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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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轩和赵玉堂都同意了,顾青云犹豫了一会也点头答应了。毕竟他总不能一辈子不和这些寺庙接触吧?

而且对方有没有那个修为都不一定呢,如果真是啥的高僧的话,做什么来到这个偏僻的小地方?他还是不用自己吓自己了。

想通之后,顾青云对桃山寺一行有了期待。

这天下午回家后,顾青云正在书房里看书,就见大丫拿了一束盛开的野花站在门外。

顾青云很是奇怪,一般他在看书的时候家人都很少进来的,不过他没表现出来,把书放下,笑道:“大姐,是来给我换花吗?”

大丫犹豫了一下,应了一声,提着裙子进屋,慢吞吞地把书桌上的竹筒拿起来,再把里面那束有些蔫的野花放到一边,这才把手中这束五颜六色的野花插到竹筒里。

顾青云的书房很小,只有十几平方,挨着墙壁放有一个五层的书柜,怕屋子潮湿,底下垫着一张矮小的旧桌子,此时书柜上就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十几本书,翻开一看,都是手写版的。

除了引人注目的书柜外,还有一张长桌和一张椅子正对着窗户,书桌上摆放有笔架、笔洗、笔筒、笔墨纸砚等文房用品,还放有几颗他从河里捡回来的鹅卵石,用来镇纸的。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竹筒里的那束野花了,鲜艳夺目,隐隐散发着花香,让人闻了心情愉悦。

这是顾青云的习惯,书桌上除了这束野花外,窗口和角落还放有几盆兰花,这是他从山上挖下来的,不知道品种,但应该不是什么名贵的兰花,他就放心养了,现在都两年时间了,还活得好好的,姿态万千,赏心悦目。

顾青云读书之余除了照顾鸡群外,就是照顾自己的盆栽了。

毕竟,四书五经读久了总会厌倦,特别是他这种有前世记忆的人,本身四书五经对于自己已经是老古董了,可现在自己要捏着鼻子从故纸堆里把它们捡出来,还要读它个十几年。想一想就觉得绝望。

可是为了活的更好,没办法,总比下地种田强吧?憧憬一下以后的生活,现在受的苦就不算什么了。于是烦闷的时候给花儿浇浇水,发发牢骚,练练扔石子的准确度,慢慢的,心情也就越发地愉悦。

顾青云经常这么安慰自己,久而久之,他好像真的喜欢上了读书。自己的性格好像也变了一些,变得平和了。

难怪别人说读书养性呢?他暗忖。

“大姐,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们俩可是亲姐弟呢。”顾青云把视线从野花身上收回来,笑道。

顾大丫想了想,终于小声地说道:“今天早上你没在家时,家里来人了。”

“来人了?”顾青云眼珠子一转,见顾大丫脸颊微红,想起这个家现在最热门的话题,急声道,“是谁来提亲了?”

顾大丫今年已经15岁了,前朝和本朝的女子嫁人一般都是1618岁,这是前朝穿越者皇帝规定的,当时还作为法令下发到各地,据说是为了生出来的孩子健康,不容易夭折。本来大家还不以为然,后来一组组数据说服了众人,当然,最重要的是,除了特殊情况,早嫁和晚嫁都要被罚款,百姓就只好遵守了。

时间日久,这道法令松弛,有些人就没有遵守,但大多数老百姓都是习惯这么做,家中有女儿的还是想迟点嫁的,毕竟可以多干一段时间的活。

现在顾大丫这种年龄已经算是有点迟了,从定亲到成亲一般都要半年至一年的,不早点定亲的话,很容易到了年龄找不到合适的儿郎结婚。

造成顾大丫这种局面的,一个是小陈氏没找到个合适的对象,她觉得村里的人家都不合适,就到其他地方找,想找个条件较好的,说得明确点,她的条件就是能给的彩礼较多的,或者以后能帮到顾青云的。

她也没有委托媒婆去找,想自己私下寻摸一下,实在找不到了才让媒婆出马。这样就不会坏了口碑,落个“挑剔”的名声。

顾青云也劝过他娘,可小陈氏什么都依着他,对于大丫和二丫的婚事她却坚持自己的意见。

对此,他很是无奈。

“是苗大朗家的大儿子苗富贵。”顾大丫恢复了镇定,轻声道,“是叫族里三房的大伯娘来说和的。”

苗大朗?顾青云迅速调动记忆,这两兄弟的名字他印象深刻,刚开始他还觉得两人的名字比他爹和二叔的还要随便,毕竟一般的人家很多都叫大郎、二郎的,没想到大爷爷说不是二郎的“郎”,而是开朗的“朗”,据说是以前在老家上户籍时当时的村长写错了字造成的。

“他们好像几个月前分家了,当时大堂哥还说那家的老太太偏心小儿子。”而且苗二朗家的还拿了一篮鸡蛋上大爷爷家呢。

“是分家了。”顾大丫没想到弟弟整天读书连这些事也知道,“现在那家老太太跟小儿子一起住。”

