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酒后乱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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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的,远不止这些。

有些事,宛如钉入骨髓的长针,只在特定时刻隐隐作痛。

万姿摸索不到,更拔不出,它们已经长在了血肉之中。

高二那年,她在爸爸车上发现了一盒安全套,已经拆封且所剩不多,而爸爸已经夜不归宿好几回了。一个十六岁少女是担不起这种惊惧的,她立刻告诉了妈妈。

然后,如同幼年时见证小鸭子的尸体一般,她见证了父母本就奄奄一息的婚姻,又如何于濒死一线,爆发出强大生命力——

爸爸口口声声“爱那个女人”,妈妈却死扛着不愿意离婚;就在妈妈万念俱灰时,爸爸又突然回心转意了。

他们永远就像一对末流演员,剧本拙劣无奈入戏太深,只好在互相仇恨辱骂间,继续这场畸形秀。而他们都忘了,台下还有落单的观众。

被恶心到的,从来只有万姿一个人。

至此之后,她畏惧婚姻,逃避亲密关系,痛恨出轨与不忠;但最恨的,还是父亲。

陪她长大的是他,背叛家庭的也是他,爱瞬间翻转成憎,她简直想弄死他。戳破秘密的那晚,她仿佛一夜早衰,不再给他取那些傻乎乎的昵称,不再跟他多说一句话,甚至不再叫他“爸爸”。

这般孩子气的抵制,她本以为很难长久。但事实证明,实践起来轻而易举。

一个铁了心冲出小城,留在大城市读书工作的孩子,几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算起来也不过区区数十天而已。

日子过得很快。

大学毕业的第一年,万姿正式成为上班族,成为香港拥挤人潮中,最不起眼又努力向上的七百万分之一。

某天深夜加班,她突然接到爸爸的语音。

工作被中途打断,她口吻很难柔软:“万永安,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最近想去趟香港,你有没有空见个面?”

他的语气中有种僵硬的随意,宛若一块空心陶砖,被压在她的沉默下,最终还是分崩离析。

“忙就算了。”

“有的。”

时间如水,早已把万姿对爸爸的恨意稀释成了漠然。再怎么心冷,到底是一家人。

她答应下来,就像接下来一个难搞的项目,甚至还如服务客户般,为他定机票定行程,处处透着周全而无情的专业客观。

然而,爸爸甚至连首日的安排都没走完。在铜锣湾吃完晚饭,万姿本来想带他去看赛马,但他却意兴阑珊,连讪笑都是疲倦的。

“有痛风,走不动了。”

这种慢性关节炎,是嗜好海鲜的小城居民常见病,爸爸也不能幸免。于是,同游时体力不支的人,从她换成了他。

夜色朦胧,时候尚早,她便领他去维多利亚公园歇息,顺便在雪糕车买了两支霜淇淋。最淳朴的香草牛奶味,是古早年代专属的味道,甘甜而渺远。

舔着奶油,他们坐在维园入口处的长凳上,各自无言。

草木扶疏掩映着鸟叫虫鸣,这里是铜锣湾的绿色之心。繁华商圈近在眼前,有铃铛响声悠悠荡漾,红绿配色的广告字比霓虹灯海更夺眼球,勾出一行行的“Christmas Sale”。

又是一年圣诞季。

“你记不记得,以前我给你买过一棵圣诞树。”

眺着那些光点,爸爸率先打破沉默。

“嗯。”知道他在艰难地没话找话,万姿便也淡声,“你是给我买过很多东西。”

“因为你小时候什么都喜欢啊。”

“悠悠球、四驱车、芭比娃娃……”想到了什么,爸爸陡然笑起来,“对了,你那时还非要养一只鸭子,染色的那种,劝都劝不动……你又太小了,我都不忍心告诉你养不活……”

“的确养不活,一星期不到就死了。”

吮了一大口霜淇淋,冰凉感瞬间蛰入脑海。浸在自虐般的过瘾里,万姿慢慢睁开眼睛。

曾经撕心裂肺的往事,现在提起甚至还不如这般痛。

“死了也好,如果它侥幸活下来,应该会掉色变丑,变成十几斤的普通老番鸭,过不了多久还是被妈妈捉了烤了。”

