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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为《Bella》的新刊拍摄了封面,初久迟迟找不到状态,但杂志社又催得紧,拖延不得,只好加班加点,收工的时候已是次日清晨。

兰嘉神情严肃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照片,快速浏览了一番,摇摇头,不满道:“这几张得重新拍。”

初久窝在沙发上躺尸,敷衍地嗯了声。

兰嘉蹙起眉,本想责备她一通,可扭头看到那张清瘦憔悴的脸,心便软了下来,叫来助理黛茜送她回去休息。

路过学校,初久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了宿舍,强打起精神,让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和黛西打了招呼,跳下车,匆匆朝校门口跑去。

是在图书馆前遇见了林鹤然。

像是偶像剧中的情节,低着头往前走的女孩子,不经意撞进了迎面而来的男孩子怀中。

初久抬眸,看见那张近在咫尺的脸。或许是阳光刺得她双眼发疼,本来清明的视线倏地模糊起来。

反应了片刻,她后撤一步,与他拉开距离。彼此静默着,相顾无言。

不知过了多久,林鹤然笑了笑,开口道: “小久。”

久违又陌生。

分别的时间里,她曾无数次期盼着彼此的重逢。那点可怜的希冀支撑着她度过了生不如死的岁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站在了她面前,也终于变成了那个她永远也等不到的人。

初久也笑了,抬手将被风吹乱的发丝拨至耳后,轻描淡写道:“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林鹤然的目光黯淡了下来,原本清朗的声线里夹着微不可察的颤音,糅着后悔与自责,像是解释,又像是证明,“我一直在找你。”

“对不起,小久,对不起,我…”

初久静静地望着他,静静地听着他道歉,一遍又一遍。

少女绵软的嗓音透着浓浓的委屈,“可是你都没有找到我。”

“我…”

“小久,是我的错,我没有信守承诺…”

见不得意气风发的男孩子流露出如此落寞的神情,初久故作释然,俏皮地扬起唇角,安慰他:“和你开玩笑呢。你该不会以为我一直在等你吧?怎么可能呢?”

“没关系,都是小时候的事情,而且…那时候不懂事,你别放在心上。”

初久知道他还想说些什么,但都没必要了,于是她打断了他,“我还有事先走啦,以后有空再叙旧,我请你吃饭。”

说罢,她毫无留恋地转身离开,却被林鹤然捉住了手腕。

初久站在原地,没有转身,没有挣开他,也没有看见他发红的眼睛。

只听见他问: “小久,这些年你到底去哪儿了?”

“我考上大学后回了趟孤儿院,可院长说你也被领养了,是一对华裔夫妻,把你带去了美国。”

“他让我…”

初久冷不防道:“他让你不要再找我?他还告诉你我过得很好?”

“然后你信以为真了?是不是还埋怨过我为什么不等你?”

“林鹤然,那个畜生当年对我做的事你不知道吗?你以为他会平白无故地放我走?”

初久缓缓转过身,不知何时,泪流满面。

之前伪装出来的平静荡然无存,脸上的面具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碎掉了。

她失控地冲他吼道:“我当初那么求你,你为什么还要丢下我?!”

女孩子绝望而悲愤的一连串发问宛如一把把刀,精准地扎在了他心房最柔软的地方,尖锐的痛感蔓延开来,痛得他失神恍惚,呆滞在原地。

初久抬手抹去泪水,精致的妆容花得一塌糊涂。顾不上此刻的狼狈,她尽量稳着声线,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要给自己,给他,也给那段彼此等待与找寻的岁月一个交代。

她没想藏着掖着,丑陋肮脏的事本就该暴露于青天白日之下。

她坦白道:“我哪儿也没去,一直在这座城市。我被囚禁了,整整四年。”

“我等过你,最开始的那两年,我一直在等你。但也只是等过而已。”

虽然他们终于重逢,可她心里清楚,年少时的邂逅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信誓旦旦的承诺更是虚无缥缈的荒唐言。

林鹤然震惊地看着她。

“鹤然哥哥。”

她轻声唤他,应该是最后一次这么叫他了。

鹤然哥哥这四个字,永永远远地占据着她内心最干净明亮的角落。

他们离得那么近。

不禁想起初见时的场景。十五岁的少年,迎光站着,朗润清举,盎然意气堆在眼角眉梢。

“我叫林鹤然,你可以跟着他们喊我哥哥,也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初久…不介意我叫你小久吗?”

“原来我们小久害起羞来这么…诶…什么叫有辱斯文,刚刚偷亲我的人是谁?…”

初久突然就释怀了。也或许是疲惫了。

鹤然哥哥,你要奔赴前程,万里无忧。你要坦荡磊落地活着,不要再回首往昔,更不要陪我在暗无天日的长夜中蹉跎。

这样就很好。

她挣开了他的手,一次也没有回头。

都说长痛不如短痛,可这短痛也够折磨人了。初久已经忘记了自己半路回学校的目的,像个行尸走肉般在街头晃荡。

夏末的晚风卷着初秋的凉意吹得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没头没脑地走进了世贸大厦,一楼的门店冷冷清清,毫无烟火气,与旋转门外的热闹非凡大相径庭。

初久继续没头没脑地跨进离她最近的一家门店,心不在焉地打量着柜台上栩栩如生的装饰品。

“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

温柔甜美的女声将她的思绪拉回,初久怔怔地看着躺在展示柜里的钢笔,接着没头没脑回答道:“我想买一支钢笔。”

停顿了下,她补充道:“送人的。”

“请问对方是您的朋友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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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

还没等导购再细致地问些什么,初久便若有所思道:“帮我挑个款式吧,适合三四十岁的男人,嗯…不过也别太老气了。”

导购依言拿出一款曜石黑鳄鱼皮面的钢笔。

初久脑海中不由地浮现出那双保养得…比女人还要“娇贵”几分的手,拧起眉头, 实在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心里想的是更装逼一点,嘴上说的是:“有没有看起来更优雅,华丽一些,但又不显得很张扬的?”

导购依言拿出一款看起来更优雅,华丽却不显得很张扬的钢笔:香槟色镀金的天鹅造型笔夹,深蓝色半透明漆面笔杆,珍珠白并饰有雕纹的笔帽。

虽然猛地一看还是高调扎眼,但仔细瞅瞅确实有逼格。

初久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暴发户似的,“可以,就这个了,帮我包起来吧。”

等看到导购刷掉她两万多元人民币时,初久没出息地张了张嘴巴,终于清醒过来,她竟然用自己辛辛苦苦大半个月赚来的第一笔钱,买了支这辈子可能都用不上的钢笔?

头脑发热的后果是,她第三次没头没脑地走进了负一层的酒吧。心想着,血汗钱没了,初恋也没了,人财两空了,干脆大吃一通,再学学同行的那些姐妹们,用酒精麻痹麻痹自己。

调酒师是个帅气小哥,一手一只高脚杯,可谓花样百出,晃得她滴酒未沾便醉了。

“小姐,这杯酒的名字叫重生。”

初久好奇地喝了一大口,冰凉辛辣的液体刺得喉咙疼,她咳嗽了几下,抬眸笑问:“重什么生啊?”

调酒师一本正经地回答:“重生,字面上的意思,可以理解为重头开始,重新来过。”

初久笑得眼眶都湿了,真的醉了,眼前忽明忽暗。笑累了,她趴在吧台上,喃喃道:“我也好想重生哦…”

(对不起…也谢谢还在等我填坑的各位(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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