顾青云皱眉想了想,毕竟他有一段时间经常在村里晃悠的,知道了很多八卦,就道:“这应该是苗大朗的娘子造成的,虽然他家因为种了十几亩的苎麻还算是有点银钱,但苗大朗的娘子抠门都到一定程度了,我听说苗富贵他们也只是刚刚能吃饱,但都不顶饿。”肯定是经常喝粥了。

“不行,不行,这个不能嫁,以前没分家她就那么抠门,现在分家能自己当家做主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变本加厉?”顾青云摇摇头,他听娘亲说过,苗大朗家的还是一个很精明的妇女。

“他家现在盖起了一座白墙黑瓦的房子,大家都说她会持家呢。”顾大丫其实也不想嫁,从小到大,家里对他们姐妹虽然不是顶好,但勉强吃饱还是可以的。特别是现在,在家里像她这样不做农活的女儿都能吃饱饭,每个月还能吃一顿肉,即使分量没有弟弟的多,可那也是村里的头一份了。

如果嫁过去的话,那自己还能吃饱饭吗?

第一次,顾大丫有着深深的怀疑。

“苗富贵……家境在村里算是不错的。”顾青云摸摸下巴,突然觉得上门齿松动得更厉害,想着牙齿又要换了,一边苦恼,一边说道,“苗富贵今年16岁,因为年龄的原因,我们没有一起玩过,记忆中他是个老实人。”

顾大丫低下头,有着老茧的手轻轻地抚弄着花瓣,低声道:“我到地里打猪草的时候,偶尔会看到他,有一次上山砍柴,他还想帮我呢,我当然拒绝他了。”见弟弟瞪大眼睛看着自己,顾大丫忙急急说完。

“他大字不识一个,还有这么一个娘亲,不知道发生冲突的时候他能不能护着你?”顾青云还是犹豫,照这样看,苗富贵是喜欢大丫的,可女人嫁人实在是太重要了,不说古代,就是现代同样如此,遇人不淑想哭都没地方哭去。即使现在朝廷鼓励寡妇再嫁,可没鼓励妇女和离啊。

“那大姐,你愿意吗?”顾青云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她。如果她愿意的话再说,不愿意的话他会去跟小陈氏说的。

顾大丫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顾青云于是明白了,她姐只怕没看上苗富贵。

“行,大姐,我明白了。”

“栓子,谢谢你。”顾大丫突然抱了顾青云一下,马上放开后就跑掉了。

顾青云哭笑不得,很少见大丫这么感情外露呢。

晚上他问小陈氏这事的时候,小陈氏果然在犹豫,不想答应。顾青云也说了一通话,她就更犹豫了。

顾青云没办法,这种事小陈氏很是强硬,反正他要求做决定之前一定要先跟他说说。

在这个家里,即使他很受宠爱,但一些事情他仍然没有决定权,有时候连知情权都没有。要不是因为他屡次提出良策,让家里越过越好,特别是咸鸡蛋腌制方法的提出让他在家中有了一定的决策权,估计大丫都订亲了他才能知道。

到了休息日这天,风和日丽,顾青云他们就跟着何秀才家的牛车一起出发了。车里坐着师娘和何小娘子,顾青云四人和何智一起在外面跟着牛车走。

老仆赶牛车走得很慢,所以大家都能跟着上。

再者,桃山寺离桃花镇不远,走路只要半个小时,坐牛车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

除了他们这些人外,还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着,据何智介绍说,这是他们本家的族人,名叫何常春。

此人一身深蓝色布衣,身上背着一只竹筐,可以看到里面放有一只短锄和一把柴刀。他相貌普通,身高中等偏上,脸上时常带着笑容,在队伍前后跟上跟下,招呼大家不要掉队,语气很是温和。

“二堂哥还是我爷爷的学生,只是他学了几年就没再来学堂了。”何智见顾青云多看了几眼何常春,就解释道,“他当初来也只是想识几个字,只求不做睁眼瞎。不过我听爷爷说二堂哥读书很勤奋刻苦,如果不是那个什么的话,可以在科考方面努力的。”

顾青云一愣,他先前对他多看几眼,是因为他在学堂的时候偶尔会看到他在侧门进出,手里通常拿着东西,出来的时候就不见了,知道这应该是夫子比较亲近的人。当时他还无聊地猜测过他和夫子的关系呢。

没想到是族人和学生的关系。

第21章 寺庙

“那他是为什么不读书?难道没银钱?”不可能啊,他见对方面色红润,体格壮实,根本就没有一般平民的面黄肌瘦,而且言行举止可以看得出受过一定的教育,还是有修养的。

何智一听,包子脸上出现了急促的表情,抿抿嘴,带着犹豫。

“不方便就不说了。”顾青云赶紧劝阻道,“我只是好奇而已,随口问问的。”

何智于是松了一口气。

他的表情很是可爱,让顾青云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很快,他就不笑了,因为他终于发现何智欲言又止的原因。

原来何常春竟是一个天生六指的男人!

