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1)
为此,老陈氏把他身上的书箱拿下来让顾二河提着,并叮嘱他在镇上买点猪肉和猪大骨回去,还给了他一把铜钱,让顾青云推都推不掉。
“说吧,你昨天偷偷跑出去是买了什么东西?真的是要在镇上买东西才走这边的吗?”顾青云神情严肃地问道。
顾青明眼睛躲躲闪闪,耳根红通通的,就是不看他。
顾青云噗嗤一笑,就不追问了,心里其实早有答案。
第47章 报酬
果然, 到了镇上后,顾青明就提出要去要去赵玉堂家里。
顾青云没问什么, 他自己先去买肉, 然后才到镇口去等。
没过多久,顾青明就跑过来了,看他脸红红、一脸兴奋的样子, 顾青云暗笑,却也不忍心取笑他。
“青云,你怎么买那么多肉?不是说只买两斤吗?”顾青明习惯性地伸出手把东西接过来。
“肉铺东家太热情了,我就买多点了,这是两份, 待会你拿一份回家吧。”顾青云苦笑,拒绝他的帮忙, 他现在身上都没有背书箱了。
郁闷, 他以后都不想去镇上买东西了,大家对他的热情实在是太大了,如果经常见面还好,问题是他偶尔才出现一次, 就容易引起众人的围观。
顾青明没多问就答应了。
两人脚步轻快地回家,最后走得越来越快, 却不觉得累。
这次回家, 家里正是收割晚稻的时候,顾青云这次也坚持要跟着下地,家里人本来是不同意, 可是顾青云强烈要求,无奈之下就只好同意了。
顾大河耐心地教会他使用镰刀,还一再叮嘱不许把自己的手给弄伤了。
顾青云连连点头,他当然知道保护自己手的重要性。
顾青云主要是觉得自己已经十二,快十三岁了,也该干一些农活,不能像以前那样,像个女孩子那样在家做家务,带小孩。
不过显然的,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前世他在现代都没下过地,这一世投胎在乡下,只看过家里人做,自己一直没做过。
他们一家人要先用镰刀一点一点的收割稻谷,再把一捆捆水稻担回晒谷场。
顾青云只需要用镰刀收割,但不说比不上他娘和二婶,就是顾荷也比不上。别看顾荷只比他大两岁,可她已经跟着下地两年了,现在割起稻谷,刷刷刷的,动作非常熟练,速度比他快了不止一倍。
顾青云干了一会,直起腰,看着头上高高挂起的太阳,捶捶腰部,只觉得汗流浃背,黏在衣服上很难受。他把草帽拿在手里使劲地扇风,还是觉得热。
明明都十月份了,太阳还是那么大。现在大家为了能在下雨前收割完稻谷,都是争分夺秒的,一天忙到晚,舍不得多休息,很多时候都是在田埂上吃饭。
“栓子,赶紧回家去,这活你干不了。”老陈氏干活的时候一直关注着顾青云,见他如此就赶紧叫道。
“我再割一会,不用劝了。”顾青云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心里再一次庆幸,自己以前的决定是对的,干农活真是太辛苦了。
“娘,别理他,也该让他好好感受一下干活的辛苦,这样读书才卖力。”顾大河阻止道,心里想得很远。
万一以后儿子当官,起码要知道怎么收割庄稼吧?不懂农桑,怎么做官啊?
