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在得知了谢琬的姓后,廿五就不好意思继续称呼她为阿琬姑娘,也改口和别人一样叫她谢姑娘。
从廿五口中,谢琬得知,原来昨天叶孤城会一个人先至镇海楼,是他本人准了廿五去逛庙会。
白云城没有花神信仰,因而也不庆祝花朝节,廿五对恰好碰上的花朝节心底里自然有几分好奇。在确认城主无需他在左右后,廿五便在庙会上逛了一小会。
谢琬没看出来叶孤城私底下是这么好说话的人,不由有些讶异。
侍卫廿五一瞥见谢琬宛若天仙的脸,就想起当时城主虽然忍耐着情绪、却依旧抱着她走在街上没有把谢琬丢下来时的场景。
廿五见谢琬对此似乎有些惊讶的样子,不由地替他们城主说好话。
“城主他虽性子淡,但待我们都极好。”
当然,这话廿五也只敢在叶孤城不在的时候讲。在城主面前,他们这些人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谢琬轻挑了眉。
看不出来,叶孤城还挺得人心的。
一天下来,似乎叶孤城还是没有退房离开的打算。
这让谢琬愁得只觉她最近又要开始掉头发了。可她又总不能冲到叶孤城面前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老实说,谢琬也不敢。
叶孤城和从前谢琬接触过的任务对象都不一样,他整个人就像没有剑鞘的寒铁利剑,光是剑光就让人心里生畏。谢琬在他面前,多多少少觉得有些压力。
“唉。”谢琬手里拿着筷子,叹了声气。
小桃和阿棠不知道她在叹气什么,便问:“小姐,今天的菜色不合您胃口吗?”
谢琬摇了摇头。
“没有,就是想叹气。”
两个小丫头听了,不赞同地劝道:“好好的可不能叹气,他们都说了会把运气叹走的。”
“好好,都听你们的。”
谢琬和两个小丫头说笑了几句,却见到钟叔脸带忧色地跑过来。
“小姐。”
“钟叔怎么了?”
钟叔回禀道:“今日李公子他特地嘱咐过我,说他去一趟李园,但若是晚饭前还没有回来,便让我一定要和您说一声。现在……小姐你看?”
谢琬唇角的笑意收敛了起来,她往门外望去,天上连最后一点霞光也被吞没干净了,只剩下各家亮起的隐隐灯火。
李寻欢怕是出事了。
【谢琬:统儿?!怎么回事?】
【系统:龙啸云找了胡不归做帮手,李寻欢现在处境不妙。】
【谢琬:这胡不归用的是什么武器,厉害吗。】
【系统:用的是一柄竹剑,很厉害,深不可测。】
【谢琬:竹剑?知道了。】
谢琬豁然站起身,让阿棠和小桃留着等她,她自己疾步走出院子,边问跟上来的钟叔:“叶城主的晚饭送了吗?”
钟叔不解,不该问他李探花的事吗,但他还是照实回复:“方才就正准备着呢,现在该在装盘了准备给叶城主身边的那名侍卫小哥了。”
谢琬点头:“那好,拿给我吧,我亲自给叶城主送上去。”
钟叔:“……啊?”
李园中,灯火通明,厅堂内却只坐着一个人。
龙啸云静静坐在椅子上,手中握着一只茶杯。可靠着桌面却仍旧微微颤抖的手泄露了他的内心其实并不平静。
他甚至觉得有些煎熬。
倏然,林诗音冲了进来。龙啸云看见她,神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抿了抿唇角,本想扯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柔声询问她怎么了,可当龙啸云看到林诗音脸上的愤怒和冰冷时,他浑身僵硬了。
“龙啸云,你原来只是个假仁假义的伪君子!他怎会错信你这种人!”
龙啸云沉默了很久,缓缓问林诗音:“你知道了?”
当他慢慢走近林诗音时,林诗音皱着眉往后退,似乎厌恶极了龙啸云,不愿与他靠近。龙啸云默默看在眼里,倏然逼近,死死抓住了林诗音的手腕。
林诗音一个闺阁女子,吃痛地叫了一声。
“龙啸云你放开我!”
龙啸云轻叹了一声,可抓着林诗音手腕的力道却没有丝毫减弱,像是一把钳子死死地攥住她。
“方才李寻欢去冷香小筑时,你偷偷去看他了?”
“诗音,下个月就是我们的婚期,你怎么能去见他呢?”
林诗音被他眼中极深的暗色给骇住了,片刻后,怒视着他一字一字顿道:“我不会嫁给你。”
这一次,龙啸云没有说话。他压着林诗音的肩膀让她坐在椅子上,双手交于背后凝视着远方,忽然说道。
“那你想嫁给谁?李寻欢?”
“可今天过后世界上再也无李寻欢这个人了。”
“是么。”门外传来一道朗声,“可上天却不怎么想让李寻欢死。”
背着月色,李寻欢脸色有些惨白,想来他身上有伤。他先是安抚地看向林诗音,而后目光落在了屋内的另一人身上。
李寻欢苦笑。
“我以为,我并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
第13章 真相(四)
“对,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反倒是我处处对不起你。”龙啸云松开背在身后的手,薄凉地笑了一声,“所以她又救了你一命?”
