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_分节阅读_140(1 / 1)
次日,在韩母的安排下,林墨跟林书一起去拜访了妈妈的‘娘家人。’
相比韩家,安家一直缺乏一种破釜沉舟的魄力,依靠着祖辈传承下来的财富,和韩家的帮助,日子过得不温不火的。经营着两家规模一般的贸易公司,家族成员多数从事着教授、医生、律师等光鲜的职业,在华裔中算是比较有名的书香门第家族,过着与上流社会挨边的生活,没法与韩家这种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家族相比。
安家一共有三房人,韩母是安家三房长女女,林墨的外婆则是二房的嫡长女也是独生女。韩母出嫁的时候,安家还未败落,她嫁得好,与韩父感情深厚,韩父少不得会提携岳家。韩母只有一个胞兄,性格软绵不适合开业,守成却不成问题,如今安家经营的两家贸易公司都是长房的产业。韩母的胞兄退休后,两家公司几个儿女都握着股份,为了争老头子手里剩下的股份,一个个斗得跟乌眼鸡似的。大房那边人口众多,除却祖上传下来的古董,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财富,索性舌灿莲花加入三房的争斗中,伺机捞上一杯羹。
韩母毕竟是外嫁女,安家往下一辈的事情她不好插嘴,而她一直孜孜不倦寻找安家二房后人的行为,也没少惹来闲话。
原因其实很简单,当年二房的安仲义带着女儿安蕊离开安家的时候,安家尚未分家,后来他和安蕊下落不明,安家大房不仅占了原本属于安仲义的那份财产,还占了安蕊母亲从娘家带过来的嫁妆。这些东西放在动·乱时代都是一笔不可小觑的财富,更何况是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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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进嘴里的肥肉没有人会愿意吐出来,所以,林墨的回归没有几个安家人会感到高兴。
韩母早先也料到了这种情况,只是没想到如今娘家的人为了钱竟然连面子都不肯顾了。她带着林墨去安家,打了半天机锋,大房的人才答应让林墨去给他外曾祖母上香,上完香,半句挽留林墨在安家食宿的话都没有,好似生怕林墨就黏上他们似的,气得韩母脸都绷紧了。回到家里,关了门,跟韩老爷子叨叨了半天,才把火气压下去。
韩勋清楚安家的现状和过去的一些辛秘,早就跟林墨透过气,林墨对今天的状况并不意外。他本来也没想过要从安家得到些什么,能够给外曾祖母上柱香就算了解了一桩心愿。等日后回到国内,想办法将外曾祖父、外祖父、外祖母的坟迁回乡下老家,把他们葬在母亲身边,如果可能,看看能不能把外曾祖母也迁回去,到时候母亲一家也算是在地下团圆了。至于安家,看他们今天的态度,想来是将自己当成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了,那样势利的嘴脸,少认一门亲也无所谓。
娘家的事情让韩母觉得有些心凉,等到第三天,韩勋提出带林墨兄弟俩去佛州享受阳光海滩时,她再没阻拦。只提醒他们要注意安全,玩儿得开心一点。
乘坐飞机,当天下午,韩勋一行人抵达佛州。韩勋老早就在佛州买了一套海滨别墅,临行前,让人将那里打扫一新。短暂的假期,韩勋不希望周围全是灯泡,这次过来一个保镖也没带,别墅里也没留佣人,只让人提前准别了充足的食材和酒水。
到别墅后,韩勋把行李放到别墅里,带着林墨和林书一起去了海滩。这里不是林书心心念念的巴伊亚本田海滩,而是一处未经开发的小海滩,附近零落着各种风格不一的豪宅,居住的都是些非富即贵的人物,整个小镇只有一个超市,一个加油站,一个酒吧,以及一个小码头。咸咸地海风轻拂而过,这里美丽宁静得宛若遗落的仙境。
天边,金红色的云霞将整个海面染上了魔魅绚丽的色彩,海浪被海风徐徐吹到海滩上,又缓缓退回大海中,留下些许漂亮的贝壳静静躺在白色的海滩上,仿佛是大海从无垠的远方捎带来的礼物,也有倒霉的螃蟹晕头晃脑的吐着砂砾,傻乎乎的挥舞着钳子义无返顾的回到水中……
林书大小生活在内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大海,傍晚微凉的海风吹得他眯起了眼睛,片刻,跟韩勋一起撒丫子冲向海滩,直奔浪潮而去。
林书不会游泳,身上套这个游泳圈,在海水里兴奋得瞎扑腾,林墨下水游到他身边,跟韩勋一左一右托着他,不断调整他的动作告诉他技巧,不多一会儿,林书就领悟了最基本的狗刨式,动作丑得惨不忍睹,偏偏他自个儿乐得跟啥一样,游泳圈一丢,跟条滑溜得小鱼似的,随着海浪飘来荡去,笑声传了老远。
这里是浅水区,林墨见林书越游越顺,就抛开不再管他。趁着林书背对着他们,韩勋快速黏过来,飞快在林墨唇上啄了一口,然后不待林墨反应过来,笑得跟偷到腥的大猫似的,飞快朝着林书游过去。林墨也不甘示弱冲上去,兜了一大捧水,迎头向韩小人泼过去。韩勋转身逮住林墨,使劲挠他痒痒,林墨瞬间歇菜,在水里扭来扭去试图挣脱他的魔爪,林书见哥哥被‘欺负’了,立马掉头过来挠韩小人,三个人在水里闹成一团,欢乐的笑声混着低沉的浪涛声被海风送到遥远的天际……
在水里闹够了,三人游回岸边,歇了一会儿,林书开始去白沙里扒拉漂亮的贝壳、海螺,准备带回去送给班上要好的同学。韩勋和林墨则童心大起,在海边上堆起了沙堡。韩勋那渣技术,堆出来的沙堡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眼瞅着林墨那边漂亮的大城堡就快成功了,他把自己的破房子团成一个大沙球,冲着林墨大喊:“林小墨,快让开,快让开。”
林墨条件反射侧到旁边,只见一大团白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轰’的一声,他弄了半天的城堡瞬间分崩离析。
“韩小人!”
