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像是吃了苦胆一般,不仅嘴里难受说不出半分,心里也难受的有一块地方突突的疼。
一直疼,疼的没完没了的。
甚至在考试之后,还是疼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
……
宋之漫的心情很不好。
宋斯南察觉到了。
“而且,而且是对着我的时候心情不好,卧槽,鹏少,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了,我最近没惹她啊,真的,完全没惹她!”
隔着大半个地球,十一个小时的时差,王少鹏表示大半夜被叫醒,他并不是想听这种狗男狗女之间的事情的。
他半阖着眼睛,似睡非睡的回:“可能是她来亲戚了。”
“来什么亲戚啊,她家都没人,她和她爸都到她外公外婆那去了。”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那段吼:“鹏少,救我!”
“我说的不是那个亲戚,是那个亲戚。”王少鹏带着耳机,被他吼得耳膜都突突地疼,瞌睡虫都被宋斯南给赶跑了,王少鹏怒了,也吼:“老子说的不是那个亲戚,是每个月都要来的亲戚,傻狗!”
被吼了的人本该撕心裂肺的吼回去,这个时候却陷入沉默了。
安静的王少鹏以为耳机坏了,把耳机摘了又戴上,自言自语:“没坏啊……”
“耳机没坏!”对面的人有点尴尬的挠挠头,“你确定,是亲戚来了?”
王少鹏无奈:“你还有更好的想法吗?”
“没有。”
“就这样就这样!我要睡觉了,明天还有课。”说完,王少鹏电脑一盖,重新躺会被窝里去。
面前的电脑全黑。
正午的阳光从身后照来,把他脸上那些细微的变化都照的一清二楚。
宋斯南看到屏幕那端自己拧着眉,一双好看的桃花眼一睁一闭,一边挑眉,一边眨眼,顿时把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嘿!我怎么,这么帅呢!
宋斯南双手捧着自己的脸,十分愉悦的欣赏着。
他生的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时最为勾人。宋之漫很迷一位港台男星,那人刚出道时就是黄袍加身,闪闪发光,有无数为业界泰斗为他护身,但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不是他显赫的家世,而是他那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宋斯南还记得,就在今年暑假,他和回国的王少鹏在球场刚酣畅淋漓的打完一场球赛,就听到边上的宋之漫尖叫,高举着手机,对宋斯南说:“宋小四,你看他的眼睛和你一样!”
宋小四扫了一眼那人,平心而论,长得确实不错。但是中二少年却反应平平,说:“那又怎么了?”
“桃花眼啊!笑起来的时候特别迷人。”宋之漫把手机举在宋斯南脸侧,对照着看,眼里亮晶晶的满是笑意,连风都带不走的喜悦:“宋小四,你长了一双桃花眼呐!”
原本是要冷嘲热讽一段的某人突然被表扬了,变脸变得极快:“那可不,小爷我英姿潇洒、风流倜傥你知道吗!”
宋之漫收回手机,丝毫没注意到他在自夸,她整个人都陶醉于那位勾着桃花眼妩媚众生的男星去了。
宋斯南抬了抬下巴,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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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摸着下巴,欣赏着自己的嘴巴。
也很好看啊!不薄不厚,即便是不笑,看起来也像是在笑一样!
还有还有,鼻子也很好看啊!
看看看,多挺!
宋斯南用手指把鼻子扭成各种弧度,“多挺多高啊!”
“真的很帅嘛!宋小四!”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完全的沉醉在了自己的“美色”之中,赞美之词一个接着一个,滔滔不绝的。
直到有声音从窗外传来“对,我是他亲戚。”
亲戚……
亲戚!
宋斯南欣赏自己的表情僵住。
那什么,宋之漫的“亲戚”……
这一天,他突然明白了一个词:“美色误人”啊!
☆、第三十三章
宋之漫选了个宁静的下午,冬日的难得晴好天气,暖阳照射,晒得脸颊红扑扑的。宋之漫抱着隋欢留给她的本子,在楼顶一点一点的看。
她看书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看这本本子的时候却格外的慢。
因为想和妈妈多待一会儿,多聊聊天,想揣摩妈妈当初的语气、猜想妈妈当初到底是以怎样的心境写下这写字的。
阳光下,黑色墨水泛着光,带着纸张的年代味,扑鼻而来。
隋欢在上面写道:
之漫,你的十七岁,到底是什么样呢?
