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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是个写故事的。”庄墨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微笑着把他拖出来继续公开行刑,“你记录了很多人物形象。”说着,他从羞耻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里抽出笔记本,翻到记录自己的那一页,“一个外冷热内、极富教养的精英分子——谢谢你的夸奖——租房。矛盾点:穿着体面,露宿街头。猜测:1、他刚来到这个城市,事业有了变故,面临破产。2、他不是人,刚化作人形来到人类世界,准备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顿鞭尸、羞耻得体无完肤,摘下他手里的笔记本,说了句“到我了”溜下长椅,飞也似地冲进了急症室。庄墨注意到,他自黑发间裸露出的一小块颈部皮肤都羞成了彻头彻尾的粉红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恶作剧得逞后狡黠又得意的笑颜,自言自语:“我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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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任明卿处理完伤口出来,两人的情绪都趋向于平静,但任明卿还是有些无法直视庄墨。他希望庄墨可以礼貌地忘掉刚才的一切,可惜庄墨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你是个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调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这样把这个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个画手。”任明卿颇有些慌不择路。
“画手会直接素描。”
“我就是……随便写写,对不起,我太无聊了。”任明卿简直不择手段地想结束这个话题。
庄墨敏锐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有些不同寻常。作者出于羞耻心,都不太愿意跟现实中的人交流他们的工作,但如果彻底掀开他的伪装,扒下他的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么缘故,任明卿的抵触更强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来了,庄墨只好耍了个小聪明,“难道写东西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我也是个编剧。”
他抢先一步指责了任明卿,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失礼的人是他;但是他紧接着宣告“我们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样”,改变两人的关系,从敌对到同一阵营,于是指责的理由也顺理成章变成了“你的小家子气在否定我的工作”。
这种小把戏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着逃离,看他的眼神也变了,甚至带着一丝崇拜:“……是么?!你是编剧?!”对于涉世未深的作者来说,他们搞不清楚小说和剧本之间的天然鸿沟,他们只知道编剧是写电视剧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随手记人物形象的习惯。”庄墨说谎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心虚的表现,fbi都测不出来他的厚脸皮,任明卿自然被骗得团团转。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编剧,而是……写东西的?”任明卿依旧吝于对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脑洞没有办法影视化,编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啊……”他现在不但对庄墨放下了戒备心,还有些拘谨。他这辈子都没遇见过正儿八经的编剧,他只是个小人物。
“你在哪里写东西?”
任明卿笑着摇了摇头,被再三逼问,才无奈解释:“我就是自己平时随便写写,没有在哪里写。”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单纯得全写在脸上,庄墨都要以为这又是搪塞。一个在有意识地积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却不是有意识地在进行创作,这太反常了。
在这个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里,人人都能写上一笔,当作者的门槛很低;但同时,能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绝不是一桩易事。写故事绝不是天马行空、信笔拈来,它需要技巧,需要积累,需要沉淀。靠灵感写作是新手的标志,他们能在第一本书里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取材于他身边,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压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随着他们继续写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会出现雷同。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专业的作者,他需要持续不断地塑造许许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际圈狭小、对人类鲜有观察,他认识的数来数去就是这么几个,那他的确很难凭空捏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笔下每一个人物写活的,是祖师爷赏饭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观察、积累和训练,才能弥补这种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会意识到这一点。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
