友,以后我每天来接你上学。”顺便递上了热乎乎的早餐。
从此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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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忆初希时不时会拿出来回味一番,每每想起时嘴角总是仍不住扬起笑意。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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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于冬荣的关系, 初希竟有点不好意思面对餐厅的那帮同事。亏的陈子涵每天在初希面前歌颂一番老板的英俊潇洒,眼下老板却和初希秘密交往了。陈子涵的心里越想越不平衡,甚至有点想哭。心里似乎有种巨大的希望石沉大海,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打击, 陈子涵第二天就请了假。
初希一来餐厅就感受到了同事们异样的深情,不用说她也知道为什么, 然而还不等初希去消化, 她见到了苏三柳。
今天的苏三柳依旧是满面春风的样子,初希姑且认为他来这里是巧合, 于是上前服务。本质工作而已,初希也没觉得什么。倒是苏三柳,他笑意盈盈, 一点也不意外会在这里看到初希。这人眉目里都是风流,对他这个人, 初希虽然相处了两年,但摸不透。
苏三柳一边翻着菜单,一边挑眉打量初希。眼下他的气质倒有点像是那种断袖的公子哥,配上武侠风的话, 他形象应该是那种留着长长头发,并且打理的一丝不苟的样子。
初希第一次见苏三柳时,说实话对他的印象有点不好。那时候她独自一人拿着吉他即兴地在地铁口弹唱, 开始倒也没想为了钱,可偏偏身上那仅有的钱都被人顺走了,一时之间她也没有其他办法。地铁口的音效还不错, 由于不着急去下一站,初希随手弹了弹最近在练的曲子,随口唱了唱自己编的歌词。围观的群众三三两两,大多都是赶路的,没人会特意停下来听初希唱什么。
苏三柳这样的公子哥是根本不可能会坐地铁的,然而拥堵的城市,随时堵车都有可能超过一个小时,于是这个公子哥皱着眉头屈尊去搭一号地铁线准备往机场赶。所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因果,苏三柳听到了初希的自弹自唱,停下了脚步。他本也是匆忙赶路,却也有闲心陶冶一下情操。
公子哥拿出口袋里的一张百元大钞,随口就问坐在地上的初希:“卖唱吗?”
初希没有回话,公子哥也蹲下身,把钱递给初希。可众目睽睽之下,初希觉得着实是没有面子,她没有收钱,公子哥一把抓起她按和弦的左手把钱赛给她,笑说:“还害羞啊?”
应该是恼羞成怒。
可初希依然还是收了,她可学不来电视里那一套不收钱的做法,体现不了她有多高尚,况且她真的非常需要钱。
现在的苏三柳和初希两年前第一次见没有太大的区别。
“看什么看,没看过还是咋的。”初希受不了苏三柳的那个眼神,实在忍不住想贫个嘴。
苏三柳一手拿着菜单,一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无奈的说:“你穿的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初希闻言低头看了看自己,“工作服啊。”
餐厅统一的工作服,这个难道还不明显吗?
“丑。”
“哦。要你管。”
初希倒是无所谓工作服丑不丑,况且她真的不认为这个工作服丑,纯黑的颜色虽然不像白色的看起来那么清新,但还蛮酷的。
苏三柳放下菜单,拐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弯,问初希:“你喜欢这里的工作?”
“一般般。”谈不上喜欢,但也没有不喜欢。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她的作息愈发规律起来了,好像也不怎么掉头发了。
“这餐厅老板给了你多少钱?你宁愿穿这么丑的工作服也要离开我的酒吧?”