“不,你妈不是这种人。”爸爸倒是认真地,“她会觉得番鸭还是适合炖,加虫草花最好。”

几乎惯性使然,万姿跟他相视一笑。

在她孩提时代,面对脾气火爆的妈妈,他们是个小小同盟。每当她被妈妈骂哭,爸爸总会这样陪她编排几句,但等她冷静下来,他的落脚点永远是——

你不要生妈妈的气,她只是方式方法凶了点,其实很爱你。

彼时,她不明白这是大人惯用的安慰话术;更不懂得组织语言告诉爸爸,即便再爱一个人,方式方法不对,也是对爱的一种消耗。

可她终于想明白时,一切为时已晚了。

爸爸已把他对家庭的爱,消耗殆尽了。

“万永安,所以你什么时候要和我妈离婚。”

霜淇淋里明明不含酒精,万姿却仿佛借着酒劲。笑容凝固了一瞬,爸爸再开口时,却是极平静的。

“当年没离,现在也不会离了。”

“为什么不?”

没想到他会主动提起“当年”,而且语气毫无波澜起伏,仿佛在讨论一件死物。

万姿隐隐的火气立刻就窜上来了,极力压着一层冷诮——

“你们又没有感情,多少年了,就这么吵来吵去,不觉得累吗?”

“再说‘当年’……当年不是你出轨?不是你说要离婚?”

“不是你说要净身出户,再也受不了我妈了?”

音调不由自主越拔越高,言辞锋锐如刀,淬过火喂过毒,挟着快意和恨意,拔出再度没入。从来都是至亲最知命门,她一向清楚,如何凌迟眼前的男人。

她等着他咆哮反击,可他只是沉默地望过来,神色如牛马般沉着温良,简直有献祭的圣光。

仿佛一拳拳打在棉花上,这种无力感逼得她彻底愤怒:“当年我还不懂事,求你们不要分开,你口口声声跟我和我妈说,你爱那个女人。”

“怎么?最后又不离了?”怒极反笑,她咬着牙一字一顿,“看来到底是没那么爱,对吧?”

诘问在耳边炸响,可置若罔闻一样,爸爸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唯独手中霜淇淋,在淌冰冷发腻的眼泪。

然后他抬头,低语,堪堪盖过她急促未甫的呼吸。

“你不是要杀了我吗。”

“……什么?”

万姿怔住。

“当年我要离婚,你不是要杀了我吗。”

“我没有——”

激烈反驳张口就来,但她似乎在刹那间一脚踏空。

一颗心,更是猛地下坠。

是有的。

当年发现爸爸出轨时,她的确想杀了他。

在那个父母争吵到极致的夜晚,当妈妈嚎啕到再也流不出泪,十六岁的她几近崩溃,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于是趁爸爸熟睡后,她拿了把菜刀,坐在他的床头。

手是颤抖而不自知的,衬着爸爸深浅不一的鼻息声,如同一段扣人心弦的迪士尼动画片,她要在巨龙看守下偷走金蛋。

然而事实是,汗水滴入眼睛,视野时而清楚时而模糊。她在这种间隙里,忍着剧烈的砰砰心跳,不断调整刀刃位置,试图一举砍下爸爸的头颅。

她当然没有成功。

是妈妈拦住了她,哭着说“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要因为他再搭上你的人生”;妈妈还说,别这么做,他毕竟是你的爸爸。

彼时万姿只想大吼大叫,这个男人才不是她爸爸,他怎么会背叛家庭,他陌生得甚至对死亡都无知无觉,无动于衷。

可在被妈妈夺走菜刀那刻,她就泄了所有力气,连句成形的话都没有。

像是决堤河流,点滴回忆奔涌着翻覆而至。

此时此刻回过味来,万姿只觉得有种悲哀的荒唐。

在那个炼狱般的夜晚,叁口之家各怀鬼胎,怎么可能有人睡得着。

爸爸一直在看她,看她握着刀走进来,坐下来,把锋利如弯月的刃口对准他。

那是昏暗卧房里的唯一一抹光,但也比不上她的泪眼明亮。

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提离婚。

“你小时候,连只小鸭子的尸体都不敢碰。”