“是,她又救了我一命。”李寻欢叹息。
龙啸云曾经寝食难安的秘密终于还是被揭开了,现在看来,即便得了原主的保证又如何呢。谢姑娘不说,可命运还是让李寻欢发现了。
现在李寻欢出现在这里,也就意味着他龙啸云输了。输了兄弟情谊,输了心爱的女人,输得溃不成军。哪怕他自己内心里也不觉得真的能杀死李寻欢,可到底有些意难平。
“可我还是想不明白。她虽助你,可她自己一人是绝不可能敌得过胡不归的,莫非李寻欢也够狠心,把一个爱你如此深的女人独自留在那里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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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龙啸云提起谢琬,李寻欢顿了顿,而后感慨笑着摇了摇头。
“你能请得动胡疯子胡不归,我如何请不到帮手?”
“是谁?”龙啸云不死心地斥声问道。
“叶孤城。”
时间往回些许。
李寻欢翻墙进了他原本的住处冷香小筑,在柜子里翻找了一会,果不其然找到了那方绣有流云的帕子。经年过去,那股冷香早已消失,成为了只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一处清冽无垢的净土。香味无从比对,可真相早已不需它来作证。
龙啸云初见谢琬时的种种异样,谢琬所谓早就好了的旧伤……一切早已有迹象,只是他双眼蒙布全然不知。
流云手帕上洗不掉的血迹早已暗沉发黑,无论李寻欢多么小心珍藏收进柜子里,也无法阻挡岁月在它上面的痕迹。旧物难圆,旧情亦如此。当初他把这方手帕视为他与龙啸云友情的象征,如今恐怕也如这方帕子,旧了也变了。
李寻欢叹了声气,将它折好收进了怀里。
倏然,门自外打开,林诗音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了门外。
她抿着唇,虽然还是冷着脸的模样,可眼眶却有些微红:“我听到龙啸云与一个人商量,要让他来对付你,你知不知道。”
李寻欢瞥了眼窗外。冷香小筑外,疯疯癫癫的胡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李寻欢飞身出去,经过林诗音身侧时,对她说道:“你好好待在这,护好自己。”
李寻欢欲引胡不归去李园外打斗,他怕过程中刀剑无眼错伤了林诗音,好在胡不归也不阻拦他,跟着他到了一处偏僻的地方。
落地后,李寻欢向胡不归道谢:“多谢阁下。”
胡不归见鬼一般地瞪大了眼睛:“你也听到了,龙啸云那人请我来杀你,你还要谢我?”
“要谢的。”
“他们都管我叫胡疯子,我看呐你是个比我还要疯的人。”胡不归摇摇头叹道,“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瞎子、傻子。”
“若不是欠了龙啸云他师父的情,打死我也不愿意做这等事的。但人生在世,就是有这么多不得已的事情非要你做,你说是不是李探花?”
李寻欢微笑:“是的。”
江湖上称胡不归为“胡疯子”,说他的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的。有时精妙无比,已臻化境;有时又糟糕得一塌糊涂,只与初学者胡乱一刺差不多。李寻欢今天见到他本人却明白,有的人无论武功如何,为人做派却已立分高下。
可正当他想要运起内力的时候,李寻欢却感受到了一阵凝塞以及筋脉间的阵阵隐痛,他本想摸出一把飞刀的动作停了下来。
有人给他下了毒。
李寻欢看向胡不归,却明白绝不是他下的毒。胡不归性格虽古怪,但却绝不会与对一个即将与他比试的人下毒手。
李寻欢想起之前自己在冷香小筑一顿翻翻找找,以及他怀里正放着的手帕,心里已有了答案。对他下毒的人必然很了解他。李寻欢实在很想大笑三声来抒发心中的无奈。
“胡不归,我中了毒,使不出内力。”
胡不归愣了一下后反应过来,气得跳脚,在原地大骂龙啸云是个小人。骂过一通后,他却从腰间抽出他的竹剑,看向李寻欢说道:“唉,可我却不能不和你比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对于胡不归来说,有恩必报就是他平生为人行事最大的准则。
李寻欢回答道:“不,我现在心里却开心了点。”
对方没有因为他中毒后使不出内力而看轻他,依旧将他放在同等位置——一个值得警惕和尊敬的对手,拿起了他最惯用的竹剑与他比试。这让李寻欢觉得很开心。与此同时,他也摸出了一把飞刀。
胡不归剑法集快、灵、锋于一身,让此刻避无可避的李寻欢确实倍感压力。就在胡不归手腕一转飞身逼来时,横来一把剑鞘,带着锐不可当的飞虹剑气,挡下了胡不归即将刺向李寻欢的这一剑。
逼人的剑气擦着脸颊而过,李寻欢伸手,摸到了自己被削断的几根鬓发。
想来世上不会再有人能使出这样的剑法与之一争高下,这乌黑剑鞘的主人是谁,不言而喻。
胡不归强行收势,自己反被逼着倒退了好几步。他顺着李寻欢的目光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的一男一女。男人的右手握着一把剑,剑身并未被剑鞘包裹,在月色下泛着森冷的寒光,而他本人也穿着通身雪白的衣裳,像是从月中走出来的仙人。
谢琬见总算赶上,在叶孤城身旁舒了口气。叶孤城把她这声松气听在耳里,微不可见地动了动眉。
“阁下剑法高绝,用的一把竹剑,可是胡不归胡大侠?”
听到谢琬叫出他的身份,胡不归讶异了一声:“小姑娘,你认得出我?”随即胡不归猛地摇头,生起气来,“不行不行,我最听不得别人叫我胡大侠,宁可别人叫我胡疯子我都不想听什么狗屁胡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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