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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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明眼底掠过沉痛的光,惋惜道:“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你不懂它的美,正如盲人见不到光……阿嫣,我觉得你可悲。”

*

张嫣还是签了那份协议书。

离婚,多么新奇的字眼。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经常半夜作噩梦,梦见被唐子明休弃……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很清楚,她和唐子明不合适。

准确的说,她配不上他。

他是注定文史留名的才子,她是他人生的遗憾和污渍。

这样也好,他会和乔小姐在一起,成就一段人间佳话,万古流芳。

他会很快乐。

而她……她习惯了妥协,对大哥妥协,对公婆妥协,对丈夫妥协,早忘了怎么拒绝别人,所以她哭着提笔,所以她‘离婚’了。

即使,这个决定所需的代价,是她的命。

该怎么活下去呢?

张嫣不知道。

唐子明不爱财,他说了,嫁妆她全带回去,他一分钱也不要,还有公婆留下的遗产,他大手一挥,宅子钱财,分给她一半。

他真的是个好人。

高大英俊的外表,才华横溢的内在,热情奔放的灵魂,视钱财如粪土,重情重义……只是,不重对她的情。

张嫣叹了口气,看向镜中的自己,目光移到镜面的刹那,又像被强光刺痛一般,忙不迭地移开。

镜中的女人……那样普通,就是个黄脸婆该有的样子。

跟乔小姐比起来,犹如天上地下,明珠与泥土。

张嫣起身,神情麻木,慢吞吞地从柜子里,翻出几块上好的布料。

本是准备过年时候,给丈夫做新衣裳用的,现在怕是再也用不到了。

古有三尺白绫,这比三尺长多了,颜色是紫红的,俗气又土气,正配她这个人。

她是被丈夫休掉的女人,丢尽张家的脸面,大哥纵使会接自己回去,可以后的流言蜚语,是是非非,又该如何面对?

人言可畏。

死了,反倒轻松。

……还能去地底下,陪一陪那个没福气的孩子。

唐子明留洋前,她怀上了孩子,十月后生下一名男婴,取小名为盼儿。

那孩子多么可爱啊……出生的时候又瘦又小,没多久就养的白白胖胖的,一逗他就咯咯直笑,小手软软的,总喜欢抓着她的手指睡觉。

盼儿活着的一年,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不停地给唐子明写信,兴奋地述说有关盼儿的点点滴滴,起初口述,让人代写,后来学会写字,忍不住用歪歪扭扭的字迹,亲自对他倾诉。

每次收到他的回信,只要有关于盼儿的一言半语,便会开心的不得了。

后来,盼儿死了。

张嫣的世界崩塌了一半,不吃不喝了几天,每天都是熬日子,熬到天亮,等天黑,时间只是象征性的白天与黑夜的替换,没有任何意义。

再后来,唐子明回来了,又给张嫣带来了希望。

他是那么的悲痛。

对于那个无缘见面的孩子,他表现出了歇斯底里的悲伤和后悔。

他陪着她,听她哭着说盼儿的事情,没完没了,翻来覆去的说,他安慰她,劝她……他甚至给孩子写了一篇悼念的文章,情真意切,剧烈的悲伤仿佛从文字间流淌而出,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以致于张嫣产生了错觉——也许,他也是爱着她,爱着他们的孩子的。

没过多久,唐子明又坐船走了,再次回来后,便吵着要离婚。

刚开始,张嫣真的不明白,他曾经为了失去的孩子悲痛至此,那证明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为什么突然又变了呢?

