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1)
而这个“英明”的建议是谁提出的,除了李斯这个小心眼,还用作他想吗?
一旦张良开始跟着甘罗学习,那么他日后基本就是学宫和相府两头跑,那么再见父母的时间就相对更少了。甘罗父母早逝,故而他对学生也很体贴,着人在相府不远处寻觅了一个小院子,言道若是张家夫妻有意,可到此小住,也方便探望两个孩子。自然了,说是小住,若是有意长住,也无不可。
先前张良回来的时候就提起了这件事,张母的心里当然是想去的,当娘亲的,能离自己的孩子近些,如何不愿意呢。可是顾虑到丈夫,到底还是没有应承下来。不过既然现在张平主动开了口,那么张母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连忙应了声,回屋收拾衣物去了。
等到先前来挑衅之人带着更多人来到张家小院前叫骂之时,小院早已人去楼空。
要说扶苏这倒霉孩子,现在性子是真的越来越“嚣张”了。非仗着自己入门早,让张良喊他师兄,把张良给梗的啊。
可偏偏张仲又是个经不起糖衣炮弹诱惑的,扶苏拿出了一包糕点,就把这个小子给收买了,于是张良就只能心梗地发现,自家傻弟弟只要扶苏一出现,就特别亲热地“师兄师兄”的喊。
张良:“……”
我的傻弟弟哎,先不说你俩年龄相仿,就说你俩也不是一个老师吧,他是你哪门子的师兄啊!
甘罗收弟子的要求是很高的,聪颖如张良,同意,单纯如张仲,额,还是算了吧。好在学宫之中良师众多,张仲跟着其他孩子一起进学,还多了不少玩伴,倒也不错。
不过张良明面上心梗,可是内里对扶苏此举还是感激的。需知他和弟弟都是前韩之人,在这学宫之中也算是隐隐受到排挤的那一拨。虽说自从他拜入甘罗门下之后,他的境况略微好转了一些,可是张仲却没有拜师。
原本张良还为自己的傻弟弟担心呢,哪知道扶苏不过逗着张仲叫了一声“师兄”,他们兄弟二人在学宫之中的待遇就来了个天翻地覆。
最明显的,每日的饭食待遇又上去了。张仲作为一个小吃货,每天吃肉吃得那叫一个高兴啊。
为此,张良在甘罗为他解惑之后也顺嘴问了一句,要说扶苏地位高吧,可是他到底还年幼,怎么对于学宫之人影响这么大呢?连食堂掌管饭食的大师傅都如此,张良还是很受震惊的。
甘罗笑了半天之后才解释道:“那自然是因为扶苏是公主殿下的心肝宝贝啊。”
要说肉麻,甘罗真是没见过比这姑侄俩还不要脸的。明明从前的扶苏是个腼腆害羞的好孩子啊,怎么现在就成了个黑肚子老油条呢?甘罗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浑然忘了他在这件事上也可算得上是“劳苦功高”。
“弟子听闻这学宫便是公主殿下力主要建的?”
“正是,公主殿下提出了要建学宫,而后邀请荀子前来担任祭酒,在这之后更是研发笔墨纸砚,大肆招揽百家人才。公主本身亦是才学过人,通晓各家,尤其善墨家阴阳家医家,而在兵法谋略之上,堪称是大秦第一名将,故而学宫之中人人推崇公主殿下,扶苏由殿下亲自教导,所以他在学宫之中的地位也是非凡。”
当然了,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公主极善厨艺,在她的友情帮助之下,学宫的饮食水准被极大地丰富提高。不过这样稍稍有些损害形象的事情,就没有必要说了。
甘罗对谨欢那自然是赞扬有加的,开玩笑,他小命都是谨欢保住的,而且大王又是个姐控,没看到现在百官们拍公主的马屁比拍大王的马屁都顺溜嘛!
没办法,这都是业务需要啊!
而此时,“大客户”谨欢正在和“老板”嬴政对着一张舆图,开始了下一轮的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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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看有话说)
第122章 大秦长寿
算计什么呢?
算计西边和北边的邻居们。
刚刚灭了两国,这个时候要是再有个其他动静,其余各国肯定毫无疑问要抱团。而且连着在外征战许久,秦军自己也是劳累的,故而至少两年之内,秦国是不打算再次出兵的。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先把东郡和颍川郡两块地方彻底消化了,并且学宫之中又有了更多的有用之才后,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而现在,显然就是不那么合适的。
但是不对外征战,不代表就彻底歇下来休养生息啊,大好的宝贵光阴怎么可以这么浪费呢!
