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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
姓名:任明卿
任课老师:安
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
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性,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
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
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
“对于孩子们来说,读故事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而是一种体验。他要跟着主人公去体验他没有经历过的生活,潜移默化中,习得如何为人处事是合乎道义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会用故事中习得的经验去应对……孩子对于他喜欢的主人公,不断地进行模仿,故事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人的内在人格,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教育。
“我在他的影响下,开始回过头来阅读一些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这些箴言,我们挂在嘴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
……
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
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
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
他继续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惊了。
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性,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
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
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
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性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
庄墨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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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 ,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
2007.9.3”
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
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
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写大纲。
现在“玄原”的作品归他审,他每次拿到“玄原”的文本,都会回头跟“多维元素”说:看看!人家大神写的,跟我给你改的大纲一模一样,你学着点!我教你你要虚心知不知道!
因为田恬的私人大纲教学根本不是打字能解决的事,玄原不得已让单总助买了张电话卡,开通了编辑夺命call专线。仅仅一个礼拜,玄原已经从“从来不写大纲的神仙”变成了“出了五版大纲还过不了”的苦逼乙方。好不容易过了,他又突发奇想,要在剧情里加一场激烈的海战庆祝庆祝,田恬让他滚去吃屎。
两人对骂的空档,田恬看烈火哥终于得闲了,回头插了一嘴:“烈火哥,我这个礼拜要出差!”他厚着脸皮把可达不是鸭加了回来,好说歹说说动他把微博上的小故事集结出书,然而可达的态度很暧昧,田恬决定亲自去t市见他一面,拿下这个合同。
电话对面的玄原不悦地皱起了眉头:“你要去哪儿?”刚还不是约定结伴去吃屎?
“我要去签个作者!”
“你还有别的作者?!”玄原又惊又怒。他都纡尊降贵地把《尘烟笑》系列拿来给他一个小编辑做,忍受了他每天让自己去吃屎,他竟然还敢三心二意?!
“工作日不行!你走了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星期五下了班去,星期天晚上回来!”烈火哥头也不抬地举起了手中的笔,摇了摇。他有十多个版权推进到了报价阶段,还要做版权推广的ppt。
田恬两面开工,忙得不可开交:“我当然有别的作者……为什么要等到周末!你知道他有多抢手么!晚个一两天他就被人抢走了好么?!”
“我不许你有别的作者,你必须把全部的时间精力留给我。”玄原郑重其事地宣告。开什么玩笑,他是超s级作者,他不允许和别的作者分享资源。
“你是我媳妇儿么你占有欲那么强!我只有你一个作者我吃什么,吃屎么?!”田恬呸了他一声。
烈火哥竖起耳朵听了一嘴:“既然他占有欲那么强,应该很好签吧……”
田恬:“根本不是这一个!”
玄原:“我说了你不能有别人,你这是在玩火。”
田恬:“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文的男主角么?”说完狠狠把他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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