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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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么,现在撸不到毛了。
程静迟看着手里几根参差不齐的猫毛,叹了口气嫌弃地在猫窝里翻拣。
这个时季,天气转暖,初一也开始掉毛,猫窝里一抓就是一手的毛。
初一发怒时背脊上竖起的那根毛是弄不到了,拿这些软毛也凑和吧,反正初一最近养得油光水滑的,毛色那个漂亮哦!
程静迟费了老鼻子劲,把家里上上下下都仔细清扫了一遍,衣服被子上也不放过,总算集齐了一大把毛。他把那些猫毛捋顺了,用一个小木盒装起来,带上那截天音木,想到柜子里储物袋中的银块,取了一小块出来,然后一把揣进包里,又把昨天从乾坤珠里采摘出来的菜和水果装进筐里,拿到车上,开车出门去了。
北城区有个老街,以前是靖城有名的文物一条街,卖钱币的、卖字画的、卖古籍的、卖玉石的、卖古董的都混在一起,还有一些传统的手工业小店,比如造纸的、烧玻璃,手工制陶的等等。
程静迟把车停在路口,沿着小巷子往里走,最后进了一家笔斋。
这家店他还是听以前一个搞艺术的同学说的,是一家专门手工定制毛笔的店铺,老板祖上据说就是专门做笔的,文化大革命,家里受了牵连,这门手艺差点失传,后来在老城区这里开了这家店,一直经营下来,快有二十年了,那些画画的,写毛笔字的都喜欢到他家定做,据说手艺挺不错的。
店面布置得很雅致,木质的雕花大门,走进去映入眼帘的就是各种笔,墙上挂着的,柜台里摆放着的,全是大大小小各种规格的毛笔。
程静迟不懂这个,看不出好坏,就觉得笔真多,看得人眼晕。
柜台后面坐了一个年轻人,戴着一副无边眼镜,正低头擦一枝笔管,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要买笔吗?随便看,不买也没关系。”
程静迟:“……”
一开口就是劝人不要买,这样做生意真的好么?
程静迟十分无语,敲了敲柜台,直接开门见山地道:“这里可以定做毛笔么?”
年轻人头也不抬,回答道:“可以的,你想定做什么样的笔?硬毫?软毫?兼毫?”
程静迟有点懵,他只知道什么狼毫羊毫的,这个硬毫软毫兼毫又是什么鬼?完全不懂好吗?
年轻人大约也看出他似乎不像以前的顾客那样是圈子中人,于是换了个说法:“你定做的笔主要是用来干嘛的?写字用的还是画画用的?”
程静迟说:“勾线用的。”
“勾线用的,那就用狼毫,狼毫比较软,而且线条比较细,笔管呢?笔管你选择什么材料比较顺手?我们这里一般有金属类、木材类、竹类、瓷类和玉石类,以前还有象牙和犀角的,不过现在没有了,原因你懂的。”年轻人给了他一个你懂的眼神。
程静迟囧了一下,连忙在自己被老板绕晕之前把自己带的材料拿出来,提出自己的要求:“笔管要用我带来的这种木材,笔头部分的材料我也带过来了,至于其他的笔顶笔斗部分,我带了一小块银片,能用就用,不能用你再看看用什么材料比较好,这个随意。”
反正笔管和笔头部分是一定要用自带的才行。
老板接了过来,发现那截木头虽然看不出来是什么木头,但是手感不错,估计做笔管挺合适,至于那一撮毛——
他扒开来看了看,摩挲了两下,又闻了闻,说:“这是猫毛吧?”
嘿!
这老板挺专业的啊!
程静迟乐了:“就是猫毛,家里养了只猫,整个春天都在掉毛,我把这些毛都收集起来,正好够做一支笔的。”
“这毛挺不错的啊。”年轻老板又搓了搓,非常肯定地道,“都赶得上我家老头子十几年前做的那只狼毫了。”说着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真狼毫,不是现在常用的黄鼠狼的尾毫。”
程静迟:“?!!”
原来狼毫并不是指真狼毫而是指黄鼠狼么?程静迟觉得又涨了一点见识。
想想也是,现在狼啊虎啊豹子啊连野猪都保护了,除了某些特定区域,秋收之后政府会组织人上山打猎防止野猪作乱之外,这些野生猛兽基本都被保护了,有种跑去狼身后捋一把毛做毛笔试试,不咬死你也会被有关部门追着罚款罚得你倾家荡产。
因为手工定制毛笔的工序比较多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长,再加上最近靖城春天的天气并不怎么好,阴雨绵绵的,老板没说具体的定制时间,只约了一个星期后再给他打电话。
要不是这家笔斋声名在外,他都怀疑是不是骗子了。
态度这么傲慢,真的会有生意么?