内容的判断能力,基本的写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阅读量,为人处世的高情商,作者资源的搜集,商务资源的搜集,为人处世的情商,创意脑洞提供,态度积极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
第8章 命中注意就是你
从医院出来,庄墨打的送任明卿回家。任明卿非常客气:“你如果没有地方住,可以在我那里歇脚,我那个房间还没租出去。”说完又怕庄墨会错意,不好意思地抓抓头,“我不是要你租房子……”
“好,我的酒店太远了,你能收留我一晚最好。”其实庄墨出门在外,住的全是五星级酒店,此时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任明卿的邀约,他自己也颇感意外。后来两人通过窄小黑暗的楼道时,任明卿开了手机的光源,打亮他的脚下,庄墨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的反常。
他混名利场太久,见过的作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像任明卿这种性格这么好的小孩,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虽然打起架来挺凶的,可性情单纯善良,知恩图报,为人处世会照顾别人的感受,这种人合作起来会非常舒服。但凡是个作者,先不论写得好不好,都有点文人的清高,如果取得一些成就,他是会膨胀的。这种时候编辑真的只能赌人品。人品不好的作者,甚至还没红就作得你要死要活。任明卿是个好人,庄墨就愿意迁就他,不拂他的好意。即使这场邀约看上去没那么慎重,甚至有点莫名其妙,庄墨也很配合。他全当成是一个机会,多考察考察未来的合作对象。
任明卿租住的套间两室一厅一卫,加起来不到60平方,打理得还算干净,至少从一个单生男人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洁癖的标准。任明卿叫他在沙发上坐一下,自己进卧室泡茶,庄墨在外转了一圈没察觉到什么生活痕迹,不老实地跟进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其他全是书,把书架塞得一点空隙都没有,还蔓延到地上,只能一纸箱一纸箱地摞着。粗粗浏览一遍,文学、历史、流行小说、哲学、科学、艺术……庄墨留心了一下,博览群书,品味很高,却没有任何一本技术类的书籍。
不考公务员,不考会计证,不学ps,不练英语,当然也没有烈火哥最爱的成功学。等于说凡是与赚钱有关的,一律不看。
“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
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
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
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
“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
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m机的人,他说他不想抢银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会这么抗拒写作,一定是有原因的。庄墨也不着急,端着热茶继续浏览书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书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紧缩。那本书摆放在谭思全套《诡域》边上,庄墨本来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这本书。
四年前,《诡域》出到第三本的时候,网上开始有人以该世界观为背景进行同人创作。当时庄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险题材的书籍,目的是把这整个类型操火,那么谭思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会水涨船高。他当时成天盯着贴吧,哪幢楼高,就进去看看能不能签,绝大部分都压根不能看。谭思还笑话过他:“你以为人人都是我。”庄墨觉得有道理,再加之实在辣眼睛,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过了几个月,他突然看到大吧主在群里说,有这么这么一个作者叫天胧月,写的特别好,半个月就评论过万,开了二贴。庄墨就跑去看。他看完很兴奋,虽然天胧月的文笔还很稚嫩,有意无意要去模仿谭思,但是他塑造人物、操纵剧情的那种灵气很吓人,庄墨敢说他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还不如这个人。当时贴吧的风向是:为诡域的主人公铺写新的剧情。写同人归写同人,不能把主人公丢了。但天胧月直接在诡域世界观下设计了新的人物,展开全新的故事线,热度和口碑居然还碾压了一众原著同人党,庄墨就觉得,天赐我也。
他直接抛弃了之前那个众星捧月的计划,起草了新的策划案。他打算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做成两个系列,一个给谭思,一个给天胧月。两个故事线索交织,相辅相成,不断完善这个世界观,以后再有新的作者、新的人物不断地加入,弄不好那就是中国的漫威宇宙。
他赶紧联系了天胧月,在断断续续的交流中得知,天胧月还是个大三学生。他听说什么出书、签经纪人,觉得庄墨是个骗子。庄墨是雷厉风行的人,这边小男生还没忽悠下来,那边已经拿了书号设计了封面下了印厂。你不是说我骗子么?我直接一万五的首印给你,钱结给你,朋友你在哪儿,咱们见一面行不行?
