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1 / 1)
“迟老爷来了,现在就要见您。”暗浔低首,知道这次恐怕又是要引起世界大战了,得赶紧通知人把客厅里贵重的名画瓷器什么的全部换成赝品,不然等他们父子俩这么一闹一砸,那得损失多少世界级的名贵瑰宝?
“先让他去书房,你们趁时间把客厅换一换,每次来都让老子破费,下次得坑点他的钱才行!”
迟尽缓缓道,他可是个人精,自从上次他跟迟老爷子吵架把客厅砸了一大半,把他最爱的名画都给毁了的时候,他就决定下次他来就赶紧把客厅来次大换血,赝品给你随便砸。
“是的,我们马上着手准备。”暗浔从善如流,这种事情又不是没办过,那叫一个轻车熟路。
“我先去洗个澡,要见我?让他等着就是。”迟尽说完,直接坐着专属电梯要回房间,地下室湿潮,就迟尽这讲究劲儿,肯定还要洗一下。
“是,迟爷。”暗浔回道,然后就出去着手准备,把迟老爷子请去了书房,然后刚刚还很高级很金光闪闪的古堡各方势力瞬间陷入忙碌,墙壁上的各种名画瞬间被人扯下来,然后接替的人立马把真迹换成赝品,一派行云流水间,金光闪闪财大气粗的古堡瞬间掉价千万倍,连金缎丝绸的地毯都换成了最为普通的款式,一整套换下来,古堡已经被换成了“贫民窟”。
“……收工。”暗浔很满意地点头。
“……”众人:这两父子每次见面都戏很多啊!
------题外话------
你们要的迟爷,是真的痞真的坏,真的流氓耍酷帅炸天(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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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
“这位小姐,你是要签名吗?”男人柔和又略带冷漠的嗓音响起,红韶落在他眉梢的手一顿,听到他说话居然心尖一颤,眼角滑落泪珠。
顾祁宠自己的粉丝是出了名的,他刚才在认真看剧本没有注意到身边突然坐了一个人,只是那女人抚上了他眉角他感觉到了什么才蓦然侧头,原来是被认出来了吗?因为是影帝的关系,走出去经常被人认出来,但是只要是他的粉丝他都很温和地去对待,因为浮生万千,他是被上帝抛弃的人,是被家人抛弃的人,能得到陌生人的喜欢,对他来说也是值得庆幸的收获。
或许这也是他喜欢拍戏的原因吧,不管拍戏有多累,他可以体会到更多不一样多彩的人生,而不是一直封锁在他那狭窄的人生里。
“签名?什么是签名?”红韶被问得一懵,有些奇怪,他居然看得见她了吗?眼角的泪还在滑落,本是冰肌玉骨,明艳芬芳,此刻潸然泪下的样子简直是动人非常。要不是顾祁压根在演艺圈没有见过她这个人,恐怕还以为遇上同行了,这个女人太明艳太漂亮只一眼他就觉得十分熟悉。
可是思索了一下,他的确没有见过她,不得不说,她很像云罗,无关长相,而是那几分给人的感觉,明艳动人,好像他喜欢的类型就是这样的,此刻见她居然哭了,心里居然滑过几丝不忍。一向铁石心肠的男人蓦然觉得自己魔怔了。
“你不是我的粉丝吗?”顾祁缓缓道,语气温和,温文尔雅的样子简直就是让红韶陌生个彻底的人,他每一个转世性格都不一样,现在这样的他与千年前的他不同,与百年前的他也不同,可是就是他,人群里她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她坚持再久也要再去找他的原因,过去再久,她的感觉是变不了的。
“什么是粉丝?”红韶又问道,覆在顾祁眉梢上的手有些僵硬地收回,对着顾祁浅浅一笑。
“粉丝?粉丝就是爱慕喜欢我的人。”顾祁笑道,觉得这个粉丝年纪一定尚小,说话也说得可爱,着实讨喜。
“爱慕?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红韶有些急切道,看着顾祁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太过激动但却丝毫不损她的气质。
“噗呲……”蒋坤坐在前面的位置,迷迷糊糊间又睡醒了,待他醒过来想要看看祁哥有没有好好休息,却偏偏看到了这么一幕,一个红衣小姑娘泪眼朦胧地看着顾祁,激动道:“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他忍不住笑出声,这小姑娘追星倒是追得可爱。
“祁哥,你这个小粉丝好可爱,看起来好小,你可得照顾好咯。”蒋坤调笑道,祁哥现在刚刚经历的事业的低谷,还有那么个小粉丝这么死忠追随,不得不说祁哥的魅力还是不可限量的。
“知道了,你先睡吧,明天还有工作交接,需要养精蓄锐。”顾祁缓缓道,又从怀里摸出来一块方巾,递给了红韶。
“好的,祁哥你也休息休息吧,明天还很忙,别累坏了身子。”蒋坤说完,然后十分识相地缩回了脑袋,继续睡。
“擦一擦吧。”顾祁把方帕递给了红韶,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就起了几分怜惜之意,他待旁人可从来没有这种情感。从前跟穆云罗在一起,云罗太过强势,他根本就不用担心她一点儿,但是这位小姑娘,看着跟云罗一样明艳动人,想不到还是个会哭鼻子的小姑娘。
红韶接住了方帕,一时间分不清时间流转,这个时候的他好像,好像从前的他,最是见不得的就是她哭。
“你现在……叫什么名字?”