好累啊!顾青云休息了一会,见别人还在忙,不好意思了,只能赶紧弯腰又忙起来,可惜没过多久,他觉得又累了,就再次直起腰来。
手掌也是火辣辣地疼。
几趟下来,感觉身体就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水稻上有细微的稻毛,让他的手背和脸部都觉得非常痒,还有点刺痛。
“二姐,你怎么回来了?”顾青云正埋头苦干呢,就看到顾荷从前面返回来。
本来是一人一列的,可是他割得太慢了,就一个人落在后面,其他人早就在他前面很远的地方了。
从他们田里经过的村民都看着他笑,还有几个要帮他忙,被他拒绝了。
“你太慢了,我来割,你快休息吧,你是读书人,本来就不应该做这样的活,你看大爷爷就从来没有下过地。”顾荷说着就弯下腰就开始刷刷刷地割起来。
顾青云神情复杂地看着她,就说:“那辛苦你了。”心里却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是不是不应该把那件事说出来?现在见面都要装得若无其事,略尴尬啊。
不过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会过去吧。
顾荷站起来擦了擦汗,笑道:“我都做习惯了。”
顾青云就说不出话来了,他弯下腰,又开始慢慢干起来。
到了中午休息时,顾青云就没再喊着下地了,这种体验,有一个上午就行了。而且也因为他的手和脸都起了一些小红疙瘩,痒得厉害,怕留疤,他也不敢挠,只能用冷水洗了又洗。
小陈氏一看,更不肯让顾青云下地了。
老陈氏更是说他瞎胡闹,还在添乱。
顾青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看来没有被逼到绝境,他是发挥不了自己潜能的。干农活真的很累,他还是乖乖回去读书吧。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顾蓉洗衣做饭,他就帮忙喂养鸡群和猪、打扫院子之类的,活儿比较轻松,还有时间读书。
十天后,方子茗传来消息,说他舅舅已经从郡城回到府城了,问他是否可以提前启程。
顾青云当然同意了。
和家人说过后,他就提前四天和顾青明、方子茗一起回到府城,顾青云就跟着方子茗去见他的舅舅。
王家的宅院位于府城西边的杏花巷里,这里住的人都是小有资产的,算是府城的中产阶级,街面都是青石板铺就而成,道路两边的宅院都是白墙黑瓦,看起来整齐干净,偶尔会有哪家的树枝从里面探出头来,给整条巷子增加了几分绿意。
两人先去给方子茗的舅母请安。
王舅母也是个性情和善的中年妇人,容貌秀丽,她对顾青云的态度也很好,尤其是知道顾青云曾经救过她的儿子后,更是一直带着笑意。
坐在她怀里的小孩现在才四岁,相貌精致,正在昏昏欲睡,脸蛋红润,额头上有些汗渍,衣裳有些凌乱,估计是玩累了,乳母在一旁站立。
两人不敢多待,生怕把小孩吵醒了,忙告辞去见方子茗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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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茗的舅舅名为王锦,他的相貌和王氏有六七分像,本来应该是个俊美的中年人的,但他的腹部犹如怀胎五月,身材较为富态,即便如此,他看起来竟然也是一个好看的胖子,且他气质温和,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让人不知不觉中就放松戒备,心里一点也不紧张了。
他对顾青云的态度非常好,还提起了几年前的拍花子事件,感谢顾青云的帮助。
顾青云一听,很不好意思:“你们已经感谢过好多次了,我觉得你们的帮助和谢礼早就足够抵消我的这点小忙了。”
“呵呵,应该做的,应该做的。”王锦笑眯眯地摸摸自己的肚子,问道,“既然都是熟人,我就不客气了,青云,你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看账本?”
顾青云也想快点开展工作,毕竟接下来的三天他都不用上课,就开口说:“如果方便的话,就现在吧。”
王锦一听,他是一个行动迅速的人,就先对方子茗说:“家里你已经很熟了,你自己去看看吧,我带青云到隔壁。”
方子茗本来就觉得有点无聊,闻言就跟顾青云打声招呼,这才离开了。
王锦很快就把顾青云带到左边的房间,里面空间颇大,已经有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在拨算盘了,几张大桌子上还放着一大堆账本,看起来都是按着顺序把账本分成一份份的。
“李掌柜,我给你带一个人帮忙来了。”王锦刚进门就笑道,把顾青云介绍给李掌柜。
顾青云听王锦说李掌柜是其中一家布庄的掌柜,以前是账房出身,现在只是暂时捡回老本行。
听说顾青云是秀才,李掌柜不敢托大,连忙走过来行礼。
顾青云也忙回礼,说道:“我算账可能还不太熟练,请多指教。”
李掌柜见顾青云的态度不错,面色放缓。