结果天胧月这边谈得差不多了,谭思作妖了。
谭思把天胧月挂到微博上,说他同人转原创,对自己不尊重。出书挣钱,更是侵权。
谭思是当时最火的上升期作者,微博粉丝量一百多万,他一声令下天胧月直接掐到销号。
庄墨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件事他是跟谭思知会过的,谭思知道那个要给天胧月出书的人就是他。而且他本身并不需要谭思的授权,诡域世界的版权就在他手里的。所以这侵什么权,侵哪门子权?授权合同还是他巴巴发给天胧月的,就等着他签好寄过来。
两人因为这事大吵了一架。后来庄墨想想,谭思当时的孩子气,应该是在争风吃醋。他不在乎这个世界观做得有多大,他只是觉得,庄墨花了太多精力在天胧月身上,怕天胧月起来了以后抢他的资源,所以先下手为强:趁你还小,我把你掐得永世不得翻身。
后来天胧月再也没有出现过,庄墨也没有跟谭思翻脸,毕竟当时他们之间的捆绑还非常紧密。谭思不高兴,书库里天胧月的书也不能卖,全都给划浆了,就剩下两本,庄墨自己收藏着。
某天深夜庄墨上贴吧的时候,看到联系列表里,天胧月的头像竟然亮着绿灯。直到这个时候,他依旧没有这位作者的其他联系方式。庄墨对他道了歉,提出要把书寄给他,留作纪念。不知怎么的,素来注重隐私的天胧月竟然真的打出了一行地址。
庄墨后来循着地址去找过他。id自杀算什么,人活着就行。结果到地方后,发现是一家快递自提点。店主说那个人搬家了。萍水相逢,天南地北,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过。
直到今天。
“这本书谁送你的?”庄墨抽出了簇新的书,没有被翻动过,但纸页已经微微有些泛黄。翻到扉页,是自己的签名与寄语——
他年再逢君,依然一笑作春温。
沈从心 2013.8
“一个编辑朋友。”任明卿照例将书抽走藏进怀里,怕他又当众念一段来个羞耻play。
但是庄墨没有像前几次那样狡黠的笑,反倒是从口袋里抽出了烟,深深抽了一口。
任明卿看他突然在自己卧室里抽起烟来,有苦难言,背过身去装没看见,打开休眠状态的电脑想要关机。重新连上网的qq却自动弹出了一份邮件。
“诶……怎么有人约稿……”他都几年没写文了。
背后的庄墨听闻此言,整个人呆若木鸡,等半分钟后才回过神后,冲过来挤到屏幕前。
屏幕上是一封简短的约稿函: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费从优,qq165367189
庄墨大笑起来。
他早该想到的。<a href="mailto:[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a>,去掉数字321,是天胧月的拼音首字母缩写。
他想要捧天胧月,因为他是个天才;
他想要捧无名氏,因为他能驾驭全类型;
他想要捧任明卿,因为他结实耐操性格好。
结果这三个人是一个人。
他错过他一次,错过他两次,错过他三次,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了,庄墨,你可长点心,瞪大眼珠子看看你身边是谁!
庄墨直到半个小时后才彻底冷静下来,指了指隔壁的次卧,问他:“这件次卧没有租出去。”
被他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迅速地摇了摇头。
“我租了。”庄墨摸出他的手机,加上了他的微信qq还给他支付宝转了半年租金,“我叫庄墨,以后请多多指教。”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在编辑面前快速的刷存在感?
名气大、手速快、态度好、对待稿件积极,当然,最重要的是咖位够大。
第9章 她对打胎流产产生了厌烦
白殇殇在虚惊一场后走出了魅力四射。天气闷热,看起来要下大雨,不过她打算走一阵散散心。还没走到红绿灯口,叶瞬就追了上来:“我送你。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义正言辞,让人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你今天为什么不回我信息?”果不其然,叶瞬一开口就是催稿。白殇殇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花式拖稿,抑郁症、手断了、小区停电两个星期、间歇性失明半个月,他要是不盯着,她可能会人间消失。
白殇殇的心情愈发烦躁:“我没上q。”
“这期要补稿,截稿期还有三天。”
“三天?”
