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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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鲜血迅速涌出绷带,她腾地坐正抬起胳膊。

冷冷的枪口对准他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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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比她更快,冰凉的枪管顶在她额头。

他咧了下嘴,像笑又有点像哭,牙痛似的吸了口气,手一挥打落她手握的。

血滴下来,掉在雪白的西洋裙、大红的锦缎被面。明芝感觉不到痛,她知道常在河边走难有不湿鞋,游走在生死之间,早晚有一天输的是自己。然而她没想到第一次真正的失败是在他手上,她失去的确实是自己。

“为什么不信我!”

在昏迷前,她听到他说。

她有许多想说,但已经晚了,意识消失在一片黑暗里。

第五十五章

人的愈合能力永远超过自身的认知。

明芝抬起右手,手背有个粉红色的伤疤,虽然丑,但毕竟长好了。距离受伤才一个多月,这地方除了偶尔有些抽痛,几乎感受不到它曾经的血肉模糊。而她,反正现在也不需要它执行特殊任务,所以完全可以漠视那点痛楚。

从前的日子,她仰头看向小窗,仿佛越来越遥远,不管是住在楼上的大小姐生涯,还是属于亡命之徒的。

亏徐仲九想得出,把她送进了租界巡捕房的牢房。

也许还应该感谢他打招呼下的特别优待,她一个人占了一间。虽然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至少比多个人挤一间的要好得多,否则连上厕所都要成问题。角落放着一只马桶,无遮无挡,明芝在白天总是忍住,只在晚上解决必要的人有三急。

她的头发长了些,但也更容易乱蓬蓬,衣服仍是男装的裤褂。

进来时明芝已经发了许多天的脾气,她拒绝和阿荣说话。而徐仲九,他在那天之后便不知去向。在徐仲九的示意下,阿荣把他们的身份跟她做了说明,他是上海滩上一位大老板的门徒,只要大老板有令,闯刀山下火海不在话下。这位大老板从浙江过来的,收有不少干儿子,徐仲九也是其中之一。不过现在他们都有另一重身份,大老板是成功的商人,徐仲九是普通的小官员。

明芝抱住膝盖,把脸贴在腿上。

阿荣说一个月后会来看她,送必需的用品。然而从进来的第一个小时后明芝开始后悔,她想当时自己肯定是烧昏了头,又急又气,从前能忍那么多年,为什么现在非要跟徐仲九立时三刻争出结果。

这是白天,而每一个晚上她无法入睡。恨不得徐仲九就在面前,她心中有熊熊烈焰,灼烧得只想抓住他狠狠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如同刚学会飞翔便被捕捉的鹰隼,明芝在白昼与黑夜中反复无常。她一时觉得自己应有此报,有杀人的胆量就要做好被杀的准备;一时又恨得心都快炸了,没日没夜的陪护、舍己为他才受的伤。她时常在睡梦中猝醒,醒来才发现不知何时泪水淌了满脸。

最终,恐惧占了上风,她想自己不会再和徐仲九作对。和恶劣的伙食、邻居、环境相比,这里顶顶可怕的是无穷无尽的寂寞,比死亡更可怕,因为见不到终止的边际。她以为她的喉舌将要生锈,因为找不到可以言语的对象。

但是这样的寂寞有一天还是被打破了。

深夜铁栅栏被打开,明芝莫名其妙被提审。不管如何申辩,两名狱卒跟没听见似的把她拉到审讯室,然后一齐走开了。

明芝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突然意识过来,难道是徐仲九要见她?但很久都没人来。

审讯室有一些皮鞭和木棍,明芝闻到强烈的血腥味。她想吐,不过忍住了。黑色的小虫大摇大摆从面前走过,明芝退后一步,这些日子她已经习惯它们的存在,不想给自己的鞋底加多一坨污渍。

门嘭地被打开,明芝防备地转过身。

不是徐仲九,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高而胖,满脸络腮胡子,浑身酒气。

明芝瞳孔莫名缩小。她记起这人是谁,关在斜对面的一个囚犯,经常高声大气骂粗口。

他怎么会来这里?