只见他的左手小指旁边还长出了一根更小的手指,因为何常春穿的上衣袖子比较宽大,所以不注意看的话,顾青云一直都没发现,但一旦注意,就很容易发现了。毕竟何常春好像并不主动把左手收起来,他跟平常人一样使用着双手。

何智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发现了,就说道:“二堂哥天生六指,所以即使聪明也不会往科举方面走。”

顾青云点点头,知道天生六指在古代可以算是残疾人了。因为异于常人,很多人都没有机会长大就被家人抛弃。当然,也有些开明的人家并不在意这个,就像有些人天生双腿长短不一,家人同样也对他们很好。

“他家人应该对他很好吧?”要不然何常春不会是这么一副温和的模样,可能现在他见到的就是一个神情阴郁的少年了。

说到这个,何智就很高兴,笑道:“是的,我们何家可不愚昧,这又不会引发什么灾祸,都是世人以讹传讹。历史上天生六指的人有很多,不是特例,人家都过得好好的。二堂哥还有一个哥哥,大家对他都很好。不过现在大伯母最担心的就是二堂哥的亲事了,高不成低不就的。”说完还小大人一样地叹了口气,满脸忧愁。

顾青云学过《周易》,这段时间还看过几本关于算命占卜方面的书籍,即使他只是带着猎奇的心理粗粗看了一遍,也大概知道在手相学中认为天生六指的人会命运坎坷,特别是六根手指的男子,被认为一生都比较穷。

现在何常春婚事不顺似乎也是正常的。

问过何智后,顾青云才知道何智跟何常春的关系就像他和顾青明的关系一样,都是很亲近的血缘关系,难怪今天师娘出门会让他跟来。

何智似乎看出了顾青云的想法,笑道:“只是碰巧,二堂哥是要去桃山寺采药,顺便跟着我们而已。”

顾青云这才知道,原来何常春家里有一家药铺,他爹是镇上唯二的大夫之一,大哥现在在跟着何大夫学医,何常春则侧重于采药,经常进山的。

说起何大夫,顾青云就明白了。他小时候因为早产经常生病,镇上的两个大夫都去看过他,其中何大夫很和蔼可亲,医术还算是不错的,起码他吃了他开的药后,虽然治愈时间长了点,但总会好起来。

毕竟,天底下有他那么配合吃药的宝宝吗?要知道中药的味道可是很苦涩的,吃了药后根本就不想吃饭,只有他这种还带点记忆的人才会努力吃吃喝喝,最后把身子养好了。

想想就觉得很励志。

不过现在他觉得,桃花镇真的很小,兜兜转转都会遇到认识的人。

“阿智,你们俩慢了。”两人正说着开心呢,就听到何常春的喊声。

他们对视一眼,原来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落后了,赶紧把脚步加快。

到了桃山寺后,还要爬两百级的台阶,牛车上不去,老仆年纪大了,就留下来看管牛车,师娘也只能下车跟着走路。此时天色还早,山脚下的道路两旁已经有人在摆摊卖东西,还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师娘姓赵,四十多岁,头上插着一根鎏金银簪,是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保养得还算是符合她的年龄,不像她的同龄人,总会比实际年龄大个几岁,就是他娘小陈氏,现在才32岁,看起来已经和四十岁的人差不多了,说到底还是干农活风吹日晒造成的。

以后他有钱了,他娘不用干活,好好保养,也会像师娘这样的。

顾青云很少见到赵氏,毕竟她很少在前院的学堂走动。此时见她面容严肃,对着顾青云三人就说了几句客气话,之后视线就再也没扫到他们了。

她只跟何谦竹说话。

她身边跟着满脸兴奋的何小娘子,一身粉色的衣裳,头发上绑着的粉红色发带随风飘动,更显得她玉雪可爱。

“青云,有没有觉得师娘很像夫子,都是一样板着脸的。”赵玉堂凑到顾青云身边,轻声道,“你不要怕,师娘除了对何谦竹,对谁都这样,都是淡淡的。”

“我没怕。”顾青云摇摇头,见附近的人虽多,不担忧对方听到自己的话,但还是不排除有些人开了金手指耳力敏锐,就不想说这个话题,“我们跟上去吧。”

何谦竹已经在招呼他们了。

他们一行人开始爬山,台阶都是一块块大青石砌成的,有些很平整,有些则凹凸不平,但走起路来方便多了。

顾青云就想着,看来桃山寺还是挺有钱的。

路上不止是他们,还有很多人一样在爬,听他们的口音就知道都是县城附近的人,有老有少,有富贵有贫穷,有人神情欢喜有人脸上带着忧愁,人生百态就在这一级级的台阶中一一展现。

这么多人!

一问才知道今天是六月十九日,是观世音菩萨成道的日子,这天桃山寺会举行一场法会,所以大家才赶着来参拜呢。

顾青云恍然大悟,难怪今天那么多人来,连小商贩都来凑热闹了。就连他娘今天早晨给他准备干粮的时候都说他们也会来桃山寺。

“青云,可还撑着住?”见顾青云擦汗,何谦竹在一旁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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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云点点头,他是能撑住的,要不是身上的书箱比较重,他还会更轻松。

“我不要紧,你看看文轩师兄。”

两人看过去,发现赵文轩身上的汗流得比顾青云多多了,他的脸色有些发白,现在正在频频擦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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