程妈妈的卤味馆早已经开业了,他一直没去看,听说他妈把店铺收拾出来后,不光卖卤味,还兼卖药膳,生意据说还挺不错的。
今天正好抽空过去看看,顺便给他妈带点纯天然绿色蔬菜。
到大学城的时候,已经中午三点半,正好是吃饭的尴尬期,午饭太晚,晚饭又太早,店里只稀稀落落地坐了几个吃下午茶和喝养生汤的常客。
空气里漂浮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既清且淡,闻着还有股若有似无的药味,不像别的饭馆里传出来的那么浓冽,勾得人馋涎欲滴,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程静迟打开后备箱,从后门把蔬菜和水果还有程妈妈熬药膳要用到的一些常规药材比如金银花、枸杞之类的都搬了进来。
程妈妈倒是没有拒绝,翻拣了一下,笑着说:“你来得正好,晚一点有个熟客要来喝润肺滋补汤,刚巧我这里的黄精用完了,正打算用麦冬代替的,你这就送了这么多黄精过来。”
“啥?”程静迟猛地抬起头,差点连菜筐都掀翻了,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妈。
“我说啥了?”程妈妈一脸不解,不明白自己哪句话惹得儿子这么大反应,“有个客人来喝润肺滋补汤啊!”
“不是,这句话的下一句。”
“哦。”程妈妈说道,“黄精用完了。”
“再下一句。”
“我打算用麦接着代替,虽然效果没有黄精那么好。”程妈妈答道。
“嘿!就是这个!”仿佛醍醐灌顶一般,程静迟终于悟了,困扰他许久,一直无解的问题居然因为程妈妈这一句无心的话语迎刃而解。
对啊!
绘制储灵墨水的材料他没有,但是他为什么一直要拘泥于非要这些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药材呢?他可以研究这些材料的效用,然后看能不能用地球上同种功用的药草代替啊!
反正这些材料又不会凭空掉下来,他就多试几次呗,就算不成功也没关系,就当练手好了,他乾坤珠里别的不多,就是药材多啊!
想通了,程静迟顿时心情明媚得像放飞的小鸟,站起身抱着他妈,“啾”地一下重重地在他妈脸上亲了一口。
“嘿,妈,你可真是我亲妈,谢谢你,你真是太聪明了!”
说罢,也不等他妈反应过来,一阵风似地窜回到车上,打着方向盘回家。
“……”程妈妈看着儿子火烧屁股离去的身影,十分无语。
店里正慢条斯理喝着养生汤的客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善意地起哄道:“哎呀,老板娘魅力可真大,这么帅气的小伙子都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扯蛋!”程妈妈白了他一眼,道,“什么帅伙子,那是老娘的儿子!”
语气特别骄傲,特别自豪。
第91章
回到家, 程静迟便进入冥想状态, 果然看到识海深处那本古朴的符箓传承书。
这是程静迟修为提升后,第一次研究这本符箓书, 发现修为提升后,符箓书的外表似乎变得亮了一点,点开一看, 发现打开的第一页页面又多了许多内容, 正是关于绘制储灵符纹所需墨水和草药的注解, 以及符纹结构图。
程静迟一行行看下去, 银叶草不用说,他自己早已经实验出来了, 主要就是回复灵力。然而绘制储灵纹的墨水除了银叶草之外,还有宁神花、幽灵菇等等杂七杂八将近十来种材料。
程静迟将这些材料的特性都记了下来, 自己查资料, 还特地打电话向乔外公请教,将和这些材料功用相同或者类似的草药全都记了下来,列了一张长长的单子,林林总总加起来居然一共有将近一百多种,这其中当然不全是草药,还有树木、花草、甚至还有某些珍稀动物矿石类的。
有些材料乾坤珠里他种了不少,有些没有, 尤其是那些野生动物的血液啦还有一些管制类的原料等等。接下来的时间,程静迟一边利用现有的材料试验,一边四处搜罗材料, 厉战休息的时候也会帮忙东奔西跑,到处托人找关系。
为了这些材料,程静迟也是拼了,把通讯录上所有有交情的没有交情的全都联系上了。人多力量大,短短几天时间,居然被他凑了不少材料。
厉战帮他负责“收货”,程静迟自己就缩在家里研究这些替代品,没日没夜昏天暗地忙了将近半个月,居然真的被他找了好几种替代材料出来。
这几天程静迟只顾着研究墨水材料,别的全部都丢到一边,类似给程妈妈送菜,给乔外公送草药这类的活基本都是厉战出面的,程静迟忙得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一脸胡子拉碴的,小鲜肉都成了老豆腐渣了。
厉战看不过眼,把他从卧室里强行拉了出来,说:“休息一下吧,反正也不急着这几天。”
把身体累垮了怎么办?
