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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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芃抽抽鼻子:“其实我在你面前,挺乖的了,对不对?上次你那样绑我,我都没有生气。根本不是我的本性。”

“我道过歉了。”

“没诚意。”

“你不生气,是因为你晓得,我想绑的压根就不是你的手。虽然我没控制住脾气,但也完全没有欺/辱你的想法。”

能把绑人这件事说得这么文明的,也就只有他了。他的口吻态度,总让司芃想起另一个人来。一个人的生活痕迹,总会在言谈举止中不经意展露。她抱着他的腰,面目诚恳:“我会乖的。”

凌彦齐无奈地笑。“乖”这个字大概是她的诅咒,就如同他总有一天必须继承家业。她明明喜欢坏,总说“凌彦齐,你好坏”,有时候也干坏事。可只要稍微顺着他一点,便要带着天真气问他:“我乖不乖?”

他真不希望,她一直被这个束缚住。“什么是乖?”

司芃心里说,像你一样。

凌彦齐说:“乖这个字在古义里是违背,乖戾、乖张的意思。”

“不是乖巧吗?”

“那是被后来的人曲解意思了。”凌彦齐捧着她的脸,“他们以为的乖,是要听父母师长的话,是要顺应那些生下来就有的公序良俗。那条路一望到底,安全,好多人都这么做了。这样的乖女孩,天底下成千上万,根本就不缺你一个。但那不是真正的乖,那是胆小怕事的人。乖,就是要背离大多数,就是要听从内心的指引,走一条自己的路。”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内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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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都跟着走了,那还不是乖?比起来,我好像多少清楚一点,但总是不遵从,还是我更叛逆一点。”

司芃被他逗笑了。“你更叛逆?”她离开凌彦齐怀抱,背靠着墙,两眼直视他:“你真不觉得我是个坏女孩?我以前抽烟喝酒,打架旷课,样样都干。”

“叛逆的皮毛而已。现在不干了?主要对身体不好。”

“那你不觉得我放荡?”

“你要是真理解我的评价标准,便知道放荡只是一个中性词。而只对一个人的放荡,可以等同于大众理解中的忠贞。”

司芃笑了:“你哪来那么多的歪理邪说。算了,说不过你。”

她原以为,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压迫性会越强。可凌彦齐不是,他是她遇上的人当中条件最好的:长得最帅,最有钱、最会念书,秉性最温柔,连说出来的话都是最好听的。

他还不嫌弃她没钱、没学历、不打扮、没事业心。

一个从小就把自我养得很大的人,很容易感受到这些轻视。他从未有过言语行动上的冒犯,哦,除了绑她那次。可那又不是冒犯。她在心里还预演过无数次,比这还过分。

他总是想法设法,瞒着家人陪她开心。他把好多的时间和笑容都给了她。

她能感受到的,何止是为她动了一点心,花了一点钱。他为她,在这个俗世之外另立一套规则。让她第一次认为自己也不是那么差劲。

他是他黑暗里的光束,是乌云上的金边。他是她的德米安。

抱了好久,两人都没松开。玻璃门推动,有人出来,意外这边杵着一对贴紧的情侣。“哟。”

凌彦齐松开臂膀。那人抬眼看见司芃眼圈微红,吐吐舌头:“不好意思,打扰了,继续,继续。”

收到陌生人的小小善意,司芃露出笑容,问凌彦齐:“你看过那本《德米安》吗?”

“看过。”

“后面讲什么,我只看到他去念中学,找一堆并不交心的朋友,酗酒。”

凌彦齐摸摸鼻子:“看太久,忘了。”他拉司芃的手,“回去再看。”

“眼睛疼。”

“我读给你听。”

两人挤在一张单人沙发里。司芃要想坐得舒服,就必须把一条腿压到凌彦齐腿上。她想推一张沙发椅过来。凌彦齐搂着她不许动。

司芃问:“这样好吗?”她干脆把腿都搭上去。

“要寻找自我的人,干嘛那么在意无关人等的眼光。坐一起而已,连伤风败俗都不够格。”