万姿不知道爸爸为何说这个,可他就是说了。

他笑得轻松,也轻松地简直把她心脏攥在掌中,慢慢挤压揉搓,酿出酸楚血浆。

“我不后悔。”

同样地,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说这个。

然而爸爸只是和她四目相对,他们的眼眸是一模一样的褐黑。

“我知道。”

“我真的下得了手。”

她的声音已经在颤栗了。

“我知道。”

咬紧牙关,猛掐大腿,可当爸爸出声时,万姿终究溃不成军。

树影婆娑,温柔地掩映着石凳。她在阴影中漾出泪意,又逼自己收回。

为什么,人要背负如此深重的爱恨,扭曲又无言,生生捱过这么长时间。

她是,爸爸也是。

“我只是希望你和妈妈都过得好,哪怕不在一起过。”

“你跟妈妈不相爱就算了,好聚好散不行吗,给我点时间消化,我不是接受不了。我是接受不了你出轨,非要偷,非要骗。”

酸楚滋味再度沁出,她难忍得只能深呼吸,再慢慢地吐:“反正,如果现在你想和妈妈离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想跟她过了也好,想跟换个人过也好……”

“只要妈妈愿意,我没有反对意见。”

这是少女时代的万姿,永远不会说的话。

那时她只想爸爸迷途知返,回归家庭,她宁可他振振有词自己不过“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也不要他用对那个女人的奋不顾身来暗示她,原来她的原生家庭才是错误。

在她自幼生长的小城,社会关系是张细密的网,以供有心人捕风捉影。他们在闲言碎语时,是不会把小孩子当人看的。

于是,她便知道了所有事情。

爸爸还不是爸爸时,他在读小城最好的高中,他交了个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也就是那个女人。

在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们传纸条,骑单车,备战高考,憧憬共赴一所大学的未来。然而现实发展就是这么俗套,那个女人考上了,爸爸却落榜了。

世界就此被割为两半,一对有情人各自一端。

女人留在大学所在的大城市闯荡,爸爸则读了个不怎么样的大专,做了几份不怎么样的工作,最后靠开出租车为生,和女人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失意落魄最助长一时冲动,就像借酒其实浇不灭哀愁,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夜晚,他和一向爱慕他的大排档老板之女上了床。

酒后乱性没有保护措施,怀孕不是意外而是注定。这在小城是件不大不小的丑闻,奉子成婚则是最体面的收场。

给彩礼,收嫁妆,闹洞房,迎接新生命,拼命挣奶粉钱,面对昔日痴恋他如今骂他窝囊的老婆……他就像不知疲倦踩滚轮的仓鼠,甚至没有思考这一切的时间。

等少年回过神来,他已人到中年。

中年危机是有钱人的特权,可以买跑车追年轻女孩。普通人如他,只能坐在自己的破烂出租车里,等客时慢慢点一支烟,漫无边际地发呆。

然而,现实发展果然就是这么俗套,他等来了她。

世界上有这么多小城,小城里有这么多的士,那个阔别已久的女人,唯独上了他的那辆。

兜兜转转,她依旧孑然单身,而且事业坎坷。显然,大城市不是旧情人,不会抚慰所有心碎者。

而这种抚慰,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家庭与绮梦拉扯,他人生中第一次混淆油门与刹车,煎熬又不舍地,冲向悬崖,一往无前。

直到被女儿发现。

“那个女的……有家庭了吗。”

爸爸沉默的时间实在太长,万姿忍不住从中截断。终于有一日,她可以跟他如成人般平等地对谈。

可再怎么开明,谈及他的出轨对象,她依旧心存膈应。避开他的目光,她难得啰嗦且不免局促。

“如果她是单身,你们还互相喜欢,要过就在一起过吧……放我妈自由,这样她也能再找一个她喜欢的……”

“如果她不是单身,我觉得你还是别想了……说明人家已经翻篇了,已经有了新生活……”

“总之你现在和她还有联系吗,有的话——”

“她啊……”

“已经死了。”

被人扼住咽喉般,万姿猝然收声。眼睛真如缺氧似地瞪大,定定锁着爸爸。

“啊?”

