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1)
观察了一段时间,特意留在首都观看后续发展的陈建军这才松了一口气。
陈启朝不用陈建军格外的惦记,他现在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虽然在大学里比在高中接到了更多人的示好,他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现在忙于学习跟社交,哪里还有多余的心力来谈恋爱?
转眼间,陈启晟和陈启旭也到了参加高考的时候了,在双胞胎兄弟中,哥哥的成绩要好一些,弟弟的成绩要差一些,但是到考试的时候,弟弟超常发挥,最后估出来的分数差不多。
这代表他们可以选择一样的大学,陈建军以为这两个从小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双胞胎会选择同一个的,这样就不用分开,但出乎他的意料,他们选择了一个南一个北。
陈启晟选择了首都的人民大学,陈启旭选择了南方的中大。
陈启晟的打算是毕业以后就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公仆,而陈启旭的话,他没有陈启朝那么强烈的进取心,其他的东西也没有特别的感兴趣,所以他选的专业也是经济,没有其他感兴趣的,就跟着爸爸、大哥走吧,有大腿可以抱,这样以后能过的轻松点。
陈建军觉得小儿子的选择其实跟他挺像,本质上都是只想当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二世祖。
陈启旭他诚实的说出以后就想坐着收钱,然后吃喝玩乐,许晓愤怒的说不出话,陈建军倒没有怎么生气,他现在这么忙碌,以后的子孙自然就可以悠闲一点,毕竟前面的父辈已经打下来了一片江山,可以躺在上面优哉游哉。
作为一个打下江山的人,可以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坐享其成,其实还挺有成就感的。
陈老三和刘田芳也没有说什么,孙子现在年纪还小,不开窍,惦记着吃喝玩乐,但学习上也从来没有落下,以后就算真的不想好好工作,他爸挣的钱也够多,够他花一辈子的。
现在经济条件提上来了,相比起以前简朴的婚礼,现在就多讲究那些排场,尤其是在乡下的时候,婚礼有时候还代表着面子,要是家境相当的,婚礼办的比不上另一家,那是一件没有面子的事儿。
今天是春燕在老家摆桌请吃饭的好日子,她和丈夫刘磊已经在省城办过婚礼了,但是在老家还有在工作的首都都要再开几桌请相熟的人来吃个饭。
春燕今天被打扮得格外鲜艳,身上穿着新嫁娘才会穿的红色旗袍,脖子上戴着一串金项链,手上也各个戴着一个金手镯。
这些首饰她现在已经有两套多了。她爸妈这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她工作以来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她出嫁的时候她妈就买了一套金饰给她做陪嫁,然后她舅舅那边,三个舅舅中大舅舅最阔绰,送了六只手镯,一对金的,一对玉的,一对银的,很适合用来做压箱底。
二舅舅自己做运输,挣的也不少,在她出嫁的时候也没有吝啬,送了她一对金的长命锁,三舅舅相比较起来赚的是最少的,虽然有做固定投资,但主业还是一个拿死工资的政府人员,所以她收到的是一对精巧的金戒指。
她带出来的这一套,是她妈妈送给她的,做工手艺都比较一般,但是在不识货的人眼里看来已经很刺眼了,徐老婆子看着春燕脖子上那金橙橙的颜色,拉着一张脸,好歹记着陈向红的警告,让她不要毁了她女儿的好事,不然她就要破口大骂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何必还要给这么好的陪嫁?还不如存着给她的侄子,那好歹还是老徐家的人。
就算不想给隔了一道的侄子,留给她亲儿子也成,谁承想这败家的给一个女儿也给那么多。
陈向红很了解她,如果不是事先找了她威胁,要是她闹出来让女儿不好看,她以后就不给养老钱,她真的要大闹一场把那些东西拿回来了。
除了徐家人的眼红,其他人也被晃瞎了眼睛,这么多金首饰,这得要多少钱啊。
可以想见,徐春燕这陪嫁,在村里要被津津乐道好一阵子了。
钱是人的胆这话是没错的,赚了钱,在小县城里有房有铺,甚至还在省城那里也拿了一套房子的陈向红现在日子是过得风风火火,对着之前畏之如虎的婆婆也能挺直了腰板大声说话了。
如果是以前的她,绝对没有那个胆量威胁她的。
陈建军没有过来,他现在抽不出时间,来这里的是陈老三、刘田芳,以及就近的陈启旭。
陈建军刚刚给村里捐了一笔钱修建了村里的小学和路,就算他本人没有到,陈老三和刘田芳依旧是被捧为上座的贵宾。
等到宴席结束,其他人都走了,就剩下自家人在收拾碗筷,陈大伯沉吟了会儿,跟两个兄弟开口:“我小儿子说要全家搬回来了。”
说到这,他脸上是笑着的,小儿子陈安被拐后在那边生活,之后又成家生子,认回来了也就是过年过节走动走动,他还是在他媳妇那边过活的,但是这几年,上面的两个老的陆续去了,那边也没有什么得到开发,家里又离不开人,他也没有出去找活,还是靠着家里的那些地,还有采药生活,眼看着这边日子越过越红火,一个接一个的大学生出现,为了以后儿女的前途,他想要回来了。
陈二伯拍了拍桌面:“这是好事儿啊,侄子他愿意回来,你以后膝下就多了儿孙承欢膝下了。”
不像他,两个儿子都远,就两口子在村子里过。
陈老三想得远一点,问他大哥:”这样的话你是不是要给申请一块宅基地,另起一座房子?”