那点自我揶揄,让司芃忍俊不禁。他有那么强势的母亲,还能相处得很好,他懂得许多道理,却不会因此而迷惑,还能把人生过得平和有趣。

她真应该跟着他多学学,而不是只想着玩。

“看到哪儿了?”凌彦齐把书拿在手上。

司芃翻到那一页:“我生活在毁灭性的放纵当中。尽管同伴视我为首领,把我看成一条好汉,觉得我果敢又有趣,但我的内心却充满忧郁。”

凌彦齐心中稍有异样,想起凯文和彭嘉卉,不知他们在司芃的青春里扮演什么角色。但这些事情,算了,不需要发掘。人内心的隐秘如海底之沟壑,司芃没必要在这些事情上对他身无寸缕。此时话语,道不尽当时感受的万分之一。

他身子往后靠,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朗读。书店静谧,两人挨得也近,声音便只回荡在他俩周围,低沉而缓慢。他真的在为她念书,说给孙莹莹听,怕是要翻白眼,说给以前的小花听,怕也是要翻白眼。

“……越是明白自己在新伙伴里的孤独和扞格,就越难脱离他们。……。我担心自己长久的孤单,害怕许许多多温柔、隐秘的欲望来袭,虽然我很喜欢这些感觉,却也为心中屡屡浮现爱情梦幻彷徨不安。”

一直用手撑着脑袋仔细听的司芃突然开口:“凌彦齐,你什么时候有□□的?”

凌彦齐别过脸去:“不能专心听吗?”

“不正好念到这种事?问一下怎么啦?”

“初二还是初三?忘了。”

“那不正好是你那学霸女友……”

“没来得及。”凌彦齐仰头看她的脸,“你问这个做什么事?”

“没什么呀,就是想你要是刚好有这欲望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岂不是能早做十几年?”

脑袋里都在想什么?“那你怎么不想想,我十五岁的时候,你几岁?”

“哦,十岁,例假都没来,还得便宜那个学霸。”

“便宜”二字,让凌彦齐笑出声来。不单单因为司芃的醋意。他们两人都不把性当做需要遮掩的事,只能在被窝里做和谈论。性,往往代表着人最真实最隐秘的欲望。司芃在说,她愿意在他十五岁的时候遇见他。

“那你呢?”

“我?我那会根本就不想这种事。”

“和凯文在一起之后呢?”凌彦齐心道,念那么多书有个屁用。想问的还是会问。

司芃脸色立马就黑了,把书往他眼前一遮:“他不喜欢我这种无理霸道的,他喜欢温柔可爱的。”

哦,那就是彭嘉卉。卢聿菡说他们没搞一块去,看来也是被心机女王误导了。他还有点感谢人家,感谢她在司芃不要命的献身之前,抢走了凯文。

“想什么,接着念啊。”

两人轮流着念,到离开书店时,已念完“奋力冲破蛋壳的鸟”。

司芃总觉得德米安这个人物不真实,她的十岁没有任何人来解救她,于是问:“其实没有德米安这个人是不是?是辛克莱想象出来的。”

“可以这么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并非要特定的解释。

“他被人欺凌,又没办法向父母求助。日复一日的折磨下,结果幻想出这么一个勇敢强大的人,来教自己如何应对。后面出现的那些引领者,其实都是德米安,也就是辛克莱自己。”

凌彦齐再点头。

司芃叹气:“为什么这些作家就不能直接说呢?说德米安是虚构的。看得我好费劲。”

书店外面已是清凉的深夜。凌彦齐牵她走在人行道一小格一小格的砖上:“任何一种文字,不用想就能全看懂,不用想就全赞成,那就根本没有深读的必要了。”

《德米安》不止念过一遍。对司芃来说,它没那么好懂,有疑问的地方问出来,凌彦齐说,你说的都是对的。态度太敷衍,遭到司芃的白眼。

凌彦齐说:“我没那么好为人师。一次就够了,还想在闺房里天天教人思考人生?我们就是个读书会,你去过读书会吗?”