“……她长了坏东西。”

这是小城说法,指代一切令人讳莫如深的恶性肿瘤。

爸爸方言讲惯了,就连普通话也略带乡音,伴随低沉的男人声线,浮着一种无能为力,质朴而漠然。

“所以没办法。”

“什么时候的事情。”

在震惊中勉强发声,万姿头一次发现,人的味蕾原来也是后知后觉。

否则为何咽下霜淇淋这么久了,此刻舌根却泛起稀薄的苦味。

“前段时间吧。”

爸爸倒是出奇的镇定,甚至捉到她的错愕时,一笑置之。

“都是这样的……你们这代分开了,就是各过各的……我们这代分开了,很多说没了就没了。”

顿了顿,唯恐她误解似的,他又很快补充:“当年……之后我一直没跟她联系。”

“是有共同的同学帮忙丧事,然后跟我说的。”

扼在咽喉的手持续施力,万姿说不出话来。

刹那间,她恍然明白爸爸为什么要来香港,离开小城一段时间,呼吸陌生城市的一口空气。

但如果她不问,他什么也不会说。

“没事没事,你还可以找别人,不要想那么多……”

“实在不行离婚了,留在香港住一段时间,你跟我妈分开住也挺好的,这里什么人都有……”

心跳得无序猛烈,明明该感到痛快的,可万姿几乎是在胡言乱语。就像骑上少年时期流行的死飞单车,把疾风景色甩在身后,明知接踵而至就是超级大拐弯,慌张又要装腔——

然后,她被人握住了车龙头。

那句小城方言散在偌大的公园里,只有她能懂。他在笑,也在摆手。

“万姿,爸爸是老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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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瞬间空了。

紧接着所有情绪猛地涌来,低头捂住脸,万姿泣不成声。

原来二十几岁的人了,在某一刻总会重回童年,一样哭得泪雨滂沱。

“不要哭啊。”

窸窸窣窣,是爸爸从口袋掏出纸巾递给她。如今,他的确和所有勤俭节约的老人家相似,在哪家餐馆吃饭,就一定会带走哪家的纸巾。

可他分明又露出那种亲切而疲惫的神色,跟十几年前,带她埋葬小鸭子时,如出一辙。

“没办法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十几年前,回到新旧世纪交替之际。

那时,千年虫危机阴霾散去,小城正流行过圣诞节,《英雄》是本土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大片,世界的主色调是后来被归为“Y2K风格”的梦幻粉紫色,所有人都在快快乐乐地拥抱千禧年。

她不过是一介小孩,却像任何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一样,觉得她活在最好的年代,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尤其是她,有个无所不能的父亲。

但她并不知道,《英雄》中,刺客残剑、飞雪、无名永远不会老去,因为他们死在了电影里。

可在父亲牵着她走出影剧院的那一刻,在父亲给她解释剧情的那一刻,在父亲笑着问她以后要嫁甄子丹还是李连杰的那一刻,岁月已经决绝地,一格格向前走。

世世代代,不再回头。

“别哭了傻孩子,没办法的,人都是会老的。”

她一直记得这个夜晚,在这静谧的维多利亚公园。抬头徒劳地阻止水滴下落,摩天大楼高耸入云,点亮浓黑天际,却令人想到梵高的《星夜》。

二者相比,像是沧桑和童真的区别。

隔着模糊的视线,她望见另一双泪眼,含着千言万语,又终归沉寂。

他始终没有哭出来,从头到尾,只是平静地看她,平静地直叙。

“还有啊,万姿。我欠你一句话,应该从来没讲过……”

“这么多年,爸爸对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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