直到现在,她终于想通了。

不是自古文人多薄情,而是他们的深情,全都赋予一纸诗书,最浓烈的情在文字里,到了现实……就只剩现实。

想通了,就没那么多执念了。

他不爱她,那就不爱吧。

她总是盼着他好的,希望他能和乔小姐幸福的生活下去。

至于她,也该作为一个合格的配角黯然退场,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毕竟,她很累很累,人间太多不如意,勉强活着也是煎熬。

床上的方枕边,有一双小鞋子。

她亲手给盼儿做的小鞋子,自他去后,一直放在枕头边,夜里实在想念的紧,便点亮灯烛,彻夜睹物思人。

张嫣珍惜地抚摸鞋面,苦笑了下,将小鞋子紧握在手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她想盼儿了。

*

虚空中的画面渐渐消散。

阿嫣从小凳子上下来,抬头看着打了个牢固死结的紫红色绸布,找了把小剪子剪断,几下扯掉。

老古董待在一边,奉上友情提示:“宿主,这次是要刷好感度的,上个世界你对两位路人用了媚术。”

阿嫣问:“这个世界的线索男主是唐子明?”

老古董点头:“对。”

阿嫣轻轻一叹。

老古董:“怎么,有难度吗?”

阿嫣笑了笑:“不,太简单了……自古文人薄情又多情,最是靠不住。”

老古董:“总有那么几个例外的。”

阿嫣说:“可惜唐子明不是。”

老古董:“他自认对乔秋露的爱情至死不渝,海枯石烂也不灭。”

阿嫣只是笑了一声。

他在写给短命的小盼儿的文里,更是声泪俱下,那又如何?

写完了,哭过了,也就忘了。

才子才女的感情总是比常人更丰富,更容易转移,时刻寻找着下一个能抒发无处安放的深情的机会。

接收了原主的记忆,阿嫣开始清点家当,把剩下的嫁妆,分到的钱财,还有一些首饰衣服整理完毕,便准备离开。

刚走两步,忽然碰到一样东西。

阿嫣低头看了看,弯下腰,将那只小鞋子拿起来,拍拍鞋底沾到的一点灰尘——这是原主临死前握在手里的,她最珍贵的宝物。

如今这个年代,民国。

这是最坏的时代,战火四起,山河飘零,国已不国,热血男儿奔赴疆场,百死不辞。

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催生了无数文学大家,新兴的思想与封建旧习碰撞,新时代的曙光初现。

而在这个城市。

十里洋场,醉生梦死。

这里有唐子明、乔秋露这般向往自由的青年男女,也有保守如张嫣的旧时代妇女。

人间百态,精彩纷呈。

这个时代对女人谈不上友好。

可对于阿嫣,却是一个闪亮的舞台。

第一步,当然是先搬出去居住。

都离婚了,还留在唐家,说不过去。

*

沈公馆。

男人穿一袭青色的古朴中式长袍,身处这座完全按照西方风格建造的豪宅,多少有一点违和。他坐在足可容纳数十人的长桌主座,面前是一张摊开的报纸,还有一份蛋糕,一杯咖啡。

报纸上,唐子明的离婚启事十分显眼。

男人淡淡一笑,合起报纸。

突兀的脚步声响起。

有人向这边走来,看见他,很自觉地放轻脚步,立在一旁,低声恭敬道:“二爷,乔小姐来了。”

沈景年道:“请进来。”

那人点点头,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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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名穿着时髦洋装女裙,戴白色的遮阳帽,烫卷发的女郎跟着他进来。

女郎很美,五官秀丽,几笔淡妆足以勾勒出夺目的美貌,周身散发着一种自信的,迷人的气息。

她看到桌上的报纸,沉默片刻,开口:“你看到了?”

沈景年温声道:“唐先生的离婚启事么?是的。”

乔秋露又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喜怒从不外露的男人。

他的年纪不大,至多三十来岁,肤色苍白,像是久不经风吹日晒,眉眼俊秀淡雅,带几分病气,一双细长的凤眸尤其漂亮,不动声色扫向他人的时候,自有江海横流,不怒自威的气势。

沈景年。

这名字,整座城市无人不知。

乔秋露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我不能和你结婚。”

沈景年并不觉得意外,神情淡然如初:“你想和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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