现在这房子,陈平一家住的满满的,要是他们来了,那可是不够住的。
这个侄子生的孩子是他们这一辈最多的,陆陆续续的,生了六个儿女,加起来就是一家八口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家里临时挤一挤没问题,长期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孩子都长大了,而且,我们这边都是讲究老人跟着大儿子过,小儿子分家另过,这分家的房子,是父母出的。”
“侄子是什么意思,他原先是没有入赘的对吧?”
“没有,后来我们认回来了,就改回来了,儿女一半姓陈,一半跟着妈妈姓。”
“都一起回来吗?”
“肯定的,那边没什么人了。”
“那就另起房子吧,你看看宅基地选在哪里好,最好近一点,可以互相帮衬。”
“我有点拿不定主意,要起什么房子呢?”陈大伯眉头深皱。
泥砖房?青砖瓦房?还是二层小楼房?这花销,不好把握啊。
第109章
他会这么烦恼, 主要是因为家里的钱大部分都是陈平赚的, 他先是去外面做工,之后回村里风风火火的承包起了果园。
在一家人之中, 他的收入占大头, 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给他手里存着的。
陈老三和陈二对视了一眼:“泥砖房就算了吧,现在要是起房子的, 除了那些实在穷的,还有谁会起泥砖房,经常漏雨,不耐用, 也不干净。”
“对呀, 有些出去干活多的, 家里都起了二层的楼房, 这种楼房花费不小, 小侄子家里孩子多,还有人一直吃着药,想来也没有存下多少, 我觉得可以折中一下,就跟我家一样,起砖瓦房,墙体用红砖或者是青砖, 顶上铺上瓦片, 或者是直接打平, 夏天收获了什么还可以到上面去晒东西,我觉得大侄子也会理解的。”陈老三道。
陈二赞同:“这个花销是多了点,但是他小时候就被拐了,吃了那么多苦头,他这个当大哥的也心疼,我觉得以他的心性不会有意见的,你这么多年也有收入,就算不动大侄子的,也差不离了吧。”
陈大伯喝了一口水润润唇:“大儿子那我也觉得会没什么,但还有儿媳妇呢。”
而且“当爹妈的出钱给儿子起房子没话说,但要是做大哥的帮忙出钱起房子,那就有的说了,以后两兄弟相处也比较不好说,当弟弟的容易矮哥哥一头,我存的钱都花了,后面的不好分。”
“哥哥出钱确实会有这个问题,倒也是这个道理,两个儿子就要一碗水端平,你当初翻新你家房子的时候,一开始也是只起了三间,后面的也是逐渐增加的,你要不就另起三间大瓦房,让他们先挤一挤,之后挣钱了,手头宽裕了再加,你家现在承包果园,也缺人手,不行的话可以到他堂哥那里,每个月拿工资。”
陈老三又道:“大哥,你可以先跟大侄子说说,看看他是怎么个想法。”
结果这一问,陈平也表达了对弟弟回来的欢迎,之后他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挣了些钱,他打算起二层了,就是那种地板上铺上瓷砖,厕所要在室内,装上蹲便器的那跟城市里差不多的楼房。
陈屋村这样的房子已经有两栋了,无一例外都是家里有不止一个人出去外面闯荡的,陈平自认他赚的也不少了,在特区里挣得钱基本上都花在了果园上面,但是后来有收获了,他的钱就没怎么动,应该是够的,他也想要过过城里人平时的生活。
他原本是这样想,没有付诸行动的意思,毕竟他们家保养的不错,直接另外起房子有点可惜,房子没人住就很容易荒废,现在弟弟要回来了,这六间青砖瓦房就留给他,这是一笔大礼,但就像陈二伯说的,这个弟弟小时候就被拐走了,受到了亏待,平时也没有什么照顾的地方,这房子给了就给了,原先一开始,这房子也是他们爸新起的。
陈大伯详细问了他的打算,仔仔细细的确认了确实可行之后,他也只有支持的份了。
两个儿子中大儿子显然过得更好,又愿意拉一把弟弟,他这个当父亲的,只有欣慰的份儿。
陈安那边也不是说搬就要搬过来,总得先把地里的事先弄好,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陈平飞快的在村口那里选好了一块宅基地,还格外的出了一笔钱,地方划的比较大,不算院子,规划要建房子的就有二百六十多个平方。
他是打算好了,一楼单独划出来一个地方做小卖部,可以卖些生活用品以及水果,另外除了厨房、老人的房间之外,就做客厅。
这样的话有人来收购家里也有个谈话的地方,二楼和三楼就是住人了,是的,跟陈建军这个堂弟打过电话之后,他决定要起三层了,确切的说是三层半。
堂弟说得对,开个小卖部可以给他爸妈打发时间,占的地方也小,不到十个平方就能解决,老人不方便爬楼梯,房间也是在一楼,另外厨房、洗澡间、杂物房规划出来,还有一百多平的空间。
他把更改后花销重算了一遍,家里的钱有些勉强,不过可以跟两个叔叔先借一些,之后卖了水果再还。
陈老三得知,立刻包了个红包给他,他自己手里就有不少钱,这些就是当叔叔的赞助了。
家和万事兴。
眼看着一栋楼房起来,他还心动了一下子,这是陈家的老家,这房子是不是也要弄得好一些呢?