叶瞬笑了:“其实是五天。不过三天之后有第一次审稿会。”
白殇殇知道这些编辑的小伎俩。他们总是把死线提前,其实他们为自己预留了一点时间,就像狡猾的小松鼠会在冬天到来之前储存橡子。白殇殇和叶瞬认识很多年了,对彼此的小伎俩都很了解,因此催稿变成一场势均力敌又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现在叶瞬向她兜了底,不过她无动于衷,没有做救火队员的打算。
“《夜航船》黄了,他的档期全都空了出来。你手头上的连载快要完结了吧?如果新书能接档,那就再好不过。最近勤奋一点,把大纲做出来,我去给你争取更多版面,到时候你连载、短篇一起上,对提升人气有很大的帮助。”
这提议非常诱人。如果在往常,白殇殇一定会笑颜相谢。更多的版面,意味着更大的曝光率,更多的稿酬。试想翻开《新绘》,主推长篇是她,主推短篇是她,专栏还是她,那简直就像是她个人的宣传册。
不过今晚的白殇殇心情烦躁,并没有因此感到欢欣鼓舞。一方面是因为她那冒失的前男友,另一方面是因为放了她鸽子的好友。好友比她还小一岁,前不久已经订婚了。十年前,她们这批美女作家经常来魅力四射蹦迪到天明,现在,大多数人已经失去了联系,只有在她们结婚生孩子的时候才会想起她,给她递上请帖——电子的。好友因为同城的缘故,倒时不时会见上一面,不过也早已告别了文坛,现在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有一位恩爱甚笃、身家不菲的男友。好友订完婚,有条不紊地忙碌起结婚的事,两人已经一个月没有见面了。白殇殇提议今晚去魅力四射聚一聚,当做单身派对,结果参加的只有她这个单身狗。好友打电话来说婚纱出了点问题,来不了了,语气有些烦躁。但白殇殇猜那种烦躁的味道很甜,不像她,烦躁得酸溜溜的。
身边的叶瞬还在滔滔不绝地讲下一本书的题材、写作时长、要赶在七月前上市等等,白殇殇暗自打量了他一番。白殇殇知道叶瞬喜欢自己,她遇到的男人70%都喜欢她,另外30%是gay。叶瞬不是一个好的伴侣,毕竟他不是富豪,也不是高官,没有三环内的一套140平方精装公寓。不过她今晚的求偶欲望格外强烈。她仔仔细细审视着这个陪伴了三年之久的编辑,以一个女人看男人的目光。
“怎么了?”叶瞬感觉到了,她今晚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格外炙热,也格外持久。
“没什么,你继续说。”白殇殇低头,扶稳了自己一瞬间的动摇。白殇殇觉得即使抛开一切外在因素,叶瞬也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他夸夸其谈,漂亮过了头,头发留过了脖颈,缺乏男子气概。他看上去像是老版《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只不过这个花泽类有当牛郎的潜质。他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当他坐在卡座里的时候,女孩子们都挨着他,想跟他春风一度。从这个意义上,他们两个很相像。设想,两个水性杨花的人结合,那就不止是三个人的电影了。
白殇殇的想入非非告一段落,最后决定依旧和她迷人的男编辑保持催稿与被催稿的天敌关系。她回过神来,发现叶瞬早已说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两个人之间只有沉默的脚步声。她有些尴尬,但叶瞬很享受这沉默。当他们对工作闭口不言的时候,暧昧就从这沉默里穿透他们的躯体,盘旋着上升,最后弥漫四下。他丝毫不知道,其实一臂之遥的白殇殇思考过和他在一起,并在这短短的沉默期间,对他判了死刑。
“我能不能不写青春校园文了。”白殇殇开口谈起了稿子。
叶瞬吃了一惊:“哦?”
“嗯。写累了。”
白殇殇说谎,她根本不累。她写连载只用一天,短篇更快,因为太熟练了,根本用不着动脑。其实她是写腻了,觉得这样下去很没有意思。日复一日地炒冷饭,始终呆在自己的舒适区内,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压根不是一个作家,而是一个码字女工。她写的这些故事完全不是创作,而是工业化流程。更加要紧的是,她知道自己过气了。
现在没有人看青春校园文。男孩子们全跑去红点,看动辄几百万字的升级流;女孩子们倒是依旧关心爱情,不过不再关心穿白棉布裙、白球鞋的女孩子了。她们关心站在人群里不起眼的男孩子,以及骑着自行车飞扬跋扈的另一个男孩子。她都奔三了,她压根不知道现在00后的校园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
是的,她是《新绘》的台柱,叶瞬的计划更会把她捧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让她在这本杂志上风头无两。可是跳出京宇,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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