自然没去过。

“那你就当成读书会好了。我念给你听,你念给我听,或者不念,一起看,打发时间而已。别对看书这件事,抱有太强烈的目的。它对人的改变意义,不大。”

其实是他发现了给司芃念书的好处。

第一次读《德米安》时,读到艾娃夫人讲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爱上一颗星星,他心里便说,那不就是我吗?以前看过,不懂这个年轻人何以要如此无望的爱着。

长长的一段读完,他转头看司芃,眼眸里有他熟悉的亮意。那一刻他便知,读到她心里去。她也是这般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  怕书的摘抄太长,让大家多花晋江币。放在这里,大家看。

摘自《德米安》

年轻人站在海边伸出手,向星星祈祷,他夜夜梦见它,将自己的爱意传给它。可是他也知道,或以为自己知道,星星不可能被人拥入怀中。他无望地爱上了一颗星星,将其看成自己的命运,在这种爱念中,他将自己的生活紧紧包裹在放弃和沉默真挚的痛苦当中,因为这种痛苦让他更美好,成熟。但他所有的梦都跟那颗星星有关。一次,他又来到深夜的海边,站在高高的山崖上,注视着星星,心中燃烧着爱的火焰。由于极度的渴望,他朝着星星的方向纵身一跃。然而就在跳起的那一刹那,他的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不可能!于是他摔倒了崖下的海滩上,粉身碎骨。他不懂得爱。如果他在跳跃的那一瞬怀着心灵的力量,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会成功,那么他就会飞上天去,跟星星结合。

☆、081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赛林格《破碎故事之心》

凌彦齐想,读书多好。他那些被封住了的话,完全可以融入这些或是深奥,或是质朴的文字里。这些大师无一不是用伟大而残酷的生命体验在写文字。他舍不得淬炼自身,也没有这样的天赋,但他愿意念出来,愿意将他的感同身受,通通念给司芃听。

当他在心颤时,也能觉察到,司芃在慢慢靠近他。

要是他来选,他不会选《德米安》,最起码不会拿它做开端。剖析自我总是件痛苦而沉重的事情。只要闭上眼稍一思索,他脑海里便有长长的书单,适合在黄昏与夜晚与司芃依偎在一起,低低吟读,静静品味。

最近读过大卫·冯金诺斯的《微妙》,还可以,一个意外心动的吻;还有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两人一起踏上和时代相悖的不归路;还有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勿论爱恨、猜疑与嫉妒都很狂热;还有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生只够来爱一个人;还有……

对哦,怎么能没有马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段深沉而无望的异国之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穷尽爱情所有的可能。

毛姆、王尔德的很好;川端康成那般纤细敏感也很好。

太多太多。他只怕他还没读完,司芃就倦了烦了。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期待下班的来临,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期待司芃给他发信息,说我到了。他走进书店,看见司芃随意窝在窗前的沙发里,橙色的光辉里一张出众的侧脸。

还是和初见时一样的英气逼人,但又不一样,少了冷傲多了温暖。抬头看他时,会莞尔一笑。手肘撑在沙发背,手掌捧着脸,眼神追随他的步子,一路跟过来。

那是只有情侣才懂的笑。那笑,是你来了,你今天很帅,我很喜欢这样的你,你过来陪我坐下,聊点什么?想看哪本书?今晚吃什么?做哪个姿势?

是和你相处的每一刻,都发自内心的觉得美好。那样的笑带来的心悸,真不亚于司芃穿着薄纱,躺在床上等他。

有次他拿了《小王子》在手上。司芃不屑:“我小时候翻烂的了。”可翻烂了也只记得干巴巴的情节:他住在一个星球,养了一只玫瑰。有一天离开他的小星球去旅行,到了地球上,遇见一只狐狸,狐狸对他说了一段堪称真理的话,……。

她离开那个童话世界很久了。

这次不在书店,在小楼主卧的贵妃榻上。凌彦齐说:“你不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在情人之间读吗?我是见到不同的版本必买,都有十几个版本了。”

“嗯,每一个情人,读一个版本。”

凌彦齐看她那张揶揄的脸,“你要是不觉得会听出茧子,我把十几个版本都读一遍,也没关系。”

小楼里只有两个版本的《小王子》,一简体,一繁体。司芃都找了过来:“那你念啊。”

她回想起过往,也不再只是懊悔和孤独。还有一个个温暖宁静的夜里,她蜷在那个淡淡玉兰香的怀里,听着一个圆润柔和的声音,一遍遍地为她念《小王子》。

她家有许多的儿童读物,她都不喜欢,只喜欢《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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