——
“靳城主,这红棺和这身凤冠霞帔来自何处?”红韶觉得这些东西都太过熟悉,仿佛本就是她的东西一般。
“这是在一方墓穴里起出来的阴物,来自何处不清楚,却是知道这东西能保存尸体千年不腐,这一袭凤冠霞帔更是万年不坏,是个好东西。”靳云朗如实道,这东西也是一个倒是卖给他的,没什么好隐瞒的。
“不知道宋姑娘这样问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未有,不过觉得眼熟而已。”宋红韶缓缓道,不管这东西是不是她的都不重要了,不管是红韶还是公孙潋烟都不是她,从前的东西又有什么好纠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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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袖中摸出一个小小的青花瓷瓶,瓷瓶里当然是她照师父的教导和那张书卷上的秘术两相结合所酿出的酒。
“此为执引酒,执死人之念,引生人之痴。她会醒来,好好地活下去。但是今后,你们相逢陌路,再也不认识对方,你可愿负此代价救她?”红韶将手中的小瓷瓶递给他,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深沉的神思。直觉告诉她,他会选择相忘于江湖。
这是宋家的秘术,宋家不仅擅长于世道所不容的各种驱魔法术,更为厉害的还有秘术,秘术能够操纵人心,更能起死回生,虽为世间所不容,但是宋家为宋煜生所庇佑,虽然宋煜生死了,但是宋家必将长存。
“或许,她真的会忘了我,我也会忘了她,但我知道,会有比我更好的人会陪她,陪她到老。这便是我这个活死人唯一的心愿了。”说着,他毫不犹豫,一口饮尽手中的执引酒。
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奋不顾身!她惋惜,她悲慨,她亦开心,救了一个人,散了一段姻缘,她便离死更近一步了。
靳云朗醉倒在了红棺前,红韶坐下来,双腿盘坐。嘴里念着复杂的蛊咒,只见她双手舞动见带起的雾气都凝成了团团光晕,自指尖弹出,一条似银线的光线注入红棺女尸的眉心,另一条注入靳云朗的。
一瞬间……整个时空撼动,逆转乾坤,回到他们的曾经,他们难以忘怀的前尘往事。
墨竹深深,空气中漂浮着尸体腐烂后的恶臭味,一种诡异的氛围笼罩了这片竹林。四处歪七扭八的墓碑,暗灰色的雾气朦朦胧胧,让人辨不清方向。
竹林深处隐隐闪着淡蓝色的微光,一种诡异的画面铺展开来。只见淡蓝色结界中摆放着一副大红色的棺材,棺中躺着一具妙龄女尸,身着凤冠霞帔,怀中竟还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显然还活得尚好。睁着晶亮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嘴角挂着恬静的笑。
这里发生的一切就是沉姜在云家的黑漩涡里所看到的,只是那时候是红韶给她下的幻术,所以看到的人是红韶,其实原本棺材里躺着的女人是靳云朗想要救活的人。
白衣女子正要抱着婴儿离开,只听背后穿来一阵阴侧侧的冷笑,冷意拢了竹林。
“你要抱着奴的孩儿去哪儿?”白衣女子转过身,看着女尸已然站在她的身后,绯唇似血染,上挑的桃花眼媚气横生。身着大红的喜衣更填了几分媚态。分明的红尘味又有超脱红尘的清丽,气质无双。
白衣女子此刻才认认真真地看她,复活后的她变得更加艳丽了。靳云朗该更喜欢她了吧!
“既然醒了,就随我回城主府吧!他会娶你。”白衣女子的眼睛清清冷冷,但好歹也有了几分有神。女尸好奇地看着她,眼神怨毒:“姐姐想通了?可妹妹如今的活死人之身怕是伺候不了城主了。况且,姐姐也不希望妹妹这样的身份玷污了城主的名声吧!”
白衣女子眼神依旧清冷:“洛倾城,我会给你生命,你只要好好照顾他,好好陪着他就好。”反正她从来就是他们一家人中多余的。靳云朗,你就要如愿以偿了,高兴吗?
“既然如此,那便把命给我吧!城主夫人。”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以后,你再也不是城主夫人了。
白衣女子将怀中的婴儿递给她,取下头上的蓝宝石雕的蝴蝶簪子,这还是他送的,如今也是送自己死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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