我想了很多,想到自己的十七岁,想着或许你会像我。
又想,不是说女儿随爸吗,或许,你会像你爸爸。
最后,我终于发现,你不会像我,也不会像你爸爸。因为你只是你。
原本是有很多话想和你说的,但是话太多,一下子竟不知道提笔写些什么,原谅妈妈啊宋小漫,妈妈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那,我们先聊聊爱情好吗?”
宋之漫往后翻页。
“遇见你爸爸那天,天气很糟糕,下着滂沱大雨,我穿着白色连衣裙,裙摆都是泥泞,大半个身子都是湿的。
你爸爸撑着伞,从我身边走过。
我躲在屋檐处,一个抬头,看到老宋走过去,却在几步之后又绕过来。
他戴着一副眼镜,轻声问我需要帮助吗?
我戏谑的说,你能帮我什么呢,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吗?
结果他二话没说,竟真的把衣服脱下给我披上。
那个时候,我心跳如雷,手足无措,他笑着把衣服递给我,我看着他,呼吸在那一秒停滞了。
那一刻,我发现我对他动心了。
之漫,这就是爱情的初衷。
仅仅因为对方的一个动作而心跳不已,被他的微笑深受其害。
说的更透彻一些,那就是,在那一刻,我的心跳,只为他。”
……
宋之漫合上本子,抬头看天。天上有云,空中有风。
她突然想到了在南镇,吴继荣叔父送给她和宋斯南的那支笔。
心里很微妙的动了一下,她阖上眼,用心感受刚刚那段情绪,却再也没有办法捕捉到半分。
……
没过几天,c市又下雪了。
宋之漫晚上睡得迟,早上挣扎着从床上起来,一睁眼,窗外是一大片的雪白。
她嗷叫了一声,艰难的起床洗漱。洗漱好了,拿着东西就走。
宋之漫今天要去林景芝的药房帮忙。
别看宋斯南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但人家却是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
宋斯南的父母都是从医,父亲宋远征是西医,现在是军总院的院长,母亲林景芝学中医,早年也在军总院上班,只是后来在外面开了家中药店,专心的在中药店干了起来。
宋之漫在放假的时候常常钻到林景芝的中药店去。
她喜欢看中医看病诊疗的过程,然而这些她都没学会,倒是学会了煎药。
煎药最重要的是火候,把握火候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心境。
宋之漫心气平,尤其是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是有了十分的耐心和细心。
今天刚到药店,林景芝便对她说:“之漫,今天有几帖药,特别注重火候,你来帮我煮一下吗?”
宋之漫连忙点头应下。
后来后来很久,久到她一个人禹禹独行,当初说好要一直对她好的人远赴重洋,说着以后和她老死不相往来,久到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同她闹脾气开玩笑,甚至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的生命里有存在过那么一个人,她都没有忘记过这天所看到的画面。
她站在炉前,拿着扇子控制着火候,对着的是一块透明的玻璃窗。
落地窗外大雪纷纷扬扬的下着,雪势愈来越浓。
宋之漫只是一个抬头,就定住不动了。
像是电影画面一般,男主人公穿过马路,迈着长腿,步伐稳健。
他穿着宝蓝色的羊绒大衣,双手插兜,穿着同个牌子的休闲鞋,从那边缓缓而至。
他微勾着唇,弯着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在一大片雪色之中,所有的人世都已远去,车鸣声、人群声都骤然消失,所有的尘埃都归于静谧。
只有他,迈着步伐,向她走来。
那一刻,他是风骨清举、闪闪发光。
宋之漫的眼底滋生了一滴泪,她一低头,泪珠砸在了药罐上,随着高温“滋——”的一声蒸发了。
男主人公走到她面前,两个人隔着那扇落地窗对立而视。
他抬手,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指节微曲,敲向落地窗。
宋之漫终于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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