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他两眼发光立刻进入奶娃状态,歪着大脑袋,啃着手指头,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俊书生倒是秒懂,笑道:“你要是会背,我给你一文钱。”说着就果真从荷包里掏出五六个钱来。
林重阳一边鄙视自己财迷,一边伸出小手去拿钱。
“哎,你还没背呢。”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淡定地把钱放在自己胸前的口袋里,慢悠悠地开始背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他倒是没有太卖弄,背几句就停了。
俊书生有点懵,“我这么大话都说不利索呢,他居然会背三字经,人比人真能气死人,真是个小天才。”
他同伴戏谑道:“他还知道要钱,我倒觉得这人之初啊,性本奸。”
几个人哈哈笑起来。
林重阳小脸涨红,不过并没得反驳,因为他也这样认为的,而且自己真有点财迷,哎,穷怕了啊。
姐姐不跟你们中二少年一般见识。
林大秀和陆老板出来,那几名书生也去结账,他们就说起林重阳刚才的表现来。得知林重阳居然就是眼前这狐狸精脸的儿子,他们都有点张口结舌,“呵呵,呵呵,失敬,失敬。”真是没想到,这么年轻就当爹了,看起来比他们还小呢。这也太猴急了吧,怎么不得等十八九岁啊。
林重阳父子不知道的是,这些书生回学堂可没少感慨他们父子俩,让他们也莫名其妙就成为大家嘴里的稀罕人。
这一次林重阳又替林大秀选了几本书,除了四书那几本,另外还有朱子集注。这些其实是林重阳挑来想自己看的,顺便给林大秀洗洗脑,让他也跟着背诵。
在这个时代,他感觉除了读书似乎没有别的出路。看看韩家就算原本小康之家,因为上面没人,出了事就没人管,衙门也推三阻四的。还有韩家之所以对他们父子这样好,也是因为林家是读书人。
这个时代,士农工商,士排第一位,只要识字就受普通百姓尊重,若是有一个半个的功名,那要被供起来的。
他和林大秀出去玩的时候,就曾经看到一个秀才大摇大摆地在路上走,旁边一仆张伞,行人见了都要站在一边打千问好,口称“相公”。
那拉风的感觉让人记忆犹新。
这还只是最底层的士,若是中举之后,政治地位,经济地位蹭蹭直上,更是了不得的前程。
所以林重阳觉得怎么也得拉扯着他爹考个秀才,像个男人一样立起来,免得被家人和外人笑话。
陆老板看那小娃娃在挑书很惊异,连夸了好几句。林大秀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把书放下,就拿了一本论语和释义。
林重阳想想这两本书等爹抄完他也就背过,到时候再换其他也好。
不能太过显眼,他并不想当什么神童,起码现在不想。
父子俩与陆老板告辞,然后陆老板就看到这样一幕:俊俏爹先蹲下,更俊俏儿子摇晃晃地爬上他的背,再一拱骑在他脖子上。
“小九坐稳了,”林大秀叮嘱一声,拎着书箱驮着儿子稳当当地出发。
父子俩还要一唱一和地背书,现在背的是千字文。
“我滴个天嘞,这林妖精养了个小神仙啊!”