王锦在一旁笑眯眯看着,见两人相处得不错,就说:“我就不在这里妨碍你们了,有事找管家帮忙,管家决定不了的再问我。对了,等会那三个布庄的掌柜来这里,有什么要对账的找他们即可。”
“东家慢走。”李掌柜赶紧送他出去。
接下来,顾青云就开始跟着李掌柜干活了。
王锦一共开了四家布庄,其中有两家在郡城,两家在府城。刚开始他只在府城开一家,可慢慢的,生意就越来越好,最后连郡城都开分店了。结果就被官府盯上,或者说是被竞争对手举报了,官府准备让他转入商籍,最后是走通了关系后才可以在限定日期前整改完毕,这样就不用入商籍了。
顾青云听李掌柜这么一说,觉得做生意也不容易,做得太好了,超出界限,就有强制入商籍的危险,除非是你本就想入的。
说实在的,虽然商户可以科考,但在官场上真的有隐形的歧视,升官发财之类的基本上没你的份,背黑锅倒是常有——除非你的后台足够强势。
不过有些背景强大的皇商混得比一般的官员好太多了,所以说好不好得看具体情况。
像王锦这些祖上做过官,家族的嫡支有人考取功名,自己家有上千亩田地的人家,还真的不想转为商户,长久的观念下,还是认为做一个地方的乡绅社会地位更高,更受人尊敬。
现在顾青云两人只需算清楚四个店铺的帐,因为是从今年开始算起,所以工作量真的不大,只是时间卡得很急而已。
顾青云自己做一间商铺的帐,把他从老书吏那里学到的知识运用过来,再加上偶尔可以请教李掌柜问题,说实在的,这些帐算起来真的不难。
就是李掌柜也觉得他一点就透,还说他不亏是秀才公,学起东西就是快。
顾青云有点尴尬,这要是学经义什么的,肯定没那么快了。
看来自己还真是实干型人才啊,他暗忖。
三天后,他开始上午到府学上课,下午到王家干活,晚上七八点才回府学休息,其余课外活动都暂停了。幸好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五天就结束了,他和李掌柜已经把账本反复算了三次,有疑问的也和客栈的掌柜对过账了,基本上没什么错误,这才向王锦汇报。
王锦大喜,这比他预计的时间要少几天。
当然,他的满意就是给多奖励了。
顾青云拿到十两银子的时候还觉得不可置信,才八天时间就赚了那么多,怎么那么容易?想想前不久收割晚稻的辛苦,家里十亩水田收的稻谷,如果都卖出去的话也才能赚十两左右,这还是不用交税的,其中的人工费、农家肥、种子费还没算进去呢。
虽然这是特殊情况,比平时的行情要高,不能按常理算。不过不管怎么说,顾青云都高兴得很。他忍不住想起之前回镇上时,何掌柜当初还想着请他帮他侄子做账,如果都像这种的话,那也太容易赚了吧?
回到府学,顾青云就请方子茗去一间羊肉面做得很好吃的面馆吃了一顿。别以为羊肉很便宜,这可比猪肉贵许多,起码顾青云这十几年来都没吃过几次。
府学的日子还要继续按部就班过的,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教吹箫这门课的老师终于回来了,他赶紧去报名。
学吹箫的成本很小,他和顾青明去店里挑选了一支价格中等的竹箫也才300文钱,考虑到他们的经济条件,这就很适合他们了。
教他们吹箫的夫子是个秀才,姓欧,三十多岁,身材修长,总是踩着一双木屐,衣着飘逸,宽袍广袖,走起路来吱吱作响,很是潇洒的样子,就是审美有点奇特。
他喜欢穿红衣,虽然欧夫子长得不错,唇红齿白的,看起来是那种俊逸型的,但他衣服的颜色让顾青云不敢恭维。
大红、正红、胭脂红、桃红、浅红……大概所有的红色他都收集完毕了吧?
于是学生们每天的话题又多了一个,见面就问:今天欧夫子穿什么红?
这人到底对红色有多执着啊?就是自己颜好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不过夫子的私生活他管不着,幸亏欧夫子吹箫的水平高。顾青云形容不出来,但他真的觉得比方子茗和何谦竹吹的箫声好听多了,特别空灵悠远,就是偶尔会让人听着听着就心里难受。
吹箫他学得一般,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天赋,不过顾青云不以为意,他学箫是为了陶冶一下情操,培养一下气质的,不指望学得多么精妙,只需能完整地吹出一曲即可。而且据说笛箫的学习有大量共通之处,顾青云觉得自己只要会吹箫了,那吹笛也应该可以的。
“你身材矮小,手短,买的竹箫太长,不适合,可以买短一点的。”第一堂课上,欧夫子就直言不讳地对他说。
跟着一起上课的其他秀才们都笑了起来,有人叫道:“夫子,顾兄不是矮小,他还是个小孩呢,不能强求的。”
顾青云脸一红,赶紧问道:“可是夫子,短箫会不会影响音色啊。”郁闷,又拿他的身高说事。
“不会。”欧夫子回答后就先教他如何正手持箫,怎么用指尖按孔、用指肚按孔,最后说道,“初学者最好是上把位指尖按孔,下把位指肚按孔,总之,要尽量让你的双手及手腕感到舒服。”
顾青云照做了,整堂课都在学着吹箫,按照欧夫子教的,初学吹响先不要按孔,直接吹,能能吹响之后,再依次从从下往上挨个儿按孔,直到全部孔都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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