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王一国的妹夫莫东林这次也立了大功,直接调到了省里。
虽说他瞒上不瞒下,但这果断的决策都是有目共睹。
当前任务什么最重要:那就是让老百姓吃饱,不能吃了上顿没下顿。
自然这莫东林的做法,合了上面人的胃口,才有这次升官。
王连业这个大队长的头衔,并没变动,上面说了,让他好好干,将来能代表**人大到人民大会堂参加会议。
第一,他性子太软,不适合在往上升,他无法像莫东林那样,做出有力的判断,他都是跟着王一国的步伐走。
第二,他自己深知这个缺点,再说他没啥文化,是他爹在村里的影响较大,他才有机会自己当这个大队长。
这个大队长没啥工钱可以拿,都是靠自愿。
现在,上面人说了,他这个当队长除了口头奖励和书面奖励,还要每个月给他发工资。
这么一来,他就不用穷得捉襟见肘,老向王一国借钱。
王一国作为这个想法的主导者,实行者,他得到的实质奖励就是国家在改革和发展某些经济特区的时候,他能提前举家搬迁,在那里落户。
据说,那些经济特区现在开发的很不错,未来发展可期。
主要是那里的商业贸易,极有可能领先其他省市。
王一国考虑了一下,选择先去那边看一看,如果适合,他会想办法买下一块好地段。
至于落户,他还得听陈老太和王老爷子的话。
这是大事儿,不能马虎。
“老大,那你刚回来,又要坐火车去那边,不如先歇一歇,再去。”陈老太其实心里已有主意。
具体地还得等王一国从那边回来,谈谈是个啥情况,她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王一国摇摇头,“妈,不用,我不累,我想先去看看。”
早看早定下结果,免得错过好时机。
“那你钱够用吗?”陈老太边问,边和王老爷子对视了几眼,从柜子里取出用碎步包好的两千块。
王一国见状,赶紧推脱,“妈,你这是做啥,我钱够用了,我这还有三千块……”
陈老太却强硬地把两千块放到了王一国的手中:“老大,你要是真看上哪个地段好,你就买了。但万一你钱不够,买不起,那不就失去好机会了。而且这是你爹这些来发放的工资,我一直都给他存着,今天交给你,我们放心。”
王一国攥着这两千块,心里压力肯定是有的。
不过他还是坚定地向陈老太做出承诺:“妈,你们对我放心,那我也不会马虎大意,我绝不会让你们的钱打水漂。”
他手里的五千块在这年月来说,已经是笔相当多的巨款。
甚至只要拥有一万块,就已经是富户的象征,俗称“万元户”。
人人称羡,再者这年代的银行利息是实打实,有很多万元户,都喜欢把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
都想赚一小笔,然而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随着经济迅速增长,银行当然也会做出相应的措施和决策。
这种好事儿,只是一时才有,等过了这个风头,就知道别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是个啥教训。
八三年,全国基本下户,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幸亏,王一国签合同签得早,期限为二十年。
二十年之后,就能继续续约。
四年前,王一国在经济特区买了一块正在开发建设的中心地段。
不止花了五千块,王一国还向他小妹王美丽借了不少,才把那个地段给买下来。
户头是他们一家三口,户主是他自己本人。
陈老太和王老爷子并没有选择在那里落户,他们念旧,那地方发展得再好,都不如自己家乡亲切。
王一伟和王一生他们羡慕是羡慕,他们很清楚自己是拿不出那么多钱去买地段。
他们目前的工资就够养活自己家人,要想往外投资,那还得再等个七八年。
关键是王一国这养殖场越做越大,王晓悦就趁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让王一国在山上放养野猪,在山下养兔子,养野鸡。
何况她四爸王一生厨艺那么好,完全可以自己开一个餐馆,卖野味,发展农家乐。
正好等深圳那边的地段发展起来,再开一个分店,肯定也吃香。
“巧巧,你这个主意应该藏了很久,为啥现在才跟我说,不早点提出来?”王一国仔细翻看着王晓悦给他和王一伟用钢笔写出来,还并不完整,有些稍显不足的策划内容,忍不住抬起头,笑着打量自己的小闺女。
王晓悦知道自己是什么都瞒不过她爸,便蹬蹬地跑到她爸身边坐下来,挽着她爸的胳膊,笑嘻嘻道:“爸,我这个主意,还是奶启发我的,奶说,四爸手艺这么好,不应该再在饭店继续闷头干下去。那我心想,四爸不在别人店里上班,那就自己开个饭馆,反正咱们家有那么多野物,省了到别的地方去进货。还有爸,您就跟别跟我装蒜了,我不信你心里没这个想法,说不准您比我先想一步。”
王一国将小闺女额前有些凌乱的发丝拢了拢,承认道:“是是是,我心里也有这个想法,不过你这个鬼灵精,脑子里的小主意真不少。这放养野猪确实是比自己圈养起来长得快,数量多。”
“爸,那我给你出主意,你应该奖励我什么呀!”王晓悦讨好地看了她爸一眼,伸出手。
王一国听后,却轻轻地敲了敲小闺女的脑袋,见她嘟起嘴,一副我要不高兴的表情,便立马从身后拿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王晓悦接过袋子,将里面的几件连衣裙拿在身上比划了一下,说道:“爸,这些衣服挺好看的,不过有些地方我不喜欢,我让奶给我改一下。还有我早就知道爸爸从外面回来,会给我带礼物。”
说完,王晓悦还朝她爸做了一个鬼脸。
刚巧被进屋的李华兰撞见,点了点王晓悦的额头,“你今年都快十一岁了,怎么还跟以前似的,真幼稚。”
“妈,我年纪就算再大,在你们眼里,不也还是孩子嘛!还有爸爸肯定也给你带礼物了,你快去看看,我先出去了。”王晓悦偶尔这么幼稚,也是被宠出来的。
连她妈李华兰都被她爸宠得比同龄人看上去要年轻,有活力,皮肤不曾变黄,变黑。
这几年,她爸生意做大了,家里日子一年比一年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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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黑白电视机,他们家是第一个开始购买的人家,村里其他人都只是听说过,还没见试过。
全都吃完饭,纷纷跑到他们家来看热闹。
这时候的电视频道不多,只有两三个,换来换去没啥好看的,可新鲜,尤其电视里面的人讲话,那些村民眼睛都不眨地盯着,一点都不嫌眼酸。
哪怕以前他们每年都能看上两三次露天电影,但是都大晚上的要自己搬着板凳,不然就没有位子坐,要自己站上半天或蹲上半天,那不累得慌嘛!
