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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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在云家过得还不错,不过很抱歉,云敖,我是不会让阿狸年纪轻轻就当别人后妈的。”

感觉两人的相互试探不在一个频道线上

“阿狸在云家过得还不错,不过很抱歉,云敖,我是不会让阿狸年纪轻轻就当别人后妈的。”

迟尽环视了四周的陈设,各处妥帖干净,看得出来云敖对阿狸的用心,只是他还是不服,纵然是他放手的,他也没有资格再去过问阿狸的未来。

可是在他的心里,她一直是最重要的,现在回来了好不容易见到了阿狸,纵然她还怨他,可是他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他爱之如命的阿狸成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的小娇妻?他做不到袖手旁观。

“迟爷说的是,阿狸小姐这么漂亮,可不能让云敖这老男人糟蹋了,而且这云敖在外的名声就不好,暴戾又还是个女儿奴,要是以后阿狸小姐跟着云敖。”

“指不定会被穆云罗怎么欺负?我可听说了那女人有多么嚣张跋扈,阿狸小姐现在的性子刚硬,要是两人遇上了指不定要打起来,到时候云敖自然偏袒他的女……”暗浔一个劲儿的说,迟尽微微皱眉,眸色一厉:“闭嘴,再说老子割了你舌头。”

“……”暗浔乖乖闭嘴,也意识到自己话太多了,明明不该他管的事儿他激动个什么劲儿?

而且迟爷最是讨厌聒噪之人,他要是现在在古堡早就被迟爷着人拖下去喂缪斯了,还好这里是华国云家才让他保住了性命。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迟爷自从见过了阿狸小姐以后一直魂不守舍,小腹上的伤口才刚连好敷了药膏,本来就不宜走动,可是在管家来找他的时候他直接就出去凑热闹了。

搁了往常他根本就不会出门,想当初迟尽在古堡怎么一个懒字了得,若非大事儿谁能劳烦得动他,现在却直接走出来。

原来一开始他的目的就不是凑热闹,而是来看看云家是不是真的有阿狸小姐的容身之处。

偏生刚好就撞见了,而这房间里的味道香香的,迟尽闻得出来,这是阿狸身上的味道,他今天才抱过阿狸,自然记得她身上的味道,这里的陈设很艳丽,其实跟他记忆里的女孩儿有很大的出入。

若不是门口的紫色风铃和床背面的墙上那一副巨大的海报,他也确定不了这就是阿狸的房间。

“走吧。”迟尽看了一眼四处的陈设,没有打算再停留,这里是云家,他消失太久势必会被人发现。

“是。”暗浔皱着眉头跟上迟爷,最后转身打量了一眼这房间的陈设,居然发现这里的户型还有很多家具的摆放方式都跟迟爷在古堡的卧室如出一辙。

迟爷会在阳台上养一株薄荷草,从来不喜欢花花草草的男人居然会亲自去照料那株薄荷草。

而这里的阳台跟古堡那里自然是不同的,设计得偏女性化,偏生也种了薄荷草,晚间风凉,加上刚才迟爷拉开了窗帘,让暗浔能够闻到薄荷草微微弱弱的清新气味,十分安神。

想来这两人都是还念着对方的吧,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不过他眼珠子一转看向那副巨大的海报,海报里的姑娘媚眼如丝,哪里有他看见的照片里那个清纯女神模样?那就是他见到的威胁他赔她一个亿的女人,嚣张跋扈偏偏还厉害得要死。

暗浔不动声色地带上门,他身上的伤刚才拖那位医生给包扎过了,现在他跟迟爷都是带伤在云家走动,所以一定要小心翼翼,不能落了人把柄。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云罗的房间,跟上那个方向摸索着去了穆云罗的私人武馆。与此同时,云敖跟徐伯在办公室里看着这一幕,云敖扯了扯唇角,望向徐伯道:“这下总能确定他就是迟尽了吧。”

这是云敖跟徐伯设的局,云罗的风铃早就被她扔到了杂物间,那些东西徐伯知道她舍不得扔,便一直帮她留着,这次拿出了紫色的风铃挂在门口也是在试探迟尽到底是不是他们觉得的那个人,毕竟差别太大,他们可不想明天云罗回来搞出来大乌龙。

然而迟尽不出所料地走进了云罗的房间,那么多间房,为什么迟尽不去别的偏偏要去这一间,定然是认出来风铃才会推门而入的,他们在里面干了什么云敖看不到,穆云罗的房间谁敢装监控呀?