"Biteme!"
“你完蛋了!”
“哥,我帮你!”
“喂,二对一什么的,太不公平了!”
“谁让你以大欺小,活该!”
“……”
三个人一直玩儿到天黑才回家,林墨的沙堡没了,林书辛辛苦苦捡到的贝壳海螺也在玩闹中不知所踪,回到家里都累瘫了。洗了澡,换好衣服,三个人肚子饿得咕咕叫,韩勋把别墅里的烤炉找出来,搬到院子里,又打电话给镇上的超市,让他们送来一批新鲜的海鲜过来。林墨将就厨房里的材料配了些调料出来,林书负责削水果,用沙拉酱做了一大盘水果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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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海鲜送来了以后,韩勋和林书在林墨的指导下弄起了海鲜烧烤。新鲜的食材,配上鲜美的调料,随便弄弄就成了一份顶级美食,就连一向在晚餐上比较克制的林墨也吃撑了。
吃完烧烤,三人及着拖鞋在幽静的小镇上逛了一圈,消了食回家。林书玩儿得太兴奋了,一点也不想去睡觉,嚷着要玩儿游戏。韩勋阴险地拿出盛唐新开发的一款射击游戏,完虐了林书十几把,直把小家伙虐得垂头丧气自己乖乖说困了要去睡觉。
无利不早起的韩小人,怎么可能这么平白陪林书玩儿游戏?两人是下了赌注的,赢的那个人可以晚上陪林墨睡!不知韩小人险恶用心的林书,就这样白白输掉了往后半个月的权利,心里还深深觉得对不起哥哥。
“……这样欺负小孩儿,有意思吗?”躺在床上,林墨轻轻踹了韩勋一脚。
韩勋顺势压在他身上,两只手不老实地在他身上游走:“欺负谁也没有欺负你有意思。”
林墨很有脾气的回了一句:“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早上,林书睡到自然醒,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家里居然半点动静也没有。他只好去敲哥哥的房门,只听屋里一阵悉索声后,韩勋披着衬衣从里面走了出来,反手小心翼翼将门关上。
“表舅你的身上怎么那么多红印子?”林书歪着头,有些好奇问道。
韩勋赶紧拉好衣服,一本正经的瞎掰:“昨晚上忘记关窗户了,让蚊子咬的。”
“好厉害的蚊子!”林书眼睛里闪过一丝遗憾,那蚊子怎么不多叮他几口呢,最好给他叮个满脸包。
韩勋无比餍足的点头,脸上的笑容简直遮都遮不住:“是挺厉害的。”
林书看着他古怪的表情,忽然后知后觉的想起昨晚哥哥也在这房间里睡,忙问:“那我哥哥有没有被咬?”
韩勋继续胡诌:“被咬了几口,你哥昨晚吹了风,有点着凉,还在睡,我们别去吵他。一会儿等我洗漱了,我带你去镇上吃早餐。”
林书有点担忧的看了眼门,闷闷地点头:“好吧。”
林墨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过,除了腰有些软,某个羞于启齿的地方有些肿胀,别的都还好。洗漱了下楼跟跟林书和韩勋一起去附近一家很有名气海鲜馆吃了午饭,下午继续在海滩玩,晚上跟韩勋一起去镇上的酒吧喝了些小酒,回来在韩勋半哄半骗下做了一晚上没羞没臊的事。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韩勋抱上游艇,游艇不知开到了何处,再看不见白色的海滩,极目远眺,水天相接处只有无穷无尽的幽蓝,几个白点由远及近慢慢闯入视线才看清是悠闲的海鸟。
“钓着了钓着了,我这条鱼比你刚才钓的都大!”甲板上传来林书的欢呼声。
“小样儿,这才刚开始!”韩勋自信满满地说。
林墨听着他俩的声音,不禁弯了弯嘴角,海风骤起,一个小海浪冲过来打在游艇上,明明没有丝毫感觉,林墨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晃荡,脑袋不可避免的开始晕乎。
“墨墨,你醒了!”韩勋一直留心着林墨,扭头忽然看到他站在甲板上,立刻朗笑着冲他招手,让他过去。
林墨极力不去看海水簸动,快步走到韩勋身边,韩勋见他脸色发白鼻尖上挂着虚汗,忙问:“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林墨摇头道:“没有,我有点晕船。”
韩勋忙起身,让林墨坐在他的摇摇椅上,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才放下心来说:“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晕船药。”
过一会儿,林墨吃了药,韩勋一直让他挨着自己坐,不知是不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林墨渐渐不觉得晕了,后来索性找了跟鱼竿一起钓起了鱼。等到下午彻底恢复了,还跟韩勋一块儿玩起了潜水,在水底牵手,静静欣赏着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疯狂地接吻,任由鱼群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
海上的生活远离喧嚣,背离世俗,入目的只有碧蓝如洗的海水,澄澈清亮得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朵朵白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偶尔有海鸟尖啸着飞过,片刻又重新变得宁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闭上眼睛,轻柔的海风拂面而过,静静依偎在爱人的怀抱中,暖暖的阳光仿佛能一直照入心底最阴霾的角落……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林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玩儿,就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兄弟俩恋恋不舍的离开M国,回到老家,陪陪老太太,温习温习功课,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暑假眨眼就过完了。
☆、第一一九章 大学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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