何况他们累了一天,晚上再这么折腾,第二天都不想起来。
如今这电视机出来,白天也能看电视节目,他们可兴奋,可激动了。
都快把他们家当成电影院,每天吃完饭,休息的时候,都要来光顾。
不得已之下,他们家又自己买了一台放在房间,供自己家人观看。
还有她爸买车了,把小轿车买回来的那天,全村人都跑出来围观。
个个都竖起大拇指,夸王一国有出息。
不仅给老王家长脸,他还给王家村长脸,是所有人的福气。
“巧巧,把裙子拿来,奶给你改一改。”陈老太从厨房出来,见王晓悦手上有一个袋子,马上就知道里面装着啥,便把身上的围裙扯下来,放在一旁,跟她说道。
王晓悦笑眯眯地点头,“嗯,谢谢奶,奶最好了!”
话落,她才想起自己嘴里还有两颗摇摇欲坠地牙齿。
唉,还有两颗算换完牙,她要坚持。
只是没完换牙之前,像什么坚硬的东西都不能吃,就算是奶糖也不可以,万一粘牙扯不开,那得多痛?
而且她都是忍着不去碰那两颗要掉不掉的乳牙,她想等它们自然脱落。
像洋洋换牙比她换得快,现在都已经能拿着玉米棒子啃啊啃,她好伤心,只能看不能吃,真是太痛苦了。
“巧巧,等一下。”王晓悦把袋子交给陈老太,正要跟着她一起进屋。
王晓梅忽然叫住她,把她拽到一旁,低声道:“巧巧,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啥忙啊!晓梅堂姐。”王晓悦一双像猫儿似得眼睛,清冷又疏离,全然没有刚才的甜美和软萌。
谁让晓梅堂姐这段时间神神秘秘,也不像以前那样,跟大黄来往密切,倒像是有意躲着大黄。
家里注意到这个异常情况的就只有她和她二妈徐春花。
徐春花本想找时间,好好跟王晓梅再谈谈。
她原先是希望王晓梅开窍,一脚踹开大黄,但后来时间久了,大黄对王晓梅是个啥样,她也看在眼里。
两家人都知根知底的,没有必要再闹出啥幺蛾子。
万一王晓梅跟大黄闹掰了,再找一个不如大黄的对象,那她还不得被气得七窍生烟。
她就想跟王晓梅说说,让她收收心,再等两三年,她找到工作,有工资拿了,两家就把这婚事办起来,让她跟大黄结婚,省得日子长了,两家人都有意见。
哪想到王晓梅躲着大黄就算了,还躲着她这个亲妈。
每次想找她说说话,她都是找借口逃脱,死活都不肯跟徐春花单独待在一起。
徐春花这下还有啥看不出来,很明显,她闺女这是藏着猫腻,肚子里有自己的小九九。
说不定她对大黄有异心,看上别的男孩子了?
王晓梅不跟王晓悦客气,有话直说道:“巧巧,大爸不是刚给你买新裙子了吗?你借我一件穿穿呗!等我用完,我就还给你。”
“晓梅堂姐,你上次借我的那件裙子还没有还,还有上上次的那件被你穿了一次就弄坏了,我奶花了半天时间才缝好。这样吧!我借你钱,你自己去县城找孙阿姨的裁缝店,让苏婶婶给你做一件,咋样?”王晓悦身上穿得,还有柜子里放得都是她爸从深圳带回来的潮流款式。
其实款式并没有多老土,很复古,有些地方改一改,特别好看。
跟孙佳蕙店里的连衣裙款式相比,差不了太多。
像成年人的衣裙,还有服装,以她现在的目光来看,真的是比不上孙佳蕙店里的那些好看。
她现在还小,喜欢偏森女系还有甜美系的服装,这两种都挺适合她。
主要是她婴儿肥已经渐渐退去,个子在同龄人中算是高挑的那一类,要不然王晓梅咋能穿上她的衣服。
说实话,青春期的发育对她至关重要。
谁让洋洋都已经窜到一米六五了,再等几年,真得妥妥一米九。
她要是不加把劲,她在洋洋面前,就得伸长脖子,踮起脚尖,抬起头跟他说话。
王晓梅却一把放开王晓悦,不悦道:“不行,我立刻就要,你给我钱去买也来不及。再说,你都有一柜子里的漂亮裙子,你借我几件怎么了,你又不会少块肉?”
王晓悦被她这理直气壮地言论惊呆了。
她借她裙子是好意,要是她和她关系密切,那她拿出几件给她穿,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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