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其实迟尽的心思远比他们想象的更深,他在里面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他跟阿狸分开那么久了,那风铃不可能刚好被挂在门口,阿狸的性子他知道,这次见了面则是更能理解她的极端。

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阿狸都不会把那支风铃大刺刺地挂在云家的门口,这里算不上她的家,一看就是不经常住的。

这样一看,他也算欣慰了些。

这东西不用想也知道是云敖做的,看来他应该是被识破了什么,特地挂了风铃引他进阿狸的房间这是在示威吗?

迟尽走出房间以后对着监控那边邪肆一笑,慵懒的笑意缓缓漾开,仿佛梨花向晚,看似温和实则暗藏锋芒,那眼神似乎在说:走着瞧~

他眼底暗流涌动,云敖这个举动实在是太剑走偏锋,看来他应该已经知道自己跟阿狸的关系了,所以是在用这个方式让他放弃?呵,他可不会就此放手,云敖,咱们一点儿一点儿来。

徐伯望着监控,突然就看到了走出房间的迟尽那乍然漾开的笑意,背脊一凉:为什么感觉云老大跟这个迟尽的相互试探不在一个频道线上呢?

“可是老云呀,明天要是真开了宴会,小公主定然又是要生气的,何况你还是又来再婚这一招。”徐伯对于这对父女的互耍阴招早就了然于心。

“气吧,能回来看看老子,我也是知足咯~”云敖一副洒脱模样。

“……”徐伯:倔吧,犟吧,反正犟不过自家闺女儿,也就现在嘚瑟嘚瑟。

老子对格斗没有兴趣,只对杀人感兴趣

迟尽跟暗浔到了武馆,台上已经打起来了,左岸支着下巴看着上面十分激烈的格斗,有些兴趣盎然地转而看到刚才消失现在又突然出现的迟尽,迟尽跟暗浔都不是寻常人,出现得无声无息,台上正打得火热,自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而偏偏左岸从一开始就发现迟尽跟他的小跟班没有跟上来,是以留了个心眼,所以才分分钟就瞧见了一副姗姗来迟状的迟尽。

他走过去跟迟尽打招呼道:“听说迟先生是云罗的初恋,说起来倒是我们在座的所有人的老前辈啊,不知道迟先生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个朋友。”

左岸是个商人,能够迅速看到人身上的利弊,而迟尽这个男人偏生给他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没有那种让人觉得神秘偏生又十分神秘的感觉。

试想一个小混混真的能够在四五年崛起,开豪车穿着看似休闲邋遢,但是光是那一身衣服就是平常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够得到的财富。

最让人觉得琢磨不透的是他身边的男人,脚步行走间根本就不是普通保镖能够拥有的能力,明明长着一张帅脸,站在迟尽的身后,只要他不说话,就没有人会注意到他,这很显然就是暗卫。

就如云九的属性,他这几年张扬很多(跟云罗脱不了干系),所以算是暴露在阳光下了,很多人认识他。

可是在云家没有公开要金盆洗手之前,云九就是云老大的贴身暗卫,这样的人即便皮囊出众,但是只要他们愿意,那就是跟在主子后面的影子,根本让人注意不到。

迟尽,由他初步判断来看,就是混道上的,而且,极有可能是个大佬,这次回来指不定就是找云敖的麻烦,对云罗……或许根本就没有想法。

不然这个男人肯定会先找云罗这个人,而不是直奔云家,初步排除情敌可能以后,左岸觉得这个人值得做朋友,这个朋友自然不是自然的朋友,而是商业交际中的朋友,商人重利,一切可以对他有益的人都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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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伸出一只手,十分诚挚,说到底,这里的人都是老狐狸成精了的,要不是最大的两只老狐狸对上了,还轮不到左岸来结交他,他能看出来的,其他人自然也看得出来。

“没有兴趣。”迟尽冷漠地撇开头,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十分带感,他是拉斯维加斯的夜帝,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跟他结交的,这些人打什么算盘他哪里能不清楚。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在拉斯维加斯时舒服日子过惯了,改不了那奢靡张扬的作风,衣服裤子看似十分休闲简单,实则都是大牌,而且还是设计师为他量身定做的。

有人会觉得这个衣服既然很简单,为什么还要搞得那么复杂,还要请大师设计,还要用最好的料子?

迟尽跟云罗都一样,性格张扬又桀骜不驯,他既然有钱那就要用最好的,那么有钱为什么要将就?

他们的价值观里面没有退而求其次的说法,他自己就是最好的,自然一应所需都要配得上他,他们又狂妄又傲气,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散发着张扬自信从容倨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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