虽然说程静迟现在的修为已经突破先天,晋级为气武境,成了一名货真价实的武者,身体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远远没有强到能够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长时间钻研炼丹和符纹的地步。
不管是炼药还是绘制符纹,除了消耗体力,灵魂力的损耗更加惊人,程静迟这样完全没有接触过,靠着一本神神秘秘古古怪怪的符箓传承自行研究的门外汉,想要在缺乏材料的情况下找到绘制符纹所需要的特定墨水的替换材料,那可是大师级别的大能才能做到的任务!
他可不愿意替换材料没找着,最后男朋友却累垮了。
程静迟今天试验了一上午,也有点头昏脑涨,眼前都是重影,知道自己身体到了极限,厉战一叫,就很顺从地出来了。
状态不行,一直闷头研究也不是办法,效率太低了,还不如休息一下,等身体恢复到最好的状态再继续,反而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程静迟洗了把脸,大脑清醒了一点,抬起头看着镜面时,“嘶”了一声。
卧槽!
这个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犀利哥是谁?
对于有点轻微洁癖的程静迟来讲,这样仪容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忍。
程静迟拿起剃须刀,对着镜子正努力刮胡茬,听到电话响了,厉战的声音在客厅响起。
“……好的,知道了,我会跟他说的。”
程静迟从浴室里探出头来,嘴里含混不清地道:“谁打过来的?怎么了?”
“季先生打过来的,问你在不在家,说一会儿要过来一趟。”厉战回头看了他一眼,说,“穿上拖鞋。”
这才几月份,天气刚转暖,这人就图爽快在家里光着脚板到处走,完全忘了冬天冷得起不来床的时候。
“今天暖和,等会儿吧。”程静迟懒得麻烦,脑袋缩了回去,继续刮胡子大业。
厉战皱眉,走过去把脚上温暖的拖鞋脱下来,递到他面前。
程静迟朝天翻了个白眼,还是乖乖把拖鞋穿上。
薄薄的棉质拖鞋里面,还残存着厉战刚穿过的温度,挺暖和的。
真是奇怪!
他其实很反对跟人共拖鞋的,总觉得别人穿过的鞋子,再穿到自己脚上,浑身不自在。
这个怪癖他妈和外公都知道,不管是他妈还是乔外公都会在家里备上一双他专用的拖鞋,额外一个颜色,非常好辨认,他来的时候给他穿上,等他走了,就洗干净收起来,等下次他再来的时候接着拿出来给他穿。
不过等到厉战搬了进来,正确地说,应该是自从他和厉战互表衷心,正式成为男男朋友之后,这个毛病便不药而愈了。
别说共拖鞋,就是共口杯共毛巾他都没觉得有什么不自在,想想也是啊,他们都双修那么多次,口水都不知道交换过多少次了,再亲密的事都做过了,共拖鞋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交男朋友果然是个良方,很多怪癖或者习惯交了男朋友之后都会潜移默化的改变。
程静迟感慨着,冲干净脸上的泡沫,看到镜子里面重新恢复成阳光小帅哥模样的自己,愉快地吁了口气,正准备再接再厉一把,努力将自己从阳光小帅哥变身成为阳光大帅哥时,门铃响了。
于是他只得暂时放弃这个计划,跑出去把门打开,季行武扛着一个大箱子上来,四月初的天气里,硬是出了一头的汗。
“武哥,你这是干嘛?背的什么东西?”程静迟连忙上去帮着一起把大箱子放下来,“你都放了些什么东西,这么沉?”
少说得有小两百斤了。
“你最近不是到处搜罗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吗?我给你弄了点来。”季行武一脸冷漠地道,那张凶脸于是看着更可怕了。
程静迟:“……”其实他只是大面积撒网,小面积捕鱼而已,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矿石啥的,他也不是非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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