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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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那这样吧,回头我画一个图纸,让铁匠做一个蒸炉,你们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馒头包子就挺好,量一定要足,材料一定要新鲜,不能坏了名声让人戳脊梁骨。”叶信芳想到现代见过的那种下面放碳,中间隔了一层热水的蒸炉。
“你当你老娘是什么人,给学生们吃的,肯定要小心谨慎。”张氏见叶信芳怀疑她,满了都是不高兴。
叶家第一次创业计划,就这么启动了。
一堆从未做过生意的人凑到一起,真的能做成事吗?
挣大钱,不存在的。
摊子撑起来不过三天,就出事了。
第23章 商业奇才(万字大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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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信芳有些怀疑, 是不是从定计划那天, 就应该开始看黄历。
或者说哪一天开业,为什么不找个大仙算一算呢?
他费心尽力的画出一个现代食堂那种蒸炉, 然后铁匠拿着那张图纸反复的打量,只觉得叶信芳是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读书人, 见天的异想天开。
铁匠在问清楚楚叶信芳要做什么, 带着“你神经病吗”的眼神反问:做个普通的铁炉子不行吗?
大概就是比路边煮茶叶蛋的那种炉子大一些的, 能放得住蒸笼的那种。
叶信芳偏不要。
最终, 四四方方的铁炉子, 在叶信芳的一再坚持下打了出来。
与他想象中,闪闪发亮的情况截然相反,做出了一个类似于街边烧烤架那样的东西,就是形状是正方形。
文科学霸理科学渣的叶信芳, 突然不确定的意识到,那种蹭蹭发亮的难道不是铁, 而是不锈钢?
取货的时候铁匠死死的拉着他,生怕他跑了。
关键是, 没有轮子, 死沉死沉的, 叶信芳虽然锻炼了大半年,也不能改变他是个书生的事实。
最后还是路过的胡威武,路见不平,鼎力相助。
并且,古代铁器, 很贵的……
这种奇形怪状的定制货,铁匠还默默的表示:要加钱。
叶信芳只觉得心肝都在滴血。
“你打这个干什么?”胡威武满是好奇。
“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叶信芳努力打起精神来。
“卖什么?”
“包子馒头……”
胡威武扛着铁架子脸不红气不喘,“不是有一家了吗?你们家做的特别好吃?那我一定要尝一尝。”
“也……也没有……”叶信芳也尝了家里女人做的东西,说实话就是量足这一个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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