要是林重阳听见陆老板这么评价他,他会很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无他,唯方法对耳。”
前世还是林玖的时候,小时候就是个别人家的聪明孩子,她自己不觉得多聪明,一切不过是因为找对方法,找到自己擅长的而已。
她一直觉得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然后找对方法做足准备,其实没有不成功的。
当初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她跟着住家属院,从小就在一群性情各异的教授眼皮子底下接受洗礼,有些可以称之为变态级别的。尤其有几位老教授孩子都在国外,身边没有儿孙可以享受天伦,就把林玖当成一个寄托。而林玖的爸爸妈妈忙起来,也是各自十天半个月不见面的,至于有没有女儿估计都忘了。林玖就在那样的环境里,东家呆西家住,所以从小就背三字经、唐诗宋词、四书五经,还听历史教授讲历史,什么史记、资治通鉴之类的,那都是小意思啊。
后来她还被洗脑语言是多么美的艺术,一定要学语言类专业,而她也不负众望,果真对文科特别热爱,尤其是汉语言。
幸亏她并没有被变态的培育养得厌学,反而在那样的经历中找到了乐趣。
以学习为乐,以背书为乐……
学习路上一帆风顺,哪怕高考,除了代数她略微有些不那么待见,其他根本不需要花费太多心思。就这样一路考考考,最后成为一名年轻的女博士,又直接留校成了一名大学教师。
很多人都羡慕她聪明又漂亮运气又好,可她认为真的是因为找到自己的兴趣并且用对方法,做足准备,所以才会事半功倍。若是让她做不感兴趣的事情,没有积极能动性性,那她也不会出成绩的,比如说各种手工课。
对她来说三百六十行,读书最简单啊。
现在的他也唯有读书才有出路,生存、体面、尊严,都只有读书才能给他。
所以他绝对不会容许他爹偷懒的!
有林重阳督促,林大秀就算想偷懒也没的偷懒,更何况还得拼命赚钱糊口养儿子。不过他并没有多大的上进心,抄书就只抄书,觉得赚那点钱糊口就行,根本没想过趁着抄书自己也好好努力也去考个秀才回来。
林重阳意识到他的不思进取,却没法着急,现在自己还小没有办法全面展开思想工作,免得吓到林大秀。
好在林大秀并不是真蠢,一边抄书一边给儿子念书,自己倒也能背下来。
当然,并不那么上心罢了。
很快林重阳就比他背得还多,检查的时候,林大秀会支支吾吾,背不出来就耍赖,“我抄书就好,会背书陆老板也不多给钱。”
听听,这是什么话。
“难道你想抄一辈子书?”林重阳小脸严肃,拿出了课堂上老师的威风来,两只大眼盯着林大秀。
林大秀看小娃娃一副老成样就笑。
“别笑,你以为我逗你玩呢,你难道真想靠脸吃饭?”林重阳有点恨铁不成钢。
林大秀已经笑得打跌了,不但没有被羞辱的感觉,反而觉得实在是太好笑了,“小九,别闹了。爹好好抄书,给你买好吃的。”
林重阳背过身去不理他。
他觉得有点挫败,同时也反省自己是不是太着急,毕竟望父成龙可比望子成龙更要困难。
看来得好好计划一个林大秀洗脑方案,不能逼迫太过,当然也不能任由他麻木,要在潜移默化中给他洗脑,带着他读书学习。
等他学问长进了,一切也就水到渠成。
而且,他一定会想到更好的办法来说服林大秀,软的不行可以硬的,甚至可以威逼利诱嘛。
过了半月入冬的时候,看着满树黄叶飘零如雨,纷扬如他脑中的思绪,林重阳突然悟了。
第15章 捷径卖脸
没错,林重阳悟了,不是他没法劝说林大秀,而是他现在太小。
人微言轻。
虽然林大秀爱他,他地位并不低,可他的话不会引起林大秀的重视。
试想谁会把一个两岁的孩子说的话当回事呢?除了吃喝拉撒要抱抱一类,大人是不会关心小孩子的内心世界以及想法的,更何况他这个小孩子还太“懂事”。
都是他太懂事惹的祸,大家见了就想捏他揉搓他,美其名曰稀罕他,根本不仔细听他讲什么。
所以他就算很严肃认真地讲一件事情,大家也会笑哈哈地进入他好可爱好可爱,他怎么那么可爱呢那种状态。
另外他已经找到要拿捏他爹的办法,只要杀手锏一出,林大秀必服服帖帖,乖乖读书。
现在他先潜移默化带着林大秀读书,慢慢地积累资历,一点点地来影响周围的人,让他们说笑归说笑,还是会有种“小娃娃说得对呢,就这么办吧”的想法。
那么就从“我的裤裆我做主”开始吧。
自己已经会走路,林重阳真的不想再穿着开裆裤甩来甩去的,虽然那样大小便会很方便,可是——让他总有一种毫无隐私的感觉。
“干娘,裤裆、缝上、不冷。”他先从最好说话的干娘开始。
干娘并没有一下子就听,“小九,缝上裤裆会尿裤子的,乖啊,你看狗蛋也开裆呢。”
“凉飕飕!”黑亮的眼睛里有坚持。
我瞪我瞪,努力瞪,一定要让干娘感受到我的强大念力。
林重阳企图改变纯卖萌状态,让自己的思想变得明亮起来。
“娘给你缝个屁股帘儿,有这个挡着不冷的。”韩大嫂放下手头的针线活就翻旧布头要给林重阳缝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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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no!
