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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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发觉桌子上放着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将里头的a4纸抽出来,是装订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认真地把文章顺了顺,还续了第四种结局:男主人公驯化了龙珠,拥有了与龙同等的神格,最终决定和龙融合到一起、继承他的记忆,从而诞生出新的龙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龙一直被视为外在的侵略者,一种需要被打败的邪恶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种人类的理性在抗拒着野兽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种结局里,男主人公接受并妥协了,用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去迎接变异的命运。很难说是he还是be,也很难说是希望还是绝望,但庄墨能够感觉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浓烈的情绪。

任明卿写东西向来很能感染人,因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灵活现,读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随着剧情的发展大喜大悲,为人物的命运抓心挠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简洁的,也就是说,他尽量不把自己的情绪代入其中。他把作为作者的自身和笔下角色抽离开来,做一个理智客观的记录者。

而在这个潦草的结局中,任明卿没有做到这种静观,他很感性,用了许多象征意向,不厌其烦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觉。庄墨从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写书时狂乱的样子。他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给任明卿走上文学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久后,任明卿还觉得他是个骗子么?

这下庄墨也闹情绪了,打电话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听电话,他们工作的时候手机锁在前台。魅力四射的经理回说,他从三天前就没来上班了,说要在家赶小说。庄墨看着手中的稿件,蹙紧了眉头,想象着这几天任明卿在这个房间里日以继夜修稿的画面。现在看来,《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诀别信,他从他们吃饭那天就决定了要走,也许跟那个突然出现的二流子有关。

所以——他现在人在哪儿?

庄墨突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对劲:环顾四周,东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写完了稿子,准备不告而别,那么,又有什么事情打断了他,让他匆忙丢下手头的事,贸然出门呢?

现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经车马渐息了。

庄墨着急起来,打电话给任明卿,没打通。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能找到关于任明卿去向的蛛丝马迹,最后发现书桌上有一叠稿纸,稿纸最上头那张有淡淡的笔迹印痕。庄墨用铅笔薄涂纸张,发现上头是一个地址,百度地图显示是海边的仓库。

庄墨当即有了不好的预感,叫了辆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点突然接到了姜勇的电话,姜勇的声音听起来很惊慌:“你现在在家?”

“在,怎么了?”

姜勇把电话挂了。

半个小时以后,姜勇冲进了他的家门:“你东西理完了么?”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又时不时张望着大门,仿佛门外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我们得马上走!”

任明一听说要离开,难过之情溢于言表。姜勇大为光火:“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蹭蹭!”他打开行李箱,掏出一个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进暗袋,然后把手边的东西全都丢到行李箱里。没过多久,他又觉得这毫无意义,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么了?”任明卿被他吓得瑟瑟发抖。

“怎么了怎么了,你就会问怎么了!你他妈是个娘们么?!”姜勇肆无忌惮地咒骂着他,以掩饰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们就走!”

“机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难以忍受他一丝一毫的忤逆:“你他妈闭嘴!”

这时,姜勇的手机响了。他一瞧来电,脸色骤变,慌慌张张离开了任明卿的屋子,临走前还让他赶紧整理东西。任明卿虽然无奈,但还是认命地照做了。

没过多久,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他的手机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们是谁?你们把姜勇怎么了?”任明卿一瞬间从椅子上窜了起来。

“呵,你的宝贝弟弟手脚不干净,偷了我一样东西……”

“我没有啊德哥!真没有!”姜勇大声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诶哟诶哟直叫唤。

“你们别动手!有事好好说!”

德哥嘿了一声:“那你把东西还回来呗!”

“什么东西?”

“一管小烟枪。”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着眉头翻箱倒柜,这里头只有一个牙刷盒子是他没见过的。他拆开来一看,里头有很小的一支烟枪,烟嘴是玉质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着了没有?!”

任明卿反问:“你们在哪儿,我怎么给你们送过去?”

德哥报了个地址:“别耍花样!要是报警,我就拿你这宝贝弟弟去喂鱼!”

“别!”任明卿一边听电话,一边记在便签上,匆匆撕了上车:“我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

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

“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

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

“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

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

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

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

“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

姜勇趁机逃走了。

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

“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

“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

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

“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

“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

“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

“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

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

“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

“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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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

“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

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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