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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豪门爱恋(17)

离和阿云约定好的一个月时间还剩四天, 颜许最近过去找她的时候她都和那个叫做元振河的男人在一起。刚开始似乎还不怎么跟人说话,现在感情倒是急速升温,颜许这次过去找她的时候元振河不在, 颜许也没什么好拍的,两人就坐在一起聊天。

“我准备和振河离开这儿,随便去哪儿都行,振河说他这几年也挣了点钱, 我们准备去开家小店。卖奶茶或者卖衣服都行,养得活自己就可以了,不奢求挣什么大钱。”阿云脸上带着一丝红,似乎是害羞, 又似乎是因为极兴奋。

好像她向往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好日子,终于突破千山万水, 来到了她的面前。

颜许原本想问她的病怎么办, 但是看阿云现在的样子,他也不想提起这件让人头疼的事。

不过阿云似乎知道颜许的想法,她手里把玩着一个蝴蝶结形状的发卡,上面是脸颊的塑料水钻。但是即便这玩意如此廉价, 廉价到街头才卖五角钱一个,阿云都视若无价珍宝。

“治吧,我这病虽说治不好,但症状能减轻。”阿云朝颜许笑了笑,“如果振河嫌我,我走就是了。”

“对了。”阿云忽然想起来, 她问道,“你要的照片拍好了吗?”

颜许点点头,阿云一直很配合,从没阻止过颜许拍照,有时候还会主动做些动作来配合。是个十分优秀的合作者。颜许去旁边的小摊贩那里买了两个冰棍,给阿云递过去一根,两人就坐在街头吃起来。

这条街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被停留在十多年之前。

“你看。”颜许把照片递给阿云。

阿云挨个翻看,她朝颜许笑了笑:“你把我照好看了。”

颜许摇摇头:“你本来就好看。”

“男人说的话啊。”阿云捂嘴笑,“从来三分真七分假。”

颜许没反驳:“你今天没抽烟。”

阿云愣了愣,她朝颜许咧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里没有意思阴霾,充满了幸福和阳光的味道,她摇摇头:“不抽了,以后都不抽了,戒了,我还想多活几年。”

“戒烟是好事。”颜许正说完这句话,就看见元振河走了过来。

这个人非常奇怪,按阿云的说法,他至少也有三十六了,但是看起来却一点也不显。皱纹也没有,年轻的像个高中生。穿着减龄的短袖短裤和运动鞋,说十六岁都有人信。

“喝不喝饮料?”元振河一只手提着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几瓶汽水。

阿云倒是不和他客气,自己去拿了两瓶出来,给颜许递过去一瓶。

“谢谢。”颜许道谢。

元振河挥挥手:“这有什么,就一瓶水。”

“我准备就这几天去看看房子,我存了点钱,准备回来买房子。”元振河笑眯眯的,眼神很温柔,就像是现在流行的暖男,说话做事都很照顾别人的感受,“小颜你住哪儿的?”

被长得比自己还年轻的人喊成小颜,颜许的内心是崩溃的。

“住在和乐小区,就二环那边。”颜许跟元振河说了小区的大概位子,“还有不少房子没卖出去,现在是一万二一平,一室一厅的话也就六十五万,再加上装修,大概要准备八十多万吧。”

当年颜许买这套房子的时候一平才四千多,要是换成现在,估计把颜许卖了都买不起。

元振河点点头。

阿云倒是有些惊喜,她冲颜许说:“那不错的,以后还能当邻居,有事没事串串门什么的。我也没什么朋友,有个人说话也好。”

元振河摸了摸阿云的脑袋,他手法温柔的给阿云梳理打结的长发,他的嘴角一直带着笑容,只是这笑容没有任何变化,如同是有人把他的嘴唇比成了这个样子,一成不变。

“到时候去学校旁边开个奶茶店。”阿云还在畅想味道,她的语气里充满了幸福的味道,“不用太大的店面,小小的就很好,很温馨。”

不追求大富大贵,只希望小富即安。

没有什么鸿鹄之志,能吃饱肚子,干干净的差事,堂堂正正的挺起胸膛做人,就已经很满足了。

“我回去拿包,你们等我一下。”阿云忽然站起来,说了这两句之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只留下元振河和颜许这两个并不熟悉的人。

和不熟悉的人在一起总是有些尴尬。说话吧?找不到话题,不说话吧?又好歹是认识的人。这种情况还不如彻底的陌生人呢。

不过好在元振河是个善于交际的人,他打量了一圈颜许之后问道:“小颜你是摄影师?”