她警戒地退后。

那人咧嘴一笑,“大小姐,看来你真的忘记我是谁。”

明芝微微垂下头,是温顺无害的姿态。

对方哈哈大笑,“别装样,你一进来我就认出你,当初在松江拿了把枪打伤我好几个弟兄的不是你?”他逼近一步,“你坐在徐阿九车上,一枪一个,打得很高兴吧?”

明芝又退一步。

“我怕搞错,特意请朋友打听过,没错,就是你。”他怪笑一声,“怎么,得罪了徐阿九,进来住得开心吧?没想到遇到我?收拾不了他,先拿你寻开心!”

明芝记起来了,很久以前,她傻头傻脑以为,和徐仲九共过患难,他会选择她。

心被狠狠地抓了一把,明芝知道,她一直愚蠢而无能,她掏出来的心肝肺从来没人稀罕。

罗昌海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步步紧逼,“看你的样子,多半早就被他玩腻。我被他关在这里,勉为其难接收他穿过的破鞋。”

明芝退了又退,终于退无可退。

罗昌海嘎嘎怪笑,捉小鸡般扑上来。

她往下一缩,躲过他的这一扑,同时一个箭步蹿到他身后,挥动刚抓在手里的木棍,朝他脖颈间重重打去。

木棍应声而断。

罗昌海摸摸了后脖,毫不在意地大笑,“挠痒痒么?”他淫声荡调拿明芝开起玩笑,“侍候好了我,等我出去帮你找回场子。”

明芝见这么大动静都没人来过问,心知今天算是落入险境。与其被面前这人侮辱,她宁可死了算了。因为正值黑夜,她对徐仲九的怨念,也达到从所未有的高峰,甚至开始怀疑他是否有意断送她,为了不动声色除掉她这个麻烦,把她和他的仇人关在一起。

但一念之间她自己又否决这个可能,徐仲九大可以一枪打死她,把她随便一扔也不会有人出来替她声张。他的辣手,她又不是没见过。

仗着身段灵活,明芝在室内转起了圈子。但罗昌海始终堵在门那边,这样下去早晚她的力气会耗尽,事实上她也已经气喘吁吁,喉咙口一阵阵的直冒血腥气。

罗昌海居高临下,按虫子般按住明芝。

明芝心跳慢了半拍。她是有意趁自己还有力气时让他近身,但没想到他扑下如山倒她很有可能弄巧成拙。

幸好这人完全没把她当对手,伸手便去扯她的衣衫。

明芝集中起全部力气,弯起右膝给他下身来了猛烈的一下。

果然,罗昌海惨叫中条件反射地去捂裆部。她趁机滚开,跳起来直奔门口。

手刚摸上门,明芝背部被什么咬了似的火辣辣地一痛,是罗昌海挥出的鞭子。

就在一顿间,他踹出一脚,正中明芝的后背。

明芝腾云驾雾般飞起来,啪地撞上门,颓然滑下。

罗昌海饶有兴致地走过去,伸手在明芝长腿上一摸。他还没玩过这么够劲的妞,徐阿九果然口味独特。

明芝勉强抬起头,是泪汪汪的样子,“求你放过我,我知道徐仲九的秘密,他杀过人。”

罗昌海觉得极其有趣,笑呵呵解开衣服给她看,“还用你告诉我?他连我都杀,要不是老子命大,早被他捅死了,不然我也不能在这里吃牢饭。”

明芝抹了把汗,“他还杀别的人,我有证据。”

罗昌海心里一动,“他还杀了谁?”

明芝连滚带爬地坐起,背上疼得跟火撩一样,连带着肩膀腹部都痛。罗昌海看在眼里,知道她有意拖延时间,但并不放在心上,一个小女人,还能逃过他的掌心。

明芝揉了一会腰,突然抬起头,“谁来了?”