于是嬴政和谨欢的目光非常一致地转移到了另外的邻居身上。
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但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萝卜加大棒的政策,都是最好用的。
氐,羌,匈奴,他们可以是最糟糕的敌人,也可以变成最听话的马前卒。谨欢的骑兵已经训练的足够好,可是这些夷狄们,生来就是最好的骑兵。而且他们的加入,还可以解决秦国现在最重要的问题,缺人。
没错,就是缺人。
各国连年征战,青壮大都消耗在了每一场战争里,这一点,秦国也不例外。而且更明显的人力缺口出现在了东郡和颍川郡,秦国一路势如破竹,可是相对应的,魏国和韩国的牺牲就变得多了。虽不至于十户不存一户,但是地广人稀就成了一件没法改变的事实。
而与此同时,秦国还要准备对赵国和楚国用兵,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抽出额外的兵力来防备匈奴和氐羌,完全就是雪上加霜。虽说当年嬴政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扫平六国,一统天下,但是谨欢觉得,路,其实可以走得稍微轻松一点。
天下,要打,可是也要治。不然等到统一天下后,嬴政那如火箭一般的改革速度,其他地方根本就跟不上啊,这样带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大后方永远都不能失火。这是谨欢最宝贵的经验之一了。
“只是蛮夷之人不通教化,不明道理,便如利刃,或有反噬之嫌啊!”甘罗一脸的不赞同。
以往总是下意识要先和甘罗唱一回反调的李斯也是这个意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纵能压制一时,也未必可压制一世,此事终究过于危险了。”
反倒是龙阳君提出了和两人完全不一样的意见。
没错,就是龙阳君。
谨欢已经发现了一个悲催的事实,她与其说是给扶苏找老师,还不如说是给嬴政找后备军呢,这才过了多久啊,龙阳君就被挖角了。
呸,挖你亲儿子的墙角,你这个当爹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呢!
对此,嬴政丝毫不为所动,并且强烈表示欢迎他姐去给那个小兔崽子找更多的老师。没办法啊,就是觉得他姐给小兔崽子找的人特别的好用呢。聪明,有眼力见,会来事,而且还蔫儿坏!聪明脑袋黑肚子,啊,这样的大臣请给他来一打。
哦,对了,还有甘罗那个小徒弟,小兔崽子的“师弟”,今年十五了吧,唔嗯,十五,也快了,快了。
至于说为什么满朝文武辣么多,嬴政偏偏专挖亲儿子的墙角,大概因为他是一个聪明的亲爹吧。好用的人才不赶着这个时候用,那要等到什么时候,等着长蘑菇吗?
对了,说到蘑菇,姐,我们晚上真的不能吃烤蘑菇吗?
谨欢赏了嬴政一个白眼,示意龙阳君继续说。
“如二位大人所言,蛮夷之人,不通教化,见利忘义,且很有可能噬主,但是有一点,两位可能没有在意,就是畏强。”
“畏强?”
“没错,蛮夷中有贪生怕死,见利忘义的小人,但是更多的,却是敬畏强者的勇士,昔年武安君在世之时,蛮夷之人闻风而逃,无他,敬畏武安君,而如今——”龙阳君话说到这里,其他三人的目光一致转向了谨欢的身上。
“喂,看我干嘛?让我去打架啊?”谨欢下意识脱口而出道。
嬴政很是严肃地点了点头,“没错,姐,你去打架吧。”
谨欢:“……”
夭寿哦!我弟弟又疯辣!!!
“若是公主出面的话,此事或许可行。”甘罗沉吟片刻接道。
哦哦哦,甘罗也疯啦!!!
事实证明,聪明人哪怕看起来疯了,实际上也疯了,提出来的方案,也都是有用的。
“售卖白糖的铺子中,除开前往其他各国的,还有一部分胡商,据闻白糖在草原上市出的价格相当之高,若是以此为利益相诱的话,或可有用。”李斯又提议道。
现今秦国有许多土地都种了改良过后的甘蔗,虽说粮食才是根本,但是在糖的价格几倍于粮食的情况下,谁不愿意种甘蔗呢。种好之后可以以粮食两倍多的价格卖给官家,至于说官家制出来的白糖价格卖得更高,那就与他们无关了。
“对了,臣突然想起一事,先前公主曾经戏言过羊毛衫,倒是不知道此物为何?”甘罗又给谨欢挖了一个大坑。
谨欢:“……”
甘相,我跟你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啊!
“羊毛衫?姐姐,这又是何物?”嬴政也颇有些不解问道。
要说古人的智慧吧,那绝对是没得说的,现阶段的织机虽说看起来又蠢又笨重,但是毛毯之类的东西已经能织得很好看了,像是王宫里,基本到处都有这些东西。然而,还是没人想起来拿这个织衣服。
不仅仅是这个东西,包括谨欢一开始打从想找的棉花种子,到现在也没有找到的迹象。而这件事呢,谨欢其实已经忘了。
“系统,人家穿越就是搞大事的,发明什么火药,玻璃,肥皂,水泥,怎么我就跟吃喝住行绑定了呢?”谨欢默默在心里吐槽系统道。
系统:“可是这些事你不是已经干过一回了吗?”