“这不关你的事吧?你还要不要点餐?”心里有着淡淡的不悦,对苏三柳说话,初希倒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苏三柳点了一份西冷牛排,全熟。他说:“这种餐厅的牛排我可不敢吃七分熟的,鬼知道有什么细菌微生物。”
初希扔给他一对白眼球。爱吃不吃。
这餐厅虽然不高级,但是很符合大众口味的。初希以前也一直以为外面餐厅的东西都不干净,可工作了之后才知道,不管是前厅还是后厨对卫生的要求是极其高的,这一来是看检查单位,二来也看老板是怎么对待这一块的。这个餐厅以前的老板据说是一对夫妇,餐厅可以说是他们的心血,他们对这个餐厅的一切都有高标准的要求,尤其是在卫生这一块。
于冬荣接手餐厅后一切都是照旧,他本来对经营这一块就不懂,而且这个餐厅的生意根本不用他操心。反而他这一上来就大刀阔斧地随意改变,效果可能还会不尽人意。只是于冬荣最近冒出了一个想法,他考虑要不要在餐厅里弄出一个角落摆上一架钢琴。多年没弹琴,他好像有点手痒。其实更心痒痒的,是想他在一旁弹钢琴,初希在他面前唱歌。
后来给苏三柳上菜的活就轮不到初希了,一帮小姑娘抢着去看传说中的帅哥。
于冬荣来的时候餐厅里就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方是坚决老板最帅,一方是觉得苏三柳惊艳脱俗。这两人的长相南辕北辙,要真说谁更胜一筹,那就只能是仁者见仁。
在初希看来,苏三柳的长相似乎要柔美一些,人也更讲究一些。于冬荣则男人味更重一些,穿着打扮也很简单。或许是部队里待久了,于冬荣以前不爱说脏话,现在无意间总爱蹦出一些不良词汇,初希看得出来,于冬荣在她面前想要改掉说脏话的习惯。
今天是于冬荣送初希来上班的,这两个人几乎算是确立了关系。把人放到餐厅门口,于冬荣道了一声要去买点东西,方向盘一转就走了。
这会儿于冬荣刚过来,手上提着一个袋子。
依旧是要了一杯万年不变的奶茶,不过他那个喜欢的位置被苏三柳霸占了。于冬荣倒也没有在意,反正苏三柳旁边的那几个位置也是靠窗的,于是随便挑了一个坐下。
大概谁都想不到,于冬荣袋子里的东西会是手工用的针线以及布料什么的。众人只见老板正色严肃地坐在沙发上开始摆弄那些小女生才会动的玩意儿,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老板拿出了一个小娃娃。
天,好变态啊……
初希更是不忍直视,昨天晚上她不过唠叨了一句要给小天使做衣服,他倒真的上心了。
餐厅里一帮人知道初希和于冬荣的关系不简单,于是推初希自己去送奶茶,初希也没有扭捏,拿着托盘给于冬荣送去了。
于冬荣见是初希给自己送的奶茶,二话不说起身一副见到长官模样。
初希白了他一眼,小声地说:“你干嘛啊。”
“劳烦大歌大给我端茶,真是折寿。”
初希真想拿手上的托盘拍拍他的脑袋。
“你要不要这样,大庭广众之下的手工活?”初希顺手翻了翻于冬荣的袋子,里面的东西倒是挺多的,什么珠子啊毛线的。
“这不是你要求的?”于冬荣大手上拿着一颗小珠子,那高大威猛形象配上桌上的粉红蕾丝布,简直了。
“我随便说说的。”初希撇撇嘴。
“我可不是随便的人。”
“嗯,随便起来吓死人。”
“你知道啊?”于冬荣说着嘴角一勾,邪里邪气的。
“滚……”
一旁的苏三柳看那边的动静,忍不住侧头。
初希转过身刚好撞上苏三柳意味不明的双眼,但她没有说什么,拿着托盘撤了。步伐轻快,背影好像都带笑。
苏三柳放下了手上的刀叉,拿起餐巾细细地擦了擦自己的嘴角,然后双手抱胸打量于冬荣。能让初希那么开心的人,他该好好看看。
虽然苏三柳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但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人应该就是于冬荣了。初希醉后念念不忘的于冬荣,丽桂树之冬荣。苏三柳想起,去年冬天初希生日的时候喝醉出了车祸,迷迷糊糊中念的还是于冬荣的名字。
真稀罕,见到本尊了。
苏三柳忍不住自嘲一笑,他算是明白了,原来小姑娘不愿意在他酒吧唱歌是因为于冬荣啊。嗯,但他为什么怎么看就怎么的不顺眼呢?
于冬荣当然能感觉有人在注视自己,况且那个人的注视是那么的炽热,丝毫没有半点掩饰的意思。索性他也对上了那人的目光。于冬荣认得眼前这个人,是西黎酒吧的老板。
初希离开西黎酒吧后于冬荣去过那里,环境不错,看起来很小资的酒吧。知道初希在这里待了两年,于冬荣也好奇酒吧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动了点关系调查。
苏三柳,今年三十周岁,烽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苏夏的长子。
两人的目光交锋。如果可以加上五毛钱特效的话,两人相隔的那个走道中间或许有那种刀光剑影。这是两个男人无声的较量,也没有什么胜负可言。
牛排吃了四分之一,果汁喝了一口,苏三柳的结论很简单:垃圾。
今天少爷会来这地方吃饭完全是看在旧员工初希的面子上,以后他才不想来。
仿佛是赌气一般,苏三柳喊了买单,也没有跟初希道个别就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写这本书感觉很吃力,于是打开文档写欢快的《我的老公是只泰迪》,如果有机会,我也想与你们一起分享这本关于灵魂呼唤的小说。男主角是我最爱的苏夏
☆、第 18 章
《我的老公是只泰迪》
文|机场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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