罗昌海没听到脚步声,但也说不定有谁出来多管闲事,毕竟明芝也是重点照顾对象之一。他打开门,往外面探头看去。

明芝装了弹簧似地跳起来。她抓住门,狠狠地推上去,把罗昌海的头夹住,同时抬起脚,一下两下三下……拼命地踢向他的软裆。

罗昌海倒没防她还有这下,眼冒金星之余痛得五脏六腑都在抽。他大吼一声,硬是推开门,反身一拳砸在明芝的腹上。

明芝又是一阵腾云驾雾,整个人飞撞到墙上才停止。

喉咙口有什么冲上来,她一张嘴,喷出一大口血雾。

她觉得自己的肋骨大概全都断了,所以才会这么疼,所谓拆骨,无非如此。

但事情还没结束,罗昌海红了眼,恶狠狠地再次扑过来。

明芝抓起身边的椅子,把所有的不甘心都集中在这一击。

在罗昌海挥下拳头的同时,她也同时挥出椅子。

在木片乱飞的同时,明芝呼出一口气倒在地上,她是真的累了。

门终于开了,外面有人进来,“啊呀老罗你玩得太过。”那人过来搭明芝的脉,“糟了,要是死了我没法交待。老罗啊,你跟徐老九都是我兄弟,你也不能让我太为难。”

明芝被人抱了起来。

即使受了这么重的伤,她始终没晕,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被抬上车,被送去医院。

午夜,护士去拿药,躺在病床上的血人挪开氧气罩,拔掉针头,艰难地爬下床,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五十六章

明芝踉踉跄跄走在夜色里。

她没有去处,生她养她的家不能回;沈凤书那里,她好不容易才不亏不欠;而徐仲九,她现在还不能想。

她浑身上下都痛,腹部更甚,一阵阵热流淌下来。但比起死,她更怕回到那里。

她想她是宁可去死的,反正什么也没有了,死不足惜。

家里的佣人吵架时经常说“黄浦江没装盖子,你去跳啊”,现在她正朝那里去。哪怕是用爬,她也会爬到。

要是还有钱吃点东西就好了。

餐馆虽然已经打烊,霓虹灯却仍在闪烁。明芝记得自己和父亲在这里吃过饭,两菜一汤,汤是腌笃鲜,菜是鸡头米炒虾仁和清蒸鲥鱼。父亲平时对她不苟言笑,但菜上来的时候却亲自动手,给她舀了一大勺虾仁。

虾仁是河虾剥的,清淡鲜美。

她大大地咽了一口口水。她属于不馋的人,就算小孩子时忍不住,经过十几年的教养,早就懂得在餐桌上不可以总挟一盆菜,也不会多吃。

季家的厨师很会做菜,哪怕普通的炒时蔬也比外头的好吃。大师傅自称是他加的盐恰到好处,不多不少,刚好吊出蔬菜本身的鲜头。

明芝想到初春时分的蔬菜,忍不住又直冒口水。她刚吃素的时候每天都觉得没吃饱,要偷偷在外面买素点心吃,但时间一长就习惯了。清明前的马兰头、荠菜、枸杞藤,样样都好吃,拌香干,再淋点麻油,香喷喷的。

不过女子的胃口总是小,她就不明白徐仲九怎么能吃那么多而不撑着。

明芝心口一痛,她现在还不能想他,一想就没有力气。

舞厅刚刚散场,红男绿女嘻嘻哈哈涌出来,上各自的车。

有人轻轻哼唱,“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的心也碎,……我的肠已断,我就只能去闯祸……我不管天有多高,更不管地有多厚……只要有你伴着我,我的命便为你而活……”

明芝被他们挡住路,半蹲在路边,此刻听到这熟悉的歌曲,不由抬起头去看唱歌的人。那是位年轻的小姐,声音清脆娇柔,穿着条时髦的跳舞裙,她转了个圈,侧头问身边的男人,“要是我真的闯了祸,你会怎么样?”

男人搂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话。年轻的小姐哈哈笑起来,摇晃着他的胳膊,“詹森,我实话告诉你,昨天我告诉你妹妹,我正在和你交往。她说要告诉你们的母亲,我算不算闯祸?”

明芝记得,这年轻的小姐姓胡,她家里开家杂货店,经常跟在百货公司家的小公主旁边。原来经过那么多事,时间才过去两年,胡小姐还没找到合适的婚姻对象。

詹森仿佛生气了,不耐烦地拉开车门自顾自上车。胡小姐生气地直跺脚,但夜已深,实在不是大发娇嗔的好时机,她还是跟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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