谨欢:“……”我擦,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系统:“做事情不要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才有火药就想着造导弹,你这步子跨得太大,小心扯着蛋。”
“谢谢,我没有蛋!”册那,居然被系统给教育了,这叫个什么事儿啊!
系统:“你说你好歹也是建设过社会主义新中国,是曾经的*接班人来着,怎么这些最基本的都忘了呢?”
“行了,莫名其妙八竿子打不着的屁话就甭说了,不就是织毛衣嘛,织织织,现在就织,行了吧!”谨欢觉得自己老委屈了,她自打来了之后就各种兢兢业业的工作,虽不说宵衣旰食吧,但是这次出去一打仗就是大几个月,晓行夜宿的,她说过一声苦了吗?
但是谨欢心里也清楚,系统提醒地并没有错,自从她的目标彻底转移到拓张领土,出去干仗之后,原本的国计民生,她是真的忘了。
她想要让嬴政不再成为史书上记载的那个暴君,所以她想要让百姓安居乐业。
只是说好要找棉花的,没有找,说好要织毛衣的,也没有织。她说要让百姓吃饱穿暖的,现在看来,吃饱也许是快要做到了,可是穿暖这一项,说真的,作为一个万恶的统治阶级,她真没挨过冻。而且就算外面再冷,她也感受不到啊!毕竟就是这么强悍嘛。
“所以,我们到底是先去打架,还是先织毛衣?”谨欢想了想,问出了这个“绝世难题”。
嬴政有点崩溃,“姐姐,这个毛衣,到底是什么啊?”
谨欢随意指了指地上那块毛毯道:“你们知道这东西是用什么做的吗?”
“羊毛。”
“没错,羊毛,羊毛可做毡毯,那么自然也可以用来做衣物,而且此物保暖效果应该不错。”一般谨欢说不错的,那就错不了。
于是嬴政一声令下,咸阳附近的羊,都倒血霉了。
第123章 大秦长寿
暖和的衣服给人带来的诱惑是巨大的,羊毛被一道又一道工序处理成可以纺织的羊毛线,墨家那边也迅速研制出了实用的纺织机,前半片,后半片,再加上两袖子,在大家还没学会怎么用那四根竹针打毛衣的时候,这种在谨欢看来完全是“粗制滥造”的毛衣从上到下,俘虏了所有人的心。
日哦,这东西穿着好暖和啊!
而在谨欢用手打出一条蓬松的大围巾,并且嬴政以第一套羊毛衫裤归了扶苏所以这个要归他的理由带着炫耀了一番之后,羊毛围巾也迅速地风靡了起来。
人的智慧是无穷尽的,在谨欢还没意识过来的时候,帽子,手套,就全都出现了。
然而秦国的羊就这么多,其他各国的羊毛也基本都被商人们运来了秦国,换成了钱财和各种糖果点心好吃的,再加上羊就算一天喂十八顿草料,那毛也没办法长得跟地里的野草似的嗖嗖嗖。于是乎,这次在朝上提出和氐羌匈奴进行羊毛贸易的时候,除了个别脑子有问题的二百五,几乎是全都举手赞成。
不就是互市嘛,开开开,别的不说,先跟他们买上几万斤的羊毛再说。
至于谁去谈这笔生意,大家一致表示,李大人,必须李大人,小心眼地要上天,而且扣扣索索的,特别小气,真的特别适合谈生意。
李斯对此表示有点委屈,他这么一个伟光正一个人,对吧,明明真正小心眼又小气的那个人是甘罗,怎么会是他呢?
对此,甘相随意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家底,我这么有钱你说我抠门?回家数你的半两钱去吧!
谈生意的人商议一番后定下来了,而压阵的人却是不用考虑的,朝野上下一致表示,大王啊,这种关键时刻,必须放公主殿下啊!
于是谨欢就带着她的骑兵,领着以李斯为首的官(忽)员(悠)们浩浩荡荡出了咸阳,然后在离开咸阳不到一天的时候,就在半路上看到了“离家出走”的扶苏,蒙颖,还有张良。
扶苏笑得一脸腼腆,蒙颖则是春光灿烂,至于张良?算了,还是别形容了吧。
“你们怎么跑来了?”谨欢二话没说,就拎着三个倒霉孩子上了马车。
问起缘由来,蒙颖率先站出来了,“公主,不是公子的错,是我想要跟着公主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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