想到大儿子很少回家乡的事实,他只能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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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在这里住,房子建的再好也没什么用,而且跟陈平原先的想法一样,这青砖大瓦房见了又不是很久,拆了多可惜啊。
他想到了自己的二儿子陈建民,转而又放弃了,他同样是个不着家的,在市里买了房子,孩子在那边念书,也是只有放假才回老家了。
他一方面感到失落,另一方面又感到自豪。
到大城市扎根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很多人想要农转非都很难,可是他家的,六个儿女,除了大女儿和二儿子户口还在乡下,其他人都转了,他们两个没有转,也跟城市户口差不多了,根本不靠地里的庄稼吃饭。
像这种情况并不是偶例,日子越过越好了,可能是因为是平行时空的原因,这里的进程比他前世所带过的要早上那么一两年。
陈建军在特区那里花费了不少的心思打造的桃花源这一年迎来了好几个剧组,美景一传十十传百,尤其是在古装剧里面,桃花树下,美人回眸一笑,百媚生。
这就相当于给他的桃花源打了个广告,有许多人慕名前来,新增了不少的客源。
这一年还有一件喜事,许晓接受了特区新建大学的邀请,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这样子夫妻两个就不用两地分离了。
陈启朝和陈启晟原本家人都在这边,放假了想回去就回去,方便的很,现在妈工作一调动,举家都搬到爸爸那里去了,回家也没有随时准备好的饭菜,要想打牙祭只能去饭店,要不就是小叔,小姨,姥姥那边蹭饭了。
不想总是在外面吃,也不方便总是去别人家蹭饭,兄弟两个一时还憔悴了会。
陈启旭是又喜又忧,爸爸忙,他在这边念书挺自由的,基本上没有人管他,但是妈来了,他们兄弟三都大了,也就是爷爷奶奶也来了,虽然他们不在一个地方,但是近,时不时的就打电话让他回家。
他往后推,但也不能一直不回去,而经常回去的话,露馅的机会就更多了。
是的,他瞒着家里人在学校里偷偷的交了女朋友,对方是中文系的系花。身形高挑,长了一张圆圆萌萌的小圆脸,一笑还有两个溺死人的梨涡。
他在社团对人家一见钟情,之后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凭借着自己的一片真心抱得美人归。
要是被爷爷奶奶知道他谈对象了,肯定会让他把人叫回去见面,说上一大堆的话,唠叨的他耳朵发痒,他可不想这样,为了更好的保守秘密,他连自己两个哥哥都没说。
结果是陈建军先发现了端倪,在大一的时候他给他们兄弟三个的零花钱跟高中一样,数量都不多,不能一下子让他们三个大手大脚起来,等到大二了,习惯校园生活了,他才会给多一些零花钱,所以陈启旭作为一名大一新生,手里的零花钱比周围的同龄人多一些,却也多的有限。
他跟女朋友出去逛街,看电影,零花钱很快就没有了,他上了初中以后的红包都是他们兄弟自己收着的,他也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大部分都存着,交了女朋友几个月,他的零花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女朋友对他露出失望的眼神,自己的小金库眼看就要告罄,他就找他爸要零花钱。
一开始,陈建军对小儿子说上了大学花销大钱不够花要零花钱的事没有多问什么,直接给他,可是来了那么几次,他就警觉了。
他的两个哥哥上大学可都没有这么一招,小儿子他怎么花销这么大了?
是他买了什么吗?
看他身上穿的,也没有添置什么贵的东西,难道是在学校天天下馆子吃好吃的?
一时间,他还没有想到交了女朋友那方面。
旁敲侧击了几回,否定了他把钱用在吃的上面的猜测,又想不出其他的可能,他就在出差的时候顺路过去打探打探情况。
这一打探,就发现了在学校湖边牵着手的一对。
陈建军的脸上露出了迷之笑容,哎呀呀,他都忘记了,儿子们都长大了,开始交小女朋友了。
他悄悄地离开了,没有让他们发现,回到家,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迷之笑容,很快就让许晓发现了不对:“你笑什么呢?回来就一直在笑,怪怪的。”
“怪吗?我有笑?”陈建军摸摸自己的脸。
“你不是去儿子学校看了吗?怎么样了?”
陈建军咳嗽了两声,压下了嘴角的笑意:“我是去看了,我知道他把钱花在哪里了。”
“他把钱花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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