想起那个,林重阳是拒绝的。他见过很多三四岁的小子穿着开裆裤,后面还耷拉一块布挡着屁股免得太冷。大冬天的,穿着开裆裤,甩着屁股帘儿,吸溜着大鼻涕,抹着大自然的冷冻牌胭脂,实在是很拉风。
他拒绝。
干娘不听他就磨干奶奶、姑姑、最后还是干爷爷发了话,“小九不想穿开裆裤就不穿呗,给他缝上,冬天也真是冷。”
张氏哈哈笑道:“你个老头子,你不带孩子说风凉话呢,他尿裤子你给他洗给他烘啊。”
孩子会走了,就要教着自己撒尿,大人一个看不着就容易尿裤子,穿着开裆裤蹲下就成,要是缝上那要怎么办?
这么大的小孩子冬天穿小袄儿,外面是棉裤,棉裤不用腰带,而是腰上缝布带,直接斜挎肩上,其实就是现在的背带裤。
小孩子根本没法自己解开。
若是憋急了来不及叫大人那是要尿裤子的,一个小孩子也就一条棉裤,尿湿了哪里换去?
韩老爹是个憨厚少话的人,老婆子这么说他,他就笑笑不再反驳,只是道:“我就是不忍心看小九九失望。”
最后林重阳还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给他爹吹了枕边风,在炕上演练了好几遍,表示自己小手现在不但灵活而且有力,可以照顾自己。
他又帮着给棉裤加以改进,腰略松一下,这样他稍微一拉蹲下就可以搞定。
为了避免围太大漏风,还可以再有一圈巴掌宽的布条直接从后腰围到前面来。
系带子怕小孩子不会,那就前面缝一个金属挂钩,布带缝扣眼直接挂上。
这个他会啊!
金属挂钩不知道什么样?林重阳小手一比划,拇指食指勾起来,他爹就领会到。
林重阳立刻拍手夸道:“噢,林大秀好聪明!”说着扑上去,响亮地“啵”了一个,美得林大秀两眼都冒泡。
通过这件事林重阳也发现一个秘诀,他只需要先把林大秀哄美,然后就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出去跟人家说他爹说的,那些人就会自动脑补为林家大宅门传出来的,或者林少爷抄书的时候看来的。
看,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一开始不觉得如何,等十月底再进入冬至月,就体现出林重阳这款棉裤的好处来——真的不那么冷。
三四岁的小孩子不怕冷,大冬天也拖着鼻涕光着屁股扎堆在胡同里玩儿,甚至还有四五岁的,家长图省事还是让他们穿开裆裤。
一群孩子里就林重阳最讲究,干干净净、白白嫩嫩、严严实实,谁见了都说不亏是林家大宅门里出来的孩子,林少爷真会养孩子。
于是很快大家有样学样,凡是自己可以解扣子挂扣子的小孩子家里都开始改良棉裤,一时间老石榴巷倒是比附近其他胡同的孩子穿着时髦起来,都说是林家大宅门里传出来的,竞相学起来。
林重阳发现这倒是不错,如果有什么,就假托是林家大宅门出来的,别人保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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