颜许点点头:“工作是这个,我自己挺喜欢,也能挣口饭吃。”

“挺好的,搞艺术嘛,就是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一样。”元振河的表情一点变化也没有,颜许都看不出来他是真的在夸奖还是嘲讽,只是这话听到耳朵里始终有那么点不对味。

颜许问:“元先生你是干什么的呢?”

元振河从包里掏出一盒烟,他知道颜许不抽,就只是塞到自己嘴巴里,烟雾缭绕的宛如在跳大神:“做工程,之前一直在外地包工程做,后来运气来,做出了个样子,有了点积蓄就回来了。”

“那几年市场好,不像现在,你带着工队,工人找你要钱,但甲方那边把着钱。工人找不着甲方,就只能找你。都是血汗钱,谁轻松呢?”元振河叹了口气。

颜许倒是很赞同的点点头,这几年生意都不好做。倒闭的公司多了去了,就连颜许所在的出版社听说之前都在裁员。要不是颜许有一批固定的读者粉丝会买摄影集,估计都不会跟颜许再续约。

别看颜许连智能手机都不怎么会用,每天拿着手机也只是登个聊天软件,看看新闻。但是有一批不少的读者基础,颜许三年前的一套摄影集今年还被炒成了高价。

原价才六十多块钱一本,现在炒到带签名一本一千往上了。

不过他自己倒是完全不知道,因为不擅长社交,所以在现代社会成了一个盲人。

“你是专门回来找阿云的?”颜许看着元振河站在逆光处,看不清脸。

元振河的声音很轻,似乎是从遥远的他方传来:“不是。”、

“那你?”颜许惊讶的抬头,正想问话,却看见阿云回来。

原来阿云不是过去拿包的,她是去换了一件衣服——她洗干净了脸上的妆容,又脱下了自己那暴露的裙子,洗净铅华,回归自然。

没有了浓妆的掩饰,阿云一下子像是老了五岁,皱纹出现在她的脸上。

“晚上去吃什么?”阿云挽住了元振河的手臂,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光看外表,阿云就像是元振河的妈妈一样,极不搭配。

元振河的语气几乎算得上是宠溺:“都可以,看你想吃什么。”

这话说的非常自然,似乎刚刚跟颜许说“不是”的人并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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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颜跟我们一起去吃吗?”阿云问道。

“不了,我还有事,就不和你们一起了。”自己又不是没长眼睛,就算一路都不说话,假装自己是个雕塑,那也是个电灯泡。

“行吧,那以后有机会再见。”阿云跟颜许招招手,就和元振河慢慢远离了颜许,他们的影子在地上纠缠到了一起。

对于阿云来说,元振河是她的救赎。

但是对元振河来说显然并不是这样,他似乎有别的打算。

不过颜许和阿云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阿云是幸还是不幸全靠她自己的选择了。

毕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你走在哪条路上,全在自己一念之间。

颜许和阿云共同走过的这一个月画上了句号,颜许把自己的装备放好,又将这段时间写的手稿寄给了出版社,让出版社那边润色。毕竟他从小作文都是中等分数,写这种稿子更难。能写通顺,不前后不一自己打脸已经不错了。

“回来了?”景其琛看着颜许走进家里换上拖鞋。

颜许坐在沙发上还没有两分钟,外头就传来了噪杂的吵闹声。

听不太真切,但是吵闹的人嗓门很大,颜许莫名其妙的去开门,发现小黄和小徐还有不少人都堵在走廊里,小黄把门口堵着,那些人进不去,小徐则是站在小黄身边,两人的手紧握着。

说话的是个年轻女人,穿着阔腿裤,耳朵上带着很大的耳环,手上戴着玉镯子,看起来是个十分有教养的人,然而她嘴里说的话可不怎么有教养——

“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女人的食指指着小徐的脸,她破口大骂,“志安是要继承家业的人,你只会拖他后腿。你们两都是男人,你不嫌丢人?你爸妈知道吗?知道他儿子是个不要脸的表子吗?!”

“我要是你爸妈,刚生下你我就得把你摔死在地上,免得祸害别人家的儿子。”女人滔滔不绝,一开始说的话还不算太难以入耳,越到后来,说的话就越让人领不下去,简直像是泼妇骂街。

黄志安终于忍不住了,他抓住徐辛的手,对着女人说道:“妈,我成年了,我知道我在干什么。他不是什么表子,也不是狐狸精,他是我的爱人。”

“爱人?”女人气不打一处来,“你爱他什么?爱他是个瘸子?爱他这张死人脸?”

“你还会叫一声妈?我都以为你忘了我是你妈了!”女人简直发了狂,或许她无法想象自己的儿子会跟一个男人在一起,而且这个男人的品种令她更加无法接受。

景其琛看着颜许不动弹,又听见外头争吵的声音,也走到了门口。

原本一直没有发现颜许的那些人在景其琛出现的一瞬间便把头转了过来,他们的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景其琛,眨也不眨,情况十分诡异。

景其琛皱着眉头:“你们声音小点,我家里还有孩子在睡觉。”

那些人又一起点了点头,果然不再吵杂,就连黄志安的妈都闭上了嘴,小声说:“你们跟我出去。”

黄志安摇头,他是决定一定要抗争到底了:“我哪儿也不去。”

说完,他还向景其琛投去了感激的眼神。

景其琛关上了门,他对颜许说:“蛋蛋在房间睡觉,你要是累了也去睡一会儿。”

“今天不怎么累,没走多少路,事情也做完了,无事一身轻。”颜许朝景其琛笑了笑,不过他又有些忧虑,“我们要不要出去看看,打起来了怎么办?”

景其琛一点儿也不在意:“你出去了有什么用?那都是黄志安的家里人,他自己解决不好,你就能解决?”

“要是打起来总能拦一拦吧?”颜许还是有些忐忑,黄志安和徐辛的体格都不是很健硕,外面站了那么多彪形大汉,真要是起了冲突,黄志安和徐辛肯定是要吃亏的。

景其琛拍了拍颜许的头:“你有这个心思不如今晚的晚饭就你来做?我累了,我去陪蛋蛋睡一会儿,五点还要去接小墩儿放学,你自己去买菜吧。”

颜许看不出来了,景其琛并不是个好管闲事的人,他对自己家很热心肠,但是对别的几户人家虽然不是完全视而不见,但是确实是毫不关心。

这么一想,颜许又有些奇怪。景其琛这样冷漠的一个人,怎么独独对自己家这么关系,对自己这么好?颜许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惊人的想法,但是又很快镇定下来。

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错觉,颜许对自己说。

果然在景其琛说过之后,外面嘈杂的声音消失了,颜许透过猫眼一看,发现在走廊上的全部离开了,小黄和小徐家的大门也被惯的严严实实。

颜许准备了一下,拿上买菜的专用布口袋和零钱就出了门。

他其实不太会做饭,做出来的饭能吃,味道也还行。不过算不上特别好吃,至少就味道来说确实比不上景其琛的手艺。

人嘛,有时候做事情确实要看天赋,有些人就是老天爷赏饭吃,没有办法。

就好像颜许入行的时候,打败了众多前辈,靠着一组照片夺得了当年那一届国内摄影大赛的第一名。从此以后这条路就走的顺畅多了,不少工作室都在邀请他加盟。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现在熟练的手法,还不那么懂怎么构图才是最美的。

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的直觉。

“多少钱?”颜许把拿了两个红椒和青椒,递给摊子的老板。

菜价现在是越来越贵,一家四口人,一天要买五十多块钱的菜。吃不完也没办法,两个孩子年纪小,总不能一直吃剩菜剩饭。景先生天天帮着自己照顾家里,看顾两个孩子,自己也不可能找景其琛要生活费——

更何况,他还对景其琛抱着那种见不得人的心思,作为一个男人,他肯定要养家糊口。

卡里的存款越来越少,经济压力越来越大,颜许近期只能把希望放在这组照片上。如果实在不行,估计之后也要去找个工作了,去影楼当婚纱摄影师也是条路子。

现在什么都要钱,吃饭要钱,买衣服要钱,孩子们读书要钱,没什么不要钱的。

做饭的时候颜许心不在焉,菜刀把他的大拇指切出了条血口子,血流到了案板上。但是颜许却没有动弹,看着自己的血在案板上汇聚成了一个弯弯曲曲的图案。

这个图案并没有什么指向性,旁人看的话,大概只能看见血杂乱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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